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股东知情权制度

来源 :世界家苑·学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1112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股东知情权概述
  通俗的说,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基于对公司的出资而享有股东权,股东权利的实现影响着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等权利。”狭义上来看,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管理公司事务,并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比如股东表决权,资产收益权等。广义上来说,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可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如因侵权、不当得利等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的股东权利,其实现均以知情为基础。对公司情况不知情,股东便无从行使其他任何权利,也无法做出任何判断和决定,可见,股东知情权在公司法中处于重要的基石地位。
  二、股东知情权相关立法
  综合来看,“股东知情权”只是学理上的一种定义,《公司法》中并没有具体表述,通说认为“股东知情权”就是股东用以了解公司的权利,是具有概括性的集合性概念,各项具体权利从不同方面相互结合,以保障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准确的知悉公司情况,主要包括股东对公司文件的查阅权、对公司高管的质询权等多方面的权利。
  三、股东查阅权制度及缺陷
  《公司法》第33条、第97条规定了股东查阅权制度,在理论上为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在司法操作中为股东查阅公司信息提供了指导,但该条文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第一,股东查阅权利客体方面,第33条列举了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6种文件,第97条列举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等7种文件,而在司法实践中,股东仅通过这些文件往往不足以能全面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而比如会计原始凭证、合同书、纳税申报书等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资料是否可以查阅,此法条并没有规定。由此可见,《公司法》对股东查阅的客体范围或许过于狭窄,适当进行扩展,或在表述上采用概括式的兜底规定,也许更有利于保证股东查阅公司真实、全面的经营信息。
  第二,第33条对6种公司文件是否可以复制也进行了区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可以采用查阅、复制的方式,而公司会计账簿只能是阅,没有复制权利,因为公司会计账簿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允许复制,可能會造成公司商业秘密外泄的情况。但是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议记录等资料同样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并且即便不允许复制,别有用心的股东在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后仍可将记住的公司信息泄露出去,该区别规定的实际意义并不明显。而第97条则只规定了查阅的权利,不知立法者是故意区分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内容,还是第97条的“查阅”包含了“复制”的意思,针对这种情况,立法者应当做出司法解释,以明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的实施方式。
  四、股东质询权制度及缺陷
  股东质询权主要体现在《公司法》第97条、第150条规定中,这两处法条仅表达了质询权的权利主体是公司股东,义务主体是公司的董监高,缺乏具体的实施方式、救济途径等规定,具体来看:
  第一,股东只能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才能提出质询,没有出席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否进行询问,以及未出席的董监高是否有义务回答,均未给出明确说法。质询权的行使方式、范围也无明确规定,并且,股东大会往往一年只召开一次,每次股东大会用于质询的时间也是有限的,有些股东如果没有机会质询就要等到下一年,这容易导致质询权变相失效。
  第二,如若董监高对股东的询问拒绝回答,或者含糊而过,股东的质询权便无法得以实现。同时,股东滥用质询权利,询问董监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极有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这些问题我国《公司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指导。
  注:
  1.张伟:《论股东知情权》,载《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11月上旬刊(总第211期)
  2.《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公司法》第97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公司法》第150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
其他文献
