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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教育部与全国总工会颁布《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来,高校建立教代会制度已有20多年的历史,教代会的“建议权、通过权、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得到了有效落实。首先,教代会工作开始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民主氛围良好,教代会的质量不断提高。其次,教代会职能全面延伸,特别是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长工作全面推进,加大了民主管理的力度。再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进一步拓宽和深化了学校的民主渠道。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实践证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在高校的地位、作用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制度在不断完善,程序在不断规范,内容在不断丰富,领域在不断拓展,形式在不断创新,作用在不断加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高校民主管理还存在党政重视不够,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不规范,教职工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有限,以及由于制度缺陷造成的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缺乏经常性和连续性,参与学校决策缺乏及时性和全面性,对学校监督缺乏普遍性和从源性,教代会活动形式缺乏多样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问题。
一、高校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民主管理意识不强。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教职工对高校民主管理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高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只是领导者走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缺乏主人翁意识,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认为民主管理也只是走走形式,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二是高校部分领导认为,高校已有诸多管理制度,没有必要再在民主管理制度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高校管理是各级领导应该考虑的问题,教职工把本职工作干好就行了;高校部分主管领导的领导意志、主观武断现象依然存在,缺乏必要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
2.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虽然高校在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不少高校在民主管理方面流于形式。这里主要指涉及高校的重大决策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提交教代会讨论,而是学校领导说了算。有的高校虽然经过了教代会讨论,但流于形式。多数高校的教代会代表结构不合理,教学一线的教师代表、普通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偏低,领导干部代表所占的比例偏高。致使教职工的意愿和诉求得不到真实表达,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
3.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民主管理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具体实施缺乏有力依据。现行教代会制度由于受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组织形式等限制,以及党委的重视程度、行政的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已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需要进行完善和创新。改革和完善高校教代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与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只有将教代会制度纳入立法程序,依法规范教代会工作,才能使教代会制度具有法律效能和约束力。校务公开制度是高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代表巡视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等还没有建立或完善。
二、探索高校民主管理的新形式和新方法
在民主管理的原则上,首先,各级领导要正确认识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民主意识,淡化权力意识,从各自工作角度,对民主管理的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确保、工作层层落实。其次,要建立民主管理有效监督机制。在现代高校管理制度中,法人治校的权力高度集中,教职工民主管理的要求更加强烈。因此,应建立以纪委、监察、审计、工会、教代会等部门组成的监事会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进行监督。
在民主管理的形式上,做到依法参与和主动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参与质量。要坚持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证教职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为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法律依据。教代会要在管理上具有原则性,不受领导者意愿的制约。对学校政策的制定,在决策前要全程参与,把好源头参与关;在决策中要发挥代表的主观能动作用,把好审议关;在决策后要进行追踪检查,把好监督实施关。教代会闭会期间,每学期要召集各代表团团长开会,听取教代会在基层活动的情况,收集教职工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落实情况的反应以及新发现的问题,以便在下次教代会上立案。对学校重大问题分管行政负责人实行问责制,通报重大问题处理情况,让广大教职工监督评议,对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分清责任,逐级追究责任,形成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在民主管理的内容上,高校民主管理的重点要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奖惩、经费使用、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公费医疗和福利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知晓。在人事任免时,要公布条件、原则、程序、职数,由一定范围内的领导、教职工共同讨论,还可由基层广大教职工提名,党委集体审议确定候选人。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这样,才能保证在政治上、组织上为民主管理把握方向。只有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才能保证在工作上、原则上为民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才能保证教代会和教职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真正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力。
在民主管理的决策上,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与制度的制定、决策的形成。学校是大家的,因而有关制度的制定、决策的形成,都可以依靠大家“商量”出来。凡涉及全校教职员工利益的重大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都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涉及部分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重要决策,由教代会选举产生的教职工委员会讨论通过。办公会可以通过一些一般管理规章,对临时性、突发性事项等进行决策。
在民主管理的发展上,第一,民主管理要着眼于个人与学校的共同发展。高校如果将学校民主管理与个人、学校的共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就会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使之获得不竭的推动力。第二,民主管理要与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教职工有强烈要求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但在现实中还不能得到较好的实现。民主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广泛,其中既涉及教职工的眼前利益,又涉及其长远利益。深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的切入点应当是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所以,保护教职工利益,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是民主管理的基本目的。
