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性质定位学界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分析该制度的自身特征和传统法理学中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的概念,得出该制度在本质上是法律责任而非法律义务且符合经济法法律责任的一般理论。通过对产品召回制度经济法责任性质的明确,可以进一步完善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体系,有利于明确召回制度的目标,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