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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为例,对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理及计算公式的理解进行了说明,以便更好地利用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关键词】 公式法; 现金流量表; 计算公式
一、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理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的流入与流出,汇总说明企业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的动态报表,是企业对外报送的主要会计报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有多种,公式法是其中的主要方法之一。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原理是:利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相关的会计资料,通过项目之间关系的分析,给出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计算公式,不需要编制调整分录,而把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资料转换为收付实现制表示的现金流动。由于经营活动是形成企业现金流量最为频繁和复杂的活动,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现金流量表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例,介绍公式法在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应用。
二、现金流量表计算公式解析
利用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发生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期计提坏账减少的应收账款-票据贴现利息 当期收回前期已经核销的坏账
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关键是对计算公式的理解,只有在正确理解计算公式的基础上,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项目的金额进行分析,以配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计算公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计算公式从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销项出发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先假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都是在赊销和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所有涉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都经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企业销售商品及材料的账务处理模式为: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这一前提条件下,要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实际上就是要计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因为贷方发生额代表企业债权的收回,形成现金流入。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贷方发生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而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和是相等的,可以得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贷方发生额=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营业收入指的是销售中实现的净收入,即扣除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后的净额。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材料销售、运输业务的收入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而出租包装物、经营性出租固定资产的收入属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属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因此,平时企业在作账务处理时应将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作为明细科目列示清楚,以有利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第二,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需要将预收账款的增减额作必要的调整。预收账款的增加表明企业预收了外单位的销货款,形成现金流量,所以对于预收账款的增加数应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加项。如果预收账款减少,表明本期确认收入但是没有带来现金流入,所以对于预收账款的减少数要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扣除。
第三,由于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不仅影响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而且影响现金流量表附表中“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因此需要单列出来。计提坏账的账务处理模式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账户记入贷方,相当于记入应收账款项目的贷方。也就是说计提坏账会引起应收账款项目的减少但并没有带来现金流入,在计算公式中已经把应收账款的减少加记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因此,要把由于计提坏账而引起的应收账款项目的减少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扣除。
第四,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应将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进行调整。在公式的前面已经假定应收账款的减少将引起现金流量的增加,而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会引起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减少,但没有带来现金流入,所以应将这部分金额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扣除。对于应收票据的贴现息和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道理是一样的,计算公式中已经假定应收票据的减少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量。例:企业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的面值为35 100元,贴现息为5 1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财务费用5 100
贷:应收票据35 100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虽然应收票据的减少金额为35 100元,但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为30 000元,应将贴现息从应收票据的减少额中扣除。所以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应将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进行扣除。
第五,对于公式中最难理解的部分就是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要加上当期收回前期已经核销的坏账,如果计算时利用的是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资料,则在计算时需要加上当期收回前期已经核销的坏账,如果利用的资料是应收账款项目余额的资料则不需要加上这部分内容。为了更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下面通过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例1,某企业2007年应收账款账户的年初余额为0,本年发生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业务如下,为了说明问题,本例不考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8月份销售一批产品,售价为10 000元,款项未收到,坏账的计提比例为5%,年末计提500元坏账。
2008年发生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业务如下:7月份接到通知,去年8月份销售的产品的价款由于购货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有3 000元无法收回,其余货款7 000元已经收到。9月份销售一批产品,售价为8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年末计提2 900元坏账。
2009年发生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业务如下:5月份接到银行通知,2008年已经确认的坏账3 000元已经收回。7月本期销售产品一批,售价5 000元,收到去年9月份的销售款8 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2007年:
借:应收账款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500
贷:坏账准备 500
2008年:
借:坏账准备 3 000
贷:应收账款 3 000
借:银行存款 7 000
贷:应收账款 7 000
借:应收账款 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 900
【关键词】 公式法; 现金流量表; 计算公式
一、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理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的流入与流出,汇总说明企业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的动态报表,是企业对外报送的主要会计报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有多种,公式法是其中的主要方法之一。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原理是:利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相关的会计资料,通过项目之间关系的分析,给出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计算公式,不需要编制调整分录,而把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资料转换为收付实现制表示的现金流动。由于经营活动是形成企业现金流量最为频繁和复杂的活动,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现金流量表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例,介绍公式法在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应用。
二、现金流量表计算公式解析
利用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发生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期计提坏账减少的应收账款-票据贴现利息 当期收回前期已经核销的坏账
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关键是对计算公式的理解,只有在正确理解计算公式的基础上,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项目的金额进行分析,以配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计算公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计算公式从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销项出发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先假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都是在赊销和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所有涉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都经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企业销售商品及材料的账务处理模式为: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这一前提条件下,要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实际上就是要计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因为贷方发生额代表企业债权的收回,形成现金流入。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贷方发生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而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和是相等的,可以得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贷方发生额=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营业收入指的是销售中实现的净收入,即扣除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后的净额。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材料销售、运输业务的收入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而出租包装物、经营性出租固定资产的收入属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属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因此,平时企业在作账务处理时应将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作为明细科目列示清楚,以有利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第二,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需要将预收账款的增减额作必要的调整。预收账款的增加表明企业预收了外单位的销货款,形成现金流量,所以对于预收账款的增加数应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加项。如果预收账款减少,表明本期确认收入但是没有带来现金流入,所以对于预收账款的减少数要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扣除。
第三,由于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不仅影响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而且影响现金流量表附表中“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因此需要单列出来。计提坏账的账务处理模式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账户记入贷方,相当于记入应收账款项目的贷方。也就是说计提坏账会引起应收账款项目的减少但并没有带来现金流入,在计算公式中已经把应收账款的减少加记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因此,要把由于计提坏账而引起的应收账款项目的减少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扣除。
第四,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应将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进行调整。在公式的前面已经假定应收账款的减少将引起现金流量的增加,而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会引起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减少,但没有带来现金流入,所以应将这部分金额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扣除。对于应收票据的贴现息和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道理是一样的,计算公式中已经假定应收票据的减少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量。例:企业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的面值为35 100元,贴现息为5 1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财务费用5 100
贷:应收票据35 100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虽然应收票据的减少金额为35 100元,但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为30 000元,应将贴现息从应收票据的减少额中扣除。所以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应将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进行扣除。
第五,对于公式中最难理解的部分就是在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要加上当期收回前期已经核销的坏账,如果计算时利用的是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资料,则在计算时需要加上当期收回前期已经核销的坏账,如果利用的资料是应收账款项目余额的资料则不需要加上这部分内容。为了更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下面通过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例1,某企业2007年应收账款账户的年初余额为0,本年发生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业务如下,为了说明问题,本例不考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8月份销售一批产品,售价为10 000元,款项未收到,坏账的计提比例为5%,年末计提500元坏账。
2008年发生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业务如下:7月份接到通知,去年8月份销售的产品的价款由于购货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有3 000元无法收回,其余货款7 000元已经收到。9月份销售一批产品,售价为8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年末计提2 900元坏账。
2009年发生的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业务如下:5月份接到银行通知,2008年已经确认的坏账3 000元已经收回。7月本期销售产品一批,售价5 000元,收到去年9月份的销售款8 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2007年:
借:应收账款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500
贷:坏账准备 500
2008年:
借:坏账准备 3 000
贷:应收账款 3 000
借:银行存款 7 000
贷:应收账款 7 000
借:应收账款 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