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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行为包含着两种旨向:相应于谋生的需要,职业行为关联的是利益交换;相应于事业的成就,职业行为关联的是服务社会。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这是在传统的学术研究中给职业道德所下的定义。笔者认为,任何一个从业者,无论从事何种职业,他都具有执业中应享有的权利,同时承担执业中的责任和义务。因而,职业道德就表述为执业者相应于职业生活中的相关权利所应承担和履行的职业义务,就是自愿地承担和履行职业义务。所以,职业道德也就有了不同的两个价值目标:一是权利上的利益交换叫公正;二是义务上的服务社会叫敬业。在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里,忽视谋生需要而提倡为社会服务是盲目的,撇开公正而高谈敬业是虚伪的。
一、公正
一个人要生存下去,通常需要有一个职业,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来维持自己以及家庭成员的生活。在这一点上,职业是一个谋生的工具和途径。但是,同样是谋生,因社会分工的存在,有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
第一,传统社会的小农家庭依靠土地谋生,其特点就是经济生活的自给自足。在传统社会中,存在着一定范围的社会分工和交换,所谓“士农工商”之四民就是其表征,但是,如我们所知,小农经济的“本质”仍然是自给自足。计划经济的社会存在着普遍的社会分工,由此,经济生产已经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了。但是,这仍然是按照家庭的模式组织起来的社会,一个无比庞大的社会被组织成了一个家庭,政府扮演着父亲、家长的角色,是生产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利益的分配者,是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者和最终裁定者,一切规则的最高颁布者和解释者,一切权力和权威的最高和最权威的拥有者。所以,普遍的社会分工并没有带来普遍繁荣的社会交换。
第二,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则注重社会交换。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分工基础之上的社会,且发展趋势是社会分工还将日趋深化、细化,它与计划经济社会不同的是,普遍的社会分工与普遍的社会交换相一致,这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通过普遍的利益交换来实现普遍社会分工的社会,更为重要的区别还在于,传统社会以家庭为本位,计划经济社会以政府为本位,二者都不存在、更不承认个人为利益主体。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却是一个以承认个人利益为主体,并且个人首先就是作为利益主体而存在的社会。从历史经验来看,社会经济生产的效率水平取决于分工的发展水平,而社会分工的发展水平又取决于社会交换的发展水平。只有在以个人为利益主体的现代社会中,通过普遍的利益交换来实现普遍的社会分工,社会经济生产和效率水平才会最高。
在这样的社会里,谋生意味着利益的交换,职业关系是利益交换的关系,职业行为是利益交换的行为:付出劳动,获得报酬。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人要获得生活资料,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就必须用自己的劳动去交换。
第三,利益交换就要求交换公正。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以劳动去交换利益,是因为他已经生活在这个特定的社会中,这个社会赋予他以权利。在现代社会,人首先是享有权利的公民,“公民”是在社会之中生活着的人的基本“身份”,所有的人,包括劳动者、管理者、投资者等等均是平等的。只是各自的职业方向、爱好不同而已,因为平等,所以你只要服从法律和规则即可,没有任何权力意志需要服从和可以服从。也就是说,在这个平等的领域中,除了依赖法律之外,就依赖公民个人的道德了,这是公民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要求所决定的。由此,以职业来谋生就不能没有道德,就不能不讲道德。现代社会的职业道德是现代化大生产及与之相应的职业分工的产物,是在职业生活领域中对平等地享有公民身份的人的道德要求,是调整职业生活中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应当”。这一“应当”就是“公正”。
第四,公正意味着什么?根据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有权利就有义务与之相对应。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即对于从业者来说,通过劳动交换,对方根据契约中所作出的承诺付给了他相应的报酬,他就应当根据契约中所作出的承诺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义务。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了自己所作出的承诺,那么,这一方的行为就违背了公正。
二、敬业
一个社会在何种程度上缺乏公正美德,那么这个社会也就相应地缺乏效率,其经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也就相应低下。所以小平同志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里讲的“公平”也就是我们讲的“公正、平等”。不过,一个具有公正美德的人要想通过职业生活来成就一番事业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他还需要具有更高的美德——敬业。
