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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30日,广西梧州市中级法院对梧州市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75万元,受贿所得以及来源不明财产共560多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认定秦国明受贿161万元,贪污公款30万元,并有人民币350万元、美元2.5万元、港币3.7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涉案金额达560万余元。他成为迄今为止广西涉案金额最大的腐败县委书记。
秦国明的贪婪与大多数贪官并无多大区别,不过让人感到惊奇的是,他为了排除搞腐败的家庭阻力,竟授意他的老板朋友向自己的老婆送钱。结果,老婆被他拉下水了,他自己也坠入了深渊。
公车变私车
可以说,秦国明是个年少得志的人。仕途金光大道早早在他面前铺开。他23岁从广西财经学校玉林分校毕业后。进入岑溪县财政局工作。文凭虽不显赫,却颇得赏识,4年后即当上了财政局副局长:后来到乡镇任职镀了几年金,33岁又升任岑溪县副县长。成为梧州地区最年轻的县长。两年后。秦国明调任原梧州地区财政局长,又成为梧州地区机关最年轻的正职局长。
1996年7月,39岁的秦国明再次受到重用。被安排到藤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为了显示自己的不同凡响,上任时,秦国明从梧州地区财政局带了一辆三菱越野小轿车到藤县使用。
车虽是局长带走的,可秦国明既已调任,就不是财政局的人了,财政局向秦国明提出让藤县财政付车款。如果付车款,那等于表明秦国明为藤县买了一辆二手车,必让他很没面子。于是秦国明向他的老上级广西区财政厅游说,还真让他游说成功了,区财政厅领导人向梧州地区财政局打招呼说,那辆车就让秦国明带走算了,区财政厅从别的渠道补助梧州地区财政局车款钱。梧州地区财政局领导人乐得做个顺水人情,告诉秦国明不要车款了。
这句话只有秦国明一个人听到,他不由动起了心思。他想,何不保守这个秘密,叫县财政局拨出这笔车款,然后自己拿来买辆车给自己业余时间开和给家人开。有了便宜占,他也顾不得面子了。于是指令县政府办以还车款名义向县财政局要30万元。这笔钱随后转进了广州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账户。秦国明找到他的企业家朋友黄某,叫他以他承包的藤县工业供销公司梧州分公司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广州本田,放在梧州。周末回家,秦国明就开着这辆车四处逍遥。
封老婆的嘴
秦国明上任第=天,就接到了一个电话:“老大,祝贺你!”这个人就是承包藤县工业供销公司梧州分公司的黄某。
说起来。秦国明与黄某是老相识了。黄某原是藤县某国营公司干部,1993年停薪留职下海经商,承包了藤县工业供销公司梧州分公司,并在藤县办了一家松脂厂。在梧州经商期间黄某认识了时任梧州地区财政局长的秦国明。两人十分谈得来。很快就称兄道弟。业余时间常常形影不离。
来到藤县了,不能与黄某经常在一起了,在藤县人生地不熟的秦国明不由感到有些寂寞。于是决定要黄某回藤县来工作。黄某不愿这么灰溜溜地回去,秦国明说:“给你个经贸局长你干不干,不干我可不高兴了。”
本是停薪留职的一般干部。黄某摇身一变成了局长,同时还当着松脂厂厂长、梧州分公司经理。两人又兄弟般形影不离了。
秦国明与黄某来往不同一般的密切。有一个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这个人就是秦国明的老婆梁某。梁某出身贫寒家庭,父母都是个体裁缝。她没什么文化,原在一家印刷厂工作,后来夫贵妻荣,调入财政部门。生活中的她一直没有太多的欲望。黄某来家里多了。她多少也看得出黄某是个什么样的人,总觉得当领导的丈夫与这个个体老板整天混在一块儿不会有什么好事。丈夫迟早要被带坏。渐渐地。黄某来家里时,她就不给他好脸色了;而每当黄某走后,她忍不住就要数落丈夫,“你要少跟黄某来往,跟他在一起东搞西搞会学坏的。”但秦国明对妻子的话不以为然,两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
老婆不断地唠叨规劝,让秦国明很苦恼。总想着拿什么来封住老婆的嘴。他想,老婆总以为他跟黄某在一起是胡混。那就得让她改变观念,认为他与黄某在一起不是胡混,是做正经事。那么是什么正经事呢?当然不可能是政务。只有做生意。
