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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公务员伦理失范是影响现代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公务员“双重人格”理论入手,深刻挖掘我国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传统伦理的同时,借鉴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从思想和制度两个层面确保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关键词 公务员 “双重人格”理论 道德人格形象
作者简介:左威,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195-02
从一般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上来认识,公务员应该是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也就是说公务员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实际应用者,本质上应该是具有社会公民化性质即为人民服务性质的。然而,在我国政府行政的历史过程和现实发展中,公务员属性却不尽然地完全表现出社会公民化性质即为人民服务性的方面,而且恰恰相反,大都具有普遍的异化性质,即单一的人身依附性和官僚主义属性。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异化性质的原因就在于:在国家机器内,公务员必须毫无条件地听从或服从于上一级领导及领导部门的指示和决策;在面向社会公众领域,公务员必须根据国家政府的要求,按照统治程序将公民有效地管理制约在合法的社会秩序中。这两方面表现的,一是公务员的服从性;二是公务员的政绩性,这直接决定着公务员个体和利益得失。公务员的服从性,作为一种职业品质,必须是对上级惟命是从,对上级的服从,严格关系到普通公务员的等级升迁;公务员的政绩性,作为一种职业效应,往往会使公务员突显出得以被赏识被提升的行政能力。前者容易导向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依附人格”,后者又常常会使公务员自我确认为是国家政府的抽象化身,而形成一种被扭曲的“官僚人格”。
这种双重人格严重影响了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使原本是代表社会公民执政、为人民谋利的公务员一方面成为仅代表和仅服从上一级行政官员,仅为上级谋事和为自己的政治前程思考的行政人物了;另一方面成为政府公共权威的化身,以官僚的形态居高临下地对待民众、管理公民,民众成为了被管理、被支配、被驱使,甚至被奴役的对象。因此要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就必须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双重人格”的出现。
要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双重人格的出现,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就必须全新塑造公务员道德人格形象。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奋斗目标,为反腐倡廉提出了新的思路,其中,塑造全新的公务员道德人格形象,正是治理腐败,建设政治文明的核心。
公务员道德人格的高低、好坏,不仅对公务员个体的人格品行和道德品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国家政府的行政作风,以及社会风气也具有严重的影响。
克服公务员“双重人格”的出现,全新塑造公务员的道德人格形象,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为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提供思想保证
儒家经典《大学》开宗明义地指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公务员作为社会政治的精华、社会各阶层的代言人,其道格人格具有很强的示范性,会产生强烈的社会效应,因此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任重而道远。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要努力从中国古代优良的道德品质中汲取营养,同时又必须加强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
(一)汲取古代优秀的道德品质,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
汲取古代大公无私的道德品质能够杜绝“依附人格”的产生。公务员大公无私、一身正气是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必要的前提条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天下为公的理想。《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认为“选贤与能”是天下为公的首要表现。而用人上的腐败已成为当今中国的一大痼疾。官场上的任人惟亲,拉帮结派、官官相护的种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同时也是导致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依附人格”的重要原因之一。试想如果每名公务员都能够继承古代大公无私的道德品质,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依附人格”的产生,从而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汲取古代以民为本、虚怀若谷的道德品质能够杜绝“官僚人格”的产生。中国历史上,儒家就明确地将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能把“仁义”最完美表现出来的“圣人”作为执政者的道德理想人格。范仲淹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一直为古代士大夫所推崇。当然要杜绝“官僚人格”的产生仅仅做到以民为本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要做到对待人民群众虚怀若谷、宽容大方。《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它的意思是说孔子处理问题时做到这样四点:不以主观的态度来处理事情;不强行推销自己的想法;不固执已见;不以自我为中心;不谋取个私利。古人云:“人有厚德,无问小节,人有大举,不訾小故。”因此公务员工作时面对群众必须善纳群言,克服家长作风,要有一个平稳的心态和处世观,宽容大度,虚怀若谷才有嬴得民心。只有真正做到以民为本、虚怀若谷才能够杜绝“官僚人格”的产生,从而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二)发挥我党优良传统,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全新塑造公务员道德人格形象既要保存历史上的优良道德传统,又要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形成新的道德规范。
我党一贯坚持克勤克俭、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传统,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重申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意义非常深远,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一些领导干部抛弃了我党优良传统,在“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使政府的执政成本上升。影响了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实践证明国家公务人员唯有廉洁自律发挥艰苦奋斗和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反对官僚主义,政府管理才能得到良性运行。
公务员在发挥我党优良传统的同时,应不忘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着眼于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针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现实,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道德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政治性和实践性。加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能从根本上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为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提供思想保证。
