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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国民政府分期禁绝毒品政策的弊端,学术界有所论述,但泛泛而谈者居多,鲜有用实例论证者。笔者拟以甘肃省为例,论证国民政府不采取断禁措施,而是着眼于鸦片的巨额利润,致使在执行此政策的过程中,禁绝与烟亩罚款常常纠缠不清,执行者难以遽断;禁绝县份与未禁绝县份之间纠葛纷出,弊端丛生,影响禁政效果至巨,给后续的禁烟带来了诸多掣肘。总体上,从成本、收益和政策的可操作性方面看,该政策弊大干利。
关键词 国民政府,分期禁绝,弊端,甘肃省
中图分类号 K25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0457-6241(2008)24-0029-06
1935—1940年,国民政府在禁政上开始实施“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计划,拟在六年时间内将全国烟毒分期禁绝,尤其要根绝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绥远和宁夏等鸦片种植和吸食大省的毒祸。甘肃省秉承国民政府的旨意,开始执行此计划。不可否认,这一政策的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在禁种上,截止1940年,甘肃省中心区域的鸦片种植几绝,但吸食和贩运仍大有人在,禁绝效果不理想。那么,诉诸于学理,该计划是否是一个最佳的政策,其成本、收益如何?政策的可操作性如何?笔者拟以甘肃省为例,就分期禁绝政策中的诸多弊端做一考量,回答上述问题。
一、甘肃省分期禁绝政策的出台及其实质
按照1932年国民政府制定的《派员查禁十省种烟办法》,规定鄂、豫、皖、赣、湘、苏、浙、闽、陕、甘腹地10省首先禁种罂粟,其余各省克日禁种。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甘肃省由于军事和经济的原因,困难重重,阻力甚大,“不独人民多以种烟为生。即地方财政亦多赖烟亩税收以资挹注,如果骤施严禁,实为不教而诛,且于人民生计及地方财政,亦不无影响,为顾全事实,徐图推进,俾克达到彻底禁绝目的”哪,遂决定分五期禁绝。
国民政府之所以对西部四川、陕西和甘肃等省实行分期禁绝政策,是从各省财政拮据,民生凋敝,赖鸦片为财政支柱者日久的现状出发考虑的。如果断然禁之,必使地方机构无法运转,人民生活难以维系。因此,国民政府声称这种渐进禁烟政策是科学的,符合西部诸省的实际。乍看之下,这种说法颇有道理。然而从根本上追究,分期禁绝政策就是为了给政府的财政以挹注,并没有给人民带来多少实惠,反而将他们置于进退维谷的境地。时人宗则看透了这一点,他以犀利的文笔写道:“分期禁种鸦片的所谓科学办法,绝没有成立的理由,更没有委其理由于人民身上而成立的理由。吾人也曾想到,禁烟的惟一损失就是一省的财政,但财政尽可从开源节流上去想办法弥补,决不应顾此失彼,造出忸忸怩怩的禁烟态度,形成似禁非禁的方式。——根本禁绝呢?在财政上是一大损失。一点也不去禁止呢?当然不成一回事体,因而才产生了禁种与绥种的方式。这叫做科学的办法吗?”宗则之语有的放矢,对国民政府以分期禁绝政策为名,行征收烟亩罚款之实进行了有力抨击。
在国民政府既定政策的指导下,甘肃省从1935年开始,厉行六年禁烟计划,分期禁绝。1935年厉行禁绝者为第一期,计有皋兰、正宁、庆阳、宁县、环县、西固、宁定、合水、和政、鼎新、夏河、临潭、康乐设治局和榆中沿汽车路一带等十四县局。1936年禁绝者为第二期,有定西、会宁、通渭、平凉、静宁、庄浪、隆德、泾川、镇原、灵台、华亭、崇信、化平、固原、武都、海原、文县、康县等十八县。1937年禁绝者为第三期,有临洮、渭源、临夏、永靖、天水、西和、礼县、两当、秦安、清水、洮沙等十一县。1938年禁绝者为第四期,原计为景泰、陇西、漳县、武山、甘谷、徽县、成县、永登、安西、玉门、敦煌、金塔等十二县。后因抗战全面爆发,为应战时需要,增加粮食生产,将1939年禁绝的第五期靖远、武威、古浪、张掖、山丹、民乐、酒泉、临泽、永昌、民勤、高台等十一县,提前于1938年一并禁绝。
分析上述甘肃省的分期禁烟计划,其中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先禁者大抵为产烟较少之区,其产烟较盛地方,往往施禁在后”。原因何在?政府谋财动机之使然。禁烟先从那些没有烟亩罚款或烟亩罚款很少的县份开始,烟亩罚款大县放在后面禁绝。如第一期各县种烟少,罚款不多;皋兰和榆中虽是罚款大县,但系省会所在地,来往行人众多,不禁罂粟,有碍观瞻,甚至有违法令,不得不为;最后一期靖远和河西各县,都是罚款大县,挹注省财政甚多。放在最后禁绝,用心良苦。第二,从甘肃省政府的权力有效行使方面来看,也是由易于推行政令的县份先开始禁烟,正宁等县不受其控制,遑论推行政令,而第五期河西各县属于马步芳、马步青的势力范围,政令推行不易,掣肘甚多,不得不放在最后。
二、面子上的禁烟——榆中县禁种汽车路沿线的背后