秦国明想出了一个主意。他对黄某说:“我们夫妻之间因为我与你来往有了些矛盾,这样吧,你以后时不时送些钱给她。就说是我跟你一起做生意赚的钱,让她高兴高兴,这样她就不会怀疑我们了。”黄某同意了。
一天。秦国明带着黄某回到家里,黄某掏出一大包用报纸包着的钱递给梁某,说:“嫂子,我和国明在外面一块做生意赚了些钱,这是8万元,你拿去用吧。”梁某看看站在一边的秦国明,秦国明点点头。梁某顿时欢喜不已,收下了钱。这期间,她父母双双重病住院。她太需要钱了。过了一段时间,黄某又按秦国明的意思,给了梁某2万元。这次梁某对黄某热情多了,黄某走的时候还对他客气地说:“以后多来玩儿啊。”
往后梁某不再对丈夫与黄某来往指手划脚了。除了黄某送钱,秦国明时不时也拿个十万、八万赃款回家给老婆,开始还说是做生意赚的。到后来什么也不解释了。
渐渐地梁某也意识到了丈夫带回来的这些钱是见不得阳光的钱,可此时她已手痒。欲罢不能了。每次欣喜地接过钱,事后望着钱又心里发慌。后来在检察官审讯时她痛哭流涕地说:“我上班辛辛苦苦工作,一年收入也不外乎2万多元,而秦国明交给我保管的钱,我不会有任何付出,轻轻松松,钱来得实在太容易了,就这样。本来我作为妻子平时总是提醒他不要贪污受贿,过清贫平安日子的,可钱拿在手上的时候,我自己也变得贪婪了……”
除了黄某送的10万。秦国明共送给老婆“补贴家用”140多万。但梁某不喜奢华。大部分她都存在银行里。后来秦国明以办酒店为名,又拿回去了。
放开手大干
没有了家庭阻力,作为藤县县长、县委书记的秦国明,开始大肆收受工程老板和下属的贿赂。2002年至2006年间。9次收受在藤县承包工程的岑溪市一家建筑公司经理张某送的“感谢费”38.2万元;2003年9月。收受藤县投资建设电站的广东一家电力公司董事长蒋某送的10万元;2004年底至2006年初,5次收受收购藤县三个国营水电站的广东一家公司董事长谭某送的90万元;2006年3月。收受原藤县蒙江镇党委书记胡某送的2万元;2006年6月。收受在藤县承建体育馆的建筑老板田某送的10万元……
秦国明很快聚积了巨额钱财。可是如何处理这些源源不断进来的钱财。却又让他很犯愁。这些钱他是不敢拿去银行存的。也不敢太多地拿回家给胆小的老婆保管,只能放在宿舍里;可是它们存放在宿舍里,又像一颗颗定时炸弹,不定哪天就爆炸了。为此秦国明没少做恶梦。
了解秦国明为人的黄某估计他捞了很多钱,也想从中沾点光,一天试探地问:“老大。我的松脂厂最近 流动资金紧张,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我给你15%到20%的利息。”一句话说得秦国明心里豁然开朗。他想:对啊。把钱放在黄某这里最安全不过了,一来黄某是最值得信任的,不会说出去的,二来又得了利息。于是他作出很够朋友的表情表示愿意帮忙。
1998年初,秦国明一次就借给了黄某50万元,一年后。黄某果然信守承诺地付给了秦国明20万元利息,但他很快又提出继续借钱,这样秦国明这20万元利息只在手上转了转又返回到了黄某手上。从1997年到1999年,秦国明先后借了180万元给黄某。黄某似乎也猜测出秦国明借钱给他的目的,一直不还这笔钱,也不再给利息。
久而久之。秦国明有些着急了。因为黄某的企业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他想万一哪天黄某的企业破产了,这笔钱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万一他以后被查出有经济问题。想退钱出来也没钱退了。可他清楚黄某这人的秉性,到时翻脸不认账也拿他没办法的,他一个民营企业家你能对他怎么着。于是,秦国明变着法儿从黄某身上把钱“赚”回来。
2002年年底。岑溪百货大楼因为中百大厦发生过火灾,想把它卖掉,出价是180万元。看着180万这个数字,秦国明计上心头,他给黄某的不就正好是180万么,叫黄某替他把大楼买下来。
黄某看出秦国明的小九九,极不情愿地去帮这个忙,在自己掏钱交了20万元定金、20万元佣金和10万元其他费用后,便说自己没钱了,不愿再出钱。秦国明只得自己掏出了170多万元。他不好以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土地过户。都是以黄某的名字办理。
中百大厦地处闹市区,秦国明决定将它改造成酒店来经营。这时他的弟弟秦某夫妇下岗了,正好让他们来管理。要将陈旧的酒店改造成豪华的酒店,投资是不会少的,但秦国明不愁钱,而且正好借此洗钱,他愁的是如何让人不议论这个酒店是他开的,毕竟他弟弟以前只是公司职员,又下了岗。哪来这么多钱搞这个豪华的酒店呢?
