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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男女多次賭場盜竊就逮
肇事娛樂場今年5至6月期間三次接獲賭客投訴,指在賭博期間於娛樂場被人盜竊,經翻查監控後鎖定高某身份。發現疑人再度進入娛樂場時,即要求保安員將高某截獲,並向治安警報案。
警方到場並核對監控錄影後,確定50多歲內地女子高某於6月7日晚上在場內看準目標後順手牽羊偷走一部手機,並由趙某接贓離場。
調查期間,疑人承認在6月7日偷走他人手機,但拒絕承認其餘兩宗盜竊案,警方根據監控影像,確定疑人與本月兩宗場內發生的盜竊案件有關。警方根據監控錄影及趙某的娛樂場會員卡登記資料,鎖定疑人身份,並於6月23日下午在關閘口岸離境大堂將30多歲內地男子趙某截獲。
趙某在調查期間否認作案,但因過程中被娛樂場監控記錄,警方將二人一併移交檢察院跟進,以盜竊罪落案起訴。
博彩力量訪博監局關注待遇
6月18日,博彩力量協會拜訪博監局,就賭場員工福利、賭牌到期及治安問題反映意見。會員大會主席劉家榮表示,近日有團體稱六大博企未有公佈發放年中花紅或獎金,但根據今年一月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公佈生活補貼計劃,今年分為一月及七月兩次發放,換言之,只剩下五家博企未有行動。就現時本澳賭收及旅客數字,認為博企有能力發放生活補貼或花紅,希望博企盡快公佈,即使不能發放也要解釋原因。該會擔心員工福利倒退,將來續牌或投牌後員工福利只會被剝削壓榨。另外,政府推行的非強制性央積金,希望在賭牌重新競投下能要求博企調升供款額,才能保障員工退休福利。
針對近年賭場治安變差,賭場有責任維持場內安全和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如賭檯與賭檯之間必須圍繩、加裝人臉識別裝置、成立突發事件應變隊等。六博企近年基層晉升空間收窄,可見飽和,冀政府留意狀況。
兩內地男子涉配碼詐騙被捕
6月21日,司警調查路氹某賭場一宗疑高利貸案件時,揭發有關詐騙案。案情顯示,6月20日下午,鄭某在賭場向他人“配碼”賭博,出資五十五萬港元現金,合共取得二百五十萬元“泥碼”賭博。
期間,鄭某只賭了兩局,便拿走二百四十九萬七千五百元“泥碼”進入廁所,附近陪同監視鄭某賭博的“配碼”人士在廁所外守候。突然,鄭某的同黨劉某在賭場內大聲呼叫,指“配碼”予賭客賭博不合法,有關“配碼”人士立即逃離現場。
鄭某和劉某見狀,立即拿取“泥碼”往帳房欲換取現金,但“泥碼”根本不能換取現金。不久,司警接報到場調查,當場拘捕涉案的內地男子35歲鄭某和34歲劉某。同一時間,其中一名相信"配碼"予兩人賭博的37歲本地男子返回現場時,被警方要求協助調查。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換錢黨涉騙內地男76萬法辦
6月24日,內地男事主報稱,當日透過通訊軟件聯絡一名早前認識的“換錢黨”,要求對方將七十六萬港元兌換成人民幣,再匯返內地銀行帳戶。稍後,按對方指示到路氹城某賭場一貴賓廳與侍某會合,將七十六萬港元存入指定貴賓會帳戶。但存款後內地的銀行帳戶一直沒有收到入帳訊息,懷疑受騙。
司警接報到場拘捕38歲內地男子侍某,其供稱只是受他人所託到有關貴賓廳“睇住”事主將款項存入帳戶,但沒有交代是否有收受利益辦事。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男子兌換外幣詐騙13萬
內地男事主報稱,6月22日深夜,由杜某協助將十三萬三千九百五十元人民幣兌換十五萬港元。
期間,他按指示,先後三次將有關人民幣存入內地指定的銀行帳戶,惟杜某在事後未能到貴賓廳帳戶拿取港元予他,懷疑受騙,報警追究。
司警到場拘捕姓杜嫌犯。經查問,32歲內地男子杜某供稱,只是收取一百元報酬協助另一名在逃疑人做“跑腿”工作。司警落案控以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香港男子欠賭債售可卡因被捕
