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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扶贫作为分税制改革后的一种重要扶贫制度,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相继产生诸多问题,其中“碎片化”问题尤为显著。通过分析项目制扶贫的参与主体、运作机制和逻辑,发现政府的官僚化困境是项目制“碎片化”产生的历史渊源,参与主体利益分化是项目制“碎片化”产生的现实原因,“目标异化”是项目制“碎片化”产生的价值因素。基于此,文章认为破除项目制“碎片化”困境应该建立项目制扶贫中政府功能的整合机制、构建项目各主体协作机制和加强政府和社会的价值理性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