想来想去,秦国明还是想到黄某。2003年华辉酒店成立,法定代表人是秦某,合伙人是黄某。合伙方式是黄某出不动产(大楼),秦某出资(动产)。但这个问题只解决了一半,因为秦某钱的来源问题仍没解决。秦国明又想出了一个暗渡陈仓的办法。他把250万元转给了他的堂弟、也是当老板的秦康(化名),之后叫秦某向秦康借款,还煞有介事地打了借条。
三年里,秦国明先后转移了600多万元到华辉酒店。大部份都是他的非法收入。
由于黄某频频护驾有功,1999年秦国明提名黄某当了藤县政协副主席,2002年又让他兼任藤县商会会长。
栽在一千万
秦国明主政藤县十年。他拍板决定和解决的事无数,从中中饱私囊。然而有一件事他多方努力也无法搞掂,最终导致他翻船。
藤县交口、三江、和平三座水电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起来的国有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达7966万千瓦时。分别占全县水电总装机和发电量的66%和86%,可以说是藤县重要的水电企业。但近几年却处于亏损状态。藤县政府决定对这三个电站转让70%的资产,以盘活企业。
广东有一家林产化工公司,是广东知名民营企业。董事长谭某祖籍也是梧州。在回家乡考察投资过程中,得知藤县政府的打算,很感兴趣,多次对这三个电站进行考察。觉得它们值得投资。即使电站不赚钱。但在电站附近搞一个大型不锈钢厂。利用电站的电成本会大大降低,凭此就能赚很多钱。
2004年7月,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洽谈会”上,林化公司与藤县政府领导签订了收购这三个电站及在藤县投资年产5万吨不锈钢厂项目的合作意向书。然而有关部门要求这三个电站资产转让必须通过公开拍卖进行。2004年11月27日,拍卖会举行,标的价为6638万元。共有7个竞买人。林化公司志在必得。决不让别人最后一个举牌。经过97次举牌,林化公司以2272万元的价位胜出。
然而,由于藤县政府在三个电站改制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规操作。出现了政府与投资商的合同纠纷、政府与电站职工的安置补偿纠纷、电站职工与投资商的纠纷等诸多问题。职工频频罢工和上访。导致电站生产陷入瘫痪。而林化公司和谭某已陆续为三个电站支付和投入了近4000万元,并且不锈钢广项目也没着落,谭某欲罢不能,对此苦恼万分。
谭某参加了无数次政府协调会,不但没能解决问题,还听到了要收回这三个电站管理权的呼声。谭某心急如焚,他想必须要有个铁腕人物出来支持他。并帮他理顺种种关系。这个人非藤县“一哥”秦国明莫属。当然要让秦国明为他卖力,得给他好处才行。在商场滚打多年的谭某自是懂得这点。
从2004年年底至2006年年初,谭某先后5次送给秦国明90万元,有一次谭某甚至抱着一种孤注一掷的心态对秦国明说,如果能帮他摆平电站的事,他可以送给他1000万元。1000万!秦国明听得怦然心跳。他胃口大开,但又担心吞不下,只肯答应试试看。
然而。由于三个电站改制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规行为,造成各种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到多方面利益角逐。还有700多名电站职工的安置问题。这些不是秦国明一个人能解决得了的。秦国明召开了几次协调会,不但没有什么效果,反引起各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以致后来藤县县委、县政府宣布终止资产转让。这让谭某焦急中又添悲愤,于是四处投诉。
一边是职工上访,一边是投资商投诉。最终引起了上级部门对电站问题的关注。梧州市纪委也介入调查。听到纪委进行调查的风声,秦国明慌忙将90万元退给了谭某,然而此事已被纪委发觉。随后纪委决定对其“双规”。2006年9月底,调任梧州市粮食局党组书记不久的秦国明被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在查处秦国明案中,深挖细查,一举挖出岑溪市委组织部长、藤县人大常委会一副主任及藤县交通局局长、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等10人涉嫌贿赂案。
