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理学与认识的主体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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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考察八十年代中国自然辩证法界四大论战之——现代物理学与认识的主体性的论战。论文考察了引发论战的原由;接着详细探讨了双方观点分歧和论战始末;最后对争论做了总结和思考,指出论战与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力地推动了思想解放的深入。
  〔关键词〕八十年代现代物理学认识的主体性科学与哲学争论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4)03-0054-13
  从长期的“左”倾政治环境下走出来,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这是一以贯之的主题。从西方人文主义哲学的引入到国内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以至主体性问题的讨论,都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思想脉络。而主体性问题的讨论及广泛应用集中反映了八十年代中后期思想解放运动的人文思潮,是人的解放在学术上和思想上的体现。主体性思潮与科学哲学也有着密切联系,理论工作者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有人的因素介入的思想来作为论证主体性的自然观基础;而这一思想又打破了自然科学纯粹客观性的传统理念,直接危及到物质客观性这一传统意识形态信念。这就引起了哲学界的热烈讨论,甚至争论。科学哲学由于其自然科学性质,因而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提供了更为权威的论证和更有价值的理论见解;并且随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政治和思想环境的变化,出现了激烈的、持续性理论论战。这些讨论和争论针对一系列的传统意识形态问题得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新见解,有重要的思想解放意义。
  
  
  
  
  一、现代物理学与认识的
  主体性问题的理论关联
  
  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主体性问题成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个纲领,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文化学、语言学等等,都在自己的领域内提出了主体性问题。这种热闹景象的出现有其深刻的背景。就国际环境而言,战后西方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引发了西方对人及价值问题研究的种种思潮,从而使得对主体及主体性问题的关注成为世界性的趋势。国内环境而言,1978年以来在政治力量推动下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方略,是发展方向的根本性调整,这就为反思“文革”践踏人的价值、严重扭曲人性和主体性提供了条件,为西方主体性思潮进入中国创造了便利,对改变人的精神面貌、提升主体素质提出现实性需求。这些因素在理论上的反映就是始于1978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及随后兴起的人、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1983年10月后,人道主义、异化问题的讨论被视为思想战线上“精神污染”的表现而受到批判,讨论逐渐冷落,随之而起就是主体性问题的讨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主体性讨论承接此前实践问题的讨论和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讨论的理论成果,借助于八十年代中期的思想自由环境,从主体性视角并结合现代新的研究资料,针对传统的哲学意识形态,讨论了主体性问题以及实践论(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中的主体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哲学意识形态的观点,其基本理论倾向是用主客体关系取代哲学的基本问题,用建构论取代反映论,用选择论取代历史决定论。在激烈的思想变革的环境下,思想激进者对经典著作深度挖掘,加之利用现代科学成果,以使他们的新思想更为可靠;思想保守者力图在原有唯物主义框架内解释新材料、新思想,力图维护传统理论的威权性。这样就出现了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个领域的主体性问题的争论。显然,这样的争论有着深刻的意识形态的蕴涵,是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具体表现,也是推动思想解放的思想动力。当然,那些思想争论中提出的非传统见解被批评为是“明显偏离马克思主义哲学轨道的错误观点”。[1](1)
  八十年代,认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个部分中是最为活跃的。认识论以实践标准问题讨论为契机和发端,立足于马克思哲学的丰富和发展,在开拓学术视野、推动学术范式转换、促进思想启蒙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纵观八十年代的认识论研究,面向主体和科学是其两个显著特征,“把认识论研究的中心转向主体,是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工作的一种带有重大意义的转变。……这种转变首先因于对马克思所阐明的科学实践观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于哲学和现代科学的发展”。 [2](69) 随着认识论讨论的展开和深入,这两种趋势也走向深入并呈现交汇的态势:一方面,通过对哲学史以及马列经典著作的深入挖掘,找到了主体性思想的历史渊源和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的经典依据(主要是马克思《提纲》第一条),这就意味着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的突破;另一方面,把认识的主体性研究和现代自然科学自觉地结合起来,利用相对论、量子力学及系统理论为认识主体性提供证据。这种理论深入的结果就是一些论者走出传统的纯粹客观的反映论,认为传统的反映论教条是导致中国这些年来直观的机械论、宿命论论盛行,主体性失落了的原因所在。[3]作为对认识主体性的强调,在认识本质问题上提出了“重构论”、“建构论”、“选择论”等代替方案,并明确提出认识论应随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由经典转向现代,认识论的轴心应从客体转向主体,以主体性原则为首要原则。[4](12-20)这种观点对传统意识形态极具冲击力,因而也引起尖锐的反驳。但与八十年代以前引经据典地维护意识形态的论证方式不同,反驳者是站在客观反映论的立场上来重新解释经典,而且也论证现代物理学的客观性为他们的观点服务。这样,强调马克思主义是要发展的,但认识的客观性这一基本原则不能背离,应当在这一原则的其础上理解现代科学及主体性。短短几年的时间,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等以及一些学术刊物、大学学报、报纸上发表了数量可观的讨论文章,对认识主体性及其与现代科学的关联展开争论、辩驳、探究,由此形成了“一阵讨论认识的‘主体性’的热潮”[5](69)。
