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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门最迟在今年6月底之前将“三公”支出经费向社会公开。如今已是7月中旬,中央部门2010年“三公”支出总额决算数已由财政部公布,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应由中央各部门公布的本部门“三公”支出决算数和2011年的预算数,仍然“犹抱琵琶半遮面”。
这真是不把相关法规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当回事。近百个中央部门中,只有科技部按时发布了相关信息,但也仅是一句话轻轻带过,虽守时,却敷衍。
逾期之后两周内,又有中国工程院、国家文物局、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新闻出版总署、审计署、文化部、民政部等少数部门相继发布“三公”经费信息,但更多中央部门仍然沉默以对。
其实早在6月底,财政部所公开的中央单位2010年“三公”总经费,就是中央各部门上报的相关数据汇总。也就是说,各中央单位的“三公”经费数据完全可以按时公布,拖拉遮掩,非不能也,实不愿也,这往轻了说是藐视中央权威,往重了说则是视13亿公众为无物。
我们猜测,许多中央部门可能不想当“出头鸟”,而且抱有罚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但结果却是让决策者难堪,与中央宣示的开明执政直接相悖。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连年高速增长,要求中央部门率先公开“三公”经费的呼吁也声声急迫。去年有的部门率先公开了相关信息,因信息模糊,引得各方挑刺不断,上下指责四起,这些部门不得不匆忙进行解释,疲于应付。
因此多数中央部门对公开“三公”经费避之唯恐不及。本次较早公布“三公”经费的几个部门,亦多是“清水衙门”,像发改委等权势部门,迟迟不见动作。
除了发布时间滞后,发布内容过于简陋也为人诟病:从一句话交代,到一张表格附带简短说明,明显应付了事。
当然,也有个别中央部门自我严格要求。比如新近发布相关信息的审计署,文字说明已经细化到新购汽车的具体单价,接待来访外宾也具体到人次,这是非常负责任的做法。可惜,这仅是个案,于其后发布“三公”经费信息的文化部、民政部,依然走简约路线,语焉不详。
为什么审计署可以做到的信息细化,其他中央各部门为什么就做不到?同样是并非做不到,而是不想做,何况应付了事也不会有相关惩处。
公众对“三公”经费公开盯住不放,因为这些钱均取之于民,但却主要用之于官。今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收入达到56875亿元,同比增幅超过三成。虽然官方认为中国的总体税负并不高,但不管是中小企业还是包括工薪收入者在内的普通纳税人,大家的总体感受仍然是增税容易减税难。尤其是与自身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的缓慢增长相比,税负偏高与行政开支之多就更显突出。
有关部门一说到增税,便拿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帽子”说事,似乎不增税就改革停滞,影响发展;一谈到减税,则拿财政收入减少会影响惠民为民做挡箭牌。
比如近期进行的个税制度修订,虽然听取民意提高了起征点并简化了税率,但减税规模并不大。从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划看,接下来几年里,除去增值税扩围,以及一些零星的税改措施属于减税的范畴外,像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环境保护税开征等,无不是增税。
既然减税一时难以实行,纳税人的钱就更不应被随意支配。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政府支出透明公开,就是对纳税人最起码的交代。
花费公帑时政府“脍不厌细”,支出公开时公众“愿闻其详”。比如公开“汽车账”时,不能仅公开新购汽车数量、单价,也应把用车部门、车的品牌、汽油支出加以公开。这很容易做到,像香港特区政府的支出已细化到“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同时做成小册子、网页,方便市民查询。
来自高层的督促没有停止。7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要求,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要公开得更详细。
然而,缺乏严格有效的问责机制和相应的“三公”经费公开标准,使高层的原则性吁求如同耳旁风。
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而“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信息。以此观之,“三公”经费支出,显然是必须公开的重点信息。
该条例还规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看来,如何将此条例落到实处,以督促中央98个部门按时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让公众知情、监督,应是中南海应予重视的大问题,不要指望中央各部门自觉自愿信息公开,唯有严格标准,照章行事,违者必究。
这真是不把相关法规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当回事。近百个中央部门中,只有科技部按时发布了相关信息,但也仅是一句话轻轻带过,虽守时,却敷衍。
逾期之后两周内,又有中国工程院、国家文物局、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新闻出版总署、审计署、文化部、民政部等少数部门相继发布“三公”经费信息,但更多中央部门仍然沉默以对。
其实早在6月底,财政部所公开的中央单位2010年“三公”总经费,就是中央各部门上报的相关数据汇总。也就是说,各中央单位的“三公”经费数据完全可以按时公布,拖拉遮掩,非不能也,实不愿也,这往轻了说是藐视中央权威,往重了说则是视13亿公众为无物。
我们猜测,许多中央部门可能不想当“出头鸟”,而且抱有罚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但结果却是让决策者难堪,与中央宣示的开明执政直接相悖。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连年高速增长,要求中央部门率先公开“三公”经费的呼吁也声声急迫。去年有的部门率先公开了相关信息,因信息模糊,引得各方挑刺不断,上下指责四起,这些部门不得不匆忙进行解释,疲于应付。
因此多数中央部门对公开“三公”经费避之唯恐不及。本次较早公布“三公”经费的几个部门,亦多是“清水衙门”,像发改委等权势部门,迟迟不见动作。
除了发布时间滞后,发布内容过于简陋也为人诟病:从一句话交代,到一张表格附带简短说明,明显应付了事。
当然,也有个别中央部门自我严格要求。比如新近发布相关信息的审计署,文字说明已经细化到新购汽车的具体单价,接待来访外宾也具体到人次,这是非常负责任的做法。可惜,这仅是个案,于其后发布“三公”经费信息的文化部、民政部,依然走简约路线,语焉不详。
为什么审计署可以做到的信息细化,其他中央各部门为什么就做不到?同样是并非做不到,而是不想做,何况应付了事也不会有相关惩处。
公众对“三公”经费公开盯住不放,因为这些钱均取之于民,但却主要用之于官。今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收入达到56875亿元,同比增幅超过三成。虽然官方认为中国的总体税负并不高,但不管是中小企业还是包括工薪收入者在内的普通纳税人,大家的总体感受仍然是增税容易减税难。尤其是与自身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的缓慢增长相比,税负偏高与行政开支之多就更显突出。
有关部门一说到增税,便拿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帽子”说事,似乎不增税就改革停滞,影响发展;一谈到减税,则拿财政收入减少会影响惠民为民做挡箭牌。
比如近期进行的个税制度修订,虽然听取民意提高了起征点并简化了税率,但减税规模并不大。从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划看,接下来几年里,除去增值税扩围,以及一些零星的税改措施属于减税的范畴外,像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环境保护税开征等,无不是增税。
既然减税一时难以实行,纳税人的钱就更不应被随意支配。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政府支出透明公开,就是对纳税人最起码的交代。
花费公帑时政府“脍不厌细”,支出公开时公众“愿闻其详”。比如公开“汽车账”时,不能仅公开新购汽车数量、单价,也应把用车部门、车的品牌、汽油支出加以公开。这很容易做到,像香港特区政府的支出已细化到“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同时做成小册子、网页,方便市民查询。
来自高层的督促没有停止。7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要求,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要公开得更详细。
然而,缺乏严格有效的问责机制和相应的“三公”经费公开标准,使高层的原则性吁求如同耳旁风。
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而“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信息。以此观之,“三公”经费支出,显然是必须公开的重点信息。
该条例还规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看来,如何将此条例落到实处,以督促中央98个部门按时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让公众知情、监督,应是中南海应予重视的大问题,不要指望中央各部门自觉自愿信息公开,唯有严格标准,照章行事,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