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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原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及分散在各个部门或行业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不可能全部推倒重来,从保护现有投资的角度,肯定是需要基于“利旧”的原则,开展各项数据关联性和纠缠性分析及应用研究,只有定期得到更新和维护的数据,才是活的数据,才有分析和挖掘的价值和意义。
多年来,智慧城市的建设一直被大家认为是我国未来城市建设的目标,甚至国家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和指导意见。其中,2014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就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但智慧城市的建设,如今还尚未探索出建设的关键要素。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讨,笔者认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要素在于“数据”,如何利用好数据,实现数据的内在价值,使数据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流通元素,或许能够实现未来的梦想。
重新理解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笔者通过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不断探索与实践,逐步对“智慧城市”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和认识。
智慧城市是一个赛博空间
赛博空间是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和其它众多专用网络的计算机网络世界。由于赛博空间十分复杂,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有不同的表述:从物理角度,称其为网络——电磁空间(简称“网电空间”)、网络空间、网际空间;从信息角度,称其为信息空间、虚拟空间;从(用户)心理角度,称其为决策空间、智慧空间;从赛博空间对现实世界的影响,称其为“控制空间”(对物)和“认知空间”(对人)。
赛博空间结构归纳为物理层、信息层、认知层三个层次,对应智慧城市也有物理空间、信息空间、认知空间三个空间面。
比较赛博空间的三个层次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三个空间可以看出,赛博空间物理层、认知层是物理空间、认知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赛博空间的信息层几近等于信息空间。因此,建设智慧城市就是打造城市的赛博空间,在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研究赛博空间的信息活动规律,将智慧城市建设与赛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智慧城市是数据的总和
在信息时代,城市发展将以“智慧化”为特征,经济建设将以知识经济为主导,而这都离不开海量数据的支撑,数据将成为未来智慧城市发展的“内核”驱动力。智慧城市和知识经济背景下,愈加完善的无线网、物联网将产生海量的实时数据,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将使得数据结构更加复杂,业务应用系统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将产生更有价值的业务数据,与此同时,随着公众“数据民主”意识的觉醒,对数据开放和共享的需求将更为迫切,整个社会的发展将充斥着数据的身影。因此,未来的智慧城市将是数据的总和,只有当海量数据的价值被充分挖掘出来时,智慧城市才会走得更稳、更远。
当下,我国正在迈入信息文明时代,从政府决策与服务,到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再到人们衣食住行的生活方式,直到城市的运营和管理方式,都存在大量的数据,并将在城市虚拟空间里走向智慧化。因此,智慧城市需要一系列的服务创新,向城市范围内的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交互信息,是数据的总和。
智慧城市是大数据应用的体现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无疑需要以更具智慧的方式利用信息,而这种智慧来自于大数据。也就是说,大数据作为一种采集、存储与分析海量数据的技术,它已经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而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也是大数据应用的集中体现。
从智慧城市的发展及建设来看,大数据主要能发挥以下作用:
首先,大数据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强力的决策支持。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多变巨型系统,而大数据对相关性、混杂性和整体性数据的关注,能为城市管理者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公共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中,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间往往缺乏有机统一,而引入大数据技术,通过对城市经济、文化和环境信息进行整合、挖掘与深度开发,可以指导城市管理者更好的决策和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其次,大数据提升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长期以来,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与公众需求间的不对接,导致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普遍不高。通过运用大数据,收集个体享受各种类型公共服务的频率,以及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等,进而分析公众的公共服务偏好与评价,可以让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契合公众需求。同时,基于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公共服务实时和长期数据的整体分析,还可以为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供思路。
再次,大数据增进智慧城市建设主体间的协同治理能力。对于智慧城市建设来说,必然要求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向社会开放更多数据。通过利用跨部门、跨区域和跨行业数据,最大程度开发、整合和挖掘城市管理数据,从而实现不同城市子系统及要素的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
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数据价值研究
智慧城市建设涵盖了医药卫生、环境保护、智慧教育、交通物流、市民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国土资源、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电子政务等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其中“数据割据”、“数据孤岛”、“数据质量”等问题是当前智慧城市建设中直接影响数据价值的三大因素。
