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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要目标是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国有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重视监事会作用,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在工作中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将财务检查与年报审计相结合,明确监事会监督职责,优化监督工作方法,增强监督有效性与权威性,从而促进企业的深化改革,规避风险,保证国有资产增值。
【关键词】监事会;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探索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有企业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以企业财务监督为主要导向,及时对财务进行检查。笔者主要立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角度,深入分析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解决策略,旨在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地位与职能
从监事会特性出发,主要存在三个特点:
第一,权威性。监事会代表出资人可监督企业增值保值情况;
第二,专职性。监事会成员属于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的专职人员;
第三,独立性。企业与监事会成员无直接经济关系。立足于监事会只能职能角度,主要以财务监督为导向,监督财务活动与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具体来讲,监事会可检查企业法律法规执行状况,监督企业财务运行,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进行验证,分析企业资产运营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状况情况,评价经营管理业绩,予以奖惩与任免建议。积极发挥监事会作用,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可及时有效地反映与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二、國有企业财务监督现状
1.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错位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应坚持内部与外部协作监督原则,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错位现象。具体而言,国有企业侧重于外部监督,忽视内部监督。在财务监督机制上,也存在诸多问题,监督体制的实施标准存在争论,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会计法规定,二是企业自身情况。此外,财务总监设置也存在矛盾,参考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二是会计师条例。
2.产权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诸多国有企业自身制度有待完善,未重视经营者财务与所有者财务间的差异,致使所有者与经营者间存在责任不明等问题。同时,产权缺乏约束机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权关系模糊,二是权责失衡;三是管理不当。由此可知,在财务监督管理过程中,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不到位,企业经营者管理不当。
3.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诸多国有企业强调政企分开,对企业经营者缺乏必要监督,企业责权利不明确,致使财务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往往存在以权谋私以及在职消费等现象,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诸多监事会成员专业技能与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在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往往不遵守相关法律条规,监督不到位,导致国有企业诸多财务信息缺乏真实性,无法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决策作出合理性评价与监督,不明确国有企业实际发展状况,致使国有企业发展受阻。
三、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的策略
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必须要对管理环境与管理机制进行有效监控,尤其是国有企业内控的有效监督,同时要做好国有企业内部环境、控制活动、投资风险、信息沟通与内部监督等诸要素评估工作,对国有企业内控机制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而尽可能地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证国有企业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进而实现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防能力,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要想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必须要重视财务原始与基础资料。具体而言,要将企业向监事会报备的信息应纳入信息传递工作流程中,监事会要不断完善企业信息获取工作规范,及时名列企业提供的重要信息,并将其进行分解,报送各职能部门。同时,要积极应用财务系统与OA系统,明确监事会成员权限,及时获悉财务会计信息、资金流向、收文发文与领导审批建议。
2.完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在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监事会必须要做到四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企业标准。监事会要积极利用国务院相关法律以及公司法赋予监督职能来强化监督。此外,要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会计核算方法,做好检查工作;二是规范监督作业行为。明确监督目标、内容、方法、程序、评价与报告方式,遵循相关程序与规定进行,完善监督检查方案;三是积极获取监事会监督资料。事先拟定文件,由监督企业填写,企业报送资料时要加盖公章,确保资料真实;四是分析与评价检查结果,并积极总结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完善监督检查报告。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化财务监督制度建设。健全财务总监制,逐渐由稽察特派员制过渡为监事会制。
第二,强化市场监督制度设计。整顿并重组中小事务所,加强事务所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设立中介机构监督委员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健全证券市场,规范企业并购,避免经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积极发挥外部监控作用。此外,健全经理人才市场,构建经理人才中心。
第三,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设计。明确董事会成员的决策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与此同时,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其成员可由职工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地方人大代表或当地人大代表组成,国有企业要抽取一部分营业收入作为监事会成员活动经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要强化考核,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增强内部审计效率,优化国有企业内控制度。
3.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沟通
监事会要强化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可借助企业有关部门力量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基于优化监督资源下,完善沟通机制。首先,要强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交流,及时获取汇报材料,了解财务状况。其次,强化与内审的沟通,参考内部审计成果。再者,强化与纪检监察的交流,及时获悉监察情况。另外,要强化与子企业监事会的沟通,构建上下监事会工作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强化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审计与巡视工作协同
首先,要强化财务决算审核协同,于决策批复前进行监督检查,将发现的有关会计管理、核算等方面的问题报送国资委,积极发挥监事会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核以及批复工作中的作用。其次,加强审计协同,协助国资委进行财务抽查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充分掌握国有企业发展情况,最大限度地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率。再者,做好巡视工作协同,将巡视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进行有机结合,完善人员组成方式以及合力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审计协同,借助社会审计成果,对企业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5.提升监督成果利用实效
积极完善报告形式以及报送程序,及时报告企业状况,揭示国有企业存在的风险与隐患。同时,将报告送至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拓展监督成果利用范围。此外,完善报告分类摘编形式,拓宽阅读范围,向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反映有关信息。
6.提升监事会成员综合素质
重视监事会成员选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操守与人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具体来讲,在工作中,要强化监事会成员管理,构建监事会学习体系,促使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专业技能。与此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指导,树立职业观念,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积极发挥监事会作用,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完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沟通与财务决算审核、审计与巡视工作协同,保证监督成果运用实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建军.国有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督体制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10):146-147
[2]冯能斌.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监督思考[J].时代金融,2012(36):33-34
[3]丁凯.浅议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J].商场现代化,2010(33):177-177
[4]车亮亮.论国有企业监事会与公司内部监督的资源整合[J].经济法论坛,2011(01):85-95