在民主管理的评估上,教育部对各高校的教育评估,已经得到各高校的高度重视,并起到了促进高校进一步发展的积极作用。如果把对高校民主管理的水平和效果的评估也纳入评估体系,一定能对进一步促进和完善高校民主管理起到重大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高校民主管理是个大课题,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治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既十分敏感,又无法回避。做好高校民主管理工作,对于建设和谐校园、依法治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做好高校民主管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并逐步推进。■
(作者单位:北京邮电大学工会)
[责任编辑:蔡桂兰]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高校民主管理还存在党政重视不够,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不规范,教职工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有限,以及由于制度缺陷造成的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缺乏经常性和连续性,参与学校决策缺乏及时性和全面性,对学校监督缺乏普遍性和从源性,教代会活动形式缺乏多样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问题。
一、高校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民主管理意识不强。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教职工对高校民主管理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高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只是领导者走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缺乏主人翁意识,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认为民主管理也只是走走形式,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二是高校部分领导认为,高校已有诸多管理制度,没有必要再在民主管理制度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高校管理是各级领导应该考虑的问题,教职工把本职工作干好就行了;高校部分主管领导的领导意志、主观武断现象依然存在,缺乏必要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
2.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虽然高校在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不少高校在民主管理方面流于形式。这里主要指涉及高校的重大决策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提交教代会讨论,而是学校领导说了算。有的高校虽然经过了教代会讨论,但流于形式。多数高校的教代会代表结构不合理,教学一线的教师代表、普通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偏低,领导干部代表所占的比例偏高。致使教职工的意愿和诉求得不到真实表达,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
3.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民主管理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具体实施缺乏有力依据。现行教代会制度由于受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组织形式等限制,以及党委的重视程度、行政的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已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需要进行完善和创新。改革和完善高校教代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与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只有将教代会制度纳入立法程序,依法规范教代会工作,才能使教代会制度具有法律效能和约束力。校务公开制度是高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代表巡视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等还没有建立或完善。
二、探索高校民主管理的新形式和新方法
在民主管理的原则上,首先,各级领导要正确认识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民主意识,淡化权力意识,从各自工作角度,对民主管理的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确保、工作层层落实。其次,要建立民主管理有效监督机制。在现代高校管理制度中,法人治校的权力高度集中,教职工民主管理的要求更加强烈。因此,应建立以纪委、监察、审计、工会、教代会等部门组成的监事会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进行监督。
在民主管理的形式上,做到依法参与和主动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参与质量。要坚持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证教职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为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法律依据。教代会要在管理上具有原则性,不受领导者意愿的制约。对学校政策的制定,在决策前要全程参与,把好源头参与关;在决策中要发挥代表的主观能动作用,把好审议关;在决策后要进行追踪检查,把好监督实施关。教代会闭会期间,每学期要召集各代表团团长开会,听取教代会在基层活动的情况,收集教职工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落实情况的反应以及新发现的问题,以便在下次教代会上立案。对学校重大问题分管行政负责人实行问责制,通报重大问题处理情况,让广大教职工监督评议,对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分清责任,逐级追究责任,形成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在民主管理的内容上,高校民主管理的重点要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奖惩、经费使用、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公费医疗和福利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知晓。在人事任免时,要公布条件、原则、程序、职数,由一定范围内的领导、教职工共同讨论,还可由基层广大教职工提名,党委集体审议确定候选人。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这样,才能保证在政治上、组织上为民主管理把握方向。只有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才能保证在工作上、原则上为民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才能保证教代会和教职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真正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力。
在民主管理的决策上,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与制度的制定、决策的形成。学校是大家的,因而有关制度的制定、决策的形成,都可以依靠大家“商量”出来。凡涉及全校教职员工利益的重大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都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涉及部分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重要决策,由教代会选举产生的教职工委员会讨论通过。办公会可以通过一些一般管理规章,对临时性、突发性事项等进行决策。
在民主管理的发展上,第一,民主管理要着眼于个人与学校的共同发展。高校如果将学校民主管理与个人、学校的共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就会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使之获得不竭的推动力。第二,民主管理要与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教职工有强烈要求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但在现实中还不能得到较好的实现。民主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广泛,其中既涉及教职工的眼前利益,又涉及其长远利益。深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的切入点应当是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所以,保护教职工利益,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是民主管理的基本目的。
在民主管理的评估上,教育部对各高校的教育评估,已经得到各高校的高度重视,并起到了促进高校进一步发展的积极作用。如果把对高校民主管理的水平和效果的评估也纳入评估体系,一定能对进一步促进和完善高校民主管理起到重大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高校民主管理是个大课题,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治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既十分敏感,又无法回避。做好高校民主管理工作,对于建设和谐校园、依法治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做好高校民主管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并逐步推进。■
(作者单位:北京邮电大学工会)
[责任编辑:蔡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