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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南省烟草局拟在今年年内开展“内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简称内管信息系统)”工作,准备与国家烟草局内管信息系统实现有效对接。笔者通过分析当前省局内管信息系统的运行现状,总结了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系统升级建设的目标,并且从卷烟预警、工作流程、真烟案件等需求建设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专卖内管 升级 需求 建设
一、内管信息系统现状分析
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内管系统)自2008年开发建设以来,内管系统已实现了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了有效监管,系统已成为开展专卖内管工作必不可少的有力手段,对建立健全专卖内管长效机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局颁布了新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后,新的内管工作规范在组织安排、预警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更好的准确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抓住行业监管重点,提高发现异常问题的有效性,加强我省督导和监管水平,从而保障我省内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实现内管工作再“上水平”,建立一个符合国家局新的内管工作规范要求同时兼顾我省专卖内管工作实际需求,并按时与国家局专卖内管系统对接成功的信息系统已迫在眉睫。
二、当前内管信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内管信息系统中监管措施的设置同现阶段生产经营实际不符、针对性不强,省市县三级局缺乏层级间的督促指导、工作质量没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內管系统销售预警模块无法提供有效预警,综合分析模块已无法使用,原因是原有的湖南省商业系统升级为一体化营销管理平台后,其后台销售数据未与内管系统有效对接,使得内管系统不能自动抽取到卷烟销售数据,无法产生预警,当前内管系统无法运算分析排查异常品牌、异常订单进行有效预警。目前,内管异常品牌和订单的分析主要是通过查询一体化营销管理平台数据后由手工统计计算的,无法自动排查,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急待升级改造。
(二)因为内管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原有的“内管员-内管部门副职负责人-内管部门正职负责人”的组织架构已与现状不符,尤其是县级局的内管部门负责人同时又是内管员,市级局没有内管部门副职,因此在工作流程设计上要进行调整。
(三)内管信息系统中涉及同级业务部门的异常情况登记、整改通知书、规范意见书等相关模块,因涉及不同的部门,系统应用程度不高,多采用内管部门形成纸质文书进行下发和会商,待相关部门回复后再由内管部门在系统中录入,时效性不强,流程监控不及时。
三、内管信息系统需求建设的目标
(一)准确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突出监管重点
按照《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的要求,在行业的重点环节设置监管点,通过信息系统的自动抽取比对,对异常情况提出预警。由以往的全环节、全过程的监管模式,改为对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模式,有针对性的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提高监管的效能。
(二)加强数据分析,提高发现异常问题的有效性
对于信息系统自动排查出的预警问题,通过分析工具的帮助,将无效预警筛选过滤出去,找到真正有问题的有效预警。并通过工具的深入分析,确定预警问题是否内部违法违规线索。
(三)加强层级督导,提高监管水平
通过信息系统平台,省局随时汇总分析市级局的预警筛选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的专卖内管工作动态,对市级局运用系统开展监管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查找监管不到位、不及时、走过场等问题,定期向有关市级局通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处理,调动基层积极主动性,促进内管人员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专卖内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平台+应用”的模式,搭建管控业务类的综合监管平台
严格遵循国家局确定的信息化统一路线方针、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按照“平台”与“应用”分离的模式,将专卖内管相关的所有指标进行统一定义、统一管理、统一计算,搭建管控类业务的监控平台,为我省一体化运营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内管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建议的内容
(一)卷烟预警模块
1.提供在同一个订货周期出现同一IP地址订货的零售户订单预警,对于客户在订货过程中出现的“五同”现象,即同一IP地址、同一订货时间(订单提交时间仅间隔几分钟甚至几十秒)、相同订货数量、相同订货品牌、相同订货金额,要提出预警。通过筛选此项预警客户名单,提供有效线索,有针对性调查相关零售户实际经营现状和经营能力,核查其是否存在代订卷烟或订购卷烟被收购的行为。
2.提供一人(身份号码相同)使用不同银行卡(卡号后六位不相同)结算的预警,防止出现一人结算多个零售户卷烟订单的行为。目前内管系统只能提供结算银行卡后六位尾号相同的预警(同一帐号),而不能提供一人使用不用银行卡结算的预警。
3.提供一帐多户监控模块,类似一体化营销管理平台的运营监控模块,可以对同一电话号码、同一结算账户的异常客户进行查询监控。
