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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政治学的“利益集团”一词原本中性,是指基于共同利益形成的社会团体,力图对国家公共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现提及更多的是其特殊概念,指借助公权以不合理的手段获取自身利益。
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并不认为自身存在利益集团。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利益分化,十三届二中全会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对于“中国有没有利益集团”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但对利益集团其他方面的讨论仍在继续。
谁是利益集团?
针对这一问题,学界既有共识也分歧,其普遍认为中国利益集团具有内生于权力、行政性垄断、形式合法化、形态模糊性四个特征,但在具体划分方法上存在不同意见。有学者认为中国已形成三大利益集团——以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群体、以国有垄断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群体、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利益群体,并由此衍生出权贵、经营垄断以及地产资源三大富豪群体。
也有学者提出判断中国利益集团的三条标准:攫取了并将继续攫取来自改革开放的大部分收益;对可能损害其利益的进一步改革持消极态度;有很大的能量阻扰、化解改革。他们认为中国存在七种利益集团。据此判定中国存在七类利益集团:中央部委特别是有很大审批和管制权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官员、以中石化和中石油等为代表的国有垄断企业、跨国资本及其国内代理人(主要指官二代、官三代)、具有挟持政府的能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体制内的部分专家学者。
还有学者根据利益集团运行机理将其划分为六类:一是权力市场化的特权官僚集团,指个别掌握公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垄断重要资源和市场的国有垄断企业集团,主要集中在烟草、电力、石油开采与加工、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和金融保险等七大行业;三是公共资源市场化的准政府型部门,指处于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和学校以及某些与公共事业联系密切的服务性部门;四是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境外和涉外利益集团,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五是向权力寻求特殊保护和优惠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六是与权力有着密切关系或直接是官商同盟的暴利行业集团,如房地产企业集团、采矿企业集团和靠股市、期货等获取暴利的行业。
利益集团形成路径
中国利益集团形成由五方面因素共同促成:一是对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在中央严格控制的计划经济发生松动、权钱交易成为可能的时候,掌握公权利器的官员更容易成为利益集团的核心,维护、扩张自身利益。
二是转型中体制存在漏洞。有观点认为带有“威权主义+自由市场”特征的中国式市场经济,导致市场依附于威权。利益集团将权力与市场手段交替或者结合使用,获得社会资源与机会,支配土地、矿产等重要行业,由此获取财富。
三是片面利用国家特殊扶持政策。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通过政策支持,扶植了一批国有垄断企业。改革开放后,其凭借自身地位和资源优势,在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的同时,把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
四是国有企业改制和资源开放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在国企产权改制过程中,不少人打着改革的幌子,将国有资产以股份制形式无偿地占有,成为一夜暴富的“民营企业家”。
五是弱势群体在利益博弈中失去话语权。由于规则的缺乏和缺陷,弱势群体无法通过顺畅有效的渠道表达利益,无法形成真正平等的利益博弈。
据此中国利益集团运作可归纳为六个步骤。一、介入立法决策。在立法决策环节,通过本集团内有影响力的成员接近决策者,或以人大和政协提案、研究报告等形式,影响有关法律、政策出台实施。二、借助主管部门。依托上下级关系,利用政府决策机构和人员的分管制度,使分管领导既能有效接近、影响决策者,又能直接参与制定政策。三、寻求政府代理人。通过行贿受贿买通政府决策者,利用家族血缘、同学情谊、老乡情结等各种社会关系寻找利益代理人。四、利用既定规则。近年来推行的各种决策听证会,已成为利益集团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五、寻求学界代言人。强占学术界话语制高点,在理论上巩固其利益。六、影响大众传播。通过传播媒介向大众传送特定信息,争取舆论同情与支持。
影响改革的四途径
对利益集团的关注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问题逐渐显现而日益加重的。不少人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归因于利益集团,认为是利益集团造成既得利益关系的失衡,扭曲、干扰、阻止了改革。
首先,迫使改革措施成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此种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存量改革阶段后尤甚。有观点认为,燃油税及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造成“涨多跌少”问题,根子在于定价机制有利于石油企业。此外,公车改革、高速公路收费改革等也类似。