社会治理领域中的价值分析
智慧城市大数据时代通过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以及对数据的全面感知、搜集、分析、共享,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看待世界的方法和视角,正在全方位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解构、拆构和重构着现有的社会秩序,从而对社会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的转变
当前,碎片化的社会治理体制使我国的社会治理陷入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不同部门的职能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现象并存。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治理大数据成为可供所有社会治理主体使用的公共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完全共享,不断提升其使用效能、效率和效益,将有助于推动各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与合作,进而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转变。
方法,从有限个案为基础向“用数据说话”转变
此前,我国以有限个案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方法占主导地位,这种思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未能充分考虑到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社会治理需求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对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缺乏足够重视。
在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大数据的价值在于提高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与社会治理过程的精细化。各社会治理主体须对原有的社会治理方法进行根本性的变革,着力培养大数据意识,促进相关数据的完全共享,更多地依赖具体数据进行决策,从而实现向“用数据说话”转变。
模式,从静态治理向动态治理转变
过去,我国所开展的社会治理实践是一种静态的社会治理模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社会发展和变迁的速度不断加快,原有的静态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大数据时代,突飞猛进的大数据技术为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变化情况和变动趋势提供了技术支撑。对于承担社会治理职责的各个社会主体而言,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促使从静态社会治理模式向动态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
方式,从简单粗放向科学决策转变
目前,我国政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协调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为应对这一挑战,亟需对我国原有的自上而下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逐步建立上下互动、主体多元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促进我国社会治理方式的科学化。
从海量的社会治理微观数据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形成一套完整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并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是大数据时代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关键环节。各社会治理主体亟需从简单粗糙向精确分析、从关注宏观数据向关注微观数据的转变,并根据大数据的流程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工作岗位,促进社会治理方式从简单粗放向科学决策的转变。
数据价值的理解
数据是资产。精准、全面、及时和“数字会说话”一直是人们在智慧城市中各类信息系统处理信息的愿望。未来智慧城市的管理和服务都将会是“数据驱动的城市”,无论哪个部门、哪个领域或产业,对城市管理者和服务者来说,“数据”将会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资产。
数据不仅仅是数据本身和技术,更是思维方式、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数据如果仅仅是数据是无法体现出价值的,数据仅仅是有技术支撑也无法体现价值,数据只有赋予了一定的应用思维、管理理念、服务模式或商业模式,才能在技术及算法支撑下,显露出其应有的价值。智慧城市建设切勿为了数据而数据,可以说,缺乏数据资源,无以谈智慧;缺乏数据思维,无以言未来。
数据的价值既取决于规模与质量,更取决于其关系结构。孤立的数据是没有价值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很多数据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和关系结构,特别是一些具有时空关系的数据,要按照应用主题及服务目标把这些数据进行梳理、分类、集成和分析,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模型后,才能真正发挥出数据的价值效用。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数据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多”、在于“大”,而关键取决于我们在多样的或者大量的数据中快速获取信息的能力。
数据的价值在于通过深入的整合、分析、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新的知识。换句话说,拥有数据不等于拥有财富,通过研究发现并利用数据发现规律和预测未来,才能创造财富,拥有新的价值。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很多部门不愿意开放或共享自身的数据,其实是浪费了这些数据价值;但同时,“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信息共享及服务方式却能大大提高数据应有的价值。此外,我们还需注意到,历史数据总体上是呈价值递减的趋势,数据不被及时使用,其价值就会在悄无声息中逐渐流失了。
服务实效是衡量数据价值的最终标准。智慧城市始终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进行建设的,任何“数据为王”、“内容为王”的口号都不是衡量数据最终价值的标准,通过数据或大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应用,体现服务实效,才是数据价值的最终体现。
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而数据作为城市运营和管理中的重要资产,要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实际系统建设中建议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推进思路,并结合“思维先行、应用引导、精准模型、平台支撑、保障隐私、开放共享”的数据价值开发利用指导思想加以建设实施。此外,还可进一步从数据的颗粒度、多维度、活性、规模以及关联性等五个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模型对数据资产或数据价值进行评估探索和研究。