  在这种大的思想环境下,基于自然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源渊关系及所讨论问题与科学的贴近性,一些科学哲学理论工作者也纷纷著文,支持并论证认识的主体性,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科学哲学的加盟无疑增强了认识主体性的力量和权威性,提出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的见解和命题。下面这些观点和命题都是在讨论中提出并于1989年“政治风波”后受到批评的,试列如下:(1)微观认识中,仪器以主观要素进入认识中,使认识过程成为主客体相互作用、主客观相统一的过程。[6](39) (2)微观认识中永远也不能排除主体操作活动的影响,因而,关于微观物体的确客观性知识似乎也就值得怀疑了。[7](70) (3)客观实在“具有属人的、历史的和相对的性质”[8](21) (4)波粒二象性不是自然界的一个基本矛盾。[9](34) (5)在微观领域里,主体和客体的相互联系,因而认识结果(知识)不可能是纯粹客观的。[10](40-50) (6)观察结果依赖于主体的测量方式的观点引起了一次认识论的革命,从前不依赖于主体的大自然的经典图景换成一个以观察者为中心,这与宇宙是不依赖于主体而独立存在的传统观念是相冲突的。[11](29) (7)“……月亮在无人看它时确实不存在!”的命题。[12](12) (8)量子力学具有不同于传统的“性质观”和“实在观”。[13](62-67) (9)量子力学的理论基础中渗透着人类学的特征,其突出表现就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运用宏观仪器对微观客体进行测量的过程和结果中。[14](1)
  首先看哲学上的分歧,对于这一点,争论双方都有清晰地认识。根据何祚庥对“认识主体论”的界定和批评,柳树滋和古祖雪的商榷文章中都认为何祚庥反对的是科学认识的主体性。何祚庥不承认这一指责,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否定认识中的主观性因素,只是“批评的是‘一种怀疑知识的客观性的’认识的主体论”。而且,“对于这种唯心主义思潮,当然是不能接受的”。[17](58)何祚庥指明:“分歧在于哲学观点的对立”。[17](65)
  先看柳、何二人的哲学分歧。柳树滋是主张现代物理学中主体性介入的,他把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哲学态度作了概括:“对于对象、现实界和感性世界的认识上,有三种不同的哲学趋向:(1)片面强调客体而忽视主体的‘抽象客体论’;(2)片面强调主体而忽视客体的‘抽象主体论’;(3)以实践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为基础的‘主体客统一论’。”柳树滋视何祚庥的哲学观点为“抽象客体论”,自己的哲学观点是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统一论”。他用“主客体统一论”批评“抽象客体论”:“企图从哲学上排除一切主体性因素对科学认识内容的‘干扰’”,而“这种典型的‘抽象客体论’的立场同马克思的观点相距太远了。”[15](104)何祚庥依据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反驳说,柳树滋的主客体统一论“正是人们正在批评中的‘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是对世界本原问题上的“某种二元论式的回答,亦即物质和精神的折衷”。[17](66)紧接着,依据列宁关于认识泉源问题的论述发出质问:“究竟认识的源泉是自然界,还是所谓的‘主客体统一’?”[17](67)
  可以看到,二人哲学观点的对立的鲜明的,柳树滋立论的经典依据是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称《提纲》)第一条,他认为现代物理学的主体性介入正是其“主客体统一论”科学根据。何祚庥则是以恩格斯和列宁的相关论述为依据,他力图排除现代物理学的主体性因素,其目的也是为其纯粹客观性的哲学立场提供科学根据。他们都自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互相批评对方。孰真孰假、孰优孰劣?如果抛开历史及理论的所起的作用,抛开现实的实践,仅就“本本”展开争论,这个问题确实没有办法解决。但联系到历史和实践,联系到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答案昭然若揭。在第三章中已经讨论过“左”倾政治环境中依据经典著作的“大批判”模式,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就是要打破这个禁锢人思想的模式。回顾八十年代思想界理论界的情况看,确实存在着利用《提纲》的思想来强调实践、强调主体性,这对于打破思想禁锢、推动思想解放起了积极作用。当然,这种作用的发挥是在不断的争论中实现的,而且影响的范围也是相当广泛的。因此可以说,柳何二人的哲学争论是在中国大的思想解放背景下、尤其是在1989年政治风波后“左”倾思潮回流情况下,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现代科学的思想与传统意识形态分歧的缩影。
  同样的分歧也体现在何祚庥与古祖雪的争论中。在古祖雪看来,何祚庥不区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界限,否认认识的主体性。与之相反,古祖雪以区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界限为论证依据,从认识(主要是微观认识)的对象、度量表现、知识体系三个方面论证了认识中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双方根本性的分歧点就在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关系,古祖雪批评何祚庥用本体论去规范认识论,他说:“何文用本体论的物质概念规定认识论的客体范畴,只能是一种离开实践、离开为我关系去理解客体与现实的直观主义”。本属于认识论的问题,“何文却对它作了本体论上的批评?”[18](87)何祚庥则提出反批评,认为古祖雪的问题恰恰就是 “一再地把本体论和认识论对立起来或分割开来加以考察,”[17](67)何祚庥依据列宁的论述判定:“古祖雪在认识论上所持的观点的确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古祖雪由度量表现而反复强调的“主客体不可分”,是“典型的主体和客体的‘原则同格说’”。[17](68)