其次,阻碍利于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改革举措出台。收入分配改革难以出台,利率市场化改革难以推进,其中重要原因是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市场化的、有利于大众的改革,必然要和掌握权力的既得利益者分利,一些官员不愿牺牲利益或丧失维护利益的权力,阻挠改革进行。
再次,扰乱正常经济秋序。利益集团阻碍资源的流动和合理配置,阻碍技术进步,提高了社会交易成本,降低了社会经济效益,将自己的特殊利益建立在牺牲公众正常生活的基础上。2005年广东等地持续两个多月油荒,许多加油站无油可加,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正是由于相关利益集团对油气资源的垄断和不合理配置。
最后,扩大贫富差距,破坏公平正义,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由于利益集团谋求自己利益的权力与能力强大,造成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区域差距等四大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呈日益扩大之态,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突发事件造成隐患。
扬长避短
对待利益集团问题,需要理性辩证,扬长避短。恩格斯在研究18世纪英国状况的一篇文章中,称赞只有英国的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原因是在英国“原则要对历史产生影响,必须先转变为利益。”不同利益集团的形成、分化和相互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标志着市场体系和民主政治发育的成熟。
中国利益集团主要存在于权力部门和垄断部门,对其不能简单地贴上利益集团标签。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应当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能断定是特殊利益集团。但也要承认,他们中的一些确实存在着利益部门化、利益集团化倾向。加强改革中超越各部门利益的顶层设计,在下一步改革中尤为重要。
对于国有垄断企业,其在发展航空航天、军工和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国企的主体地位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与此同时,对国有垄断企业利益集团化的现象和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国企凭借特权谋取不正当的私利,社会各界对此意见很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垄断市场定价以获取高额利润,另一个是每年数千亿的利润既不上缴国库也没有转化为国民福利,由此对国企存在的价值产生了质疑。
如何进一步明确国企的定位、目标以及同国家、民众的关系,加强外部监管,约束其利益集团化倾向,使国企真正属于人民,这一问题在当前尤为紧迫和必要。应当加大对垄断国企的治理力度,进一步破除不必要的垄断,大幅提高从国企中分红的比例,并用以增加国民福利,以真正体现国企的性质。
(作者系《求是》评论部评论员)
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并不认为自身存在利益集团。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利益分化,十三届二中全会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对于“中国有没有利益集团”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但对利益集团其他方面的讨论仍在继续。
谁是利益集团?
针对这一问题,学界既有共识也分歧,其普遍认为中国利益集团具有内生于权力、行政性垄断、形式合法化、形态模糊性四个特征,但在具体划分方法上存在不同意见。有学者认为中国已形成三大利益集团——以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群体、以国有垄断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群体、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利益群体,并由此衍生出权贵、经营垄断以及地产资源三大富豪群体。
也有学者提出判断中国利益集团的三条标准:攫取了并将继续攫取来自改革开放的大部分收益;对可能损害其利益的进一步改革持消极态度;有很大的能量阻扰、化解改革。他们认为中国存在七种利益集团。据此判定中国存在七类利益集团:中央部委特别是有很大审批和管制权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官员、以中石化和中石油等为代表的国有垄断企业、跨国资本及其国内代理人(主要指官二代、官三代)、具有挟持政府的能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体制内的部分专家学者。
还有学者根据利益集团运行机理将其划分为六类:一是权力市场化的特权官僚集团,指个别掌握公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垄断重要资源和市场的国有垄断企业集团,主要集中在烟草、电力、石油开采与加工、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和金融保险等七大行业;三是公共资源市场化的准政府型部门,指处于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和学校以及某些与公共事业联系密切的服务性部门;四是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境外和涉外利益集团,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五是向权力寻求特殊保护和优惠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六是与权力有着密切关系或直接是官商同盟的暴利行业集团,如房地产企业集团、采矿企业集团和靠股市、期货等获取暴利的行业。
利益集团形成路径