第一,何谓敬业?敬业是指对从事的职业怀抱敬意。敬业是一种素质,是一种内在的人格品质,表现为对所从事的职业具有了一种美好的感情,以认真的、严谨的和敬重的态度投身于其中,努力去做好自己的职业工作,而不计较这样的投入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利益回报。因为敬业,他投入于职业工作,获得了内在的充实感和成就感。他把他的职业当做他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部分。此时,他有成就感,有荣誉感。如果说在职业生活领域中,公正是一种美德,是要求按其义务的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标志是在职业工作中以雇主的利益为价值取向,那么,敬业作为一种美德就是把职业当做自己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其标志是以服务社会的心态来从事职业工作。
第二,敬业的要求。如果说得深入些,那么,“敬”与“爱”还是不同的。一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职业或岗位有兴趣,他爱好做那件事,然后他才可能倾注其热情和希望,全身心地投入于其中,而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收获事业的能动创造、自我价值的实现与个性自我的成就。但是,其前提是,这个人爱他的职业工作,而不仅仅是对他的职业怀抱敬意,因而“爱”比“敬”更高也更难。
一般来说,职业道德的要求是在公正的基础上的敬业,而不是热爱其职业;因为,爱,其本质特征是其自发性,是不可强求的。当然,反过来就是,即便一个人不爱他的职业,他也应敬业;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正是一个人即便并不“爱”他的职业,也应当“敬”其职业。
在敬业的基础上,存在着从“敬业”发展到“爱岗”的现实可能性,一个人通过自己投身于并且要做好的职业工作,从中获得内在的充实感和成就感,从而自觉地调整、改变、重塑自己的爱好,重铸自己的理想目标、价值追求,成就自己的人生事业,然后,变成自己非常热爱的职业和岗位。
当然,另一种可能性也同时存在,他敬业但仍然无法爱上自己的职业,这也是正常的。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为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选择职业,那么你就应该努力去寻找真正属于你的职业。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你是一个社会公民,是与其他人一样平等地享有着权利的社会主体,所以你有权利寻找真正属于你的职业,每一个公民都有这一权利,这正是职业道德公正目标所体现的内涵。
从职业道德的公正与敬业的两个目标来看,同样是从事职业工作,把事业当做谋生的工具还是以职业来服务社会是不同的;同样是职业道德,公正与敬业是不同的。但是,以职业服务社会不得不建立在以职业谋生的基础之上;敬业也不得不建立在公正基础之上,换句话讲,只要求一个人服务社会,而不让他获得报酬是不可能的;只强调如何敬业,而没有公正的环境,敬业也会变成假话。同样的道理,在市场经济为主的现代社会中,忽视谋生的需要而提倡为社会服务是盲目的,撇开公正而高谈敬业是虚伪的,因为撇开了公正而被要求敬业正是不平等的身份等级制度社会的特征,反映的正是不平等的身份依附关系,这与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所以,谈职业道德必须兼顾公正与敬业,并努力使二者统一。
(曲靖师范学院)
一、公正
一个人要生存下去,通常需要有一个职业,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来维持自己以及家庭成员的生活。在这一点上,职业是一个谋生的工具和途径。但是,同样是谋生,因社会分工的存在,有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
第一,传统社会的小农家庭依靠土地谋生,其特点就是经济生活的自给自足。在传统社会中,存在着一定范围的社会分工和交换,所谓“士农工商”之四民就是其表征,但是,如我们所知,小农经济的“本质”仍然是自给自足。计划经济的社会存在着普遍的社会分工,由此,经济生产已经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了。但是,这仍然是按照家庭的模式组织起来的社会,一个无比庞大的社会被组织成了一个家庭,政府扮演着父亲、家长的角色,是生产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利益的分配者,是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者和最终裁定者,一切规则的最高颁布者和解释者,一切权力和权威的最高和最权威的拥有者。所以,普遍的社会分工并没有带来普遍繁荣的社会交换。
第二,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则注重社会交换。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分工基础之上的社会,且发展趋势是社会分工还将日趋深化、细化,它与计划经济社会不同的是,普遍的社会分工与普遍的社会交换相一致,这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通过普遍的利益交换来实现普遍社会分工的社会,更为重要的区别还在于,传统社会以家庭为本位,计划经济社会以政府为本位,二者都不存在、更不承认个人为利益主体。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却是一个以承认个人利益为主体,并且个人首先就是作为利益主体而存在的社会。从历史经验来看,社会经济生产的效率水平取决于分工的发展水平,而社会分工的发展水平又取决于社会交换的发展水平。只有在以个人为利益主体的现代社会中,通过普遍的利益交换来实现普遍的社会分工,社会经济生产和效率水平才会最高。
在这样的社会里,谋生意味着利益的交换,职业关系是利益交换的关系,职业行为是利益交换的行为:付出劳动,获得报酬。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人要获得生活资料,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就必须用自己的劳动去交换。
