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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小恩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杭州、宁波等8个设区的市人大明年6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今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同步换届选举。现将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自治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十九至四十一人,人口超过八百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五十一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五到二十七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三十五人。”截止8月25日,全省有6个设区的市和47个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报告同级党委同意后,要求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43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维持不变(金华、衢州、台州三市今年上半年换届时已重新确定)。根据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8月31日将各地上报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数寄送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情况,对所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数进行审核把关。截止9月13日,又有1个市、12个县(市、区)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出重新确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申请。目前,全省共有7个设区的市,55个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发〔2011〕4号、浙委〔2011〕60号文件精神,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尊重各市、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按法律规定的上限确定的原则确定。这样,全省新一届8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44名(已换届的金华、衢州、台州三市121名除外),增加28名,增加幅度为8.9%;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380名,增加174名,增加幅度为7.9%。
以上说明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自治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杭州、宁波等8个设区的市人大明年6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今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同步换届选举。现将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自治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十九至四十一人,人口超过八百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五十一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五到二十七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三十五人。”截止8月25日,全省有6个设区的市和47个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报告同级党委同意后,要求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43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维持不变(金华、衢州、台州三市今年上半年换届时已重新确定)。根据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8月31日将各地上报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数寄送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情况,对所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数进行审核把关。截止9月13日,又有1个市、12个县(市、区)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出重新确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申请。目前,全省共有7个设区的市,55个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发〔2011〕4号、浙委〔2011〕60号文件精神,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尊重各市、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按法律规定的上限确定的原则确定。这样,全省新一届8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44名(已换届的金华、衢州、台州三市121名除外),增加28名,增加幅度为8.9%;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380名,增加174名,增加幅度为7.9%。
以上说明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自治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