  本体论与认识论能否分开?仅从理论体系而言,不能分开,分开就不是完整一致的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任何哲学体系皆如此。但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分开并不是意味着任何问题都要拿本体论的概念去套,看一看是不是符合某种既定的理论要求,任何哲学家都不会这样思考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当然也不会用这个模式去思考,这是其一。其二,这种思考问题模式恰恰就是“左”倾政治条件下所造就的意识形态模式,事实上了成了评判理论、观点、认识是不是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尺,凡事都要问一问唯心还是唯物,以此作为政治界限的依据。因此,二人争论依据的方法论原则及争论的内容本质上在于是否应该抛弃传统意识形态思考范式的问题,由此涉及的是深层次的思想解放问题。
  二人还有一个重要分歧就是对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的理解上。古祖雪从中得到的认识是,马克思通过哲学反思提出唯物主义应当重视实践、重视主体,强调主客体不可分,并认为“第一条”的思想在现代物理学背景下得到具体论证。由此批评何文“表现的是一种直观的反映论倾向”。[19](90)何祚庥也对提纲做了解读,得出正好相反的结论:“提纲一点也没有反对唯物主义(其中包括直观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相反却是明确地反对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17](69)对经典作家著作理解不同,解读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但紧接着,何祚庥引用列宁的话,“……这种关于整个唯物主义的起码知识,只有俄国的马赫主义者才不知道。” 进而又说:“除了俄国的马赫主义者,还有古祖雪、柳树滋等一些人。”[17](70)意思很明确,“古祖雪、柳树滋等一些人”就是中国的马赫主义者。我们知道,马赫主义在中国“左”倾政治年代一直是批判对象,在学术争论中把争论对象和政治联系起来,让我们从中又看到了“大批判”的影子。公正而言,这是学术争论所不取的。
  以上讨论了双方哲学上的分歧,已经指出,争论双方都把现代物理学作为自己的立论根据,焦点在于是不是承认现代物理学的“主体性介入”。古祖雪是从“主体性”讨论问题的,科学解释层面的争论主要发生在何祚庥与柳树滋之间。针对何祚庥对现代物理学能够为“认识的主体论”提供科学根据的否定,柳树滋给出相反的论证。他指出,狭义相对论中,“尺缩”、“钟慢”、“质增”都要依赖于主体对参考系的选择,“这三种效应就体现了主体性因素的介入”; [15](100)“主体性进入量子力学则是通过观测仪器的选择。”柳树滋用两种实在的思想解释现代物理学的“主体性介入”,他把客观实在区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有主体性因素介入;另一个层与主体性无关。与何祚庥的分歧在于前一个层次,也正是这个实在层次,解释了主体性因素介入现代物理学的问题。柳树滋强调:“两个层次的客观实在都具有外于和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特性。所以承认主体性因素的介入,并不会离开唯物论。”[15](101)在柳树滋看来,何祚庥似乎只反对唯心主义主体论,其实是一般地反对科学认识的主体性。何祚庥在其答辩文章中批评柳树滋主张“主体性介入”,重申《现代》的论证,坚持其纯粹的客观性立场。
  柳树滋的现代物理学“主体性介入”的观点反映了现代物理学的事实,也是多数人所持的看法,他的两种实在观的解释也是有根据、有说服力的,而且也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从何祚庥的批评中可以看到,他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实在”立场,反对把“主体性介入”解释为一种实在,反对对此做客观化的解释。他以恩格斯、列宁的观点为评判依据,来评价柳树滋的看法,结论当然是批判性的。但是,把立足点停留于经典依据,而不是事实,无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还是对于事实本身,都会产生不良后果。要知道,这样一种批判的历史距离他们发生学术争论的时间并不长。
  双方在量子力学的哲学解释上,对测量问题和测不准原理的不同理解是一个根本分歧点,由此引出的“主客体统一论”哲学争论。这一点将要下文中详论。
  再看一下文兴吾的科学论证。文兴吾分析了相对论时空观的发展史,指出中国“认识的主体论”者的哲学概括是从爱因斯坦的“相对时间”、“相对空间”的概念中得出的,而没有看到“四维时空”;因此,这种哲学概括是错误的。中国哲学界在狭义相对论问题上发生理论混乱的重要原因就是把“四维时空”概念与“相对时间”、“相对空间”概念对立起来,没有把“四维时空”概念与“钟慢”、“尺缩”效应联系起来思考。文兴吾把“四维时空”概念和“钟慢效应”联系起来,指出“四维间隔不变量”这一事实。“因此,狭义相对论的‘钟慢效应’并不能为‘认识的主体论’提供科学根据”。[20](36)文兴吾进一步把“四维时空”概念应用于“尺缩效应”,通过数学推导,竟然得出了“尺缩效应”不是狭义相对论的内容,而“认识的主体论”者把爱因斯坦‘尺缩效应’作为立论根据,这就把‘认识的主体论’者在哲学研究方法上的严重缺陷充分暴露出来了。”因而也就“支持了何祚庥先生对‘认识的主体论’的商榷和反驳。”[20](40)
  文兴吾也否定了狭义相对论能为“认识的主体论”提供科学根据,但他得出“尺缩效应”不是狭义相对论内容的结论令人惊异。何祚庥对文兴吾的结论提出批评。“尺缩效应”不是狭义相对论内容的观点也引致了科学界和哲学界多人在科学上的批评,文兴吾本人亦发表文章进一步论证和答辩,在九十年代初出现了一个如何认识狭义相对论时空观的讨论。
  (三)胡新和对争论的述评
  九十年代初现代物理学和认识主体性的争论中,由于有1989年的政治风波的背景,再加上何祚庥的把他所批评的观点说成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背离,而被批评者针锋相对。这在“左”倾思潮回头的九十年代初不是小事,引起学术界和理论界的泛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自然辩证法研究室为此专门召开了一个学术座谈会,何祚庥未出席,到会者对何祚庥的“批评”持普遍批评态度。
  会后,胡新和写了《现代物理学与认识的主体性讨论述评》(哲学动态,1991年第6期),对争论中涉及到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做了综述。