6月中旬,警方接獲線報,得悉有人來澳販毒,經查後鎖定疑人身份及活躍區域。6月16日下午,警方到新口岸區部署,至17日凌晨,發現疑人登上的士離開現場。司警人員跟蹤監視,至黑沙環中街將香港男子梁某截獲,並搜出兩包共重2.21克可卡因。警方隨後到疑人新口岸區租住的酒店房間搜查,成功檢獲三包共重27.2克的可卡因及包裝工具,市値共約九萬七千元。
調查期間,梁某承認收取每日二千元酬勞,來澳根據上級指示,到特定地點取貨及送貨,至被捕為止已在澳門作案七日,協助集團售出數十克可卡因,賺得十多萬元毒資。經醫院檢驗,疑人對毒品呈陰性反應,警方以販毒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內地賭客配碼被騙130萬嫌犯潛逃半年入境被捕
案中事主去年12月31日向司警局報案,於路氹某娛樂場賭博期間,被涉案張某搭訕,雙方協議以130萬港元“配”成260萬籌碼賭博,事主同意後將款項交予張某,並在賭廳沙發上等候兌換籌碼的張某。
張某得手後逃之夭夭,事主久候未果與疑犯聯絡,但對方已經銷聲匿跡,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警方調查後鎖定疑人身份,並確定張某作案後已潛逃內地,直至今年6月16日,32歲內地男子張某再度入境時被警方截獲。
警方在調查期間,張某拒絕合作,但警方根據監控片段,確定疑人與案有關,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兌換匯款無過帳男賭客被騙九萬
4月26日,男事主來澳賭博並贏得九萬港元。5月2日,男事主欲離境返回內地,但擔心持有巨款過關會遭海關扣查,遂透過聊天軟件聯絡較早前在賭場認識從事“換錢黨”的胡女,要求協助兌換金錢並匯返內地。當日上午,兩人相約到路氹某酒店外交易,男事主將九萬港元交予胡女,胡女則透過網上轉帳方式將七萬八千元人民幣匯到男事主指定的內地銀行帳戶。男事主當時因手提電話沒有電而關機,未能檢視銀行是否已過帳,向胡女借手提電話查看帳戶,顯示已完成轉帳,以為交易完成便離開。 同日中午,男事主手機充電後,再一次查看內地的銀行帳戶,發現沒有過帳,立即利用聊天軟件聯絡胡女,但遭對方“拉黑”,懷疑受騙,向司警報案。
司警調查後,鎖定犯案者的身份資料。至6月13日,胡姓女嫌犯經關閘再次入境,即被司警拘捕。經查問,胡女供認私吞該筆人民幣款項,辯稱當日完成交易後,不知何故過帳突然不成功,因男事主已離開,因一時貪心而犯案,贓款早已花光。司警落案控以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扒仔”偷賭客32萬籌碼被捕
內地男事主報稱,早前在賭場認識一名從事“換錢黨”男子,雙方並交換微信。6月10日聯絡該男子協助將二十二萬五千元人民幣兌換成二十五萬港元,以便賭博。期間,“換錢黨”男子、張某及另外四人陪他到路氹某賭場賭博,張某負責保管其籌碼。賭博數小時有所斬獲,之後發現張某偷取他所贏得的籌碼,報案追究。男事主經點算,報稱損失四十萬港元籌碼。同日下午,司警到場拘捕45歲賭場“扒仔”張某,但沒有檢獲贓款,相信有人將贓款帶到廁所交予同黨帶走,其餘五人逃去無蹤,司警正追緝在逃疑人及尋找贓款下落。
司警表示,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相信男事主被偷去三十二萬港元籌碼。司警落案控以加重盜竊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三內地漢賭場放數就逮
6月8日,司警派員到新口岸賭場及周邊反罪惡,在一家賭場內,發現在一張百家樂賭檯賭博的四名人士有可疑。因一名賭客在賭博過程中,當賭局開六至九點贏,在旁三人即向其收取籌碼,疑似抽取利息,有人負責監視有關賭客。
司警調查後,同日傍晚六時許採取行動,到有關百家樂賭檯拘捕三名內地“貴利佬”,年齡介乎24至28歲,均報稱賭場“扒仔”。經查問,賭客向有關“貴利佬”借三十萬元賭博,若賭局開六至九點贏,便須抽取兩成作利息。在行動中,司警檢獲相信是賭客輸剩遭“貴利佬”扣起的九萬元籌碼。司警落案控以高利貸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內地女賭敗疑盜化妝品
