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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有机磷农药中毒 抢救 体会
中图分类号:R45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6-0163-03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药应用较普遍,其中有机磷杀虫剂应用最广泛,是目前国内应用最多的一类高效杀虫剂。其毒性强,中毒发生率高,占急性农药中毒的首位,死亡率平均为10%左右[1].就我院近三年收治的有机磷中毒病人情况,有如下体会:
(一)院前急救
随着人们医疗意识的增强和急救系统的日渐强大,院前急救在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其中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对患者采取的相关措施,如:呼吸道中毒者,迅速脱离现场;口服中毒者,立即催吐;皮肤粘膜中毒者,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头发等。对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有条件的话,给予相关药物治疗[1]。在临床病例中发现,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人员施与的催吐,很大程度减少了毒物的继续吸收,减少了院内洗胃难度。对于外院初诊的病人,记录使用药物的剂量及时间,以便更好的对病情作出分析判断。
(二)院内治疗
1.迅速、彻底的清除毒物
1.1脱去所有衣物,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头发。禁用热水及酒精,防止进一步皮肤吸收。
1.2催吐
1.2.1 对神志清醒患者,洗胃前最好先行催吐。催吐有助于将胃内不容易通过胃管排出的较大的毒物颗粒,如未溶解的药片、药丸、胶囊和毒物残渣等吐出。此法在较大的儿童也可考虑试用。尤其是集体口服中毒者,须迅速救治,而无足够的胃管供给全数病人洗胃时,应用催吐法是一种较权宜的排毒方法。
1.2.2催吐方法
先给病人喝适量清水或盐水(250~500ml),或给予口服阻滞毒物吸收剂,然后可采取下列催吐措施:①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手指、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即可引起反射性呕吐。如此再引再吐,直至吐出液与灌洗液的颜色澄明度相似为止。②药物催吐:首选吐根糖浆,15~20ml口服,15~30分钟即发生呕吐,如未呕吐,可重复一次剂量。阿朴吗啡通过兴奋延髓呕吐中枢而发生催吐作用,成人剂量为0.1mg/kg皮下注射,约3~5分钟后即呕吐。阿朴吗啡副作用多,注射后要观察血压、呼吸等,对年老体弱、妊娠、高血压、冠心病、休克状态及有中枢神经抑制的表现者不宜用。其他药物尚可用0.2%硫酸铜250ml(以硫酸铜0.5g融于温开水250ml中),或1%硫酸锌溶液100~200ml,或2%碘酒20滴加水至500ml引用。
1.3洗胃
1.3.1及时彻底洗胃是抢救成功的关键[2],洗胃液应就地取材,最好用解毒溶液洗胃,但不要为寻找特殊洗胃液而延误时间,注意的是开始洗胃时就开始应用各种解毒药及拮抗剂。
1.3.2注意事项 :
①洗胃液的选择 以方便、能及时取用为原则。中毒种类不明时,清温水即可。若中毒药物明确,建议使用2%碳酸氢钠液(敌百虫禁用)或1/5000高锰酸钾液(1605、1059、敌敌畏、乐果禁用)。
②洗胃液的温度 水温控制在25~30℃左右。如果水温过高,可加速毒物在胃内的继续吸收;水温过低,可引起肠蠕动增加,使毒物进入小肠,增加吸收机会。
③灌入量 每次以300~450ml为宜。灌入量过多,宜造成胃扩张,幽门括约肌开放,使毒物进入小肠,增加吸收;灌入量过少,宜造成洗胃不彻底。洗胃液总量应不少于2万毫升。
④对于重症患者,洗胃管应保留至少24小时,以利反复洗胃。
⑤ 洗胃时取左侧卧位,并适当变换体位和按摩胃部,使洗胃液与毒物充分混合,增加毒物的排出。
⑥对喉头痉挛、喉头水肿者,造成胃管不能插入,要及早手术剖腹切开洗胃。
⑦ 洗胃的同时还要局部冲洗,包括头发、五官及全身皮肤的冲洗,尤其眼部受到污染应迅速用2%碳酸氢钠冲洗(敌百虫除外)后再用0.9%盐水彻底冲洗,冲洗10分钟再滴入阿托品1~2滴,若有伤口,可用2%碳酸氢钠冲洗,再用0.9%盐水冲洗(敌百虫除外)。
1.4导泻
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导泻很重要,它可以减少毒物在肠道的吸收,但现在有些基层医院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常用导泻药物有:硫酸钠、硫酸镁、甘露醇、番泻叶等,镁离子有中枢抑制作用,重度中毒者不宜应用,以免掩盖病情。服用导泻剂后应注意是否导泻成功,如无排便可再次给与导泻剂或灌肠。
2.阿托品的应用
2.1剂量
①轻度中毒1~ 2mg/次,根据临床表现,达到阿托品化后减量维持。
②中度中毒2~5mg/次、根据临床表现,达到阿托品化后减量维持。
③重度中毒5~10mg/次,必要时可以加剂量,但最大剂量不宜超过50mg/次。
④临床中遇到有心脏病者要慎用。
2.2阿托品化的问题
阿托品化即临床出现瞳孔较前散大,口干皮肤干燥,颜面潮红,肺部罗音消失,心率加快,不能以某一条没有达到阿托品化的“标准”就判断其没有达到阿托品化,如某些患者基础心率慢或眼部受到污染,其心率可能变化不大,瞳孔也不可能散大,临床以用到轻度烦躁为度。
在临床工作中,尤其是基层医院转送病人中,阿托品中毒者可达40%左右。主要原因是忽视复能剂的作用而过分强调阿托品的使用。一旦出现阿托品中毒,应立即停用阿托品,适当增加输液量及镇静剂。
3.胆碱酯酶复能剂的应用
胆碱酯酶复能剂属于肟类化合物,它可以与中毒酶上的磷酸基形成磷酸肟,从而释放出自由的AChE,恢复其活力,愈早应用效果愈好[3],但忌与碳酸氢钠合用,可成剧毒氰化物。
3.1使用原则
早期、足量、联合、重复给药。
