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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近期下发通知布置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
通知指出,农业部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农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其中2009的工作重点:
一是精心组织好全国性培训工作。这项工作由农业部及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二是深入开展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全年培训农机管理人员10万人次,培训对象以乡级以上农机管理人员为主,培训内容重点是国家惠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是加快农机技术人员培训步伐。全年培训农机技术人员8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等人员,培训内容是结合当前重点推广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鉴定技术及安全监理技术等内容。
四是加大农机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培训目标400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10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2009年购买新农机的农民,内容侧重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同时结合技术推广项目,培训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五是稳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培训考核农机职业技能人员10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为从事农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民工和技术员等,培训内容是实用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农村土地。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省级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宅基地指标,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各地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公开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宅基地审批办法。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未利用地的,经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基本农田除外),由各县(市)按当年总量,每年分若干批次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
《意见》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除了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外,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各地要对关系到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水平的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流通基础设施等农村建设用地加大支持力度,在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时,要将有关用地指标和宅基地一并单列,挂钩周转指标优先配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农业部启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为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质优、价稳、放心的农药,农业部将2009年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农药管理视频会议上指出,当前农药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扎实开展好市场监管年活动,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100%查处、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
要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高毒农药仍然是监管的重点,要继续对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五个不漏”,即不漏区域、不漏企业、不漏门店、不漏基地、不漏产品。要集中查处大案要案,联合公安、工商、工业管理等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要加强农药使用指导,今年农业部把识别假劣农药和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培训,作为为广大农民和基层办理的22件实事之一,下一步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做到农药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摘自《农民日报》
通知指出,农业部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农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其中2009的工作重点:
一是精心组织好全国性培训工作。这项工作由农业部及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二是深入开展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全年培训农机管理人员10万人次,培训对象以乡级以上农机管理人员为主,培训内容重点是国家惠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是加快农机技术人员培训步伐。全年培训农机技术人员8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等人员,培训内容是结合当前重点推广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鉴定技术及安全监理技术等内容。
四是加大农机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培训目标400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10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2009年购买新农机的农民,内容侧重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同时结合技术推广项目,培训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五是稳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培训考核农机职业技能人员10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为从事农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民工和技术员等,培训内容是实用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农村土地。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省级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宅基地指标,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各地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公开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宅基地审批办法。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未利用地的,经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基本农田除外),由各县(市)按当年总量,每年分若干批次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
《意见》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除了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外,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各地要对关系到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水平的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流通基础设施等农村建设用地加大支持力度,在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时,要将有关用地指标和宅基地一并单列,挂钩周转指标优先配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农业部启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为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质优、价稳、放心的农药,农业部将2009年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农药管理视频会议上指出,当前农药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扎实开展好市场监管年活动,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100%查处、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
要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高毒农药仍然是监管的重点,要继续对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五个不漏”,即不漏区域、不漏企业、不漏门店、不漏基地、不漏产品。要集中查处大案要案,联合公安、工商、工业管理等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要加强农药使用指导,今年农业部把识别假劣农药和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培训,作为为广大农民和基层办理的22件实事之一,下一步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做到农药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摘自《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