秦国明的贪婪与大多数贪官并无多大区别,不过让人感到惊奇的是,他为了排除搞腐败的家庭阻力,竟授意他的老板朋友向自己的老婆送钱。结果,老婆被他拉下水了,他自己也坠入了深渊。
公车变私车
可以说,秦国明是个年少得志的人。仕途金光大道早早在他面前铺开。他23岁从广西财经学校玉林分校毕业后。进入岑溪县财政局工作。文凭虽不显赫,却颇得赏识,4年后即当上了财政局副局长:后来到乡镇任职镀了几年金,33岁又升任岑溪县副县长。成为梧州地区最年轻的县长。两年后。秦国明调任原梧州地区财政局长,又成为梧州地区机关最年轻的正职局长。
1996年7月,39岁的秦国明再次受到重用。被安排到藤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为了显示自己的不同凡响,上任时,秦国明从梧州地区财政局带了一辆三菱越野小轿车到藤县使用。
车虽是局长带走的,可秦国明既已调任,就不是财政局的人了,财政局向秦国明提出让藤县财政付车款。如果付车款,那等于表明秦国明为藤县买了一辆二手车,必让他很没面子。于是秦国明向他的老上级广西区财政厅游说,还真让他游说成功了,区财政厅领导人向梧州地区财政局打招呼说,那辆车就让秦国明带走算了,区财政厅从别的渠道补助梧州地区财政局车款钱。梧州地区财政局领导人乐得做个顺水人情,告诉秦国明不要车款了。
这句话只有秦国明一个人听到,他不由动起了心思。他想,何不保守这个秘密,叫县财政局拨出这笔车款,然后自己拿来买辆车给自己业余时间开和给家人开。有了便宜占,他也顾不得面子了。于是指令县政府办以还车款名义向县财政局要30万元。这笔钱随后转进了广州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账户。秦国明找到他的企业家朋友黄某,叫他以他承包的藤县工业供销公司梧州分公司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广州本田,放在梧州。周末回家,秦国明就开着这辆车四处逍遥。
封老婆的嘴
秦国明上任第=天,就接到了一个电话:“老大,祝贺你!”这个人就是承包藤县工业供销公司梧州分公司的黄某。
说起来。秦国明与黄某是老相识了。黄某原是藤县某国营公司干部,1993年停薪留职下海经商,承包了藤县工业供销公司梧州分公司,并在藤县办了一家松脂厂。在梧州经商期间黄某认识了时任梧州地区财政局长的秦国明。两人十分谈得来。很快就称兄道弟。业余时间常常形影不离。
来到藤县了,不能与黄某经常在一起了,在藤县人生地不熟的秦国明不由感到有些寂寞。于是决定要黄某回藤县来工作。黄某不愿这么灰溜溜地回去,秦国明说:“给你个经贸局长你干不干,不干我可不高兴了。”
本是停薪留职的一般干部。黄某摇身一变成了局长,同时还当着松脂厂厂长、梧州分公司经理。两人又兄弟般形影不离了。
秦国明与黄某来往不同一般的密切。有一个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这个人就是秦国明的老婆梁某。梁某出身贫寒家庭,父母都是个体裁缝。她没什么文化,原在一家印刷厂工作,后来夫贵妻荣,调入财政部门。生活中的她一直没有太多的欲望。黄某来家里多了。她多少也看得出黄某是个什么样的人,总觉得当领导的丈夫与这个个体老板整天混在一块儿不会有什么好事。丈夫迟早要被带坏。渐渐地。黄某来家里时,她就不给他好脸色了;而每当黄某走后,她忍不住就要数落丈夫,“你要少跟黄某来往,跟他在一起东搞西搞会学坏的。”但秦国明对妻子的话不以为然,两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
老婆不断地唠叨规劝,让秦国明很苦恼。总想着拿什么来封住老婆的嘴。他想,老婆总以为他跟黄某在一起是胡混。那就得让她改变观念,认为他与黄某在一起不是胡混,是做正经事。那么是什么正经事呢?当然不可能是政务。只有做生意。
秦国明想出了一个主意。他对黄某说:“我们夫妻之间因为我与你来往有了些矛盾,这样吧,你以后时不时送些钱给她。就说是我跟你一起做生意赚的钱,让她高兴高兴,这样她就不会怀疑我们了。”黄某同意了。
