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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一词,本义是写字的规矩、技艺,好比占卜法、诗法、障眼法、孙子兵法。
今天要说的这位老者,是个“老民办”,一生与世无争。老伴儿随儿女住在城市,他留在县城,守着几间旧房,一个小院,还有两棵核桃树。他本来专写小字,到了六十岁,眼神不济,难免有些意勤笔拙之叹。这天早上,他踱到本县的一个广场,看见认识的一个人,手里拿着个大家伙,正在地上涂涂画画。他还以为那人是在抹杀虫子的药,走近一看,却是在地面上写字。旁边有几人在看,不断地叫好。
这位本县地书的先行者,是徐老者的小学同学,最爱写大字,本地官家、商家的匾额,有一半是他写的。至于徐老者,专写小字,就没人相请。他见到老徐,一把拖过来,鼓动他加入。老徐是个羞涩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写字,觉得难为情,就连声说自己的字写得不好,推辞一番。到了晚间,他在灯下写了几行字,掷笔叹气,心想,我的字未必高明,总比他写得好。他写得,为什么我写不得?心思动了一下,毕竟胆小,又收了回去。
光阴荏苒,冬去春来。几个月后,在那个广场上写地书的,已有三四位之多。老徐的儿子知道此事后,就鼓励他,给他买了那种特制的大笔,也不贵,五十元两支。终于有一天,老徐三四点就醒来,盯了一个小时天花板,然后起来躺下,躺下起来,又折腾了一个小时,最后一咬牙,寻出大笔,找个塑料桶盛了清水,悄悄地出门了。此时天光初明,街上只有几个环卫工人,他老人家拎着水桶,扛着拖把似的家伙,看着也没什么不同。来到广场,他将大笔的海绵头蘸饱了水,向地上一指,就觉得胳臂的筋短了半截,写不下去。老徐定一定神,再次努力,把大笔搭在地上,拼命一拖,抬笔一看,那不就是一横嘛!老徐抹一把汗,又写了一横,然后又是两横。这个字是“四”字的籀体,老徐并非有意写来,但写完后觉得胸中一阵痛快。
老徐初次在硬地上写大字。若论写得好,自是不及他在纸上写惯的小字。但数字之后,他越写越畅快,有些手舞足蹈,又恨不得大喊几声,让全县的人都听到。他一连写了半桶水,听见后面有人呵呵笑,回头一看,正是老同学。老徐竟未觉得不好意思,这让他自己也感到意外,和老同学聊了几句,连说话的声音,也比平时高了几分贝。
这以后,只要不下雨,老徐每天都来广场写字。他用水泥在院里铺出一小块平地,总在头一天先练几遍第二天早上要写的字。起初,他不愿到广场写字,最怕有人看,后来只怕没人看。附近有不相干的人,或在散步,或在哄孩子玩,他也觉得人家的目光无不射在他身上。在以前,这必令他尴尬,如今只让他觉得后背温暖。他一辈子活在角落,缩手缩脚,这会儿居然有了些豪放之意,用如椽之笔写一首唐诗,后退两步,让旁观的人看清楚。人或称赞几句,老徐不为所动,目不斜视,但余光有睥晲之意。他的字越写越好,最得意的是笔画中的点。以前写小字,总是扭扭捏捏,用晋人的话说,不是像瓜瓣,就是像鼠屎。如今,在大大的石板地上,他重重一戳,果如当衢的大石,真乃大毛笔也。
所以,他特别喜欢写“点”多的字句,“念天地之悠悠,獨怆然而涕下”之类。一写就是两三年。然而,造化弄人,写着写着,左边一阵热闹,抬眼看去,本县的广场舞,跳到身边来了。这些跳舞的,人多势众,不光跳,还放很响的乐曲,吵得老徐头昏脑涨,往往一笔下去,那边“咚”的一声,他的手便是一颤。
这天晚饭后,老徐散步,遇见一个以前的女同事,穿着绸子衣服,似要去唱戏。她和老徐同向,边走边聊天,说是去跳舞,老徐一听脸就黑了。这位女同事知道是怎么回事,咯咯笑过之后,硬把他拖到另一个广场——县城里最大的。女同事说,我也不劝你跳,你先看看嘛。老徐就看了一会儿,一边看,一边冷笑,觉得不像话,不成体统;一边冷笑,一边看,眼见广场上花枝招展,连那位在他的印象中一向言行规矩的女同事,此时也伸胳臂抬腿,跳得无拘无束,让他觉得陌生起来。这天晚上,老徐比平时晚睡了半小时,倒不是胡思乱想,而是反省平生,自叹性格决定命运,有些事做不来就是做不来。
打这天起,老徐早上照例去小广场写大字,晚上便去大广场看跳舞,如此过了一年有余。大广场有三个跳舞的方队,老徐轮流看,看得多了,也记得些舞步。这一天,老徐忽然就走下台阶,站到队伍的一角,跟着跳了起来。他的家人事后听说,都觉得奇怪,想知道原委,然而没什么原委,没什么特殊的原因。老徐只觉得像被人推了一把,就去跳舞了。
老徐看得轻松愉快,自己一试,才知此事之难。他老人家是连自行车都骑不好的人,两臂两腿,简直就是四根棍子。他初一上场,就听见周围的笑声,但此时的老徐越被人笑,越是可心,仿佛那是挑战,而他是应战的英雄。
按说写字和跳舞有相通之处。汉人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跳舞不也是这样吗?老徐学跳舞,便以在写字中得到的体会去融通,可惜心里想得明白,手脚却另有主见。不管他怎么苦练,一抬胳臂,不像长松之临深谷,倒像老熊之探松果;一转身,不像泽蛟之相绞,倒像僵木之已倾;至于蜂腰鹤膝之类,在此为病的,在彼也为病,就更没办法了。他的队伍里没几个男性,大家本来是欢迎他的,可看了他的舞步,只好叹气。好在所谓队伍,本就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他愿意跳,谁也管不着他。
老徐也知道自己在队伍里太过显眼,但他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犟劲儿,竟是锲而不舍。有时走在街上,偶尔有人向他微笑,他也不以为耻。住在省城里的老妻,总怀疑此事与异性有关,老徐嘴里不承认,有时自己想一想,又觉得有点儿关系。如跳舞前后,大家聊天,都是女人,只有他像贾宝玉似的,经常被开些玩笑,让他有生平未有之感。然而,这些都若即若离。老徐更重视的,是自从跳广场舞后,他的幻想变得栩栩如生了,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似的,这是不曾有的。
他偶尔还去小广场写字,每个月也就几回。先前的同伴自然嘲笑他,他听了只是不好意思地笑笑,也不回嘴。不过,他的字似也有了长进,特别是小字。有一天,他跳舞回来,余兴未尽,看纸铺在那里,就挽起袖子写了几行。第二天早上看见,倒把自己吓了一跳。他一向是谨守法度的人,这回写的却是枝枝丫丫。他觉得不坏,但对自己说:“跳舞可以瞎跳,写字却不能瞎写。”言毕,把纸揉了扔了。唉,老徐毕竟是老徐。
(凡 客摘自《财新周刊》2021年第20期,臧 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