甘肃省按计划分五期禁种,在第一期的禁种地域上,除皋兰等十三县全部禁绝外,榆中县只禁种汽车路沿线的烟苗。榆中县的这种独特禁种方式——即一县内部的分期禁绝政策令人不可思议。那么如何禁种汽车路沿线烟苗,省府规定为沿线“目力所及者”。显然目力所及,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具体目力所及是多少?标准怎么界定?作为主其事者的榆中县县长叶超感到极难下手,无奈之余,1935年3月他上书民政厅说明厉害,“距离汽车路远近,未蒙指示一定之标准,若以弓数亩数里数为标准,则汽车路左右山川原隰,至为畸零,向长途汽车路左右,寸寸丈量,距离之里数,当为事实与时间所不许,且在川原之地,虽汽车路旁左右三五里内,即使禁种,而三五里外,乃至七八里十余里不等,毒卉花开,仍觉沿路左右,灿烂入目”。为此,他问到:是否沿汽车g带目力所及之地,不论远近,一律禁绝,叶氏直陈事实,要求明示,但是省政府心中无数,要求叶氏撙节办理。
省政府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县长仍无法动手铲除。而此时汽车路沿线烟民人心浮动,怒气冲天,日夜守望于田间地头,商议攻守之策。在彷徨之际,叶超又连上二书,更加详细地阐明了只禁绝汽车路沿线将会产生的种种纠葛,恳求省政府与其左右为难,不如宣布全禁。他提出了五点困难:第一,汽车路沿线,皋榆互插之地甚多,皋兰全禁,而榆中只禁汽车路沿线,皋兰“莠民”必有投机取巧者,前来榆中偷种,或有榆中插入皋兰之地,榆中“莠民”借口榆中未禁,给皋兰禁烟造成了麻烦。第二,禁种汽车路沿线目力所及地方,未定具体面积数目,平原地带,目力所及甚远,到底该禁多少?第三,禁种汽车路沿线,只禁新修之汽车路两旁鸦片,而对旧日汽车路两旁鸦片置之不理,但来往旧路者络绎不绝,该如何解决?第四,只禁汽车路沿线,对县城周围种植采取放任态度,如此有碍观瞻之事,该如何办理?第五,榆中1935年烟亩罚款已如数交清,若禁烟民众要求退还罚款,如何解决?
应该说,叶的呈文是切中要害的,但省府未给予明确回复。什么原因使省府如此棘手呢?对亩款 的留恋是焦点。按法令规定,禁止多少面积,退还多少已交罚款。然而,省政府对退还的亩款给定了数目,但是对禁种的区域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这样就使主其事者难以下手。因此出现上述问题就不可避免,即禁绝了此地,禁不了彼地,而要禁绝彼地,必须要有可退还的亩款。因此在呈文中,叶氏一再声明亩款无几,与其左右为难,不如全县全禁。但是省政府没有准许叶氏的请求,仍令他按照已定法令撙节办理。宗则指出这种禁烟为“科学的面子禁烟”,因为榆中地处西兰公路必经之地,来往汽车较多,“有汽车通行即有要人与外人往返,有要人与外人往返则系乎观瞻,鸦片是有碍观瞻的,所以就不能不禁,请问这样禁烟的动机不是为了面子而何?”其实不仅仅是面子,面子背后的关键是亩款。
政府虽然没有规定面积,但法令必须执行。对县长、乡镇长和保甲长来说,心中无谱,再加上老百姓的阻挠,查禁速度相当缓慢。叶超呈报道:“虽县长三度沿路之履查,禁烟委员,日日在乡之催迫,而各乡镇之禁烟,仍进行疲缓。”最后撤职查办一乡长,二保长,把十余烟户游街,禁烟才渐有起色。此其小者,尤有“铲后抛出重植者,有因铲后得雨复发者,有因故抗铲烟,殴打镇长委员,藉以拖延时日者,以致沿汽车路一带各镇乡长,对于查报禁绝,日期不无迟延”。不难理解,各乡镇长不可能雷厉风行的推动该地的禁政,查铲过程中,那些应禁,那些不禁,都是未知数;对于老百姓来说,退还亩款有限,铲除烟苗,意味着生活来源断绝,他们拼命抗拒也在情理之中。
三、插花飞地偷种——毗连县份纠葛之种种
民国时期,地籍未彻底整理,县与县之间插花地、飞地比比皆是,此种地带管理难度大,往往出现“三不管”的现象,为禁烟带来了诸多麻烦。而分期禁绝政策又给毗连两县的烟苗查禁雪上加霜。由于禁种期限的不同,禁种者和未种者之间在关涉利益的时候,冲突不断,纠纷迭出。前述榆中县不仅县内烟苗难以查清,在与皋兰县相连的插花地带,也是问题频出。皋兰有丁家庄,插入榆中县栖云镇,双方约定该地由榆中负责查铲。该镇镇长夏承禹见事体重大,亲往督铲翻犁。然该庄人民扬言不听榆中指挥,只听皋兰命令,双方顿起冲突。该地甲长丁炎德以地湿不能翻犁为由,抗拒拖延,夏镇长命令将其带县发落,突然,该地“群壮共集三十余人,质问镇长及保长,无论如何,甲长决不让带去”,并将夏承禹“围空(困)在中,被庄人高冒子、丁焕有子二人,横施捶楚,左手背受伤皮破,胸腔疼痛,食难下咽,非丁得先救护,几乎性命有伤”。甲长带头闹事,殴打镇长,显然是插花地双方的控制都比较薄弱所致。皋兰烟民不让榆中县铲除烟苗,同样榆中烟民也不让皋兰铲除烟苗。皋兰县查铲队队长范宗江发现榆中坪头顶插入本县田地二百余亩,又有“插入烟地三十余亩,花户等誓死不肯铲除,亦不容队长等执行。并称该地本年四成罚款,已缴纳榆中县政府,现在非见榆中委员,不能翻犁,态度坚决”。省禁烟法规有令,凡它县插入本县之地亩,发现罂粟者,一律由本县铲除。即榆中插入皋兰之烟田应由皋兰查铲,但问题是当时皋兰已禁种,而榆中尚未禁种,该地虽说插入皋兰,但已经被榆中征收了烟亩罚款,也就是说,种烟是经榆中县府允许的。面对此情,榆中烟民当然不愿意烟苗被铲除,皋兰县也只好望烟兴叹。
