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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自然灾害系统理论,构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旱灾评价系统模式,表明灾情是致灾因子、孕灾环境和承灾体综合作用的产物。以锡林郭勒盟的旱灾程度、救灾等级、备灾能力(经济水平与社会状况)、应急能力(物资储备及物流通达水平)、恢复能力(恢复与重建)等重要指标为核心,对锡林郭勒盟的旱灾灾前、灾中、灾后三个阶段的响应能力进行评价与地域划分,并与锡林郭勒盟的旱灾等级区划相结合,构建了灾害-响应程度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