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区制”到“街区制”:行政公权力介入的法理分析

来源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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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制"改革是2016年国务院确定的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改革项目。然而,如何合法、合理地推进"街区制"改革,是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必须回答的基础性重大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难以适用于"街区制"改革,因而难以成为行政公权力介入"街区制"改革的合法性依据,须进一步修订完善。应将现行的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基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为以"楼栋"为基本单元,从而为推广"街区制"奠定合理性基础——更安全的物业管理服务、更配套的街区公共设施等;实际操作上,行政公权力介入必须符合行政目的,对现有小区合理分类,推进渐进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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