第三,利益交换就要求交换公正。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以劳动去交换利益,是因为他已经生活在这个特定的社会中,这个社会赋予他以权利。在现代社会,人首先是享有权利的公民,“公民”是在社会之中生活着的人的基本“身份”,所有的人,包括劳动者、管理者、投资者等等均是平等的。只是各自的职业方向、爱好不同而已,因为平等,所以你只要服从法律和规则即可,没有任何权力意志需要服从和可以服从。也就是说,在这个平等的领域中,除了依赖法律之外,就依赖公民个人的道德了,这是公民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要求所决定的。由此,以职业来谋生就不能没有道德,就不能不讲道德。现代社会的职业道德是现代化大生产及与之相应的职业分工的产物,是在职业生活领域中对平等地享有公民身份的人的道德要求,是调整职业生活中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应当”。这一“应当”就是“公正”。
第四,公正意味着什么?根据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有权利就有义务与之相对应。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即对于从业者来说,通过劳动交换,对方根据契约中所作出的承诺付给了他相应的报酬,他就应当根据契约中所作出的承诺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义务。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了自己所作出的承诺,那么,这一方的行为就违背了公正。
二、敬业
一个社会在何种程度上缺乏公正美德,那么这个社会也就相应地缺乏效率,其经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也就相应低下。所以小平同志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里讲的“公平”也就是我们讲的“公正、平等”。不过,一个具有公正美德的人要想通过职业生活来成就一番事业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他还需要具有更高的美德——敬业。
第一,何谓敬业?敬业是指对从事的职业怀抱敬意。敬业是一种素质,是一种内在的人格品质,表现为对所从事的职业具有了一种美好的感情,以认真的、严谨的和敬重的态度投身于其中,努力去做好自己的职业工作,而不计较这样的投入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利益回报。因为敬业,他投入于职业工作,获得了内在的充实感和成就感。他把他的职业当做他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部分。此时,他有成就感,有荣誉感。如果说在职业生活领域中,公正是一种美德,是要求按其义务的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标志是在职业工作中以雇主的利益为价值取向,那么,敬业作为一种美德就是把职业当做自己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其标志是以服务社会的心态来从事职业工作。
第二,敬业的要求。如果说得深入些,那么,“敬”与“爱”还是不同的。一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职业或岗位有兴趣,他爱好做那件事,然后他才可能倾注其热情和希望,全身心地投入于其中,而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收获事业的能动创造、自我价值的实现与个性自我的成就。但是,其前提是,这个人爱他的职业工作,而不仅仅是对他的职业怀抱敬意,因而“爱”比“敬”更高也更难。
一般来说,职业道德的要求是在公正的基础上的敬业,而不是热爱其职业;因为,爱,其本质特征是其自发性,是不可强求的。当然,反过来就是,即便一个人不爱他的职业,他也应敬业;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正是一个人即便并不“爱”他的职业,也应当“敬”其职业。
在敬业的基础上,存在着从“敬业”发展到“爱岗”的现实可能性,一个人通过自己投身于并且要做好的职业工作,从中获得内在的充实感和成就感,从而自觉地调整、改变、重塑自己的爱好,重铸自己的理想目标、价值追求,成就自己的人生事业,然后,变成自己非常热爱的职业和岗位。
当然,另一种可能性也同时存在,他敬业但仍然无法爱上自己的职业,这也是正常的。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为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选择职业,那么你就应该努力去寻找真正属于你的职业。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你是一个社会公民,是与其他人一样平等地享有着权利的社会主体,所以你有权利寻找真正属于你的职业,每一个公民都有这一权利,这正是职业道德公正目标所体现的内涵。
从职业道德的公正与敬业的两个目标来看,同样是从事职业工作,把事业当做谋生的工具还是以职业来服务社会是不同的;同样是职业道德,公正与敬业是不同的。但是,以职业服务社会不得不建立在以职业谋生的基础之上;敬业也不得不建立在公正基础之上,换句话讲,只要求一个人服务社会,而不让他获得报酬是不可能的;只强调如何敬业,而没有公正的环境,敬业也会变成假话。同样的道理,在市场经济为主的现代社会中,忽视谋生的需要而提倡为社会服务是盲目的,撇开公正而高谈敬业是虚伪的,因为撇开了公正而被要求敬业正是不平等的身份等级制度社会的特征,反映的正是不平等的身份依附关系,这与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所以,谈职业道德必须兼顾公正与敬业,并努力使二者统一。
(曲靖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