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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2日,重庆原江北区区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云(正厅级、女)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次日,重庆市各大媒体相继登载了这一消息。人们惊诧了:江北区区长的案子何以异地审理?
这天上午,法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席上是一个头发全白但不失官场气质的妇女在接受审判,她就是郭宝云。这位曾任中国十八冶金建设公司副经理、重庆市九龙坡区副区长、江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重庆市公用局局长等职的女强人,因涉嫌受贿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决定,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于2003年3月28日对其立案侦查,同年4月11日执行逮捕。8月,此案被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郭宝云从企业到机关,从小干部到厅级领导一路风光地走,一帆风顺地步步登高。到案发前她已身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干部的高位。但是为了孩子,为了自己将要退休后的晚年,59岁的女强人郭宝云没能幸免有中国特色的“59现象”。该贿案的浮出,不能不提到一个人,那就是与她同一区的原财政局局长李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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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是重庆市的北大门。一桥横跨嘉陵江连接起市中区繁华商贸区向江北区延伸,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商机。江北区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建设,所有的建设项目都离不开一个字:钱!征地、贷款、盖高楼、建旺铺,财政局成了众商家顶礼膜拜的神庙,财政局长自然也成了某些单位和开发商眼中的财神爷了。
21世纪初始,中纪委和重庆市纪委、各级检察机关陆续收到江北区财政局长有重大经济问题的举报。
2003年1月17日,新年刚过,李景平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53岁的李景平原系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兼任江北区国有资产投资服务公司经理。在1995年至1997年任职期间,他利用自己掌握财政大权的工作职务之便,在转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重庆南云机械厂资产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非法侵吞国有资产400多万元。李景平还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3万元,美金2万元,港币9000元;涉嫌挪用公款200多万元给个人使用;涉嫌玩忽职守,对重庆东寅公司资信情况不作认真考查,盲目同意为该公司提供借款共计990万元,造成700多万元国有资产至今无法收回。李景平还涉嫌滥用职权,不经集体研究擅自为重庆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造成164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至此,郭宝云这位在江北区被称为“大姐”的大鲛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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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江北区原区长郭宝云,从1993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其儿子收受贿赂,与他人共谋挪用巨额公款,为其子经商提供便利条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违纪违法金额达3000多万元。为了掩盖罪行,销毁了涉及金额1900多万元的财务账据。此外,郭宝云还对江北区财政资金进行大量违规运作,造成巨大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景平从1995年以来,利用局长职权,伙同他人用虚假转让股权等非法手段,将财政局下属的一个国有公司化为私有,侵吞国有资产数百万元,并非法获利上千万元。李景平还利用职权为胞弟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使其从中获取非法巨额利益。同时,李景平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4亿多元财政资金损失。郭宝云、李景平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李、郭经济案在当地党报上的公开曝光,平息了此前“此案肯定会化”的传言。2004年4月22日重庆市各大报登出了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重庆市原江北区财政局局长李景平因犯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重庆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同时判处其贪污的赃款全部退还给实际投资者。
正处级引出正厅级的大案,它留给人们的思索是沉重的。有关的组织部门在干什么?为什么边贪边提拔的事屡有发生呢?
据悉,在2004年5月12日的受审中,郭宝云认为自己没有指使其儿子收受贿赂20万元、没有侵吞公款73万余元。尽管她的律师也为其作了无罪辩护。但在最后陈述时,郭宝云仍当庭痛哭,追悔莫及而向法庭陈述:“回想过去,我确实没有管教好子女,为他们经商、办企业提供过帮助,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教育,对不起组织对我的培养。想起这些,自己就觉得悲痛和惋惜。”
3
有关郭案开庭后的报道却认为:女检察长“胃口”大。昆明市检察院在指控中称:郭宝云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区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财政、税收工作的职务之便,为重庆某车辆零部件厂争取到财政借款2600万元,随后又采取即交即返的方式返还该厂企业所得税442万元。1997年4月23日,郭宝云指使她的儿子杨青川(另案处理),收受了该厂厂长陈某给予的20万元“好处费”。同年3月,郭宝云和儿子杨青川找到某单位西安财务结算中心,请该中心主任贾某某融资给江北区财政局,并承诺利息和奖励可按最高点支付,息差可支付现金。该单位表示,只要负责收回正常的借款本息即可。4月7日,贾某某以买国债名义将1000万元汇到重庆市国债服务部。随后,郭宝云指使杨青川去收取息差,再将73万余元转到了杨青川所在公司名下。郭宝云在让儿子去取钱时还特别交代:“这是妈妈退休后的养老钱,拿到钱后不能乱花。”
从区长到市副检察长,位置的转换令郭宝云有什么样的形象变化呢。她为什么50多岁还改行当护法使者?对此,外界说法多多。就她所在的原江北区就有多个版本的传说:有人说,她走到这一步是迟早的事。有的说,她当区长很厉害,像个母老虎。在她身边的工作人员有时给她端水手都发抖,没有人敢对她说一个“不”字。几个月后,有消息传出她要调至重庆市检察院工作时,有知情人说:她还要调检察院工作呀?天大的笑话。
而重庆市检察院对到任后的郭宝云说法也不一:有的说,她为人不错,办事风风火火有魄力。平时为人和善,不摆架子,时不时还和同事们开开玩笑、拉拉家常。有的说,她到检察院后,以一个行政区区长的办事能力和作风,为检察院办了一些谋福利有影响的事,解决了多年来未解决的职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和住房、办公用房问题。也有的说,她是腐败分子中最具代表性的两面派。同事们都忘不了她在“三讲”大会上对检察干部们的一番表白:做人要老老实实,做事要踏踏实实。当官是一阵子,做人却是一辈子。总之,她成了有争议的人物。不管怎么说,最后的结局无情地印证了一个版本:郭宝云东窗事发“栽”了。