4.提供月订单量超过20件的零售户订单总量预警。通过筛选此项预警客户名单,可以有针对性对零售大户的销售、库存、省外烟价格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同时增加协议供货客户、卷烟功能店客户查询备案功能,便于对此类零售大户的经营情况的监管,查看是否存在向关系店货源倾斜的问题。
5.增加零售户客户等级、市场类型、经营业态的变化预警,对于频繁改动、手工调整导致出现上述零售户属性项目变化的提出预警,内管部门便于从中查找异常情况。
6.增加预警信息筛选过滤工具,通过筛选过滤工具可以从大量的预警信息中按照设定的时间、品牌、集中区域、零售户等级、类型等等条件中选择最具代表性、最具有相同性质的预警,再次细分预警信息,从而找出异常问题的规律,同时排除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形成的无效预警,再根据可疑订单启动异常调查流程。 7.增加专卖信息系统和营销信息系统在网运行客户数量不一致的预警,对于零售户办证未入网或向超许可证期限客户供货的情况进行监控。
(二)工作流程處理模块
1.县局内管人员系统操作权限分配的问题。全省系统第三轮人力资源改革以前,处理系统预警和异常登记流程需要用到两个不同的帐号(内管部门负责人、内管员)和权限,人力资源改革以后,按照要求多数县局只配备一名内管组长,建议调整系统操作权限,将原来内管部门负责人、专职内管员的操作权限可选择性分配给内管组长,以便于流程操作,也符合工作实际。
2.同级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内管系统工作流程模块的应用。目前内管系统中出现需要同级业务部门分析、说明的异常问题时,通常是内管部门以纸质版异常登记表格或工作底稿的形式下发给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处理完后内管部门要将处理的情况录入系统来完成流程归档,系统模块功能应用不充分,工作效率不高。实际上内管系统可以为同级业务部门人员提供用户名以及处理分析、调查核实异常问题的权限。建议内管系统与一体化综合管理实现有效对接,将需要业务部门待办的任务下发到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待办任务栏,提醒按时完成任务。同级业务部门责任人通过内管系统处理完成待办任务后流转到内管部门,内管部门再根据反馈的结查进一步核实、定性、处理、打印归档。充分运用系统加强痕迹化管理,同时也省去重复劳动量,便于查询、汇总。
3.增加四员联动信息反馈流程。通过四员联动信息反馈可以让四员之间通过内管系统经常保持联系,进行信息反馈,相互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市场管理、卷烟销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员联动信息反馈流程可以由各业务部门的内管联络员具体操作,特别是治理卷烟非法流通工作的四员联动和有效衔接,通过系统反馈工作中遇到的不规范现象,内管部门对反馈的现象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后,转发到责任部门进行说明、整改,在限定期限内需要有处理结果反馈到内管部门。
(三)真烟案件报表模块
增加查询查获真品卷烟案件模块。目前对于查获真品卷烟数量的统计是通过查询专卖管理系统统计报表模块来完成的,内管系统没有与专卖管理系统在真品卷烟的案件查询上实现有效对接,真烟案件的上报和处理建议参照四川省局方案。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2012年8月
[2] 省局专卖内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改造总体要求说明2013年9月
[3] 株洲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信息系统建设需求方案,2013年9月
【关键词】专卖内管 升级 需求 建设
一、内管信息系统现状分析
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内管系统)自2008年开发建设以来,内管系统已实现了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了有效监管,系统已成为开展专卖内管工作必不可少的有力手段,对建立健全专卖内管长效机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局颁布了新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后,新的内管工作规范在组织安排、预警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更好的准确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抓住行业监管重点,提高发现异常问题的有效性,加强我省督导和监管水平,从而保障我省内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实现内管工作再“上水平”,建立一个符合国家局新的内管工作规范要求同时兼顾我省专卖内管工作实际需求,并按时与国家局专卖内管系统对接成功的信息系统已迫在眉睫。
二、当前内管信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内管信息系统中监管措施的设置同现阶段生产经营实际不符、针对性不强,省市县三级局缺乏层级间的督促指导、工作质量没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內管系统销售预警模块无法提供有效预警,综合分析模块已无法使用,原因是原有的湖南省商业系统升级为一体化营销管理平台后,其后台销售数据未与内管系统有效对接,使得内管系统不能自动抽取到卷烟销售数据,无法产生预警,当前内管系统无法运算分析排查异常品牌、异常订单进行有效预警。目前,内管异常品牌和订单的分析主要是通过查询一体化营销管理平台数据后由手工统计计算的,无法自动排查,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急待升级改造。
(二)因为内管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原有的“内管员-内管部门副职负责人-内管部门正职负责人”的组织架构已与现状不符,尤其是县级局的内管部门负责人同时又是内管员,市级局没有内管部门副职,因此在工作流程设计上要进行调整。
(三)内管信息系统中涉及同级业务部门的异常情况登记、整改通知书、规范意见书等相关模块,因涉及不同的部门,系统应用程度不高,多采用内管部门形成纸质文书进行下发和会商,待相关部门回复后再由内管部门在系统中录入,时效性不强,流程监控不及时。
三、内管信息系统需求建设的目标
(一)准确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突出监管重点
