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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刊上期《上海通用深陷“抱死门”》一文发表后,众多读者纷纷来电,反映上海通用老君越2.4L车型出现类似的问题,并且在维权过程中遭遇相同的境遇,厂商和4S店相互推诿,互踢“皮球”,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投诉无门,倍感无奈,希望本刊做进一步关注,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遭遇反映出上海通用及其经销商的信用滑坡。
其实,公众对汽车安全问题早有切身体会,不少消费者甚至沦为检验问题车辆的“小白鼠”。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即便有一部分“小白鼠”牺牲后,仍有大批“小白鼠”奔跑在危险的路上,而且愈演愈烈。
当中国已经成为汽车消费大国时,消费者却发现,自己的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想把整车或零部件作为一件消费品退换货时,却相当的难……
老君越2.4L频繁上演的公路惊魂,令人不寒而栗!作为一批忠实的消费者,没有倒在别人的车下,却险些倒在自己的车上。其伤何深,其痛何如!
近年来,上海通用汽车频频召回。小概率事件已经逐渐演变成大概率事件。不断出现的召回事件打击着消费者对上海通用的信心,有形和无形之中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不仅让消费者如履薄冰,更让公众忧心忡忡。虽然有部分缺陷车辆已经私下解决,但是消费者的心灵创伤并未治愈,缺陷车辆的危险系数也未消除。
僵持还在继续
老君越2.4L频出的抱死现象,说明一个事实:老君越2.4L存在先天设计缺陷和质量问题。
但是截至目前,上海通用的官方网站仍然没有出现与老君越2.4L抱死现象相关的任何信息。没有信息披露,没有召回公告,这意味着没有人再去追问事实的真相,上海通用成了一只“沉默的羔羊”。
一位别克4S店的维修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没有接到上海通用和4S店方面的任何通知。如果有类似的召回通知,只要在召回范围之内的车辆,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车主进行更换或维修。
眼下,厂商和4S店合伙玩起了“躲猫猫”,消费者想讨一个说法,却四处碰壁。
然而,一家汽车厂商的秘密越多并不意味着汽车越安全。
有业内人士认为,上海通用对于隐患车辆的态度是汽车厂商诚信滑坡的表现。但是,上海通用和4S店的回应,虽然让公众无可奈何,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殊不知,利益增加的同时,信誉却在不断地削减,要知道,现代企业一旦失去信誉即使出让更多的利益也不一定能够挽回。
投诉基数仍未达标
近年来,购车热潮引发投诉量大增。根据中消协2011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1年上半年,汽车类投诉总量为8235件,同比2010年上半年投诉总量增长2015件,增幅32.4%。
如此高的投诉量,为什么路面上还会出现这么多缺陷车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消费者或车主发现汽车可能存在缺陷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者进口商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
但是,从投诉阶段到召回阶段却存在准入“门槛”。中国汽车召回网的客户投诉处理工程师告诉记者,判断是否应召回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该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性”。仅一台车辆发生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还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召回范畴。对于任何汽车质量问题,车主都应当积极地向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汽车制造商投诉。有了大量投诉,国家主管部门和制造商才能根据这些信息及时发现“同一性”的缺陷,从而及早确定是否应当召回,维护车主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对于上述观点,不少消费者认为,汽车属于高价值、高安全性的商品,差之毫厘便会谬以千里,从而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如果按照这种规定执行,消费者便彻底沦为“小白鼠”,开车上街也变成一件令人心惊胆战的事情了。
因此,消费者呼吁,即便是单一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厂商也应该从设计环节到生产环节逐一排除风险,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而不是让消费者听天由命,或者四处求证。
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大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维权,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次君越2.4L抱死事件中的受害者少有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中超过3成的消费者更是自认倒霉。当受害者被问到哪些因素导致放弃维权时,有人说,嫌麻烦,成本太高;有人说,涉及金额太小,不值得;有人说,没证据,比如没有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而厂商和4S店也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使这种“店大欺客”的现象愈演愈烈。
北京睿鹏律师事务所李振江律师认为,长期以来,当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手段不足、维权成本较高等原因,大多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很少有人真正去为自己讨个说法。
应该承认,消费者的个人维权行为形成的力量太微弱,不足以对厂商形成强有力的影响。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博弈,不是力量均等的公平较量,在这个战场上,处在孤立位置的消费者永远属于弱者。此外,鉴定难、举证难更让消费者在维权道路上举步维艰。
李振江律师指出,当消费者需要维权时,要注重维权证据和实效。一方面,消费者维权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票据、录音、第三方鉴定等。另一方面,消费者认为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权利主张。否则,将可能失去维权机会。只有消费者提高了维权意识,厂商和4S店才能真正意识到缺陷车辆的严重性。
据了解,消费者对缺陷汽车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四部法律,其中《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行为法》三部法律主要侧重于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及其他损害结果发生后的法律处理方式,而对现实的具有潜在危险隐患的缺陷产品如何处理未予以提及。可见,要实现缺陷车辆公开召回这一目标,仅仅靠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是不够的。
厂商应该意识到,与消费者之间,和则两利,“闹”则两伤。在一个缺陷车辆泛滥的社会,厂商不能安心生产,消费者不能放心购买,谁又是赢家呢?
