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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强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诚信自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状和监管需要,我局制定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现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