一天。秦国明带着黄某回到家里,黄某掏出一大包用报纸包着的钱递给梁某,说:“嫂子,我和国明在外面一块做生意赚了些钱,这是8万元,你拿去用吧。”梁某看看站在一边的秦国明,秦国明点点头。梁某顿时欢喜不已,收下了钱。这期间,她父母双双重病住院。她太需要钱了。过了一段时间,黄某又按秦国明的意思,给了梁某2万元。这次梁某对黄某热情多了,黄某走的时候还对他客气地说:“以后多来玩儿啊。”
往后梁某不再对丈夫与黄某来往指手划脚了。除了黄某送钱,秦国明时不时也拿个十万、八万赃款回家给老婆,开始还说是做生意赚的。到后来什么也不解释了。
渐渐地梁某也意识到了丈夫带回来的这些钱是见不得阳光的钱,可此时她已手痒。欲罢不能了。每次欣喜地接过钱,事后望着钱又心里发慌。后来在检察官审讯时她痛哭流涕地说:“我上班辛辛苦苦工作,一年收入也不外乎2万多元,而秦国明交给我保管的钱,我不会有任何付出,轻轻松松,钱来得实在太容易了,就这样。本来我作为妻子平时总是提醒他不要贪污受贿,过清贫平安日子的,可钱拿在手上的时候,我自己也变得贪婪了……”
除了黄某送的10万。秦国明共送给老婆“补贴家用”140多万。但梁某不喜奢华。大部分她都存在银行里。后来秦国明以办酒店为名,又拿回去了。
放开手大干
没有了家庭阻力,作为藤县县长、县委书记的秦国明,开始大肆收受工程老板和下属的贿赂。2002年至2006年间。9次收受在藤县承包工程的岑溪市一家建筑公司经理张某送的“感谢费”38.2万元;2003年9月。收受藤县投资建设电站的广东一家电力公司董事长蒋某送的10万元;2004年底至2006年初,5次收受收购藤县三个国营水电站的广东一家公司董事长谭某送的90万元;2006年3月。收受原藤县蒙江镇党委书记胡某送的2万元;2006年6月。收受在藤县承建体育馆的建筑老板田某送的10万元……
秦国明很快聚积了巨额钱财。可是如何处理这些源源不断进来的钱财。却又让他很犯愁。这些钱他是不敢拿去银行存的。也不敢太多地拿回家给胆小的老婆保管,只能放在宿舍里;可是它们存放在宿舍里,又像一颗颗定时炸弹,不定哪天就爆炸了。为此秦国明没少做恶梦。
了解秦国明为人的黄某估计他捞了很多钱,也想从中沾点光,一天试探地问:“老大。我的松脂厂最近 流动资金紧张,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我给你15%到20%的利息。”一句话说得秦国明心里豁然开朗。他想:对啊。把钱放在黄某这里最安全不过了,一来黄某是最值得信任的,不会说出去的,二来又得了利息。于是他作出很够朋友的表情表示愿意帮忙。
1998年初,秦国明一次就借给了黄某50万元,一年后。黄某果然信守承诺地付给了秦国明20万元利息,但他很快又提出继续借钱,这样秦国明这20万元利息只在手上转了转又返回到了黄某手上。从1997年到1999年,秦国明先后借了180万元给黄某。黄某似乎也猜测出秦国明借钱给他的目的,一直不还这笔钱,也不再给利息。
久而久之。秦国明有些着急了。因为黄某的企业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他想万一哪天黄某的企业破产了,这笔钱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万一他以后被查出有经济问题。想退钱出来也没钱退了。可他清楚黄某这人的秉性,到时翻脸不认账也拿他没办法的,他一个民营企业家你能对他怎么着。于是,秦国明变着法儿从黄某身上把钱“赚”回来。
2002年年底。岑溪百货大楼因为中百大厦发生过火灾,想把它卖掉,出价是180万元。看着180万这个数字,秦国明计上心头,他给黄某的不就正好是180万么,叫黄某替他把大楼买下来。
黄某看出秦国明的小九九,极不情愿地去帮这个忙,在自己掏钱交了20万元定金、20万元佣金和10万元其他费用后,便说自己没钱了,不愿再出钱。秦国明只得自己掏出了170多万元。他不好以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土地过户。都是以黄某的名字办理。
中百大厦地处闹市区,秦国明决定将它改造成酒店来经营。这时他的弟弟秦某夫妇下岗了,正好让他们来管理。要将陈旧的酒店改造成豪华的酒店,投资是不会少的,但秦国明不愁钱,而且正好借此洗钱,他愁的是如何让人不议论这个酒店是他开的,毕竟他弟弟以前只是公司职员,又下了岗。哪来这么多钱搞这个豪华的酒店呢?