4月23日,治安警接獲氹仔一家酒店內某美妝店人員報案,指懷疑遭人偷去陳列櫃內一支價值4555元的精華液。派員跟進調查,鎖定犯案者的身份資料。至6月17日,治安警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拘捕30歲內地女子張某,其供認當日因賭敗而犯案,有關精華液收藏在內地的家中。治安警落案控以盜竊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扒仔強姦賭敗女未遂法辦
司警4月28日接獲治安警轉介,得悉路氹某娛樂場發生一宗強姦案件,到場後與案中32歲女事主接觸。
事主聲稱在4月27日因輸清賭本,向簡某要求借款,於酒店房討論細節期間,疑犯以條件不符為由,要求事主以性行為作交換,隨後以向事主老公“爆大鑊”要脅,但先後被事主拒絕。
簡某未有理會事主的意願,雖未進行性行為,但多次觸摸事主的敏感部位,作出嚴重性慾行為,最終事主假意就範,要求疑犯先行外出“買飯”,並趁簡某離開房間時向友人求助,報警處理。
經查後,警方鎖定疑人身份,簡某在6月6日於路氹某娛樂場賭博期間,被司警人員截獲。33歲內地“扒仔”簡某否認強姦行為,聲稱雙方屬自願,警方以強姦罪對簡某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推酒店房門搵目標作案內地漢盜兩萬六財物被捕
治安警在6月1日接獲報案,案中女事主聲稱,當日傍晚6時許離開房間,至晚上11時返房後發現房內平板電腦、戒指、頸鍊、手錶及太陽眼鏡不翼而飛,懷疑被人盜去,合共損失二萬六千元。
警方根據酒店監控系統,發現涉案的嫌犯在當晚八時許曾於事發樓層徘徊,並嘗試推開房門,企圖尋找未上鎖的房間盜竊。由於事主的房間並未上鎖,甘某順利入房,大肆搜掠十三分鐘後離開,並到其他樓層嘗試以相似的手法作案,但未能成功。最終嫌犯到酒店停車場換裝,隨後乘車離開現場,晚上約十時離澳潛逃內地。
直至6月7日晚上,嫌犯經關閘口岸再度入境時被警方截獲。50歲內地男子甘某在調查期間否認作案,聲稱“唔記得”曾到事發娛樂場,但警方根據監控確定疑人與案件有關,以盜竊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肇事娛樂場今年5至6月期間三次接獲賭客投訴,指在賭博期間於娛樂場被人盜竊,經翻查監控後鎖定高某身份。發現疑人再度進入娛樂場時,即要求保安員將高某截獲,並向治安警報案。
警方到場並核對監控錄影後,確定50多歲內地女子高某於6月7日晚上在場內看準目標後順手牽羊偷走一部手機,並由趙某接贓離場。
調查期間,疑人承認在6月7日偷走他人手機,但拒絕承認其餘兩宗盜竊案,警方根據監控影像,確定疑人與本月兩宗場內發生的盜竊案件有關。警方根據監控錄影及趙某的娛樂場會員卡登記資料,鎖定疑人身份,並於6月23日下午在關閘口岸離境大堂將30多歲內地男子趙某截獲。
趙某在調查期間否認作案,但因過程中被娛樂場監控記錄,警方將二人一併移交檢察院跟進,以盜竊罪落案起訴。
博彩力量訪博監局關注待遇
6月18日,博彩力量協會拜訪博監局,就賭場員工福利、賭牌到期及治安問題反映意見。會員大會主席劉家榮表示,近日有團體稱六大博企未有公佈發放年中花紅或獎金,但根據今年一月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公佈生活補貼計劃,今年分為一月及七月兩次發放,換言之,只剩下五家博企未有行動。就現時本澳賭收及旅客數字,認為博企有能力發放生活補貼或花紅,希望博企盡快公佈,即使不能發放也要解釋原因。該會擔心員工福利倒退,將來續牌或投牌後員工福利只會被剝削壓榨。另外,政府推行的非強制性央積金,希望在賭牌重新競投下能要求博企調升供款額,才能保障員工退休福利。
針對近年賭場治安變差,賭場有責任維持場內安全和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如賭檯與賭檯之間必須圍繩、加裝人臉識別裝置、成立突發事件應變隊等。六博企近年基層晉升空間收窄,可見飽和,冀政府留意狀況。
兩內地男子涉配碼詐騙被捕
6月21日,司警調查路氹某賭場一宗疑高利貸案件時,揭發有關詐騙案。案情顯示,6月20日下午,鄭某在賭場向他人“配碼”賭博,出資五十五萬港元現金,合共取得二百五十萬元“泥碼”賭博。