中国利益集团形成由五方面因素共同促成:一是对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在中央严格控制的计划经济发生松动、权钱交易成为可能的时候,掌握公权利器的官员更容易成为利益集团的核心,维护、扩张自身利益。
二是转型中体制存在漏洞。有观点认为带有“威权主义+自由市场”特征的中国式市场经济,导致市场依附于威权。利益集团将权力与市场手段交替或者结合使用,获得社会资源与机会,支配土地、矿产等重要行业,由此获取财富。
三是片面利用国家特殊扶持政策。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通过政策支持,扶植了一批国有垄断企业。改革开放后,其凭借自身地位和资源优势,在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的同时,把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
四是国有企业改制和资源开放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在国企产权改制过程中,不少人打着改革的幌子,将国有资产以股份制形式无偿地占有,成为一夜暴富的“民营企业家”。
五是弱势群体在利益博弈中失去话语权。由于规则的缺乏和缺陷,弱势群体无法通过顺畅有效的渠道表达利益,无法形成真正平等的利益博弈。
据此中国利益集团运作可归纳为六个步骤。一、介入立法决策。在立法决策环节,通过本集团内有影响力的成员接近决策者,或以人大和政协提案、研究报告等形式,影响有关法律、政策出台实施。二、借助主管部门。依托上下级关系,利用政府决策机构和人员的分管制度,使分管领导既能有效接近、影响决策者,又能直接参与制定政策。三、寻求政府代理人。通过行贿受贿买通政府决策者,利用家族血缘、同学情谊、老乡情结等各种社会关系寻找利益代理人。四、利用既定规则。近年来推行的各种决策听证会,已成为利益集团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五、寻求学界代言人。强占学术界话语制高点,在理论上巩固其利益。六、影响大众传播。通过传播媒介向大众传送特定信息,争取舆论同情与支持。
影响改革的四途径
对利益集团的关注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问题逐渐显现而日益加重的。不少人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归因于利益集团,认为是利益集团造成既得利益关系的失衡,扭曲、干扰、阻止了改革。
首先,迫使改革措施成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此种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存量改革阶段后尤甚。有观点认为,燃油税及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造成“涨多跌少”问题,根子在于定价机制有利于石油企业。此外,公车改革、高速公路收费改革等也类似。
其次,阻碍利于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改革举措出台。收入分配改革难以出台,利率市场化改革难以推进,其中重要原因是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市场化的、有利于大众的改革,必然要和掌握权力的既得利益者分利,一些官员不愿牺牲利益或丧失维护利益的权力,阻挠改革进行。
再次,扰乱正常经济秋序。利益集团阻碍资源的流动和合理配置,阻碍技术进步,提高了社会交易成本,降低了社会经济效益,将自己的特殊利益建立在牺牲公众正常生活的基础上。2005年广东等地持续两个多月油荒,许多加油站无油可加,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正是由于相关利益集团对油气资源的垄断和不合理配置。
最后,扩大贫富差距,破坏公平正义,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由于利益集团谋求自己利益的权力与能力强大,造成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区域差距等四大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呈日益扩大之态,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突发事件造成隐患。
扬长避短
对待利益集团问题,需要理性辩证,扬长避短。恩格斯在研究18世纪英国状况的一篇文章中,称赞只有英国的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原因是在英国“原则要对历史产生影响,必须先转变为利益。”不同利益集团的形成、分化和相互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标志着市场体系和民主政治发育的成熟。
中国利益集团主要存在于权力部门和垄断部门,对其不能简单地贴上利益集团标签。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应当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能断定是特殊利益集团。但也要承认,他们中的一些确实存在着利益部门化、利益集团化倾向。加强改革中超越各部门利益的顶层设计,在下一步改革中尤为重要。
对于国有垄断企业,其在发展航空航天、军工和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国企的主体地位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与此同时,对国有垄断企业利益集团化的现象和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国企凭借特权谋取不正当的私利,社会各界对此意见很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垄断市场定价以获取高额利润,另一个是每年数千亿的利润既不上缴国库也没有转化为国民福利,由此对国企存在的价值产生了质疑。
如何进一步明确国企的定位、目标以及同国家、民众的关系,加强外部监管,约束其利益集团化倾向,使国企真正属于人民,这一问题在当前尤为紧迫和必要。应当加大对垄断国企的治理力度,进一步破除不必要的垄断,大幅提高从国企中分红的比例,并用以增加国民福利,以真正体现国企的性质。
(作者系《求是》评论部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