二、建立公务员道德人格形成的强力外部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从人之性,顺之人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礼而归于暴。故必将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先秦儒家思想家荀子认为单纯的依靠道德的内在自律是行不通的,还必须着力于在人的外部世界构建完备的规章制度对抗人的自然劣根性。同样现代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单纯的依靠公务员自身的道德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在当前公务员道德问题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强调道德自律的同时,更需要强调道德的他律性,必须建立强力的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一)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公务员任免制度改革
尽快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制定出降职、辞职、辞退的配套措施,考核制度必须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以上级领导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的考核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依附人格”。从而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二)加强法制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行政部门缺乏有效的制度管理、有力的行政监督和全面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专门法,公务员职责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是官僚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公务员全面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专门法,对公务人员进行法律监督惩治,不仅有利于杜绝“官僚人格”的关系产生,而且能够为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特别新闻媒体的监督
国家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社会舆论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让新闻媒体在反腐败领域无禁区,通过舆论声势形成道德环境的强大导向力和约束力,力争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贪污腐败行为进行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击。只有使科学合理的事前监督机制与强有力的事后惩罚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四)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设立公务员伦理审理委员会,监督公务员伦理法规的实施
再好的规则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国外都比较重视公务员伦理管理机构的建设。目前我国对公务员失范行为的管理主要是事后的监督和制约,这是一种不完善的监督机制,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行出发,设立公务员伦理审理委员会,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源上杜绝公务员失范行为的发生,从制度上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任何单一的因素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务员“双重人格”。库珀认为,一个负现任的行为受制于公务员个体的道德品质、组织制度、组织文化和社会期待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在全新塑造公务员的道德人格形象的同时,建立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才能够克服公务员“双重人格”的产生,从而从根本上保证现代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阎钢.政治伦理学要论.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2]刘兰华.国外公务员伦理制度建设对我国家启示.理论探讨.2010(2).
[3][美]特里·L·库珀著.张秀琴译.行政人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孟祥科.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创新.行政与法.2006(7).
关键词 公务员 “双重人格”理论 道德人格形象
作者简介:左威,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195-02
从一般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上来认识,公务员应该是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也就是说公务员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实际应用者,本质上应该是具有社会公民化性质即为人民服务性质的。然而,在我国政府行政的历史过程和现实发展中,公务员属性却不尽然地完全表现出社会公民化性质即为人民服务性的方面,而且恰恰相反,大都具有普遍的异化性质,即单一的人身依附性和官僚主义属性。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异化性质的原因就在于:在国家机器内,公务员必须毫无条件地听从或服从于上一级领导及领导部门的指示和决策;在面向社会公众领域,公务员必须根据国家政府的要求,按照统治程序将公民有效地管理制约在合法的社会秩序中。这两方面表现的,一是公务员的服从性;二是公务员的政绩性,这直接决定着公务员个体和利益得失。公务员的服从性,作为一种职业品质,必须是对上级惟命是从,对上级的服从,严格关系到普通公务员的等级升迁;公务员的政绩性,作为一种职业效应,往往会使公务员突显出得以被赏识被提升的行政能力。前者容易导向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依附人格”,后者又常常会使公务员自我确认为是国家政府的抽象化身,而形成一种被扭曲的“官僚人格”。
这种双重人格严重影响了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使原本是代表社会公民执政、为人民谋利的公务员一方面成为仅代表和仅服从上一级行政官员,仅为上级谋事和为自己的政治前程思考的行政人物了;另一方面成为政府公共权威的化身,以官僚的形态居高临下地对待民众、管理公民,民众成为了被管理、被支配、被驱使,甚至被奴役的对象。因此要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就必须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双重人格”的出现。
要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双重人格的出现,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就必须全新塑造公务员道德人格形象。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奋斗目标,为反腐倡廉提出了新的思路,其中,塑造全新的公务员道德人格形象,正是治理腐败,建设政治文明的核心。
公务员道德人格的高低、好坏,不仅对公务员个体的人格品行和道德品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国家政府的行政作风,以及社会风气也具有严重的影响。
克服公务员“双重人格”的出现,全新塑造公务员的道德人格形象,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为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提供思想保证
儒家经典《大学》开宗明义地指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公务员作为社会政治的精华、社会各阶层的代言人,其道格人格具有很强的示范性,会产生强烈的社会效应,因此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任重而道远。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要努力从中国古代优良的道德品质中汲取营养,同时又必须加强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
(一)汲取古代优秀的道德品质,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
