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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在医院进行人工流产后的妇女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干预的效果。方法:收集笔者所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流产妇女150例,其中进行基本干预的妇女50例,设置为基本组,进行全面干预的妇女50例,设置为全面组,不进行干预服务妇女50例,设置为对照组,分析三组妇女临床流产后计划生育的情况。结果:全面组妇女在流产后第一次性生活避孕套使用率、每次性生活避孕套使用率、再次妊娠率以及非意愿妊娠率均明显的优于基本组和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通过对流产后的妇女实施计划生育的相关服务,临床上对妇女自身的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