期間,鄭某只賭了兩局,便拿走二百四十九萬七千五百元“泥碼”進入廁所,附近陪同監視鄭某賭博的“配碼”人士在廁所外守候。突然,鄭某的同黨劉某在賭場內大聲呼叫,指“配碼”予賭客賭博不合法,有關“配碼”人士立即逃離現場。
鄭某和劉某見狀,立即拿取“泥碼”往帳房欲換取現金,但“泥碼”根本不能換取現金。不久,司警接報到場調查,當場拘捕涉案的內地男子35歲鄭某和34歲劉某。同一時間,其中一名相信"配碼"予兩人賭博的37歲本地男子返回現場時,被警方要求協助調查。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換錢黨涉騙內地男76萬法辦
6月24日,內地男事主報稱,當日透過通訊軟件聯絡一名早前認識的“換錢黨”,要求對方將七十六萬港元兌換成人民幣,再匯返內地銀行帳戶。稍後,按對方指示到路氹城某賭場一貴賓廳與侍某會合,將七十六萬港元存入指定貴賓會帳戶。但存款後內地的銀行帳戶一直沒有收到入帳訊息,懷疑受騙。
司警接報到場拘捕38歲內地男子侍某,其供稱只是受他人所託到有關貴賓廳“睇住”事主將款項存入帳戶,但沒有交代是否有收受利益辦事。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男子兌換外幣詐騙13萬
內地男事主報稱,6月22日深夜,由杜某協助將十三萬三千九百五十元人民幣兌換十五萬港元。
期間,他按指示,先後三次將有關人民幣存入內地指定的銀行帳戶,惟杜某在事後未能到貴賓廳帳戶拿取港元予他,懷疑受騙,報警追究。
司警到場拘捕姓杜嫌犯。經查問,32歲內地男子杜某供稱,只是收取一百元報酬協助另一名在逃疑人做“跑腿”工作。司警落案控以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香港男子欠賭債售可卡因被捕
6月中旬,警方接獲線報,得悉有人來澳販毒,經查後鎖定疑人身份及活躍區域。6月16日下午,警方到新口岸區部署,至17日凌晨,發現疑人登上的士離開現場。司警人員跟蹤監視,至黑沙環中街將香港男子梁某截獲,並搜出兩包共重2.21克可卡因。警方隨後到疑人新口岸區租住的酒店房間搜查,成功檢獲三包共重27.2克的可卡因及包裝工具,市値共約九萬七千元。
調查期間,梁某承認收取每日二千元酬勞,來澳根據上級指示,到特定地點取貨及送貨,至被捕為止已在澳門作案七日,協助集團售出數十克可卡因,賺得十多萬元毒資。經醫院檢驗,疑人對毒品呈陰性反應,警方以販毒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內地賭客配碼被騙130萬嫌犯潛逃半年入境被捕
案中事主去年12月31日向司警局報案,於路氹某娛樂場賭博期間,被涉案張某搭訕,雙方協議以130萬港元“配”成260萬籌碼賭博,事主同意後將款項交予張某,並在賭廳沙發上等候兌換籌碼的張某。
張某得手後逃之夭夭,事主久候未果與疑犯聯絡,但對方已經銷聲匿跡,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警方調查後鎖定疑人身份,並確定張某作案後已潛逃內地,直至今年6月16日,32歲內地男子張某再度入境時被警方截獲。
警方在調查期間,張某拒絕合作,但警方根據監控片段,確定疑人與案有關,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兌換匯款無過帳男賭客被騙九萬
4月26日,男事主來澳賭博並贏得九萬港元。5月2日,男事主欲離境返回內地,但擔心持有巨款過關會遭海關扣查,遂透過聊天軟件聯絡較早前在賭場認識從事“換錢黨”的胡女,要求協助兌換金錢並匯返內地。當日上午,兩人相約到路氹某酒店外交易,男事主將九萬港元交予胡女,胡女則透過網上轉帳方式將七萬八千元人民幣匯到男事主指定的內地銀行帳戶。男事主當時因手提電話沒有電而關機,未能檢視銀行是否已過帳,向胡女借手提電話查看帳戶,顯示已完成轉帳,以為交易完成便離開。 同日中午,男事主手機充電後,再一次查看內地的銀行帳戶,發現沒有過帳,立即利用聊天軟件聯絡胡女,但遭對方“拉黑”,懷疑受騙,向司警報案。
