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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专利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无法较大程度上体现高新技术的技术特征,导致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明显乏力,出现严重的高新技术侵权现象。所以必须改变一味寻求修改现有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来达到有效保护高新技术的理念,应寻求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支撑点。鉴于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技术特征能有效体现高新技术的技术特征,所以建立以商业秘密法保护为主,以其他知识产权法保护为辅,实行多层次、多角度保护模式,应是我国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最佳法律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