  他指出:“问题首先在于如何正确把握现代物理学的科学内容及其哲学意义。”在量子力学解释问题上,胡新和提出三点不同于何祚庥的看法。首先,量子力学所呈现出来的一系列崭新的特征确实不仅仅带来了物理学观念和理论的变革,而且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对于这些特征和变革的物理解释必然离不开哲学分析概括,而对这种分析和概括的哲学批评也应当与整体物理背景相系。从量子力学的物理解释来看,哥本哈根诠释仍为国际物理学界奉为经典。何祚庥的解释问题在于:“哲学上倾向于爱因斯坦的实在论立场的同时,又主张‘微观粒子根本就不同时存在着位置和速度,自然也就形不成轨迹’这样的哥本哈根学派的观点,显示出一种实在观与物理学观间的不谐调。”[21](8)其次,胡新和强调,哥本哈根学派对量子力学中的认识论探讨值得信赖,我们对它的哲学批评也应当是有分析、有论证、有针对性,“而不能仅由摘取的只言片语就作出‘一个有深刻背景的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这样的论断”。[21](9)第三,胡新和指出,量子力学的物理解释在物理学界也是充满分歧和争论的,“且不说爱因斯坦、薛定愕、德布罗意、玻姆等人对量子力学的正统解释的不满,即使哥本哈根学派内部看法也有差异。”比如何文中论证过的“测不准原理”和“测量”问题都是如此,“因此何文中的阐释也并非都是物理学中的定论”[21](9)显然,胡新和对何祚庥的实在观、“物理学唯心主义”以及测不准原理和测量的解释给出了批评性意见,又一次宣布试图把教科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物理学结合起来是不可能的。
  争论双方对狭义相对论的解释分歧不大,但仍涉及到实在观问题。何祚庥从“四维时空”中寻找不变性就是为了论证其纯粹的客观实在性。胡新和指出两点:一是狭义相对论的间隔不变性是指“两事件的间隔”,而事物与事物不应混淆;二是四维时空中的间隔实在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三维空间间隔和一维时间间隔的实在性。这也是对何祚庥论证的质疑。胡新和还批评文兴吾曲解“四维时空”概念,得出否认相对论效应真实性的“荒谬结论”,这是“重蹈了由哲学批判科学真理而走向谬误的复辙”。[21](9)文兴吾撰文《对胡新和同志的批评的几点意见》(哲学动态,1991年第11期),为自己的结论辩护。
  争论另一个焦点问题是如何看待认识过程的主客体统一论,如何界定“认识的主体论”。胡新和评析了何祚庥、古祖雪、柳树滋三人文章中对这个问题看法的独特之处,也指出各自的欠缺。
  针对争论中存在的问题,胡新和还提出学术争论应当遵循三条原则:基于科学理论和科学事实;尽可能清晰地表述自己关于实在观、主体性、因果性等问题的哲学观点;恪守学术争论的原则,提倡百家争鸣,自由讨论,具体分析,以理服人。胡新和还表达了自己对争论的总体看法:“应记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谨防简单化和以真理化身、正确代表自居。由此,这场讨论可以健康发展,有关现代物理学的哲学概括和理解可以深人,也可以为学术争鸣的良好风气为发扬作出一份贡献。”[21](11) 这显然是针对这场争论有感而发,体现对争论的一种理性态度。
  胡新和的文章发表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将之印发给许多作者。
  (四)微观测量与“主客体统一论”——何祚庥与柳树滋的争论
  除在《中国社会科学》的争论外,何祚庥和柳树滋还在《高校理论战线》展开往复论辩。柳树滋发表《微观测量与量子力学的人类学特征》(自然辩证法通讯,1990年第1期),依据哥本哈根学派的正统解释表达了对测量和测不准关系的理解,提出了“主客体不可分性”和量子力学的人类学特征的思想。这些思想正是《现代》要批判的,可能何祚庥当时没有看到这篇文章,《现代》的批评名单中没有点到柳树滋。但随后发表《评所谓“对主客体不可分割性的再认识”——与柳树滋同志商榷》(高校理论战线,1990年第5期)的批评文章,柳树滋撰文《微观测量问题与主客体关系——兼答何祚庥先生》(高校理论战线,1991年第2期)回应;何祚庥再发表《“主客体统一论”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思潮?——柳树滋同志〈微观测量问题与主客体关系〉一文读后》(高校理论战线,1991年第4期)。二人集中争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如何理解量子力学的测量及“测不准关系”;二是与第一个问题相联系的哲学立场问题。二人的争论还涉及到量子力学的人类学特征。下面还是从科学层面和哲学层面展开讨论。
  现代物理学是否有主体性介入的问题上,何柳二人的看法是对立的,这一点在上文中已论及,这里仅就测量和“测不准关系”问题上看一下双方的分歧。测量问题上,柳树滋着重从测量前后的区别、微观测量和宏观测量的区别,来强调量子力学测量的特殊性。他认为,在微观领域的测量中,“不是对一个现成的微观状态进行测量,在测量前并没有这样一个状态,相反地,是测量制造出了这样一个状态。”在量子状态的测量过程中,“仪器对客观过程的影响是间断的,间断性影响所造成的现象是分立的,不可能对每一个分立的测量结果加以调节校正”。对于测不准关系,“测量的结果不是微观条件固有的坐标和动量显示在仪器中,而是只有通过宏观仪器与它发生相互作用,微观客体才‘突现出’由测不准关系所限制的坐标和动量特征。”[22](2) 对于微观客体,“我们能够用概念来加以描述的,只是微观客体同宏观仪器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个结果中既包含客体的因素,也包含仪器的因素,二者不可分割地统一在‘测量行为’和测量结果(现象)中。”[22](3)测不准关系表示着“对宏观概念的非宏观应用的限制”。[22](5)这些说法完全不同于何祚庥的理解,何祚庥尖锐地批评这些观点有“科学上的错误”、“相当错误的说法”、“只能是歪曲”,并进一步论证他对测量和测不准原理的解释。[23](39-41)柳树滋依据量子力学的正统解释对何祚庥的质疑和批评做了答辩,并且“引述比何先生更有权威的物理学家的论断”来支持他的观点。他质问何祚庥:“是谁对测量和测不准关系的理解中包含着科学上的错误?”[24](55)何祚庥在回应文章中则把柳树滋的回答视为“一次掩盖科学上的错误的答辩”。[25](67)
  何柳二人在测量与测不准关系问题上的争论虽各执己见,没能取得一致,但在客观上澄清了一些科学问题,也充分表达了自己在哲学解释上的意见,有利于人们进一步地思考。当然,科学层次争论只是一个方面,更深刻的分歧在于科学背后的哲学问题,即是否能从测量理论中得出“主客体统一论”,以及如何评价“主客体统一论”?
  在柳树滋看来,量子力学的测量问题所蕴含的结论就是“主客体不可分性”,体现了“主客体辩证法关系”。“可是长期以来,这种说法遭到来自‘唯物主义’方面的曲解和粗暴的批判,被说成是宣扬主体与客体、主体与环境不可分割的‘主观唯心主义’,被说成是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所批判过的阿芬那留斯的‘原则同格论’在当代的翻版。”柳树滋反驳说:“这种指斥是没有根据的。” 列宁所批判的只是物质和意识的同格那种唯心主义观点,至于“这一提法本身”,“主体与客体的不可分割的同格(即相互关联)”,“这正是量子力学中所揭示出的一种客观联系,而不是什么主观唯心主义的原则”[22](3)何祚庥批评柳树滋的批驳,认为完全不能成立,这种“错误的哲学观点”正是来源于对微观测量和测不准关系作了“错误的科学理解”。[23](39-41)他坚持柳树滋的“主客体不可分性”同列宁中批判过的阿芬那留斯的“原则同格论”没有区别,就是“主观唯心主义”。柳树滋坚决反对把“主客体统一论”视为“主观唯心主义”,他除从科学上论证自己的理解正确的以外,还依据量子力学及玻尔的解释加以强调:“在微观领域中必须区分作为物理事实的‘现象’和作为微观过程的宏观度量表现的现象。”[24](58)批评何祚庥抹煞微观测量同宏观测量的原则区别,混淆现象一词的两重含义,而且其“错误的科学观点同他的错误的哲学结论是有密切联系的”,“在因果关系上,与其说他是由于科学上的错误而导致哲学上的错误,不如说是为了先验地维护一种哲学上的错误而故意作了上述科学上的混淆和抹煞。