本刊上期《上海通用深陷“抱死门”》一文发表后,众多读者纷纷来电,反映上海通用老君越2.4L车型出现类似的问题,并且在维权过程中遭遇相同的境遇,厂商和4S店相互推诿,互踢“皮球”,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投诉无门,倍感无奈,希望本刊做进一步关注,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遭遇反映出上海通用及其经销商的信用滑坡。
其实,公众对汽车安全问题早有切身体会,不少消费者甚至沦为检验问题车辆的“小白鼠”。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即便有一部分“小白鼠”牺牲后,仍有大批“小白鼠”奔跑在危险的路上,而且愈演愈烈。
当中国已经成为汽车消费大国时,消费者却发现,自己的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想把整车或零部件作为一件消费品退换货时,却相当的难……
老君越2.4L频繁上演的公路惊魂,令人不寒而栗!作为一批忠实的消费者,没有倒在别人的车下,却险些倒在自己的车上。其伤何深,其痛何如!
近年来,上海通用汽车频频召回。小概率事件已经逐渐演变成大概率事件。不断出现的召回事件打击着消费者对上海通用的信心,有形和无形之中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不仅让消费者如履薄冰,更让公众忧心忡忡。虽然有部分缺陷车辆已经私下解决,但是消费者的心灵创伤并未治愈,缺陷车辆的危险系数也未消除。
僵持还在继续
老君越2.4L频出的抱死现象,说明一个事实:老君越2.4L存在先天设计缺陷和质量问题。
但是截至目前,上海通用的官方网站仍然没有出现与老君越2.4L抱死现象相关的任何信息。没有信息披露,没有召回公告,这意味着没有人再去追问事实的真相,上海通用成了一只“沉默的羔羊”。
一位别克4S店的维修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没有接到上海通用和4S店方面的任何通知。如果有类似的召回通知,只要在召回范围之内的车辆,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车主进行更换或维修。
眼下,厂商和4S店合伙玩起了“躲猫猫”,消费者想讨一个说法,却四处碰壁。
然而,一家汽车厂商的秘密越多并不意味着汽车越安全。
有业内人士认为,上海通用对于隐患车辆的态度是汽车厂商诚信滑坡的表现。但是,上海通用和4S店的回应,虽然让公众无可奈何,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殊不知,利益增加的同时,信誉却在不断地削减,要知道,现代企业一旦失去信誉即使出让更多的利益也不一定能够挽回。
投诉基数仍未达标
近年来,购车热潮引发投诉量大增。根据中消协2011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1年上半年,汽车类投诉总量为8235件,同比2010年上半年投诉总量增长2015件,增幅32.4%。
如此高的投诉量,为什么路面上还会出现这么多缺陷车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消费者或车主发现汽车可能存在缺陷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者进口商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
但是,从投诉阶段到召回阶段却存在准入“门槛”。中国汽车召回网的客户投诉处理工程师告诉记者,判断是否应召回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该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性”。仅一台车辆发生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还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召回范畴。对于任何汽车质量问题,车主都应当积极地向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汽车制造商投诉。有了大量投诉,国家主管部门和制造商才能根据这些信息及时发现“同一性”的缺陷,从而及早确定是否应当召回,维护车主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对于上述观点,不少消费者认为,汽车属于高价值、高安全性的商品,差之毫厘便会谬以千里,从而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如果按照这种规定执行,消费者便彻底沦为“小白鼠”,开车上街也变成一件令人心惊胆战的事情了。
因此,消费者呼吁,即便是单一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厂商也应该从设计环节到生产环节逐一排除风险,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而不是让消费者听天由命,或者四处求证。
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大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维权,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次君越2.4L抱死事件中的受害者少有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中超过3成的消费者更是自认倒霉。当受害者被问到哪些因素导致放弃维权时,有人说,嫌麻烦,成本太高;有人说,涉及金额太小,不值得;有人说,没证据,比如没有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而厂商和4S店也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使这种“店大欺客”的现象愈演愈烈。
北京睿鹏律师事务所李振江律师认为,长期以来,当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手段不足、维权成本较高等原因,大多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很少有人真正去为自己讨个说法。
应该承认,消费者的个人维权行为形成的力量太微弱,不足以对厂商形成强有力的影响。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博弈,不是力量均等的公平较量,在这个战场上,处在孤立位置的消费者永远属于弱者。此外,鉴定难、举证难更让消费者在维权道路上举步维艰。
李振江律师指出,当消费者需要维权时,要注重维权证据和实效。一方面,消费者维权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票据、录音、第三方鉴定等。另一方面,消费者认为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权利主张。否则,将可能失去维权机会。只有消费者提高了维权意识,厂商和4S店才能真正意识到缺陷车辆的严重性。
据了解,消费者对缺陷汽车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四部法律,其中《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行为法》三部法律主要侧重于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及其他损害结果发生后的法律处理方式,而对现实的具有潜在危险隐患的缺陷产品如何处理未予以提及。可见,要实现缺陷车辆公开召回这一目标,仅仅靠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是不够的。
厂商应该意识到,与消费者之间,和则两利,“闹”则两伤。在一个缺陷车辆泛滥的社会,厂商不能安心生产,消费者不能放心购买,谁又是赢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