摘 要:“澄怀味象”这一重要命题,在南朝宗炳的《画山水序》中得到阐述。“澄怀”即涤除心灵蒙蔽,保持澄澈胸怀的审美心境,“味象”即观道,是主体对审美对象的审美体验。对这一命题深刻内涵意蕴的探讨,发掘其对现代社会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澄怀味象;审美心境;审美体验;审美意义  宗炳是南朝宋著名画家、理论家,他的《画山水序》是我国第一篇正式的山水画论,他在《画山水序》里提出了“澄怀味象”的命题,同顾恺
期刊
摘 要: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加上越来越多的“421家庭”结构的形成,城市老年人数增加,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受重视。社区养老院作为新时代背景下正快速兴起的养老的重要形式之一,作为最基本的室内空间适老化设计也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定义社区养老,通过实地调研大连地区的养老院,用实地调研、访谈法查阅文献等方法,归纳总结出合理的空间适老化设计特点,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及行为需求等方面,提出更合
期刊
“无论是生理的、情感的、心理的、或智力的,对欢乐的分享都在分享的人之间搭了一座桥,它成为了他们理解彼此尚未分享的东西、以及减轻他们间的分歧所带来的威胁的基础。”  ——Adure Lord  所谓分享,即与别人共同享用,不为个体所独自占有。我们从道德层面上来理解分享,那就是奉献。因为现实社会中,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一个个体实际上都是在为别人劳动,而每个社会成员又无时无刻不在分享别人的劳动成果,“我为人
期刊
摘 要:广西玉林“狗肉节”起源于2005年,在2010,2011年陆续得到大家的关注。并因为互联网的发达把“狗肉节”这一事件推向了舆论的热潮,爱狗人士以道德的名义争相声讨这一节日。卖狗肉的人又以这是一项传统习俗来维护自己的产业链。习俗、道德、法律共同存在于这一事件中,需要一个更好的方式来平衡他们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習俗;道德;法律  广西玉林“狗肉节”事件一直备受大家的关注,又逢夏至将至,不知
期刊
摘 要: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并组建自然资源部,将两者的职责划归其中。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这在某种程度上顺应了国内学者提出的提高国家海洋局的地位的构想,其实质上是形成了一种海洋管理按职能划分的局面,但海洋强国建设任重而道远,因此继续研究借鉴国内外海洋管理体制建设经验,识别我
期刊
一、影子银行发展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影子银行的出现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金融市场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也刺激了影子银行的发展。普惠金融的提出,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都加入了影子银行的出现与发展,传统银行也高度封闭,高度竞争,只有有限的人才能进入到银行业当中,影子银行则不同,这也促使许多传统银行业退出,加入了影子银行的行列,影子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但是中国影子银行的发
期刊
摘 要:现金贷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同时,所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现金贷在借贷过程中存在畸高利率、过度借贷、多头借贷、暴力催收等问题。不可否认,现金贷之所以得到资本的青睐,原因在于现金贷满足了一些特定群体的融资需求,而这些客户群体正是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借款群体。但对于“现金贷”如何会演化为暴力催收甚至刑事犯罪,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监管建议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现金贷审查信用过于简单,坏账率居高
期刊
摘 要:当前,深入实施国家惠农和支农政策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是,也应看到,土地资源和环境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农业发展造成一定制约,如何抓好农业技术创新,做好调整农业产业发展结构,是应着重考虑问题。本文就此进行探讨。希望能对同行有所借鉴。  关键词:农业技术;创新;世界贸易;现代科技;农产品  引言  近年来,黑龙江省垦区长水河农场将农业技术创新工作作为农场发展重点之一。农
期刊
呼吸,是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的机体运动,是维持生命所必须的生理需求。而对于有声语言的表达来说,呼吸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气为声之本,气动则声发。有声语言的表达以有声语言和副语言为创作手段,其中又以前者为核心,而呼吸正是为人类的发声提供气息动力的源泉,它贯穿于制声、共鸣、构字各个阶段。没有呼吸为其提供气流动力,发声也就无从谈起,更不用说人类言语的形成了。其次,气随情动,声随情出,气生于情
期刊
无讼思想不仅仅是一种治国的司法理念,而且被付诸于实践当中,例如唐代时期,起诉需要经过三遍,而三遍之后仍要起诉的,官员才会受理。类似无讼思想在实践中的贯彻还有许多方面。  一、以教化为主的治国理念  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以道德教化为主,以刑罚为辅的治国思想贯穿于整个古代封建王朝,中心思想就是传承了儒家的德治理念,用道德教化取代了刑罚,以达到无讼的和谐社会。  海瑞的《兴革条例》对于诉讼有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