因为很清楚,他并不是不懂量子力学,而是有意曲解量子力学。所以他的错误的出发点,主要在哲学方面。”[24](60)应当说,柳树滋非常准确地点出了何祚庥的问题所在。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主客体统一论”与“原则同格论”到底是什么关系。柳树滋写了专文《主客体统一论和原则同格论》(哲学动态,1991年第2期),系统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针对何祚庥对“原则同格论”的理解和应用,强调“原则同格”一词的确切含义应该是“原则上的协调和联系”。它在本体论意义上是有错误的,但在认识论意义上有一定的合理性。列宁对“原则同格论”的实质的批判,在本体论意义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没有注意吸取其在认识论范围内的合理之处。将哥本哈根学派大师们归之于“原则同格论者”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主要是在认识论意义上主张客体与主体的联系。把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强加到主客体之间的认识论关系上去,是完全错误的。柳树滋通过区分本体论和认识论,把列宁批判的合理性限定在本体论范围,而“主客体统一论”是在认识论范围,从而消除了矛盾。
  针对柳树滋对“主客体统一论”系统发挥,何祚庥又做了进一步的批评。他认为,柳树滋的想法来自《提纲》,因而要弄清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统一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何祚庥分析了《提纲》和列宁在《唯批》中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得到的结论是:“把实践引入唯物主义哲学,决不等同于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进行折中,也不等同于将实践看成是新哲学的基础。”[25](65)据此,在何祚庥看来,柳树滋所倡导的“主客体统一论”是某种折中哲学,是难以同列宁批评的“自我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原则同格论”划清界限的。[25](65-66)柳树滋在《主客体统一论和原则同格论》中称,主客体统一论“以物质一元论的本体论为前提”,亦即柳树滋表明自己是坚持唯物论的。何祚庥并不认可,声称这是柳树滋的“遁辞”。“他只是抽象地承认‘物质一元论’这一本体论的前提。却并未能将这一本体论的前提应用于认识论。”何祚庥把“物质一元论”贯彻到认识论,并引用列宁的有关论述,最后得到结论:“柳树滋所提出的‘主客体统一论’,还是列宁所批评过的‘主客体’的‘原则同格’。”[25](66)
  列宁批判过的“原则同格”意味着什么?“原则同格”是列宁的批判过的,正因为是列宁批判过的,所以在上世纪20年代到50年代的苏联和“文革”时期的中国,有人挥舞“原则同格论”的大棒去批判量子力学及其解释,这是极“左”政治环境下政治干预学术的例证,其造成的恶劣后果就不必多言了。由历史得出的一个基本教训就是学术批判不能是这样一种搞法,动辄就掷起意识形态的法宝,思想如何能进步。何祚庥一定要把柳树滋的“主客体同一论”这一具有辩证法的思想归到列宁批判过的主客体“原则同格”,这和九十年代初期特殊的政治和思想环境有关,从何祚庥的批判方式中使我们又一次依稀看到“大批判”的影子。毋庸置疑,何祚庥的这种理论归结方式是不可取的。
  (五)唯心主义的结论能轻易得出吗?——何祚庥与范岱年的争论
  玻尔是哥本哈根学派的领袖,思想深邃、成就卓著。在哲学上,他批判古典实在论,并在对量子力学的解释中体现出不同于传统的哲学观念。也正由于此,他与爱因斯坦之间发生了长期的论战,人们对他哲学思想也有不同的理解。在国内,从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玻尔的哲学观点及其哥本哈根学派的量子力学解释一直被视为主观唯心论和实证论观点而遭到批判。进入八十年代,以戈革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开始对玻尔展开的研究,得出一些不同于传统的结论,这是有思想突破意义的。
  八十的年代的认识的主体性问题讨论中,不同哲学见解的学者都把玻尔的哲学思想作为自己论证的有力根据;当然,他们对玻尔哲学的解读是不同的。何祚庥在《现代》中认为,量子力学哲学问题的哲学解释中存在着“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并列举了玻尔等三位科学家的言论作为佐证。范岱年发表《尼耳斯·玻尔与实在论》(自然辩证法研究,1992年第11期),文章写到金观涛和何祚庥对玻尔的评价:“金观涛和何柞麻虽然在哲学观点上是截然对立的(一个宣扬唯心论,一个自称是唯物论者),但他们在评价玻尔的哲学观点上却完全一致,认为玻尔是唯心论者和实证论者。”[26](4)范岱年依据对玻尔哲学思想的一手资料的考察,得出的结论是:“玻尔基本是一个实在论者,而不是主观唯心论者。”[26](5)面对批评,何祚庥发表《读〈尼尔斯·玻尔与实在论〉一文后——答范岱年同志》(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2期),对范文提出一系列的质疑,但对“玻尔基本上是一个实在论者”这样一个定位没有提出异议。范岱年撰文《再谈尼耳斯·玻尔与实在论——兼答何祚庥先生》(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第7期)回应,答复问题并提出反批评。
  纵观何范二人的争论,范岱年没有涉及“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的说法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而是从分析玻尔整体的哲学思想入手,来否定何祚庥引用玻尔两句话就把玻尔置于“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之列。何祚庥在争论中虽不否认“玻尔基本上是一个实在论者”,但坚持由这两句话把玻尔置于“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之列是没有问题的。双方围绕何文中的引的两句话展开争论,这也是下面要讨论的中心。
  先把何文引用玻尔的两句话列出。第一句是:“在量子力学中‘并不能在客体本身的行动及客体和测量仪器的相互作用之间画出任何明确界线’。” 第二句是:“物理学中的新形势,曾经如此有力地提醒我们想到一条古老的真理:伟大的生存戏剧中,我们既是观众又是演员。”[27](72)
  在阅读《现代》时,人们会产生一个印象:何祚庥主要是根据以上两句话把玻尔定为“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的。范岱年也是这样认为的,何祚庥在争论中抱怨范岱年“强加于人”,他承认:“在量子力学哲学问题的哲学解释中,存在着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28](45)但他强调,所列言论意在说明“玻尔属于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之列”,并未说过“玻尔是国际唯心主义潮主要代表”的话。这一说法上争论是理解不同所致,更为关键的还是由玻尔的两句话能得出什么样的哲学结论?
