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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我国目前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本人就新生儿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现将本街道作一调研情况分析如下:
一、当前现状
稠城街道隶属于浙江省义乌市,是义乌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本街道现辖16个社区居委会、59个行政村,总户籍人口为121721人,育龄妇女35295人,占总人口的29.0%,已婚育龄妇女26544人,占总人口的21.8%,2011年总共出生1156人,性别比为130.28,一孩性别比为115.75,二孩性别比为169.84,三孩及以上性别比为150.00;2012年总共出生1533人,性别比为131.57,一孩性别比为108.26.二孩性别比为179.13,三孩及以上性别比为150.00;2013年到6月底共出生489人,综合性别比为120.27,一孩性别比为107.10,二孩性别比为140.91,三孩及以上性别比为800.00。稠城街道的综合性别比均超出了联合国认定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域标准102~107,偏离了生理规律和自然平衡法则,给未来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1)“重男轻女”思想在广大群众中仍普遍存在,宗族观念对人们的生育观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多数群众认为生个男孩就续了香火,有脸面、有光彩;生个女孩就低人一等。从调查来看,有的育龄妇女虽然本人文化程度较高,自己也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在长辈们的唠叨声中,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2)由于目前我地生产力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形式。因此,部分家庭生育男孩的愿望十分强烈。同时,女儿户家庭在现实的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养老的后顾之忧,使部分育龄群众对男孩的偏好更加强烈。(3)高科技的负面作用及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到位、“两非”现象普遍存在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前人们往往采用B超鉴定性别技术,现在又多了早孕期羊水鉴定和抽血鉴定等。滥用性别选择技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当得知是女婴,就千方百计引流。可以说,生男偏好下的性别鉴定是目前婴儿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关键。(4)行政手段的弱化与生育管理不协调,在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跟不上,而且就算安排生育者不来配合工作也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让有性别偏好的人群有了人工终止妊娠的可乘之机;卫生系统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又给不法行医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提供了机会。(5)经济调控刺激性不大,效果不明显。因奖励扶助制度享受的年龄太大,60岁后享受,太遥远,短期得不到实惠;且金额太少,每年每人才干把块与经济发展严重不对称。
三、建议与对策
(1)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奖励幅度,如符合条件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家庭或双女户家庭,建议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经费可由国家、地方财政和受益人共同负担。从而引导群众淡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并对有特殊困难的女孩家庭进行救助,独生女在本县参加中考时加分录取等。并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的实施,真正形成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帮扶、生活上照顾、教育上优先的“关爱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环境。(2)加大对关爱女孩的宣传力度,应由宣传部门牵头,建立长期有效的“关爱女孩”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或重要时段开辟集中专项治理专栏刊播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播放打击“两非”和关爱女孩行动公益广告。在全社会中形成“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以加快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的进程,努力营造“生男生女都一样,关键在培养”的良好氛围。(3)加强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各单位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及时做好信息交换。把所有生育对象逐一纳入全程监管范围。以性别比治理分类管理为依据,明确各镇街道的监管责任,以村(居)为单位摸清生育对象的生孕信息,特别是二胎生育的对象,从政治、经济上明确监督人的责任和义务。(4)建立B超等重要部门监管责任制,要求对人流引产手术室、药房、B超室、妇产科等重点部门签订岗位责任书,对相关科室发生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从重作出处理。对因病理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要严格查验其医学诊断意见书及相关证明。落实凭证引产、定点引产和定点分娩等制度。并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一经查实,并给予重奖。(5)加大对“两非”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建议用刑法手段加强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涉嫌“两非”案件,证据确凿的,应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并不是单一的计划生育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计生、卫生、公安、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联手形成强大合力,充分重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危害性和重要性,及时采取相应的工作举措,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回归到正常健康的轨道,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当前现状
稠城街道隶属于浙江省义乌市,是义乌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本街道现辖16个社区居委会、59个行政村,总户籍人口为121721人,育龄妇女35295人,占总人口的29.0%,已婚育龄妇女26544人,占总人口的21.8%,2011年总共出生1156人,性别比为130.28,一孩性别比为115.75,二孩性别比为169.84,三孩及以上性别比为150.00;2012年总共出生1533人,性别比为131.57,一孩性别比为108.26.二孩性别比为179.13,三孩及以上性别比为150.00;2013年到6月底共出生489人,综合性别比为120.27,一孩性别比为107.10,二孩性别比为140.91,三孩及以上性别比为800.00。稠城街道的综合性别比均超出了联合国认定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域标准102~107,偏离了生理规律和自然平衡法则,给未来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1)“重男轻女”思想在广大群众中仍普遍存在,宗族观念对人们的生育观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多数群众认为生个男孩就续了香火,有脸面、有光彩;生个女孩就低人一等。从调查来看,有的育龄妇女虽然本人文化程度较高,自己也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在长辈们的唠叨声中,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2)由于目前我地生产力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形式。因此,部分家庭生育男孩的愿望十分强烈。同时,女儿户家庭在现实的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养老的后顾之忧,使部分育龄群众对男孩的偏好更加强烈。(3)高科技的负面作用及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到位、“两非”现象普遍存在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前人们往往采用B超鉴定性别技术,现在又多了早孕期羊水鉴定和抽血鉴定等。滥用性别选择技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当得知是女婴,就千方百计引流。可以说,生男偏好下的性别鉴定是目前婴儿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关键。(4)行政手段的弱化与生育管理不协调,在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跟不上,而且就算安排生育者不来配合工作也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让有性别偏好的人群有了人工终止妊娠的可乘之机;卫生系统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又给不法行医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提供了机会。(5)经济调控刺激性不大,效果不明显。因奖励扶助制度享受的年龄太大,60岁后享受,太遥远,短期得不到实惠;且金额太少,每年每人才干把块与经济发展严重不对称。
三、建议与对策
(1)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奖励幅度,如符合条件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家庭或双女户家庭,建议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经费可由国家、地方财政和受益人共同负担。从而引导群众淡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并对有特殊困难的女孩家庭进行救助,独生女在本县参加中考时加分录取等。并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的实施,真正形成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帮扶、生活上照顾、教育上优先的“关爱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环境。(2)加大对关爱女孩的宣传力度,应由宣传部门牵头,建立长期有效的“关爱女孩”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或重要时段开辟集中专项治理专栏刊播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播放打击“两非”和关爱女孩行动公益广告。在全社会中形成“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以加快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的进程,努力营造“生男生女都一样,关键在培养”的良好氛围。(3)加强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各单位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及时做好信息交换。把所有生育对象逐一纳入全程监管范围。以性别比治理分类管理为依据,明确各镇街道的监管责任,以村(居)为单位摸清生育对象的生孕信息,特别是二胎生育的对象,从政治、经济上明确监督人的责任和义务。(4)建立B超等重要部门监管责任制,要求对人流引产手术室、药房、B超室、妇产科等重点部门签订岗位责任书,对相关科室发生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从重作出处理。对因病理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要严格查验其医学诊断意见书及相关证明。落实凭证引产、定点引产和定点分娩等制度。并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一经查实,并给予重奖。(5)加大对“两非”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建议用刑法手段加强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涉嫌“两非”案件,证据确凿的,应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并不是单一的计划生育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计生、卫生、公安、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联手形成强大合力,充分重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危害性和重要性,及时采取相应的工作举措,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回归到正常健康的轨道,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