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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理性”或“自然法”,是利玛窦自认为在中国古代儒家经典中发现的与基督教一致的地方。利玛窦在其护教性著作《天主实义》中运用了最能体现该认识方式的西方中世纪经院哲学论题和思想,包括托马斯·阿奎那证明上帝存在的五种方法、用以批判佛道空无论和程朱理学的唯实论和分有论。尽管“自然理性”一开始被利玛窦作为连结天主教教义和儒家伦理思想的共同纽带,但是,要在西方中世纪哲学的“自然理性”与传统儒家思想建立在经验和心识基础上的“自然理性”之间划上等号尚为时过早。《天主实义》中论述的“自然理性”与利玛窦在中国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