  对于第一句话,显然何祚庥《现代》一文中把它看作唯心主义言论,由此,玻尔也在“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之列”。范岱年考察了玻尔相关言论得出相反的结论:“玻尔用‘独立的观察者’和‘客观描述’这两个短语,区分了主体和客体,区分了观察主体与交流的客现内容(被描述的现象)。所以,他并不是一个唯心论者和实证论者。”[26](6)“他只是反对那种把主客体的分界线固定在客体与测量仪器之间的机械自然观。他只是主张,在进入原子领域时,这个分界线应该有不同的画法。”[26](5)何祚庥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范岱年之所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是因为“只是引证了玻尔说过的一些倾向于唯物主义的话,来反对这句话。然而,反对不等于不存在。”[28](45)范岱年则对这个问题依据玻尔的言论做了进一步的详尽分析,指出玻尔这句话只是一件事实,而且多数试验结果也支持玻尔这一看法,在“观测者介入测量过程”问题上,“何祚麻把玻尔的观点与海森堡和诺依曼的观点相混同,这显然是极大的误解。”[29](53) “所以,何祚麻所引玻尔的一段话,只表明玻尔反对以经典物理学为基础的机械自然观,反对把主客体的分界线画在测量仪器和客体之间,要求在研究原子现象时,注意到确定现象发生时的条件,注意到测量仪器的作用。在说这一段话时,玻尔的观点并不是唯心论的和实证论的。这段话不能作为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的实例。”[29](54)
  对于第二句话,范岱年不认为是唯心主义,他用马克思的观点理解玻尔的观点,认为玻尔这句话“充满着辩证法,但并不是唯心论”。[26](7)何祚庥不同意范岱年对马克思的话的引申,因为“马克思的话是泛论自然界,人和自然科学间的关系。……范岱年所讨论的是玻尔在讨论‘物理学中的新形势……’”。何祚庥坚持道:“问题是量子力学仅以微观世界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以什么‘主客体的统一’为研究对象。所以人仅仅是观众(研究员),而不能是演员(对象)。”[28](45)范岱年则立足于微观客体与人体、原了物理学和粒子物理学与人的关系、人对微观世界认识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三方面深入思考,“在伟大的生存戏剧中,我们既是观众又是演员”是“正确的,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伦的,而不是什么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的实
  例”。[29](54)范岱年进一步质疑道:“何祚庥硬要把这段富有辩证法思想的话当作唯心主义的实例,难道不怕自己滑到机械唯物主义方面去吗?”[29](55)
  何范之争,表面上看是在争论能否从这两句话中得出唯心主义的结论,当作“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的实例,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意义。首先,范岱年得出“玻尔基本上一个实在论者”的结论,相对于传统,这已经是一个挑战性的结论。具体地又对何祚庥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它的象征意义是:在学术上,没有深入的依据和论证,不容许轻易地给某某人的思想下某某主义的定论,更不容许由一二句话就给某个人的思想作出带出意识形态性质的结论。第二,范岱年虽没有就“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提法本身和何祚庥争论,但他通过深入的论证否定了从玻尔的两句话中能够得出唯心主义的结论,从而《现代》把玻尔列入“国际物理学唯物主义思潮”是错误的。这里有着强大的逻辑力量,既然一向认定为是唯心主义者的玻尔现在看来是实在论者,他作为哥本哈根学派领袖并不能列于“国际唯心主义思潮”;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有没有国际唯心主义思潮?仅凭《现代》中所引几句话就可以断定有“国际唯心主义思潮”吗?从何范争论的逻辑延伸中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六)反对组织对所谓“物理学研究中的唯心论”的大批判——许良英的批评
  许良英在《自然辩证法通讯》1993年第6期发表《反对组织对所谓“物理学研究中的唯心论”的大批判》,明确反对何祚庥提出“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的概念。此文写于1991年9月,近两年后政治思想环境有了根本性变化才得以发表。基于此,先回顾一下成文背景。
  1989年政治风波后,“左”倾意识形态回潮,影响到自然辩证法界。1990年8月,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下属的“物理哲学委员会筹备组”召开“全国物理哲学学术讨论会”,主题是批判“物理学研究中的现代唯心主义”。“这样主题的批判会,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是很时髦的,八十年代似乎未曾出现过,九十年代居然由一向反对搞“大批判”的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一个下属机构重新搞起来,自然十分显眼,引人瞩目,因为这直接影响到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命运。”[30](73)是年12月7日,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召开常务理事会,何祚庥因病未出席,许良英发言,他从半个多世纪以来苏联和中国历次大批判的教训,强烈反对以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对所谓“物理学中的唯心论”的大批判;并指出,“物理学中的唯心论” 这一概念本身不合科学,不能因为列宁曾用过,我们就抱着不肯放。吴明瑜、龚育之等多位与会者发言表示赞同。主持会议的于光远总结讨论时提出,要把这个意见记录在案。《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年第1期摘要报道了会议情况,《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年第3期刊登了何祚庥给“编辑部”的短信《请予以“澄清” 》,信中说:“我以为,在现代物理学的研究中存在着唯心主义,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物理哲学委员会筹备组提出‘反对物理学研究中的现代唯心主义’是坚特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又说,许良英批评“物理学中的唯心论”这种提法,删掉了“研究”和“现代”,并将这与“物理学研究中的现代唯心主义”等同,“这是一种错误意见”,“这一批评是无的放矢”。在许良英看来,加上“研究”这样的限制词并不能把问题“澄清”。为了澄清问题,许良英写了一篇答复文章,希望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上发表,但由于当时的政治思想环境不适宜,未能发表。1992年以后,虽然情况发生变化,但文稿还是未发;直到1993年,值《自然辩证法通讯》纪念创刊15周年之际,文稿在《自然辩证法通讯》得以发表。
  许良英针对一些传统宿见,明确指出科学史的事实告诉我们,唯心论哲学思想并非永远起着消极的、反面的作用。“只要不带先入为主的偏见,就可看到,历史上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大多善于从各种思想库存中摄取养料,而不囿于一家一派的思路。”[30](74)许良英并不反对有人在各种场合发表反对唯心论的言论,但坚决反对以学会名义组织对所谓“唯心论”(不论是否属于“研究中的”,也不论是否属于“现代”的)的批判。他用事实给出反对的理由:“要不是得了健忘症或者某种心理障碍,人们总会清楚地记得,这种假借马克思主义名义,有组织地对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所谓‘唯心论’(包括‘研究中’和研究前、后)的大批判,在三十至五十年代的苏联,以及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中国所出现的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科学和政治灾难。” 因此,“这是任何有科学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人都必须正视的严重问题”。[30](75)
  许良英是“新中国历史的见证人”,他在复杂的政治思想环境及个人处境困难的情况下(文章写于1991年),明确主张“反对组织对所谓‘物理学研究中的唯心论’的大批判”,体现了一个知识分子的思想勇气和历史担当,正如他所言:“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科学工作者,我们决不允许历史开倒车,让以前那种大批判的灾难重演。……故意忘却历史的,显然都很心虚;只有不忘记历史的人,才有可能对明天充满信心。”[30](75)这样心系天下的思想勇士,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吗?