想来想去,秦国明还是想到黄某。2003年华辉酒店成立,法定代表人是秦某,合伙人是黄某。合伙方式是黄某出不动产(大楼),秦某出资(动产)。但这个问题只解决了一半,因为秦某钱的来源问题仍没解决。秦国明又想出了一个暗渡陈仓的办法。他把250万元转给了他的堂弟、也是当老板的秦康(化名),之后叫秦某向秦康借款,还煞有介事地打了借条。
三年里,秦国明先后转移了600多万元到华辉酒店。大部份都是他的非法收入。
由于黄某频频护驾有功,1999年秦国明提名黄某当了藤县政协副主席,2002年又让他兼任藤县商会会长。
栽在一千万
秦国明主政藤县十年。他拍板决定和解决的事无数,从中中饱私囊。然而有一件事他多方努力也无法搞掂,最终导致他翻船。
藤县交口、三江、和平三座水电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起来的国有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达7966万千瓦时。分别占全县水电总装机和发电量的66%和86%,可以说是藤县重要的水电企业。但近几年却处于亏损状态。藤县政府决定对这三个电站转让70%的资产,以盘活企业。
广东有一家林产化工公司,是广东知名民营企业。董事长谭某祖籍也是梧州。在回家乡考察投资过程中,得知藤县政府的打算,很感兴趣,多次对这三个电站进行考察。觉得它们值得投资。即使电站不赚钱。但在电站附近搞一个大型不锈钢厂。利用电站的电成本会大大降低,凭此就能赚很多钱。
2004年7月,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洽谈会”上,林化公司与藤县政府领导签订了收购这三个电站及在藤县投资年产5万吨不锈钢厂项目的合作意向书。然而有关部门要求这三个电站资产转让必须通过公开拍卖进行。2004年11月27日,拍卖会举行,标的价为6638万元。共有7个竞买人。林化公司志在必得。决不让别人最后一个举牌。经过97次举牌,林化公司以2272万元的价位胜出。
然而,由于藤县政府在三个电站改制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规操作。出现了政府与投资商的合同纠纷、政府与电站职工的安置补偿纠纷、电站职工与投资商的纠纷等诸多问题。职工频频罢工和上访。导致电站生产陷入瘫痪。而林化公司和谭某已陆续为三个电站支付和投入了近4000万元,并且不锈钢广项目也没着落,谭某欲罢不能,对此苦恼万分。
谭某参加了无数次政府协调会,不但没能解决问题,还听到了要收回这三个电站管理权的呼声。谭某心急如焚,他想必须要有个铁腕人物出来支持他。并帮他理顺种种关系。这个人非藤县“一哥”秦国明莫属。当然要让秦国明为他卖力,得给他好处才行。在商场滚打多年的谭某自是懂得这点。
从2004年年底至2006年年初,谭某先后5次送给秦国明90万元,有一次谭某甚至抱着一种孤注一掷的心态对秦国明说,如果能帮他摆平电站的事,他可以送给他1000万元。1000万!秦国明听得怦然心跳。他胃口大开,但又担心吞不下,只肯答应试试看。
然而。由于三个电站改制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规行为,造成各种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到多方面利益角逐。还有700多名电站职工的安置问题。这些不是秦国明一个人能解决得了的。秦国明召开了几次协调会,不但没有什么效果,反引起各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以致后来藤县县委、县政府宣布终止资产转让。这让谭某焦急中又添悲愤,于是四处投诉。
一边是职工上访,一边是投资商投诉。最终引起了上级部门对电站问题的关注。梧州市纪委也介入调查。听到纪委进行调查的风声,秦国明慌忙将90万元退给了谭某,然而此事已被纪委发觉。随后纪委决定对其“双规”。2006年9月底,调任梧州市粮食局党组书记不久的秦国明被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在查处秦国明案中,深挖细查,一举挖出岑溪市委组织部长、藤县人大常委会一副主任及藤县交通局局长、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等10人涉嫌贿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