会宁县与靖远县县境接壤,会宁为第二期1936年禁绝,而靖远为第四期1938年禁绝,双方同样因禁种年限不同而产生了诸多问题。两县彼此有插花地,烟苗查铲困难。会宁县县长牛剑秋也意识到此问题将会带来后患。1936年4月他上书民政厅,征求对此事的处理办法。“查靖远县有职县之插花瓯脱地方,固应遵令查禁,而职县有靖远之插花瓯脱地方,究竟已否令饬该县,亦当查禁,以免借口狡赖,而清毒卉,抑或照章不在禁止之列,而使依界播种之处,奉令未曾示知,无所遵守。”嗍即会宁县插到靖远的村庄,必须按期禁种,那么靖远插到本县的村庄,如何办理?得到的回复是:“插花瓯脱各地,现正统筹整理办法,该县境内之靖远瓯脱地种植烟苗,尚未在本年应禁之列,自可暂缓铲禁。”即靖远插到会宁县的村庄,没有到禁种期限,仍让其继续种烟。这种回复与禁烟法令有违。揆诸常理,会宁全境全部禁种,而临县靖远尚未禁种,靖远插入会宁的飞地、插花地遍野罂花,会宁老百姓势必要受影响,偷种鸦片。
正如所料,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双方毗连之地问题丛生。属会宁管辖的小水村,因地靠靖远,看到靖远罂花遍地,而此地所种鸦片将要按期铲除,因此联名上书省府,要求暂缓铲除。呈文指出:“地段虽属会宁,与靖界近在咫尺,犬牙相错,插入靖远境内。南北东西,实与靖远境界毗连。距会三百余里。距靖东至打拉池七八里,南至三百户五六里,至磁窑儿十余里。西至靖城二十余里,鸡犬之声相闻,而达乎四境。兹者靖远界限属内播种烟苗,而区属地段属内绝禁铲除,恐于清查方面,不无纠葛之事……是以民等一再思维,不避冒险之诛,联名恭恳主席案下,矜悯民众痛苦,破格恩准所有插入靖远之地段,而禁种烟苗之期限,亦列入靖远期限以内,嗣后靖属烟苗肃清,则区署一带之烟苗,不禁而自行肃清矣。”并要求将所纳税款,归并向靖远缴纳。小水村村民通过委婉的方式诉说了自己的要求,该村虽属会宁管辖,但插入靖远境内,因此也妄想将禁政列入靖远期限。对此省政府断然否决。
政府的严词否决,并没有制止农民的行动,他们仍设法偷种。1936年,甘肃查禁种烟督察团团长路邦道在检查种烟路过靖远和会宁时,看到两县“界限未清,烟苗广植”,请求尽快将两县边界查明划定,以便权责分明。遗憾的是会宁和靖远的边界一直未详细勘定,致使小水村偷种鸦片者时有发现,“会宁纯受靖远影响,故其他乡镇皆无,只与靖远毗连插花之北三乡有之。小水乡距靖远最近,插花地较多,故偷种者亦较多”。此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才彻底得到解决。
四、变本加厉——缓禁县份疯狂种植的危害
实行分期禁种后,在每一期禁种的前一年,都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烟民倾其全力,将大量的土地用来种烟,因此有些县份种植罂粟的地亩反而比未禁时增多,产量自然增大。武山县就是一例。武山规定必须于1938年禁止种植,“故26年全县所有农户,倾其所有肥地,尽数种植罂粟。时至盛夏,处处罂花争放,红白灿烂,远近辉映,俨若芙蓉天地”。其他各县也有类似情况。再看下表反映的事实:
1935年甘肃省开始执行六年禁烟计划时,当年的种植亩数为36.1047万亩,比1934年的种植亩数49.3315万亩减少了13.2268万亩;1935年产量为1083.141万两,比1934年的1749.945两减少666.804万两;罚款也相应减少。可见,省政府起初对此政策的执行比较得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对比1936年和1935年的情况,问题便凸显出来,1936年种烟亩数猛增到91.4667万 亩,比上年36.1047万亩增加了55.3620万亩;相应的1936年的产量也比上年多出1264.140万两。增加之J陕,令人瞠目。再看税收一栏,从1936年开始,税收连年上升,该年为717523元,1937年为825220元,1938年迅速增到1296938元。
推测其原因,从烟民自身来看,烟民清楚禁烟后烟价必会大涨,储存鸦片等于储存金钱,因此不顾一切扩充种植面积;当然,甘肃省政府也有怂恿嫌疑,为了将禁种县份的烟亩罚款转嫁到未禁县份,弥补因禁烟带来的亩款减少,政府加重未禁县份的罚款,农民也不得不增加亩数。更甚者,以往很少种或未种鸦片的县份,这时被利益诱惑,也大肆开放烟禁。为此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禁烟总监蒋介石于1937年8月6日专门给甘肃省政府发布训令,指出缓禁各县只能就上年曾经种烟之地亩,准由人民报请登记,领照暂种,其亩数及产烟数量,必须按照上年底册,切实核减,以后仍逐年减少,不得因希图税款,任令增加,其向未种烟者,虽在缓禁县区,亦一律不准报种。训令发布之日,甘肃省已进入了禁绝的最后一期,所起作用不大。
缓禁县份大量种植烟苗,又给已禁县份的禁运、禁售和禁吸带来了困难。按照法令,某县禁种后,运、售和吸同样要禁绝。这样,一些非法之徒和吸食者将目光转移到了未禁县份。一些贩运者将未禁县份的烟土运入禁绝县份,成为已禁县烟土的主要来源。如第一期禁绝的和政烟土来源于渭源,宁县来源于平凉,西固来源于岷县,夏河来源于临夏,宁定来源于渭源和陇西,临潭来源于陇西和临洮等县。这些烟土偷运过来主要供应当地的烟民吸食,影响了已禁县的禁绝效果。此外,同一行政区内各县,由于禁绝期限不同,互相影响颇大。1937年第一区督察行政专员张振武在汇报中对此深为忧虑。他指出第一行政区所属十五县中,以皋兰和临潭为第一期;榆中、会宁、康乐、定西为第二期;临洮、岷县、渭源、洮沙为第三期;永登、景泰、陇西、漳县为第四期;靖远为第五期。前三期均已具报肃清,出具切结。自应开始办理烟民登记,审判烟犯等事宜,然而“四五两期县份,烟苗尚未肃清,一切禁政当不免有种种困难情形,以致本署本季季报表亦无法查填,而对于未来禁政成绩,必难收效”。可见,同一行政区内,由于禁绝期限的不一,计划不能全盘执行,法令无法统一实施,耗费人力、物力自不必说,影响禁政前途至大。