多年来,智慧城市的建设一直被大家认为是我国未来城市建设的目标,甚至国家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和指导意见。其中,2014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就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但智慧城市的建设,如今还尚未探索出建设的关键要素。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讨,笔者认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要素在于“数据”,如何利用好数据,实现数据的内在价值,使数据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流通元素,或许能够实现未来的梦想。
重新理解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笔者通过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不断探索与实践,逐步对“智慧城市”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和认识。
智慧城市是一个赛博空间
赛博空间是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和其它众多专用网络的计算机网络世界。由于赛博空间十分复杂,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有不同的表述:从物理角度,称其为网络——电磁空间(简称“网电空间”)、网络空间、网际空间;从信息角度,称其为信息空间、虚拟空间;从(用户)心理角度,称其为决策空间、智慧空间;从赛博空间对现实世界的影响,称其为“控制空间”(对物)和“认知空间”(对人)。
赛博空间结构归纳为物理层、信息层、认知层三个层次,对应智慧城市也有物理空间、信息空间、认知空间三个空间面。
比较赛博空间的三个层次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三个空间可以看出,赛博空间物理层、认知层是物理空间、认知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赛博空间的信息层几近等于信息空间。因此,建设智慧城市就是打造城市的赛博空间,在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研究赛博空间的信息活动规律,将智慧城市建设与赛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智慧城市是数据的总和
在信息时代,城市发展将以“智慧化”为特征,经济建设将以知识经济为主导,而这都离不开海量数据的支撑,数据将成为未来智慧城市发展的“内核”驱动力。智慧城市和知识经济背景下,愈加完善的无线网、物联网将产生海量的实时数据,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将使得数据结构更加复杂,业务应用系统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将产生更有价值的业务数据,与此同时,随着公众“数据民主”意识的觉醒,对数据开放和共享的需求将更为迫切,整个社会的发展将充斥着数据的身影。因此,未来的智慧城市将是数据的总和,只有当海量数据的价值被充分挖掘出来时,智慧城市才会走得更稳、更远。
当下,我国正在迈入信息文明时代,从政府决策与服务,到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再到人们衣食住行的生活方式,直到城市的运营和管理方式,都存在大量的数据,并将在城市虚拟空间里走向智慧化。因此,智慧城市需要一系列的服务创新,向城市范围内的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交互信息,是数据的总和。
智慧城市是大数据应用的体现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无疑需要以更具智慧的方式利用信息,而这种智慧来自于大数据。也就是说,大数据作为一种采集、存储与分析海量数据的技术,它已经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而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也是大数据应用的集中体现。
从智慧城市的发展及建设来看,大数据主要能发挥以下作用:
首先,大数据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强力的决策支持。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多变巨型系统,而大数据对相关性、混杂性和整体性数据的关注,能为城市管理者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公共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中,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间往往缺乏有机统一,而引入大数据技术,通过对城市经济、文化和环境信息进行整合、挖掘与深度开发,可以指导城市管理者更好的决策和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其次,大数据提升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长期以来,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与公众需求间的不对接,导致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普遍不高。通过运用大数据,收集个体享受各种类型公共服务的频率,以及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等,进而分析公众的公共服务偏好与评价,可以让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契合公众需求。同时,基于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公共服务实时和长期数据的整体分析,还可以为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供思路。
再次,大数据增进智慧城市建设主体间的协同治理能力。对于智慧城市建设来说,必然要求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向社会开放更多数据。通过利用跨部门、跨区域和跨行业数据,最大程度开发、整合和挖掘城市管理数据,从而实现不同城市子系统及要素的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
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数据价值研究
智慧城市建设涵盖了医药卫生、环境保护、智慧教育、交通物流、市民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国土资源、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电子政务等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其中“数据割据”、“数据孤岛”、“数据质量”等问题是当前智慧城市建设中直接影响数据价值的三大因素。
社会治理领域中的价值分析
智慧城市大数据时代通过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以及对数据的全面感知、搜集、分析、共享,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看待世界的方法和视角,正在全方位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解构、拆构和重构着现有的社会秩序,从而对社会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的转变