汲取古代大公无私的道德品质能够杜绝“依附人格”的产生。公务员大公无私、一身正气是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必要的前提条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天下为公的理想。《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认为“选贤与能”是天下为公的首要表现。而用人上的腐败已成为当今中国的一大痼疾。官场上的任人惟亲,拉帮结派、官官相护的种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同时也是导致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依附人格”的重要原因之一。试想如果每名公务员都能够继承古代大公无私的道德品质,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依附人格”的产生,从而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汲取古代以民为本、虚怀若谷的道德品质能够杜绝“官僚人格”的产生。中国历史上,儒家就明确地将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能把“仁义”最完美表现出来的“圣人”作为执政者的道德理想人格。范仲淹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一直为古代士大夫所推崇。当然要杜绝“官僚人格”的产生仅仅做到以民为本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要做到对待人民群众虚怀若谷、宽容大方。《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它的意思是说孔子处理问题时做到这样四点:不以主观的态度来处理事情;不强行推销自己的想法;不固执已见;不以自我为中心;不谋取个私利。古人云:“人有厚德,无问小节,人有大举,不訾小故。”因此公务员工作时面对群众必须善纳群言,克服家长作风,要有一个平稳的心态和处世观,宽容大度,虚怀若谷才有嬴得民心。只有真正做到以民为本、虚怀若谷才能够杜绝“官僚人格”的产生,从而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二)发挥我党优良传统,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全新塑造公务员道德人格形象既要保存历史上的优良道德传统,又要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形成新的道德规范。
我党一贯坚持克勤克俭、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传统,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重申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意义非常深远,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一些领导干部抛弃了我党优良传统,在“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使政府的执政成本上升。影响了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实践证明国家公务人员唯有廉洁自律发挥艰苦奋斗和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反对官僚主义,政府管理才能得到良性运行。
公务员在发挥我党优良传统的同时,应不忘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着眼于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针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现实,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道德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政治性和实践性。加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能从根本上加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为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提供思想保证。
二、建立公务员道德人格形成的强力外部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从人之性,顺之人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礼而归于暴。故必将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先秦儒家思想家荀子认为单纯的依靠道德的内在自律是行不通的,还必须着力于在人的外部世界构建完备的规章制度对抗人的自然劣根性。同样现代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单纯的依靠公务员自身的道德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在当前公务员道德问题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强调道德自律的同时,更需要强调道德的他律性,必须建立强力的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一)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公务员任免制度改革
尽快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制定出降职、辞职、辞退的配套措施,考核制度必须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以上级领导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的考核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依附人格”。从而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二)加强法制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行政部门缺乏有效的制度管理、有力的行政监督和全面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专门法,公务员职责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是官僚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公务员全面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专门法,对公务人员进行法律监督惩治,不仅有利于杜绝“官僚人格”的关系产生,而且能够为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特别新闻媒体的监督
国家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社会舆论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让新闻媒体在反腐败领域无禁区,通过舆论声势形成道德环境的强大导向力和约束力,力争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贪污腐败行为进行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击。只有使科学合理的事前监督机制与强有力的事后惩罚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四)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设立公务员伦理审理委员会,监督公务员伦理法规的实施
再好的规则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国外都比较重视公务员伦理管理机构的建设。目前我国对公务员失范行为的管理主要是事后的监督和制约,这是一种不完善的监督机制,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行出发,设立公务员伦理审理委员会,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源上杜绝公务员失范行为的发生,从制度上保证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任何单一的因素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务员“双重人格”。库珀认为,一个负现任的行为受制于公务员个体的道德品质、组织制度、组织文化和社会期待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在全新塑造公务员的道德人格形象的同时,建立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才能够克服公务员“双重人格”的产生,从而从根本上保证现代政府管理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阎钢.政治伦理学要论.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2]刘兰华.国外公务员伦理制度建设对我国家启示.理论探讨.2010(2).
[3][美]特里·L·库珀著.张秀琴译.行政人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孟祥科.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创新.行政与法.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