五、以谋财为主的分期禁绝政策
上述各点,无论是榆中县的禁种汽车路沿线,毗连县份的禁绝纠纷,还是1935年之后种植亩数的急剧扩大,都表明一点,省政府紧紧抓住鸦片的重利不放。因此,说到底,分期禁绝政策就是一个谋财的政策。
进一步,在实施此政策的过程中,省政府为了谋取厚利,竞置民众的生命于不顾。对于民众上书请求减免亩款或提前禁种之事,均遭拒绝。
1936年初,酒泉县永定乡乡长王成德、丰乐乡乡长张安仁两次上书民政厅,痛陈当地农村破产,百姓生活困穷,请求减免亩款:
“兰州民政厅长钧鉴,查酒泉县永定乡、丰乐乡,距城鸯远,曩即瘠苦,近复荒旱灾{=曼,五谷不登,农产价贱,赤贫小户因负担过重,告贷无门,衣食公款所迫,穷困无聊者均弃地逃亡,田亩荒芜,粮草无着,甚至鬻子变款而交款,秕糠以充饥,庚癸惨呼,哀鸿遍野,农村破产,赤地过半,被荒灾民,无法生活者,老转沟壑,少壮流离,实系穷苦不堪,不忍听睹,迭经将灾荒痛苦情形,恳求县长堪视拯救及缓征荒粮草在案。惟二十五年之烟亩罚款业已开征,而民穷财竭,十户十空,又非产烟区域,较之他乡大相悬殊,且国赋正供,荒芜无着,以瘠苦僻乡,担负均等,况灾余残生,仅存微息,岂能担负巨款,若不设法救济,减轻负担,势必流离殆尽。乡长等职责攸关,难安缄默,惟将实际穷苦情形,联名电恳施恩拯救核减二乡亩款,稍苏民困。”
省政府回复道:“查该县二十五年罚款比额,早经呈奉省政府核准,令饬该县县长遵照征解在案。预算攸关,未便变更,所请核减之处,碍难照准,仰该县乡长等,劝导民众,踊跃输纳,以顾急需。”理由很简单,政府亩款预算已编订,不能轻易变动,因此希望该乡长剀切劝导人民,积极缴纳款项,以顾急需。可见,政府为了应付自己的“急需”,对民众的痛苦生活置若罔闻,仍要他们缴纳罚款,其非为强迫谋财而何?
同年,漳县公民代表也上书,指出该县人民负担沉重,逃亡他乡者络绎于途,请求提前禁绝烟苗,恢复生产,“现以春耕将届,群欲将全县烟苗,提前禁绝,于国家早除其鸩毒,于人民顿弛于负担,诚属公私交相便利”,如不能提前禁绝,“亦惟恳俯念兵荒孑遗之灾黎,饥寒交迫,日不聊生,祈减轻烟亩罚款,稍抒燃眉。民亦各具天良,愿忍一时之痛苦,殚出竭入,共济时艰”。省政府批复道:“查该县禁种,列在第四期(即二十七年),前经呈请委员长蒋核定在案,未便变更。”即漳县未到禁绝鸦片的时期,所以不能提前禁种,这种寡廉鲜耻的回答,着实让人看清了省政府的真实嘴脸,不是禁烟,而是纵毒。
从档案资料看,当时公民上书请求减免亩款或提前禁绝的县份不在少数,如礼县、安西和武威都有呈文,但都以不同理由拒绝。事实上,此一时期,省政府倾其全力征收烟亩罚款挹注财政,都时有不虞之感,何谈减免,提前禁种就更不可能了。从根本上看,对于甘肃省政府来说,亩款为其一大财源,“军费之消耗,政府之虚糜,大抵藉此而支付。某县应出若干,若干该出某县,早有定案。而只有增加之余地,决无减免之可能,此人民之所以负担日重,痛苦日深之最大原因也。”
分期禁绝政策的实施,虽然暂时维持了甘肃省的财政来源,但是它导致禁政始终不能走上统一的轨道,法令不能统一执行,为不法之徒提供了犯罪空间。更为严重的是,它给甘肃社会带来了无比深重的灾难,“农不得为农,商不得为商,老者转死于沟壑,壮者逃散于四方,演成今日之所谓‘暗淡千村,不闻鸡犬之声,荒凉四野,仅见鼠狼之迹’的悲惨的现象!”民国甘肃社会始终未能走上有序的发展路径,与之有莫大的关系。
作者简介 尚季芳,男,1976年生,西北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在读博士后,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区域经济社会史的教学科研工作。
责任编辑:柳文全
关键词 国民政府,分期禁绝,弊端,甘肃省
中图分类号 K25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0457-6241(2008)24-0029-06
1935—1940年,国民政府在禁政上开始实施“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计划,拟在六年时间内将全国烟毒分期禁绝,尤其要根绝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绥远和宁夏等鸦片种植和吸食大省的毒祸。甘肃省秉承国民政府的旨意,开始执行此计划。不可否认,这一政策的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在禁种上,截止1940年,甘肃省中心区域的鸦片种植几绝,但吸食和贩运仍大有人在,禁绝效果不理想。那么,诉诸于学理,该计划是否是一个最佳的政策,其成本、收益如何?政策的可操作性如何?笔者拟以甘肃省为例,就分期禁绝政策中的诸多弊端做一考量,回答上述问题。
一、甘肃省分期禁绝政策的出台及其实质