这天上午,法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席上是一个头发全白但不失官场气质的妇女在接受审判,她就是郭宝云。这位曾任中国十八冶金建设公司副经理、重庆市九龙坡区副区长、江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重庆市公用局局长等职的女强人,因涉嫌受贿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决定,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于2003年3月28日对其立案侦查,同年4月11日执行逮捕。8月,此案被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郭宝云从企业到机关,从小干部到厅级领导一路风光地走,一帆风顺地步步登高。到案发前她已身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干部的高位。但是为了孩子,为了自己将要退休后的晚年,59岁的女强人郭宝云没能幸免有中国特色的“59现象”。该贿案的浮出,不能不提到一个人,那就是与她同一区的原财政局局长李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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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是重庆市的北大门。一桥横跨嘉陵江连接起市中区繁华商贸区向江北区延伸,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商机。江北区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建设,所有的建设项目都离不开一个字:钱!征地、贷款、盖高楼、建旺铺,财政局成了众商家顶礼膜拜的神庙,财政局长自然也成了某些单位和开发商眼中的财神爷了。
21世纪初始,中纪委和重庆市纪委、各级检察机关陆续收到江北区财政局长有重大经济问题的举报。
2003年1月17日,新年刚过,李景平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53岁的李景平原系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兼任江北区国有资产投资服务公司经理。在1995年至1997年任职期间,他利用自己掌握财政大权的工作职务之便,在转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重庆南云机械厂资产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非法侵吞国有资产400多万元。李景平还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3万元,美金2万元,港币9000元;涉嫌挪用公款200多万元给个人使用;涉嫌玩忽职守,对重庆东寅公司资信情况不作认真考查,盲目同意为该公司提供借款共计990万元,造成700多万元国有资产至今无法收回。李景平还涉嫌滥用职权,不经集体研究擅自为重庆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造成164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至此,郭宝云这位在江北区被称为“大姐”的大鲛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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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江北区原区长郭宝云,从1993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其儿子收受贿赂,与他人共谋挪用巨额公款,为其子经商提供便利条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违纪违法金额达3000多万元。为了掩盖罪行,销毁了涉及金额1900多万元的财务账据。此外,郭宝云还对江北区财政资金进行大量违规运作,造成巨大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景平从1995年以来,利用局长职权,伙同他人用虚假转让股权等非法手段,将财政局下属的一个国有公司化为私有,侵吞国有资产数百万元,并非法获利上千万元。李景平还利用职权为胞弟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使其从中获取非法巨额利益。同时,李景平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4亿多元财政资金损失。郭宝云、李景平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李、郭经济案在当地党报上的公开曝光,平息了此前“此案肯定会化”的传言。2004年4月22日重庆市各大报登出了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重庆市原江北区财政局局长李景平因犯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重庆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同时判处其贪污的赃款全部退还给实际投资者。
正处级引出正厅级的大案,它留给人们的思索是沉重的。有关的组织部门在干什么?为什么边贪边提拔的事屡有发生呢?
据悉,在2004年5月12日的受审中,郭宝云认为自己没有指使其儿子收受贿赂20万元、没有侵吞公款73万余元。尽管她的律师也为其作了无罪辩护。但在最后陈述时,郭宝云仍当庭痛哭,追悔莫及而向法庭陈述:“回想过去,我确实没有管教好子女,为他们经商、办企业提供过帮助,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教育,对不起组织对我的培养。想起这些,自己就觉得悲痛和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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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郭案开庭后的报道却认为:女检察长“胃口”大。昆明市检察院在指控中称:郭宝云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区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财政、税收工作的职务之便,为重庆某车辆零部件厂争取到财政借款2600万元,随后又采取即交即返的方式返还该厂企业所得税442万元。1997年4月23日,郭宝云指使她的儿子杨青川(另案处理),收受了该厂厂长陈某给予的20万元“好处费”。同年3月,郭宝云和儿子杨青川找到某单位西安财务结算中心,请该中心主任贾某某融资给江北区财政局,并承诺利息和奖励可按最高点支付,息差可支付现金。该单位表示,只要负责收回正常的借款本息即可。4月7日,贾某某以买国债名义将1000万元汇到重庆市国债服务部。随后,郭宝云指使杨青川去收取息差,再将73万余元转到了杨青川所在公司名下。郭宝云在让儿子去取钱时还特别交代:“这是妈妈退休后的养老钱,拿到钱后不能乱花。”
从区长到市副检察长,位置的转换令郭宝云有什么样的形象变化呢。她为什么50多岁还改行当护法使者?对此,外界说法多多。就她所在的原江北区就有多个版本的传说:有人说,她走到这一步是迟早的事。有的说,她当区长很厉害,像个母老虎。在她身边的工作人员有时给她端水手都发抖,没有人敢对她说一个“不”字。几个月后,有消息传出她要调至重庆市检察院工作时,有知情人说:她还要调检察院工作呀?天大的笑话。
而重庆市检察院对到任后的郭宝云说法也不一:有的说,她为人不错,办事风风火火有魄力。平时为人和善,不摆架子,时不时还和同事们开开玩笑、拉拉家常。有的说,她到检察院后,以一个行政区区长的办事能力和作风,为检察院办了一些谋福利有影响的事,解决了多年来未解决的职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和住房、办公用房问题。也有的说,她是腐败分子中最具代表性的两面派。同事们都忘不了她在“三讲”大会上对检察干部们的一番表白:做人要老老实实,做事要踏踏实实。当官是一阵子,做人却是一辈子。总之,她成了有争议的人物。不管怎么说,最后的结局无情地印证了一个版本:郭宝云东窗事发“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