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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通过比较研究,审查我国民事上诉审理范围存在的问题,如未明确限定上诉请求的具体范围,二审程序限制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资料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上诉审查范围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缺乏恰当的衡平等。提出若干改善的建议,如规范上诉范围,从法律的高度严格限制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新的证据资料以及确立附带上诉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