按照1932年国民政府制定的《派员查禁十省种烟办法》,规定鄂、豫、皖、赣、湘、苏、浙、闽、陕、甘腹地10省首先禁种罂粟,其余各省克日禁种。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甘肃省由于军事和经济的原因,困难重重,阻力甚大,“不独人民多以种烟为生。即地方财政亦多赖烟亩税收以资挹注,如果骤施严禁,实为不教而诛,且于人民生计及地方财政,亦不无影响,为顾全事实,徐图推进,俾克达到彻底禁绝目的”哪,遂决定分五期禁绝。
国民政府之所以对西部四川、陕西和甘肃等省实行分期禁绝政策,是从各省财政拮据,民生凋敝,赖鸦片为财政支柱者日久的现状出发考虑的。如果断然禁之,必使地方机构无法运转,人民生活难以维系。因此,国民政府声称这种渐进禁烟政策是科学的,符合西部诸省的实际。乍看之下,这种说法颇有道理。然而从根本上追究,分期禁绝政策就是为了给政府的财政以挹注,并没有给人民带来多少实惠,反而将他们置于进退维谷的境地。时人宗则看透了这一点,他以犀利的文笔写道:“分期禁种鸦片的所谓科学办法,绝没有成立的理由,更没有委其理由于人民身上而成立的理由。吾人也曾想到,禁烟的惟一损失就是一省的财政,但财政尽可从开源节流上去想办法弥补,决不应顾此失彼,造出忸忸怩怩的禁烟态度,形成似禁非禁的方式。——根本禁绝呢?在财政上是一大损失。一点也不去禁止呢?当然不成一回事体,因而才产生了禁种与绥种的方式。这叫做科学的办法吗?”宗则之语有的放矢,对国民政府以分期禁绝政策为名,行征收烟亩罚款之实进行了有力抨击。

在国民政府既定政策的指导下,甘肃省从1935年开始,厉行六年禁烟计划,分期禁绝。1935年厉行禁绝者为第一期,计有皋兰、正宁、庆阳、宁县、环县、西固、宁定、合水、和政、鼎新、夏河、临潭、康乐设治局和榆中沿汽车路一带等十四县局。1936年禁绝者为第二期,有定西、会宁、通渭、平凉、静宁、庄浪、隆德、泾川、镇原、灵台、华亭、崇信、化平、固原、武都、海原、文县、康县等十八县。1937年禁绝者为第三期,有临洮、渭源、临夏、永靖、天水、西和、礼县、两当、秦安、清水、洮沙等十一县。1938年禁绝者为第四期,原计为景泰、陇西、漳县、武山、甘谷、徽县、成县、永登、安西、玉门、敦煌、金塔等十二县。后因抗战全面爆发,为应战时需要,增加粮食生产,将1939年禁绝的第五期靖远、武威、古浪、张掖、山丹、民乐、酒泉、临泽、永昌、民勤、高台等十一县,提前于1938年一并禁绝。
分析上述甘肃省的分期禁烟计划,其中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先禁者大抵为产烟较少之区,其产烟较盛地方,往往施禁在后”。原因何在?政府谋财动机之使然。禁烟先从那些没有烟亩罚款或烟亩罚款很少的县份开始,烟亩罚款大县放在后面禁绝。如第一期各县种烟少,罚款不多;皋兰和榆中虽是罚款大县,但系省会所在地,来往行人众多,不禁罂粟,有碍观瞻,甚至有违法令,不得不为;最后一期靖远和河西各县,都是罚款大县,挹注省财政甚多。放在最后禁绝,用心良苦。第二,从甘肃省政府的权力有效行使方面来看,也是由易于推行政令的县份先开始禁烟,正宁等县不受其控制,遑论推行政令,而第五期河西各县属于马步芳、马步青的势力范围,政令推行不易,掣肘甚多,不得不放在最后。
二、面子上的禁烟——榆中县禁种汽车路沿线的背后
甘肃省按计划分五期禁种,在第一期的禁种地域上,除皋兰等十三县全部禁绝外,榆中县只禁种汽车路沿线的烟苗。榆中县的这种独特禁种方式——即一县内部的分期禁绝政策令人不可思议。那么如何禁种汽车路沿线烟苗,省府规定为沿线“目力所及者”。显然目力所及,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具体目力所及是多少?标准怎么界定?作为主其事者的榆中县县长叶超感到极难下手,无奈之余,1935年3月他上书民政厅说明厉害,“距离汽车路远近,未蒙指示一定之标准,若以弓数亩数里数为标准,则汽车路左右山川原隰,至为畸零,向长途汽车路左右,寸寸丈量,距离之里数,当为事实与时间所不许,且在川原之地,虽汽车路旁左右三五里内,即使禁种,而三五里外,乃至七八里十余里不等,毒卉花开,仍觉沿路左右,灿烂入目”。为此,他问到:是否沿汽车g带目力所及之地,不论远近,一律禁绝,叶氏直陈事实,要求明示,但是省政府心中无数,要求叶氏撙节办理。
省政府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县长仍无法动手铲除。而此时汽车路沿线烟民人心浮动,怒气冲天,日夜守望于田间地头,商议攻守之策。在彷徨之际,叶超又连上二书,更加详细地阐明了只禁绝汽车路沿线将会产生的种种纠葛,恳求省政府与其左右为难,不如宣布全禁。他提出了五点困难:第一,汽车路沿线,皋榆互插之地甚多,皋兰全禁,而榆中只禁汽车路沿线,皋兰“莠民”必有投机取巧者,前来榆中偷种,或有榆中插入皋兰之地,榆中“莠民”借口榆中未禁,给皋兰禁烟造成了麻烦。第二,禁种汽车路沿线目力所及地方,未定具体面积数目,平原地带,目力所及甚远,到底该禁多少?第三,禁种汽车路沿线,只禁新修之汽车路两旁鸦片,而对旧日汽车路两旁鸦片置之不理,但来往旧路者络绎不绝,该如何解决?第四,只禁汽车路沿线,对县城周围种植采取放任态度,如此有碍观瞻之事,该如何办理?第五,榆中1935年烟亩罚款已如数交清,若禁烟民众要求退还罚款,如何解决?