  三、现代物理学与认识主体性
  争论的思想解放意义
  上文考察了现代物理学与认识主体论争论中各方的论辩,下面结合争论的社会背景及争论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做一个总体性的思考,进一步探究争论的思想解放意义。
  首先,考察一下争论的总体状况。从争论的时间上看,争论发生在九十年代初。宏观的社会思想环境是从八十年代理论界和学术界非常活跃的状态经1989年政治风波,演变到九十年代初凡事问“姓资姓社”的“左”倾意识形态回潮时期。中国的政治思想环境一度向“左”的方向发展,“左”的言论甚嚣尘上。以批判“资产自由化思潮”为名,又开始强调阶级斗争,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又成一些人手中的棒子。这种状况也影响到科技哲学界(自然辩证法界)。经过两年多的徘徊观望,经由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意识形态的紧张态势才得以改观。从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中可以看到:一方面,科学哲学理论工作者在不利的环境下,仍然不畏风险,表达自己的观点,体现了知识分子的理论勇气和良知,客观上也是向占据主流的“左”的意识形态挑战,是以自己的行动去推进思想解放;另一方面,与传统观点不同的争论文章仍然可以在刊物上发表,这表明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体现了社会的进步。
  从争论的问题看,“现代物理学与认识主体性”,这是八十年代特有的“有中国特色的问题“,集意识形态、哲学、科学于一身。在八十年代,主体性乃至认识的主体性是一种思想解放的潮流,是大部分理论工作者所持有的主张。当然,与之对阵者也不乏人在,但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在九十年代初这个特殊的时间段,何祚庥以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的双重身份向若干个“认识的主体论”者发出挑战,由此引发了这场在科学哲学界的往复论战,这在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九十年代初是一道很特别的风景。以下,就争论中具体问题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第二,现代物理学问题,即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物理学解释和哲学解释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争论的原因有二:一是确实对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科学解释存在分歧;二是为了所持的哲学见解提供科学依据。当然,二者是密切联系的。对现代物理学的解释存在分歧是正常的,不同见解的争论是认识深化的必经阶段。相对论是这样,量子力学更是如此,量子力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争讼不断,尤其是爱因斯坦与玻尔之间的争论更是传为佳话。八十年代以来,关于量子力学解释的争论开始介绍到中国,随着介绍的深入和认识的深化,“左”倾政治时期的一些论断——诸如“爱因斯坦与玻尔的相互攻讦论”、哥本哈根学派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被完全抛弃了。在这个过程中,哥本哈根学派的解释被中国学术界接受下来,它是量子力学的正统解释,在八十年代中国学术界也有着这样的地位。在八十年代的思想环境中,对哥本哈根解释的接受,意味着学术对把政治与学术混同的“左”倾意识形态的排除,这与八十年代中国思想解放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被当时许多理论工作者广泛用来作为思想解放的自然观根据。
  何祚庥反对的正是这一点,作为反对的根本理由就是提出一种对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纯粹客观性的解释,并把这种解释视为唯一科学的。胡新和在其述评文章中表达过这样的意见,他说:“应当指出,从物理解释来看,由玻尔、海森伯、玻恩等量子理论创始人所倡导的哥本哈根诠释,在经历了两次大的论战之后,至今仍为国际物理学界奉为经典。量子力学中的不可分的作用量子和量子化过程、波函数的几率注释、微观客体的波粒二象性、测不准原理及测量理论等等特征,确实不仅仅带来了物理学观念和理论的变革,而且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对于这些特征和变革的物理解释必然离不开哲学分析和概括,而对这种分析和概括的哲学批评也应当与整体物理背景相联系。”[21](8)胡新和以量子力学解释的思想历程为依据,对何祚庥否定哥本哈根诠译给出不同看法,这一看法是有说服力的。
  然而,发生在九十年代初的关于现代物理学的解释的争论并不是为了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有意识形态因素参与其中的,争论双方对此都有明确的认识,何祚庥说:“要知道不论是古祖雪、柳树滋,或者何文中所批评过的那些作者们,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那就是认为现代物理学的发展提出了不同于经典物理学的认识论的新问题,因而也就要修改那种建筑在经典物理学基础上的‘经典认识论’。”[17](61)在何祚庥看来,“经典测量和量子测量在认识论问题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原则性的区别!”[17](62)因此,“经典认识论”就没有必要修改。这里的问题有二:第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是否提出了不同于经典物理学的认识论的新问题?这是双方对现代物理学理解的分歧;由此问题引出第二个问题,即“经典认识论”是否需要修改。双方观点针锋相对,联系到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环境和九十年代初的政治环境,这种对立就是两种哲学范式的直接交锋,是思想解放在九十年代初政治环境下的延续。
  第三,双方的哲学分歧是根本性的分歧,核心是主体性问题。从八十年代的整个思想的背景看,柳树滋、古祖雪等人弘扬主体性、主张主客体统一论,是当时主体性思潮的组成部分;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利用现代物理学作为主体性的证据,并从中得出主客体统一论的哲学结论。立足于科学,从科学的讨论中得出结论,在八十年代是令人信服的,因而也是对主体性问题,对主客体统一论是有力的支持,是对思想解放的有力推动。
  何祚庥在其文章中明确宣称他也不反对主体性,但主体性有其特定含义,和现代物理学无关,不能因为量子力学就取消主客体界限,修改列宁所坚持的、从而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客观性立场。他反对主客体统一论,认为这是主观唯心主义,坚持纯粹客观的唯物主义立场,他对现代物理学的解释很大程度上是服务于其哲学立场的。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何祚庥在哲学上的论证方式,以经典作家的言论为立论依据,然后把争论对手的主体性及主客体统一论的观点归结到与这些言论相反的立场上去,从而得出主观唯心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结论。这种论证方式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的科学哲学界已不多见。结合九十年代初的政治环境,对比他八十年代所作的文章,明显看到文风的不同。何祚庥的论证固然有学术的成分,但也有越出学术范围,扣政治帽子的成份,在这一点上和力图在学术层次讨论问题的查汝强是有很大的差异的。由此可以看出,争论双方哲学上的分歧以激烈的方式表现出来,是八十年代对立双方思想的延续,是九十年代初这个特殊政治和思想环境的产物,实质在于那种维护和代表传统意识形态的分析框架和论证方式还要不要。实践证明,它需要抛弃而且已经被抛弃了。
  第四,何祚庥提出“物理学唯心主义的”问题,有着鲜明的意识形态倾向性,这在当时是非常敏感的问题。“物理学唯心主义”的概念是列宁为了适应政治斗争和理论斗争的需要而提出来的。历史上,苏联和中国就是依据这个理论搞自然科学批判运动,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八十年代,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思是思想解放的重要内容。
  上文已讨论在政治风波过后政治和思想变化的环境下,许良英和何祚庥在此问题上的争论。实际上,九十年代初,还有其他学者著文对“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主义思潮”以及“物理学研究中的现代唯心主义”表示不同的看法。就在1990年8全国物理哲学学术会议上,龚育之做书面发言,明确指出:“不存在唯心论的物理学,……也不存在物理学的唯心论”。他对物理学唯心论给出自己的解释:“‘物理学’的唯心论,是打了引号的,并非说这种唯心论有物理学根据,只是说这种唯心论同对物理学成果和进展的哲学理解有关。既然同对物理学成果和进展的哲学理解有关,就牵涉到比较复杂的物理问题和哲学问题。”[31](29)龚育之不同意学术与政治结合,“在批评同自然科学成果和进展的哲学理解有关的唯心论观点时,不宜简单地联系政治,不宜过分政治化。”[31](30)他“赞成用学术讨论的办法来解决,支持提出批评,也支持反批评,真正展开自由辩论”。[31](29)龚育之的看法是对实践中有过教训且被批评过的理论观念的否定,基于龚育之的经历、政治身份、学术影响以及这一发言的场合,再考虑到当时回潮的“左”的政治和思想环境,龚育之的发言意在警示要防止曾经走过的老路。这一发言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0年第6期公开发表,也引起了更多的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并且产生了更大的影响。胡新和从学理的角度对“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这一概念提出异议:“必须指出,哥本哈根学派对于量子力学中的认识论问题的把握是准确的,态度是实事求是的,其分析和论证是颇为详尽的,确实反映了微观领域内人类认识的一些特征。相应的哲学批评也应当是有分析、有论证、有针对性的,而不能仅由摘取的只言片语就作出‘一个有深刻背景的国际物理学唯心主义思潮’这样的论断。”[21](8-9)
