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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陆续制定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一系列文件,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
列宁首创“党内生活”这一概念,多次用到我党的文件之中
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理论虽没有提出过“党内政治生活”,但他们高度重视党的纲领建设,确立党内平等与民主原则,强调服从权威与加强集中,维护代表大会和党章权威等,这些主张和原则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深刻内涵和理论渊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指明了方向。
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相关概念的是列宁。1902年9月,列宁在《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中谈到“建立党内报告制度”时,提出:“我们解决严重的冲突和意见分歧,实际上根本不是‘按照章程’投票,而是用斗争和‘退出’相威胁,这我们谁不知道呢?我们大多数委员会近三四年的党内生活,就充满了这样的内部斗争。” 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这一概念。
中国共产党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在建党之初就根据马克思列宁的建党理论和实践,按照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建立,并制定了党的纲领章程,对党员、会议、纪律等作了规定。在党内最早使用“党的生活”“党内生活”相关概念的应该是蔡和森。1926年初,蔡和森在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期间,应中共旅俄支部邀请作题为《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的报告,文中多次谈到“党的政治生活”“党的生活”“党的内部生活”等概念。之后,“党的生活”“党内生活”开始多次用到党的文件之中。
建党初期,为适应严酷斗争的需要,我们党注意用党纲党章规范党的生活,强调党的纪律和高度集中。虽然“党内生活”这一概念没有正式形成规范文本,但在党纲党章指导下,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保证行使民主权利;党员有言论自由,尊重不同意见;党的代表大会能够正常召开,党内政治生活起步良好。
毛泽东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凸显党的政治特性
大革命失败后,党的工作重心开始向农村转移,党员成分发生很大变化,非无产阶级思想问题越来越突出。党的领导人很快意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不正常,特别是毛泽东同志在新的革命探索实践中开始思考党内生活正常化问题,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召开,毛泽东亲自起草会议决议,从“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党的组织问题”“党内教育问题”等方面,批评和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第一次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生活政治化、科学化”的论断,开启了“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的新思路。同时,强调党要“理论联系实际,实行马克思主义”,要注重调查研究;要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
1935年召开的遵义会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一次独立自主解决自己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新局面。
抗日战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内涵不断丰富。六届六中全会重申党的纪律,提炼出“四个服从”,用严格的纪律规范党内生活;特别是延安整风成为党的历史上最为全面、最为集中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践。经过延安整风,党彻底排除了错误路线的干扰,初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党的七大党章阐释了“民主集中制”的深刻内涵,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把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解放战争时期,为克服长期游击战争形成的党内错误习惯,我们党陆续制定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等系列文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949年3月在七届二中全会上,面对党的工作重心即将由农村转向城市、从战争转向生产建设的情况,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提出“六條规定”,预防党和军队腐败。经过新民主主义时期党的探索实践,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初步形成。
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党内政治生活”,使之重新纳入正规
首次在党内文件中提出“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概念的是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1980年2月,为解决“文革”期间党内生活极端不正常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概念,从确定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根绝派性,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等12个方面。这是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治党管党的一个创举。
1983年10月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开始为期三年半的整党运动,在全党开展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基本任务的全面整党,全党在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四个方面都有了进步,党内政治生态有了很大改进。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时代党的创新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问题,改革创新,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先后制定或修订党内法规60多部,“条例”以上的就多达11部,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的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党内政治生活问题,如,2012年11月16日他就发表了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2014年10月8日,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明确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并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160多条新规定新举措着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配套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问责机制、巡视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结合起来,“党内政治生活”的概念和内涵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丁兆丹)
列宁首创“党内生活”这一概念,多次用到我党的文件之中
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理论虽没有提出过“党内政治生活”,但他们高度重视党的纲领建设,确立党内平等与民主原则,强调服从权威与加强集中,维护代表大会和党章权威等,这些主张和原则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深刻内涵和理论渊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指明了方向。
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相关概念的是列宁。1902年9月,列宁在《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中谈到“建立党内报告制度”时,提出:“我们解决严重的冲突和意见分歧,实际上根本不是‘按照章程’投票,而是用斗争和‘退出’相威胁,这我们谁不知道呢?我们大多数委员会近三四年的党内生活,就充满了这样的内部斗争。” 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这一概念。
中国共产党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在建党之初就根据马克思列宁的建党理论和实践,按照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建立,并制定了党的纲领章程,对党员、会议、纪律等作了规定。在党内最早使用“党的生活”“党内生活”相关概念的应该是蔡和森。1926年初,蔡和森在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期间,应中共旅俄支部邀请作题为《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的报告,文中多次谈到“党的政治生活”“党的生活”“党的内部生活”等概念。之后,“党的生活”“党内生活”开始多次用到党的文件之中。
建党初期,为适应严酷斗争的需要,我们党注意用党纲党章规范党的生活,强调党的纪律和高度集中。虽然“党内生活”这一概念没有正式形成规范文本,但在党纲党章指导下,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保证行使民主权利;党员有言论自由,尊重不同意见;党的代表大会能够正常召开,党内政治生活起步良好。
毛泽东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凸显党的政治特性
大革命失败后,党的工作重心开始向农村转移,党员成分发生很大变化,非无产阶级思想问题越来越突出。党的领导人很快意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不正常,特别是毛泽东同志在新的革命探索实践中开始思考党内生活正常化问题,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召开,毛泽东亲自起草会议决议,从“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党的组织问题”“党内教育问题”等方面,批评和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第一次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生活政治化、科学化”的论断,开启了“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的新思路。同时,强调党要“理论联系实际,实行马克思主义”,要注重调查研究;要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
1935年召开的遵义会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一次独立自主解决自己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新局面。
抗日战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内涵不断丰富。六届六中全会重申党的纪律,提炼出“四个服从”,用严格的纪律规范党内生活;特别是延安整风成为党的历史上最为全面、最为集中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践。经过延安整风,党彻底排除了错误路线的干扰,初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党的七大党章阐释了“民主集中制”的深刻内涵,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把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解放战争时期,为克服长期游击战争形成的党内错误习惯,我们党陆续制定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等系列文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949年3月在七届二中全会上,面对党的工作重心即将由农村转向城市、从战争转向生产建设的情况,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提出“六條规定”,预防党和军队腐败。经过新民主主义时期党的探索实践,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初步形成。
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党内政治生活”,使之重新纳入正规
首次在党内文件中提出“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概念的是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1980年2月,为解决“文革”期间党内生活极端不正常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概念,从确定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根绝派性,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等12个方面。这是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治党管党的一个创举。
1983年10月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开始为期三年半的整党运动,在全党开展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基本任务的全面整党,全党在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四个方面都有了进步,党内政治生态有了很大改进。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时代党的创新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问题,改革创新,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先后制定或修订党内法规60多部,“条例”以上的就多达11部,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的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党内政治生活问题,如,2012年11月16日他就发表了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2014年10月8日,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明确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并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160多条新规定新举措着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配套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问责机制、巡视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结合起来,“党内政治生活”的概念和内涵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丁兆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