应该说,叶的呈文是切中要害的,但省府未给予明确回复。什么原因使省府如此棘手呢?对亩款 的留恋是焦点。按法令规定,禁止多少面积,退还多少已交罚款。然而,省政府对退还的亩款给定了数目,但是对禁种的区域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这样就使主其事者难以下手。因此出现上述问题就不可避免,即禁绝了此地,禁不了彼地,而要禁绝彼地,必须要有可退还的亩款。因此在呈文中,叶氏一再声明亩款无几,与其左右为难,不如全县全禁。但是省政府没有准许叶氏的请求,仍令他按照已定法令撙节办理。宗则指出这种禁烟为“科学的面子禁烟”,因为榆中地处西兰公路必经之地,来往汽车较多,“有汽车通行即有要人与外人往返,有要人与外人往返则系乎观瞻,鸦片是有碍观瞻的,所以就不能不禁,请问这样禁烟的动机不是为了面子而何?”其实不仅仅是面子,面子背后的关键是亩款。
政府虽然没有规定面积,但法令必须执行。对县长、乡镇长和保甲长来说,心中无谱,再加上老百姓的阻挠,查禁速度相当缓慢。叶超呈报道:“虽县长三度沿路之履查,禁烟委员,日日在乡之催迫,而各乡镇之禁烟,仍进行疲缓。”最后撤职查办一乡长,二保长,把十余烟户游街,禁烟才渐有起色。此其小者,尤有“铲后抛出重植者,有因铲后得雨复发者,有因故抗铲烟,殴打镇长委员,藉以拖延时日者,以致沿汽车路一带各镇乡长,对于查报禁绝,日期不无迟延”。不难理解,各乡镇长不可能雷厉风行的推动该地的禁政,查铲过程中,那些应禁,那些不禁,都是未知数;对于老百姓来说,退还亩款有限,铲除烟苗,意味着生活来源断绝,他们拼命抗拒也在情理之中。
三、插花飞地偷种——毗连县份纠葛之种种
民国时期,地籍未彻底整理,县与县之间插花地、飞地比比皆是,此种地带管理难度大,往往出现“三不管”的现象,为禁烟带来了诸多麻烦。而分期禁绝政策又给毗连两县的烟苗查禁雪上加霜。由于禁种期限的不同,禁种者和未种者之间在关涉利益的时候,冲突不断,纠纷迭出。前述榆中县不仅县内烟苗难以查清,在与皋兰县相连的插花地带,也是问题频出。皋兰有丁家庄,插入榆中县栖云镇,双方约定该地由榆中负责查铲。该镇镇长夏承禹见事体重大,亲往督铲翻犁。然该庄人民扬言不听榆中指挥,只听皋兰命令,双方顿起冲突。该地甲长丁炎德以地湿不能翻犁为由,抗拒拖延,夏镇长命令将其带县发落,突然,该地“群壮共集三十余人,质问镇长及保长,无论如何,甲长决不让带去”,并将夏承禹“围空(困)在中,被庄人高冒子、丁焕有子二人,横施捶楚,左手背受伤皮破,胸腔疼痛,食难下咽,非丁得先救护,几乎性命有伤”。甲长带头闹事,殴打镇长,显然是插花地双方的控制都比较薄弱所致。皋兰烟民不让榆中县铲除烟苗,同样榆中烟民也不让皋兰铲除烟苗。皋兰县查铲队队长范宗江发现榆中坪头顶插入本县田地二百余亩,又有“插入烟地三十余亩,花户等誓死不肯铲除,亦不容队长等执行。并称该地本年四成罚款,已缴纳榆中县政府,现在非见榆中委员,不能翻犁,态度坚决”。省禁烟法规有令,凡它县插入本县之地亩,发现罂粟者,一律由本县铲除。即榆中插入皋兰之烟田应由皋兰查铲,但问题是当时皋兰已禁种,而榆中尚未禁种,该地虽说插入皋兰,但已经被榆中征收了烟亩罚款,也就是说,种烟是经榆中县府允许的。面对此情,榆中烟民当然不愿意烟苗被铲除,皋兰县也只好望烟兴叹。
会宁县与靖远县县境接壤,会宁为第二期1936年禁绝,而靖远为第四期1938年禁绝,双方同样因禁种年限不同而产生了诸多问题。两县彼此有插花地,烟苗查铲困难。会宁县县长牛剑秋也意识到此问题将会带来后患。1936年4月他上书民政厅,征求对此事的处理办法。“查靖远县有职县之插花瓯脱地方,固应遵令查禁,而职县有靖远之插花瓯脱地方,究竟已否令饬该县,亦当查禁,以免借口狡赖,而清毒卉,抑或照章不在禁止之列,而使依界播种之处,奉令未曾示知,无所遵守。”嗍即会宁县插到靖远的村庄,必须按期禁种,那么靖远插到本县的村庄,如何办理?得到的回复是:“插花瓯脱各地,现正统筹整理办法,该县境内之靖远瓯脱地种植烟苗,尚未在本年应禁之列,自可暂缓铲禁。”即靖远插到会宁县的村庄,没有到禁种期限,仍让其继续种烟。这种回复与禁烟法令有违。揆诸常理,会宁全境全部禁种,而临县靖远尚未禁种,靖远插入会宁的飞地、插花地遍野罂花,会宁老百姓势必要受影响,偷种鸦片。