[5]孟建民.积极改进和强化财务监督工作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在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會议上的讲话摘要[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06):32-35
[6]杨树平.浅析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1):41-42
【关键词】监事会;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探索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有企业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以企业财务监督为主要导向,及时对财务进行检查。笔者主要立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角度,深入分析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解决策略,旨在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地位与职能
从监事会特性出发,主要存在三个特点:
第一,权威性。监事会代表出资人可监督企业增值保值情况;
第二,专职性。监事会成员属于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的专职人员;
第三,独立性。企业与监事会成员无直接经济关系。立足于监事会只能职能角度,主要以财务监督为导向,监督财务活动与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具体来讲,监事会可检查企业法律法规执行状况,监督企业财务运行,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进行验证,分析企业资产运营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状况情况,评价经营管理业绩,予以奖惩与任免建议。积极发挥监事会作用,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可及时有效地反映与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二、國有企业财务监督现状
1.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错位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应坚持内部与外部协作监督原则,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错位现象。具体而言,国有企业侧重于外部监督,忽视内部监督。在财务监督机制上,也存在诸多问题,监督体制的实施标准存在争论,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会计法规定,二是企业自身情况。此外,财务总监设置也存在矛盾,参考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二是会计师条例。
2.产权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诸多国有企业自身制度有待完善,未重视经营者财务与所有者财务间的差异,致使所有者与经营者间存在责任不明等问题。同时,产权缺乏约束机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权关系模糊,二是权责失衡;三是管理不当。由此可知,在财务监督管理过程中,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不到位,企业经营者管理不当。
3.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诸多国有企业强调政企分开,对企业经营者缺乏必要监督,企业责权利不明确,致使财务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往往存在以权谋私以及在职消费等现象,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诸多监事会成员专业技能与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在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往往不遵守相关法律条规,监督不到位,导致国有企业诸多财务信息缺乏真实性,无法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决策作出合理性评价与监督,不明确国有企业实际发展状况,致使国有企业发展受阻。
三、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的策略
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必须要对管理环境与管理机制进行有效监控,尤其是国有企业内控的有效监督,同时要做好国有企业内部环境、控制活动、投资风险、信息沟通与内部监督等诸要素评估工作,对国有企业内控机制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而尽可能地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证国有企业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进而实现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防能力,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要想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必须要重视财务原始与基础资料。具体而言,要将企业向监事会报备的信息应纳入信息传递工作流程中,监事会要不断完善企业信息获取工作规范,及时名列企业提供的重要信息,并将其进行分解,报送各职能部门。同时,要积极应用财务系统与OA系统,明确监事会成员权限,及时获悉财务会计信息、资金流向、收文发文与领导审批建议。
2.完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在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监事会必须要做到四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企业标准。监事会要积极利用国务院相关法律以及公司法赋予监督职能来强化监督。此外,要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会计核算方法,做好检查工作;二是规范监督作业行为。明确监督目标、内容、方法、程序、评价与报告方式,遵循相关程序与规定进行,完善监督检查方案;三是积极获取监事会监督资料。事先拟定文件,由监督企业填写,企业报送资料时要加盖公章,确保资料真实;四是分析与评价检查结果,并积极总结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完善监督检查报告。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化财务监督制度建设。健全财务总监制,逐渐由稽察特派员制过渡为监事会制。
第二,强化市场监督制度设计。整顿并重组中小事务所,加强事务所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设立中介机构监督委员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健全证券市场,规范企业并购,避免经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积极发挥外部监控作用。此外,健全经理人才市场,构建经理人才中心。
第三,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设计。明确董事会成员的决策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与此同时,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其成员可由职工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地方人大代表或当地人大代表组成,国有企业要抽取一部分营业收入作为监事会成员活动经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要强化考核,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增强内部审计效率,优化国有企业内控制度。
3.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沟通
监事会要强化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可借助企业有关部门力量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基于优化监督资源下,完善沟通机制。首先,要强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交流,及时获取汇报材料,了解财务状况。其次,强化与内审的沟通,参考内部审计成果。再者,强化与纪检监察的交流,及时获悉监察情况。另外,要强化与子企业监事会的沟通,构建上下监事会工作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强化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审计与巡视工作协同
首先,要强化财务决算审核协同,于决策批复前进行监督检查,将发现的有关会计管理、核算等方面的问题报送国资委,积极发挥监事会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核以及批复工作中的作用。其次,加强审计协同,协助国资委进行财务抽查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充分掌握国有企业发展情况,最大限度地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率。再者,做好巡视工作协同,将巡视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进行有机结合,完善人员组成方式以及合力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审计协同,借助社会审计成果,对企业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5.提升监督成果利用实效
积极完善报告形式以及报送程序,及时报告企业状况,揭示国有企业存在的风险与隐患。同时,将报告送至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拓展监督成果利用范围。此外,完善报告分类摘编形式,拓宽阅读范围,向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反映有关信息。
6.提升监事会成员综合素质
重视监事会成员选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操守与人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具体来讲,在工作中,要强化监事会成员管理,构建监事会学习体系,促使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专业技能。与此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指导,树立职业观念,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积极发挥监事会作用,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完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沟通与财务决算审核、审计与巡视工作协同,保证监督成果运用实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建军.国有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督体制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10):146-147
[2]冯能斌.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监督思考[J].时代金融,2012(36):33-34
[3]丁凯.浅议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J].商场现代化,2010(33):177-177
[4]车亮亮.论国有企业监事会与公司内部监督的资源整合[J].经济法论坛,2011(01):85-95
[5]孟建民.积极改进和强化财务监督工作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在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會议上的讲话摘要[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06):32-35
[6]杨树平.浅析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1):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