当前,碎片化的社会治理体制使我国的社会治理陷入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不同部门的职能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现象并存。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治理大数据成为可供所有社会治理主体使用的公共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完全共享,不断提升其使用效能、效率和效益,将有助于推动各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与合作,进而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转变。
方法,从有限个案为基础向“用数据说话”转变
此前,我国以有限个案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方法占主导地位,这种思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未能充分考虑到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社会治理需求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对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缺乏足够重视。
在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大数据的价值在于提高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与社会治理过程的精细化。各社会治理主体须对原有的社会治理方法进行根本性的变革,着力培养大数据意识,促进相关数据的完全共享,更多地依赖具体数据进行决策,从而实现向“用数据说话”转变。
模式,从静态治理向动态治理转变
过去,我国所开展的社会治理实践是一种静态的社会治理模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社会发展和变迁的速度不断加快,原有的静态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大数据时代,突飞猛进的大数据技术为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变化情况和变动趋势提供了技术支撑。对于承担社会治理职责的各个社会主体而言,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促使从静态社会治理模式向动态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
方式,从简单粗放向科学决策转变
目前,我国政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协调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为应对这一挑战,亟需对我国原有的自上而下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逐步建立上下互动、主体多元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促进我国社会治理方式的科学化。
从海量的社会治理微观数据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形成一套完整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并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是大数据时代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关键环节。各社会治理主体亟需从简单粗糙向精确分析、从关注宏观数据向关注微观数据的转变,并根据大数据的流程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工作岗位,促进社会治理方式从简单粗放向科学决策的转变。
数据价值的理解
数据是资产。精准、全面、及时和“数字会说话”一直是人们在智慧城市中各类信息系统处理信息的愿望。未来智慧城市的管理和服务都将会是“数据驱动的城市”,无论哪个部门、哪个领域或产业,对城市管理者和服务者来说,“数据”将会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资产。
数据不仅仅是数据本身和技术,更是思维方式、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数据如果仅仅是数据是无法体现出价值的,数据仅仅是有技术支撑也无法体现价值,数据只有赋予了一定的应用思维、管理理念、服务模式或商业模式,才能在技术及算法支撑下,显露出其应有的价值。智慧城市建设切勿为了数据而数据,可以说,缺乏数据资源,无以谈智慧;缺乏数据思维,无以言未来。
数据的价值既取决于规模与质量,更取决于其关系结构。孤立的数据是没有价值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很多数据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和关系结构,特别是一些具有时空关系的数据,要按照应用主题及服务目标把这些数据进行梳理、分类、集成和分析,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模型后,才能真正发挥出数据的价值效用。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数据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多”、在于“大”,而关键取决于我们在多样的或者大量的数据中快速获取信息的能力。
数据的价值在于通过深入的整合、分析、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新的知识。换句话说,拥有数据不等于拥有财富,通过研究发现并利用数据发现规律和预测未来,才能创造财富,拥有新的价值。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很多部门不愿意开放或共享自身的数据,其实是浪费了这些数据价值;但同时,“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信息共享及服务方式却能大大提高数据应有的价值。此外,我们还需注意到,历史数据总体上是呈价值递减的趋势,数据不被及时使用,其价值就会在悄无声息中逐渐流失了。
服务实效是衡量数据价值的最终标准。智慧城市始终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进行建设的,任何“数据为王”、“内容为王”的口号都不是衡量数据最终价值的标准,通过数据或大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应用,体现服务实效,才是数据价值的最终体现。
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而数据作为城市运营和管理中的重要资产,要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实际系统建设中建议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推进思路,并结合“思维先行、应用引导、精准模型、平台支撑、保障隐私、开放共享”的数据价值开发利用指导思想加以建设实施。此外,还可进一步从数据的颗粒度、多维度、活性、规模以及关联性等五个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模型对数据资产或数据价值进行评估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