正如所料,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双方毗连之地问题丛生。属会宁管辖的小水村,因地靠靖远,看到靖远罂花遍地,而此地所种鸦片将要按期铲除,因此联名上书省府,要求暂缓铲除。呈文指出:“地段虽属会宁,与靖界近在咫尺,犬牙相错,插入靖远境内。南北东西,实与靖远境界毗连。距会三百余里。距靖东至打拉池七八里,南至三百户五六里,至磁窑儿十余里。西至靖城二十余里,鸡犬之声相闻,而达乎四境。兹者靖远界限属内播种烟苗,而区属地段属内绝禁铲除,恐于清查方面,不无纠葛之事……是以民等一再思维,不避冒险之诛,联名恭恳主席案下,矜悯民众痛苦,破格恩准所有插入靖远之地段,而禁种烟苗之期限,亦列入靖远期限以内,嗣后靖属烟苗肃清,则区署一带之烟苗,不禁而自行肃清矣。”并要求将所纳税款,归并向靖远缴纳。小水村村民通过委婉的方式诉说了自己的要求,该村虽属会宁管辖,但插入靖远境内,因此也妄想将禁政列入靖远期限。对此省政府断然否决。
政府的严词否决,并没有制止农民的行动,他们仍设法偷种。1936年,甘肃查禁种烟督察团团长路邦道在检查种烟路过靖远和会宁时,看到两县“界限未清,烟苗广植”,请求尽快将两县边界查明划定,以便权责分明。遗憾的是会宁和靖远的边界一直未详细勘定,致使小水村偷种鸦片者时有发现,“会宁纯受靖远影响,故其他乡镇皆无,只与靖远毗连插花之北三乡有之。小水乡距靖远最近,插花地较多,故偷种者亦较多”。此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才彻底得到解决。
四、变本加厉——缓禁县份疯狂种植的危害
实行分期禁种后,在每一期禁种的前一年,都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烟民倾其全力,将大量的土地用来种烟,因此有些县份种植罂粟的地亩反而比未禁时增多,产量自然增大。武山县就是一例。武山规定必须于1938年禁止种植,“故26年全县所有农户,倾其所有肥地,尽数种植罂粟。时至盛夏,处处罂花争放,红白灿烂,远近辉映,俨若芙蓉天地”。其他各县也有类似情况。再看下表反映的事实:
1935年甘肃省开始执行六年禁烟计划时,当年的种植亩数为36.1047万亩,比1934年的种植亩数49.3315万亩减少了13.2268万亩;1935年产量为1083.141万两,比1934年的1749.945两减少666.804万两;罚款也相应减少。可见,省政府起初对此政策的执行比较得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对比1936年和1935年的情况,问题便凸显出来,1936年种烟亩数猛增到91.4667万 亩,比上年36.1047万亩增加了55.3620万亩;相应的1936年的产量也比上年多出1264.140万两。增加之J陕,令人瞠目。再看税收一栏,从1936年开始,税收连年上升,该年为717523元,1937年为825220元,1938年迅速增到1296938元。
推测其原因,从烟民自身来看,烟民清楚禁烟后烟价必会大涨,储存鸦片等于储存金钱,因此不顾一切扩充种植面积;当然,甘肃省政府也有怂恿嫌疑,为了将禁种县份的烟亩罚款转嫁到未禁县份,弥补因禁烟带来的亩款减少,政府加重未禁县份的罚款,农民也不得不增加亩数。更甚者,以往很少种或未种鸦片的县份,这时被利益诱惑,也大肆开放烟禁。为此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禁烟总监蒋介石于1937年8月6日专门给甘肃省政府发布训令,指出缓禁各县只能就上年曾经种烟之地亩,准由人民报请登记,领照暂种,其亩数及产烟数量,必须按照上年底册,切实核减,以后仍逐年减少,不得因希图税款,任令增加,其向未种烟者,虽在缓禁县区,亦一律不准报种。训令发布之日,甘肃省已进入了禁绝的最后一期,所起作用不大。
缓禁县份大量种植烟苗,又给已禁县份的禁运、禁售和禁吸带来了困难。按照法令,某县禁种后,运、售和吸同样要禁绝。这样,一些非法之徒和吸食者将目光转移到了未禁县份。一些贩运者将未禁县份的烟土运入禁绝县份,成为已禁县烟土的主要来源。如第一期禁绝的和政烟土来源于渭源,宁县来源于平凉,西固来源于岷县,夏河来源于临夏,宁定来源于渭源和陇西,临潭来源于陇西和临洮等县。这些烟土偷运过来主要供应当地的烟民吸食,影响了已禁县的禁绝效果。此外,同一行政区内各县,由于禁绝期限不同,互相影响颇大。1937年第一区督察行政专员张振武在汇报中对此深为忧虑。他指出第一行政区所属十五县中,以皋兰和临潭为第一期;榆中、会宁、康乐、定西为第二期;临洮、岷县、渭源、洮沙为第三期;永登、景泰、陇西、漳县为第四期;靖远为第五期。前三期均已具报肃清,出具切结。自应开始办理烟民登记,审判烟犯等事宜,然而“四五两期县份,烟苗尚未肃清,一切禁政当不免有种种困难情形,以致本署本季季报表亦无法查填,而对于未来禁政成绩,必难收效”。可见,同一行政区内,由于禁绝期限的不一,计划不能全盘执行,法令无法统一实施,耗费人力、物力自不必说,影响禁政前途至大。