司警調查後,鎖定犯案者的身份資料。至6月13日,胡姓女嫌犯經關閘再次入境,即被司警拘捕。經查問,胡女供認私吞該筆人民幣款項,辯稱當日完成交易後,不知何故過帳突然不成功,因男事主已離開,因一時貪心而犯案,贓款早已花光。司警落案控以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扒仔”偷賭客32萬籌碼被捕
內地男事主報稱,早前在賭場認識一名從事“換錢黨”男子,雙方並交換微信。6月10日聯絡該男子協助將二十二萬五千元人民幣兌換成二十五萬港元,以便賭博。期間,“換錢黨”男子、張某及另外四人陪他到路氹某賭場賭博,張某負責保管其籌碼。賭博數小時有所斬獲,之後發現張某偷取他所贏得的籌碼,報案追究。男事主經點算,報稱損失四十萬港元籌碼。同日下午,司警到場拘捕45歲賭場“扒仔”張某,但沒有檢獲贓款,相信有人將贓款帶到廁所交予同黨帶走,其餘五人逃去無蹤,司警正追緝在逃疑人及尋找贓款下落。
司警表示,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相信男事主被偷去三十二萬港元籌碼。司警落案控以加重盜竊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三內地漢賭場放數就逮
6月8日,司警派員到新口岸賭場及周邊反罪惡,在一家賭場內,發現在一張百家樂賭檯賭博的四名人士有可疑。因一名賭客在賭博過程中,當賭局開六至九點贏,在旁三人即向其收取籌碼,疑似抽取利息,有人負責監視有關賭客。
司警調查後,同日傍晚六時許採取行動,到有關百家樂賭檯拘捕三名內地“貴利佬”,年齡介乎24至28歲,均報稱賭場“扒仔”。經查問,賭客向有關“貴利佬”借三十萬元賭博,若賭局開六至九點贏,便須抽取兩成作利息。在行動中,司警檢獲相信是賭客輸剩遭“貴利佬”扣起的九萬元籌碼。司警落案控以高利貸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內地女賭敗疑盜化妝品
4月23日,治安警接獲氹仔一家酒店內某美妝店人員報案,指懷疑遭人偷去陳列櫃內一支價值4555元的精華液。派員跟進調查,鎖定犯案者的身份資料。至6月17日,治安警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拘捕30歲內地女子張某,其供認當日因賭敗而犯案,有關精華液收藏在內地的家中。治安警落案控以盜竊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扒仔強姦賭敗女未遂法辦
司警4月28日接獲治安警轉介,得悉路氹某娛樂場發生一宗強姦案件,到場後與案中32歲女事主接觸。
事主聲稱在4月27日因輸清賭本,向簡某要求借款,於酒店房討論細節期間,疑犯以條件不符為由,要求事主以性行為作交換,隨後以向事主老公“爆大鑊”要脅,但先後被事主拒絕。
簡某未有理會事主的意願,雖未進行性行為,但多次觸摸事主的敏感部位,作出嚴重性慾行為,最終事主假意就範,要求疑犯先行外出“買飯”,並趁簡某離開房間時向友人求助,報警處理。
經查後,警方鎖定疑人身份,簡某在6月6日於路氹某娛樂場賭博期間,被司警人員截獲。33歲內地“扒仔”簡某否認強姦行為,聲稱雙方屬自願,警方以強姦罪對簡某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推酒店房門搵目標作案內地漢盜兩萬六財物被捕
治安警在6月1日接獲報案,案中女事主聲稱,當日傍晚6時許離開房間,至晚上11時返房後發現房內平板電腦、戒指、頸鍊、手錶及太陽眼鏡不翼而飛,懷疑被人盜去,合共損失二萬六千元。
警方根據酒店監控系統,發現涉案的嫌犯在當晚八時許曾於事發樓層徘徊,並嘗試推開房門,企圖尋找未上鎖的房間盜竊。由於事主的房間並未上鎖,甘某順利入房,大肆搜掠十三分鐘後離開,並到其他樓層嘗試以相似的手法作案,但未能成功。最終嫌犯到酒店停車場換裝,隨後乘車離開現場,晚上約十時離澳潛逃內地。
直至6月7日晚上,嫌犯經關閘口岸再度入境時被警方截獲。50歲內地男子甘某在調查期間否認作案,聲稱“唔記得”曾到事發娛樂場,但警方根據監控確定疑人與案件有關,以盜竊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