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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X3倒车熄火事件的社会反映非常厉害,其实几年前就有过这样的问题。包括去年的丰田召回,中国政府应该尽快把召回的相关法规与国际接轨,中国与国际接轨不能只接市场的轨,还应该在召回、研发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笔者认为宝马的做法极不负责任,很多车主反映经常出现熄火,这是有生命危险的,不像车窗摇不上去那么简单。曾有律师给出的建议是通过起诉的途径或者最好是依靠消协等行业组织去反映问题,但遗憾的是,人家根本没当回事儿。
法律不严格,仅仅是车主个人和宝马是不能对峙的。笔者认为:第一,建议中国质监部门和德国宝马公司沟通,应该考虑召回问题;第二,可以通过中国权威部门把这个材料递交给德国宝马公司董事会,他们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负责的,单找北京部门、沈阳部门是没有用的。
这种高端车投诉的会议笔者曾经参加过三场,共同之处就是车主的维权之路都非常困难,各方都在推卸责任,没有认真对待消费者,而是先把责任推脱干净,然后再说怎样解决问题。笔者觉得这本身就说明制造商的立场出现了问题,消费者有了困难才会去找你,你就应该有保养和维修的责任,不是卖完汽车就没事了。
这种局面在中国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笔者曾经亲自见证过五辆克莱斯勒牧马人着火,全是同一个位置上变速器漏油所致,其中大连、内蒙古、唐山三个消费者,是发动机旁边的线由于变速器漏油,发现油射入。一开始,五名消费者把电话打到克莱斯勒中国总部,但是不管用、没人理,后来又打到美国总部,美国总部就问中国消费者为什么找到我们这里?要是美国人或是日本人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肯定不会是这样的答复。直到两年以后,克莱斯勒才发了一个召回令。
事后,笔者建议大家不要购买克莱斯勒牧马人汽车,但后来的消费者还是前赴后继地买。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买奔驰、宝马这些高端车的消费者来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媒体都在报道车的质量问题,但国内消费者还是要坚持买这些车,大家非要捧场,那制造商和经销商就当然牛了。
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投诉和起诉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消费者处于这种绝对弱势的情况下还能有什么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告诉其他想买宝马x3的消费者别买这个车,买回来以后维权和维修这么困难,为什么还要买这个车呢。 “你求我买车,不是我非让你买的。”外国汽车厂商根本不拿中国消费者当回事,现如今因为中国汽车普及率增加,维权意识加强,他们的服务也不得不提高,要是原地踏步就应该被中国淘汰。
丰田召回时,日本人可以向美国国会道歉,但在中国只有一个说明会。事实上,中国市场对日本非常重要,甚至有能挽救其败局的条件,但他们对中国仍持“爱答不理”的态度。中国政府应该制裁那些不遵守中国法规的跨国制造商,别的国家可以反倾销为什么中国不可以?
这与商务部有直接责任,既然制定了国务院通过的品牌管理办法,就应该据此追究那些制造商的责任,结果消费者实在没辙了,又是砸车又是毁车的,但那些海外制造商仍然“横行霸道”地在中国继续卖车。腰杆不硬,只能拿个牛拉车(详见《汽车观察》9月刊《怎么又是宝马?》一文),那其实是消费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后,实在没办法才采取的极端措施。
最近也有其他的汽车厂商因为发动机熄火采取召回,但宝马却没有反应。消协等行业维权组织提到这个问题时就说法律依据不足,但为什么美国、欧洲、韩国的消费者就能顺利维权?实际上,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加上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高,国内车主在遇到产品问题时,维权之路自然艰难了。
笔者认为宝马的做法极不负责任,很多车主反映经常出现熄火,这是有生命危险的,不像车窗摇不上去那么简单。曾有律师给出的建议是通过起诉的途径或者最好是依靠消协等行业组织去反映问题,但遗憾的是,人家根本没当回事儿。
法律不严格,仅仅是车主个人和宝马是不能对峙的。笔者认为:第一,建议中国质监部门和德国宝马公司沟通,应该考虑召回问题;第二,可以通过中国权威部门把这个材料递交给德国宝马公司董事会,他们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负责的,单找北京部门、沈阳部门是没有用的。
这种高端车投诉的会议笔者曾经参加过三场,共同之处就是车主的维权之路都非常困难,各方都在推卸责任,没有认真对待消费者,而是先把责任推脱干净,然后再说怎样解决问题。笔者觉得这本身就说明制造商的立场出现了问题,消费者有了困难才会去找你,你就应该有保养和维修的责任,不是卖完汽车就没事了。
这种局面在中国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笔者曾经亲自见证过五辆克莱斯勒牧马人着火,全是同一个位置上变速器漏油所致,其中大连、内蒙古、唐山三个消费者,是发动机旁边的线由于变速器漏油,发现油射入。一开始,五名消费者把电话打到克莱斯勒中国总部,但是不管用、没人理,后来又打到美国总部,美国总部就问中国消费者为什么找到我们这里?要是美国人或是日本人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肯定不会是这样的答复。直到两年以后,克莱斯勒才发了一个召回令。
事后,笔者建议大家不要购买克莱斯勒牧马人汽车,但后来的消费者还是前赴后继地买。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买奔驰、宝马这些高端车的消费者来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媒体都在报道车的质量问题,但国内消费者还是要坚持买这些车,大家非要捧场,那制造商和经销商就当然牛了。
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投诉和起诉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消费者处于这种绝对弱势的情况下还能有什么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告诉其他想买宝马x3的消费者别买这个车,买回来以后维权和维修这么困难,为什么还要买这个车呢。 “你求我买车,不是我非让你买的。”外国汽车厂商根本不拿中国消费者当回事,现如今因为中国汽车普及率增加,维权意识加强,他们的服务也不得不提高,要是原地踏步就应该被中国淘汰。
丰田召回时,日本人可以向美国国会道歉,但在中国只有一个说明会。事实上,中国市场对日本非常重要,甚至有能挽救其败局的条件,但他们对中国仍持“爱答不理”的态度。中国政府应该制裁那些不遵守中国法规的跨国制造商,别的国家可以反倾销为什么中国不可以?
这与商务部有直接责任,既然制定了国务院通过的品牌管理办法,就应该据此追究那些制造商的责任,结果消费者实在没辙了,又是砸车又是毁车的,但那些海外制造商仍然“横行霸道”地在中国继续卖车。腰杆不硬,只能拿个牛拉车(详见《汽车观察》9月刊《怎么又是宝马?》一文),那其实是消费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后,实在没办法才采取的极端措施。
最近也有其他的汽车厂商因为发动机熄火采取召回,但宝马却没有反应。消协等行业维权组织提到这个问题时就说法律依据不足,但为什么美国、欧洲、韩国的消费者就能顺利维权?实际上,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加上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高,国内车主在遇到产品问题时,维权之路自然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