  随着大的政治环境的变化,在自然科学唯心主义的问题上,从五十年代以来的对自然科学中唯心主义的批判,到八十年代对这一理论及由此造成恶劣后果的反思,再到九十年代初这一理论重新提出以及理论工作者的反对,展示出思想演进的链条。“能够和可以”对“物理学唯心主义”理论提出批评,阻止它的进一步扩张,是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体现,是中国社会和思想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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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参见 何祚庥. 现代物理学能为“认识主体论”提供科学基础吗?[J]. 中国社会科学,1990(2).
  [28]何祚庥. 读《尼尔斯·玻尔与实在论》一文后——答范岱年同志[J] . 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2).
  [29]范岱年. 再谈尼耳斯·玻尔与实在论——兼答何祚庥先生[J]. 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7).
  [30]许良英. 反对组织对所谓“物理学研究中的唯心论”的大批判[J] . 自然辩证法通讯,1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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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钱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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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多模态话语分析理论框架下,依据多模态外语教学课堂的体裁结构及其模态选择与搭配,定性描述并分析了第二届“外教社杯”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赛听说组和综合组一、二、三等奖共12名参赛选手的教学录像,研究提出了外语教学比赛多模态话语的体裁结构并指出了其模态选择与搭配特点。该研究不仅能为外语教学比赛的评审提供参考,也对外语课堂教学的开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外语教学比赛;多模态话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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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当今社会对于科学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校实验教学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越来越受到国内外高校的重视。近十年来,国内各高校对实验教学体系的改进和优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研究。文章通过对比国内外高校实验教学的现状,提出了一些改革思路,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实验教学体系进行了探索,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具有很好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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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时间〕 2021-01-14  〔基金项目〕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层党组织引领社区协商有效运作的路径创新研究”(编号: AHSKF20187D01);安  徽高校协同创新项目“安徽城乡基层治理创新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研究”(编号: GXXT-2019-038)。  〔作者简介〕 武先骐(1996—),男,安徽蚌埠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Symbol`@@  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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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释道安的佛经翻译思想经历了一个由模糊到清晰、由随感而发到自觉规范的发展过程。入长安之前,他在佛经译文的质朴和文饰的问题上,观点并不十分明确,甚至有相互矛盾之虞;入长安之后主持佛经翻译时期,出于规范和指导翻译活动的考虑,他的态度变得明确起来,即主张译文质朴全译,反对译文删略文饰,同时又具有十分有限的灵活性。  〔关键词〕 释道安;翻译思想;发展轨迹  〔中图分类号〕G09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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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附加语可以是经验性、人际性和语篇性的,经验时间附加语通常作为小句环境成分位于句末。句首时间附加语则是一种有标记的词序调整,而这种调整不是任意的。通常来讲,能够移至句首的时间附加语必须是句子附加语,而不是述谓附加语,也不是指向宾语或者依存小句中的时间附加语。句首时间附加语作为有标记主位和已知信息,其语篇功能主要包括时间场景设置、语篇衔接和信息焦点凸显以及信息对比功能。  〔关键词〕时间附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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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吐温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文学巨匠,《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其最成功的作品。小说讲述了哈克帮助逃奴吉姆经历了一系列的奇遇之后获得自由的历险故事。小说以哈克所漂流的汹涌奔腾的密西西比河流为空间主线,通过场所的不断更迭,阐释了一个在现实世界与精神世界来回游走的儿童故事。本文借助空间叙事理论,尝试从地志空间、心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三个方面分析《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空间叙事特点,以此探讨哈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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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整合的视角总结和梳理机构话语研究的现状,探讨这一新兴研究领域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提出自己的思考,认为把批评话语分析的“自上而下”的视角、互动社会语言学的“自下而上”的视角以及会话分析的微观视角结合起来有助于研究者从微观到宏观,以连续的、动态的视角全面了解和理解机构话语。  〔关键词〕 机构话语研究;宏观机构话语;微观机构话语;会话分析;批评话语分析;互动社会语言学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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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纵观鲁迅日本时期的五篇文言论文,不仅可以发现其早期思想表现出强烈的“主观主义”思维倾向,而且其“主观主义”倾向明显存在着一个逐渐加深的内在逻辑过程,而其中心线索就是对于“精神”的发现与高扬。总之,对于“主观内面之精神”的推崇不仅构成了鲁迅这一组文章的结构性线索,更成为青年鲁迅思想的一个基点。  〔关键词〕 鲁迅;早期思想;精神 高扬  〔中图分类号〕 I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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