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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我国乡村治理形成了自治与管控两大重要传统,这两大传统受地丁主导的税收结构、无为政治理念、伦理本位与职业分立的社会结构、儒法治理思想、多灾生态环境等深层次因素的影响。当前各地村民自治、合作互助、网格管理、"三治"结合等治理创新蕴含着这些传统元素,但是,要真正推动这些实践的制度化,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须认识这些传统的适用条件、环境及其运行本身面临的障碍,重要的是更加凸显政府的服务角色,促进社会共同体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保护和激励新乡贤的社会参与意识,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