按照《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的要求,在行业的重点环节设置监管点,通过信息系统的自动抽取比对,对异常情况提出预警。由以往的全环节、全过程的监管模式,改为对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模式,有针对性的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提高监管的效能。
(二)加强数据分析,提高发现异常问题的有效性
对于信息系统自动排查出的预警问题,通过分析工具的帮助,将无效预警筛选过滤出去,找到真正有问题的有效预警。并通过工具的深入分析,确定预警问题是否内部违法违规线索。
(三)加强层级督导,提高监管水平
通过信息系统平台,省局随时汇总分析市级局的预警筛选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的专卖内管工作动态,对市级局运用系统开展监管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查找监管不到位、不及时、走过场等问题,定期向有关市级局通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处理,调动基层积极主动性,促进内管人员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专卖内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平台+应用”的模式,搭建管控业务类的综合监管平台
严格遵循国家局确定的信息化统一路线方针、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按照“平台”与“应用”分离的模式,将专卖内管相关的所有指标进行统一定义、统一管理、统一计算,搭建管控类业务的监控平台,为我省一体化运营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内管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建议的内容
(一)卷烟预警模块
1.提供在同一个订货周期出现同一IP地址订货的零售户订单预警,对于客户在订货过程中出现的“五同”现象,即同一IP地址、同一订货时间(订单提交时间仅间隔几分钟甚至几十秒)、相同订货数量、相同订货品牌、相同订货金额,要提出预警。通过筛选此项预警客户名单,提供有效线索,有针对性调查相关零售户实际经营现状和经营能力,核查其是否存在代订卷烟或订购卷烟被收购的行为。
2.提供一人(身份号码相同)使用不同银行卡(卡号后六位不相同)结算的预警,防止出现一人结算多个零售户卷烟订单的行为。目前内管系统只能提供结算银行卡后六位尾号相同的预警(同一帐号),而不能提供一人使用不用银行卡结算的预警。
3.提供一帐多户监控模块,类似一体化营销管理平台的运营监控模块,可以对同一电话号码、同一结算账户的异常客户进行查询监控。
4.提供月订单量超过20件的零售户订单总量预警。通过筛选此项预警客户名单,可以有针对性对零售大户的销售、库存、省外烟价格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同时增加协议供货客户、卷烟功能店客户查询备案功能,便于对此类零售大户的经营情况的监管,查看是否存在向关系店货源倾斜的问题。
5.增加零售户客户等级、市场类型、经营业态的变化预警,对于频繁改动、手工调整导致出现上述零售户属性项目变化的提出预警,内管部门便于从中查找异常情况。
6.增加预警信息筛选过滤工具,通过筛选过滤工具可以从大量的预警信息中按照设定的时间、品牌、集中区域、零售户等级、类型等等条件中选择最具代表性、最具有相同性质的预警,再次细分预警信息,从而找出异常问题的规律,同时排除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形成的无效预警,再根据可疑订单启动异常调查流程。 7.增加专卖信息系统和营销信息系统在网运行客户数量不一致的预警,对于零售户办证未入网或向超许可证期限客户供货的情况进行监控。
(二)工作流程處理模块
1.县局内管人员系统操作权限分配的问题。全省系统第三轮人力资源改革以前,处理系统预警和异常登记流程需要用到两个不同的帐号(内管部门负责人、内管员)和权限,人力资源改革以后,按照要求多数县局只配备一名内管组长,建议调整系统操作权限,将原来内管部门负责人、专职内管员的操作权限可选择性分配给内管组长,以便于流程操作,也符合工作实际。
2.同级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内管系统工作流程模块的应用。目前内管系统中出现需要同级业务部门分析、说明的异常问题时,通常是内管部门以纸质版异常登记表格或工作底稿的形式下发给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处理完后内管部门要将处理的情况录入系统来完成流程归档,系统模块功能应用不充分,工作效率不高。实际上内管系统可以为同级业务部门人员提供用户名以及处理分析、调查核实异常问题的权限。建议内管系统与一体化综合管理实现有效对接,将需要业务部门待办的任务下发到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待办任务栏,提醒按时完成任务。同级业务部门责任人通过内管系统处理完成待办任务后流转到内管部门,内管部门再根据反馈的结查进一步核实、定性、处理、打印归档。充分运用系统加强痕迹化管理,同时也省去重复劳动量,便于查询、汇总。
3.增加四员联动信息反馈流程。通过四员联动信息反馈可以让四员之间通过内管系统经常保持联系,进行信息反馈,相互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市场管理、卷烟销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员联动信息反馈流程可以由各业务部门的内管联络员具体操作,特别是治理卷烟非法流通工作的四员联动和有效衔接,通过系统反馈工作中遇到的不规范现象,内管部门对反馈的现象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后,转发到责任部门进行说明、整改,在限定期限内需要有处理结果反馈到内管部门。
(三)真烟案件报表模块
增加查询查获真品卷烟案件模块。目前对于查获真品卷烟数量的统计是通过查询专卖管理系统统计报表模块来完成的,内管系统没有与专卖管理系统在真品卷烟的案件查询上实现有效对接,真烟案件的上报和处理建议参照四川省局方案。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2012年8月
[2] 省局专卖内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改造总体要求说明2013年9月
[3] 株洲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信息系统建设需求方案,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