五、以谋财为主的分期禁绝政策
上述各点,无论是榆中县的禁种汽车路沿线,毗连县份的禁绝纠纷,还是1935年之后种植亩数的急剧扩大,都表明一点,省政府紧紧抓住鸦片的重利不放。因此,说到底,分期禁绝政策就是一个谋财的政策。
进一步,在实施此政策的过程中,省政府为了谋取厚利,竞置民众的生命于不顾。对于民众上书请求减免亩款或提前禁种之事,均遭拒绝。
1936年初,酒泉县永定乡乡长王成德、丰乐乡乡长张安仁两次上书民政厅,痛陈当地农村破产,百姓生活困穷,请求减免亩款:
“兰州民政厅长钧鉴,查酒泉县永定乡、丰乐乡,距城鸯远,曩即瘠苦,近复荒旱灾{=曼,五谷不登,农产价贱,赤贫小户因负担过重,告贷无门,衣食公款所迫,穷困无聊者均弃地逃亡,田亩荒芜,粮草无着,甚至鬻子变款而交款,秕糠以充饥,庚癸惨呼,哀鸿遍野,农村破产,赤地过半,被荒灾民,无法生活者,老转沟壑,少壮流离,实系穷苦不堪,不忍听睹,迭经将灾荒痛苦情形,恳求县长堪视拯救及缓征荒粮草在案。惟二十五年之烟亩罚款业已开征,而民穷财竭,十户十空,又非产烟区域,较之他乡大相悬殊,且国赋正供,荒芜无着,以瘠苦僻乡,担负均等,况灾余残生,仅存微息,岂能担负巨款,若不设法救济,减轻负担,势必流离殆尽。乡长等职责攸关,难安缄默,惟将实际穷苦情形,联名电恳施恩拯救核减二乡亩款,稍苏民困。”
省政府回复道:“查该县二十五年罚款比额,早经呈奉省政府核准,令饬该县县长遵照征解在案。预算攸关,未便变更,所请核减之处,碍难照准,仰该县乡长等,劝导民众,踊跃输纳,以顾急需。”理由很简单,政府亩款预算已编订,不能轻易变动,因此希望该乡长剀切劝导人民,积极缴纳款项,以顾急需。可见,政府为了应付自己的“急需”,对民众的痛苦生活置若罔闻,仍要他们缴纳罚款,其非为强迫谋财而何?
同年,漳县公民代表也上书,指出该县人民负担沉重,逃亡他乡者络绎于途,请求提前禁绝烟苗,恢复生产,“现以春耕将届,群欲将全县烟苗,提前禁绝,于国家早除其鸩毒,于人民顿弛于负担,诚属公私交相便利”,如不能提前禁绝,“亦惟恳俯念兵荒孑遗之灾黎,饥寒交迫,日不聊生,祈减轻烟亩罚款,稍抒燃眉。民亦各具天良,愿忍一时之痛苦,殚出竭入,共济时艰”。省政府批复道:“查该县禁种,列在第四期(即二十七年),前经呈请委员长蒋核定在案,未便变更。”即漳县未到禁绝鸦片的时期,所以不能提前禁种,这种寡廉鲜耻的回答,着实让人看清了省政府的真实嘴脸,不是禁烟,而是纵毒。
从档案资料看,当时公民上书请求减免亩款或提前禁绝的县份不在少数,如礼县、安西和武威都有呈文,但都以不同理由拒绝。事实上,此一时期,省政府倾其全力征收烟亩罚款挹注财政,都时有不虞之感,何谈减免,提前禁种就更不可能了。从根本上看,对于甘肃省政府来说,亩款为其一大财源,“军费之消耗,政府之虚糜,大抵藉此而支付。某县应出若干,若干该出某县,早有定案。而只有增加之余地,决无减免之可能,此人民之所以负担日重,痛苦日深之最大原因也。”
分期禁绝政策的实施,虽然暂时维持了甘肃省的财政来源,但是它导致禁政始终不能走上统一的轨道,法令不能统一执行,为不法之徒提供了犯罪空间。更为严重的是,它给甘肃社会带来了无比深重的灾难,“农不得为农,商不得为商,老者转死于沟壑,壮者逃散于四方,演成今日之所谓‘暗淡千村,不闻鸡犬之声,荒凉四野,仅见鼠狼之迹’的悲惨的现象!”民国甘肃社会始终未能走上有序的发展路径,与之有莫大的关系。
作者简介 尚季芳,男,1976年生,西北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在读博士后,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区域经济社会史的教学科研工作。
责任编辑:柳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