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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说:“鹤足的挺拔之美是逃离危险的结果,熊掌的雄壮之美是捕捉食物的结果”,音乐的艺术之美也许就是陶冶情操的结果了。音乐是积聚灵感、催发情感、激活想象的艺术,它是实施美育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优美的旋律中,我们不仅能感受到其中的诗情画意,而且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然而,实践证明:传统的教学模式并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热爱音乐的本性。长期以来,音乐课堂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把音乐教育禁锢在固定的区域内,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热爱音乐的情感受到极大的抑制。在新的教学理念下,如何激发学生的音乐灵性,以满足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表现”的需要?我在音乐教学中选择“快乐教学法”作为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