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流动农民的异地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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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这一群体年龄增长后,城郊土地由谁来种植,菜篮子问题如何解决?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农民农”,这个概念由“三农”专家曹锦清提出,是相对于“农民工”而言的,指离开家乡进入城市区域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民。
  “农民农”蜗居城郊一隅,却承担了城市农业生产与农产品供应的重要功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郊农民市民化及耕地闲置情况越发普遍,越来越多农民离开家乡,承租城市扩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被闲置的农田。作为一个新兴群体,随着土地流转制度化推进,其规模还将扩大,形态结构更加多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种植蔬菜的“农民农”年龄集中在40—60岁。当这一群体年龄增长后,城郊土地由谁来种植,菜篮子问题如何解决?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本调查虽以上海城郊南村为样本,但却具有普遍意义。
  南村案例
  南村总面积4.87平方公里,总户数1190户,户籍人口3119人,外来人口4100人。南村共有26个村民组,其中7个村民组的土地全部被村征用,被征地的村民全部纳入镇保。截至2011年,南村共有耕地面积2938亩,1500亩土地流转给了外地人。
  上海郊区在城市化过程中首当其冲,农民市民化进程日益加快,表现出产业转移的梯度性。当地中青年农民主要在二、三产业就业,还有些本地中、远郊农民规模化种植一些高效农作物,这样就产生了本地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因产业升级而让渡出的传统农业或部分现代高效农业空间,为外地“农民农”的移入提供了条件。
  浦东的农地主要来自于三个部分:一是本地农户自己承包的土地,主要集中在村民组里。随着土地换社保政策的不断推进,这部分农地承包经营权逐步收归集体所有;二是随着撤队并村和村改居进程的加快,收回并集中在行政村的农用地;三是已征用但未开发的建设用地。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外来农民租用农地的合同大都是一年一签。同时,随着农地征用、开发不断向城市外围迁移,农民农也逐渐向外围转移,与当地的城市化发展节奏合拍。
  “农民农”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家庭为单位。“农民农”保持家庭经营是由这个行业特点决定的。“农民农”的生产模式可以维持完整的家庭生活,避免因个体化的流动而带来的留守问题,家庭结构是影响他们职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农民农”的家庭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抚育子女型。不少“农民农”家庭将自己未成年的子女带在身边和他们一起生活,这些孩子一般都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或刚能够上幼儿园,他们在当地的学校接受教育。这些“农民农”的职业选择主要是因为孩子比较小,尚未成年,不能独立,但又舍不得让他们留在老家成为留守儿童。
  二是完成任务型。有些农民的子女已经成年,甚至可以独立生活了。但他们并没有结婚成家,还有个别家庭中有孩子正在上大学,所以,作为父母的“农民农”需要努力工作以获取收入来支撑他们人生任务的完成。
  三是降低成本型。不少“农民农”家庭中存在三代共居的现象。他们主要是出于降低整个家庭在城市生活成本的考虑,而选择“农民农”这一职业。一般而言,在城里打工需要租房,每个月的租金是笔不小的开支。
  “农民农”社区分析
  “农民农”在城郊聚集形成一定的规模,因为偏见等原因,本地人不愿意将自己的房子租借给“农民农”,而就地建房也不被当地政府所允许。所以,“农民农”只能在自己租来的菜地旁,用简易的材料搭建窝棚居住。这虽然是无奈之举,但在“农民农”看来,这样做既节省成本,又方便生产。结果,本地人居住的小洋房与“农民农”的住所——一排排黑色的塑料窝棚,形成鲜明的对比。前者富丽堂皇,但因村庄的严重空心化而显得没有生气,后者虽凌乱刺眼,但却展示着强劲的生命力。
  基层政府为了维护地方社会的和谐稳定,时常将权力的触角延伸至“农民农”的社区,以实现其治理的欲求,如蔬菜安全和社会治安。当地农民因对“农民农”缺乏足够的信任而采取排斥和防范的态度,加之语言上的障碍,他们与“农民农”之间很少有实质性的互动。
  “农民农”不具备分享村庄各种福利的权利,他们虽然和当地村民之间有互动,但并没有真正融入当地人的社区。“农民农”社区是开放的,但由于文化偏见和社会排斥的客观存在,它实际上是处于一种隔离的状态,这种潜在的区隔横亘在本地农民与“农民农”的内心深处而彼此心照不宣。
  “农民农”的到来给当地农民带来了租金收益,使原本凋敝的乡村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某种程度上,他们也给地方政府制造了治理难题,尤其是“农民农”在田头的乱搭建。由于“农民农”社区与外界尤其是地方政府缺乏制度化的联系,地方政府对他们实施的各种治理策略仅仅是权宜性的,甚至上级政府针对“农民农”制定的优惠政策也不能得到落实。比如,“农民农”拿不到上级政府给他们的蔬菜补贴。地方政府的行为受“不出事逻辑”的支配,他们的任何行动都是为其绩效的合法性服务,而鲜少顾及“农民农”的利益诉求,更没有为“农民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的动力,他们对“农民农”奉行的是选择性治理的策略。为防止蔬菜安全问题的出现,地方政府派人定期到“农民农”蔬菜地里抽检农药残留;每当台风来临,政府象征性地去田头让“农民农”加强防范,注意安全,而缺乏实质性的行动。
  “农民农”可能的未来
  “农民农”群体的形成是流动农民落脚城市以后在异地的农业领域进行职业化的结果,他们以家庭经营的方式维持农业生产,并实现完整的家庭生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农民工流动而带来的留守人口问题。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力转移方式——“离乡不离土”,它有效地缓和了农村地区尖锐的人地矛盾,同时,它也破解了发达地区农村因高度老龄化和空心化而带来的农业继承人危机。
  作为城市化的另一条路径,“农民农”所展示的是别样的城市化道路。毫无疑问,“农民农”为上海的蔬菜安全和粮食供应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却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他们生活在社会的边缘,其命运充满了不确定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资本对土地的意图愈加明显,城市肆意扩张吞噬着有限的耕地。“农民农”随着城市的膨胀而不断远迁,他们拖家带口从城市的近郊转战到远郊,长此以往,他们终有一天会陷入无地可耕的困境。
  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所谓规模经营的倾向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似乎只有规模经营的农业才是现代农业,而家庭经营却是落后的代名词。地方政府纷纷将地权上收组建农业合作社或打造那种没有实际生产能力的农业产业化基地,以对接国家的各种项目资金。不过,无论合作社是真是假,也不管产业基地有无实际生产能力,被集中起来的土地是决不能闲置的,必须有人去耕种。但当地农民因充分而稳定的非农就业和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他们缺乏务农的积极性,所以,上海农业生产的主力仍需外地人来充当。可地方政府的打算是,在地权上收后,“农民农”的身份发生了重要的转换,他们由原来的自主经营变成了受雇经营,如此一来,他们必须接受合作社或产业基地的各种规训,而无自主性可言。当然,更重要的是,在地方政府看来,在合作社或产业基地的农民远比分散的“农民农”便于管理,合作社或产业基地显然成了地方政府治理“农民农”的一个“抓手”。
  虽然“农民农”的未来充满各种不确定性,但终结抑或转换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其间将充满着博弈。具体来说,“农民农”的前景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城市化进程和地方政府对他们的治理态度。■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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