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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确定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此次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总共15个,包括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