3.2注意事项
①肟类复能剂半衰期一般为1~1.5小时,故要根据病情重复给药。另外,维生素B1可抑制氯磷定从肾小管排出,延长其半衰期而增加血药浓度,在使用复能剂时可给予维生素B1100~200mg。
②给药方式:当病人存在呼吸循环衰竭时,可采取静脉注射给药,但因其代谢快,故一般情况下建议肌肉注射,可维持较长时间的有效血药浓度。
③ 对于出现外周呼吸肌麻痹的患者,在给予人工通气后,给予突击量治疗:
氯磷定 1.0g q1h×3→q2h×3→q4h×2d→q4h×2~3d,以后视病情变化调整间隔时间[1]。
④ 复能剂足量指标:早期应用复能剂后,烟碱样症状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至50%~60%以上时,显示复能剂足量,可暂停给药。
4.综合治疗
4.1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呼吸衰竭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所以保持患者正常的呼吸功能往往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相应措施包括清除口腔分泌物、吸氧等。如出现呼吸次数减少或增快、呼吸不规律、紫绀、昏迷等情况,应立即给予人工通气。心跳骤停时,给予胸外按压,同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及呼吸兴奋剂。
4.2脑水肿
有机磷农药对脑组织的毒性作用、低氧血症均可影响脑组织的通透性和脑细胞代谢,导致脑水肿形成。另外,过量应用阿托品也容易造成脑水肿。因此,临床上出现昏迷及脑水肿征象时,给予相应措施,包括:脱水利尿、肾上腺皮质激素、头部低温、吸氧和脑保护剂。
4.3中毒性心肌损害
有机磷农药重度中毒患者,心肌损害高达60%~70%,可表现为心律失常、心衰,心肌酶增高,严重者可出现猝死。故临床治疗时应注意:常规心电图检查、嘱患者卧床、给予缓泻剂、纠正心律失常和心衰、极化液等营养心肌治疗。
4.4保肝治疗
肝泰乐不仅有保肝作用,还可对抗有机磷农药中所含有机溶剂如苯、二甲苯的毒性作用。
4.5输血治疗
重度中毒患者,可早期输新鲜血,减少有机磷农药对靶器官的毒性作用。
4.6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4.7抗生素的应用。
5.血液灌流
血液灌流是一种新的血液净化治疗方法。对于重度中毒,经上述治疗无好转或病情继续恶化者、有重要器官功能受损者、正常的解毒/排毒途径受阻者应尽早血液净化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在进行血液灌流治疗时,因同时可造成阿托品被吸附的可能,故灌流过程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补充阿托品,维持阿托品化,以防反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赵德禄.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所致呼吸肌麻痹治疗方案[M]. 军事科学出版社,2002
[2] 张万岱,李俊达. 急性有机磷中毒抢救治疗[J]. 新医学,1997,28(8):399.
[3] 李仙义,徐清锋. 有机磷中毒并发呼吸衰竭的救治[J]. 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2006,1(6):235-236
中图分类号:R45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6-0163-03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药应用较普遍,其中有机磷杀虫剂应用最广泛,是目前国内应用最多的一类高效杀虫剂。其毒性强,中毒发生率高,占急性农药中毒的首位,死亡率平均为10%左右[1].就我院近三年收治的有机磷中毒病人情况,有如下体会:
(一)院前急救
随着人们医疗意识的增强和急救系统的日渐强大,院前急救在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其中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对患者采取的相关措施,如:呼吸道中毒者,迅速脱离现场;口服中毒者,立即催吐;皮肤粘膜中毒者,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头发等。对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有条件的话,给予相关药物治疗[1]。在临床病例中发现,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人员施与的催吐,很大程度减少了毒物的继续吸收,减少了院内洗胃难度。对于外院初诊的病人,记录使用药物的剂量及时间,以便更好的对病情作出分析判断。
(二)院内治疗
1.迅速、彻底的清除毒物
1.1脱去所有衣物,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头发。禁用热水及酒精,防止进一步皮肤吸收。
1.2催吐
1.2.1 对神志清醒患者,洗胃前最好先行催吐。催吐有助于将胃内不容易通过胃管排出的较大的毒物颗粒,如未溶解的药片、药丸、胶囊和毒物残渣等吐出。此法在较大的儿童也可考虑试用。尤其是集体口服中毒者,须迅速救治,而无足够的胃管供给全数病人洗胃时,应用催吐法是一种较权宜的排毒方法。
1.2.2催吐方法
先给病人喝适量清水或盐水(250~500ml),或给予口服阻滞毒物吸收剂,然后可采取下列催吐措施:①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手指、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即可引起反射性呕吐。如此再引再吐,直至吐出液与灌洗液的颜色澄明度相似为止。②药物催吐:首选吐根糖浆,15~20ml口服,15~30分钟即发生呕吐,如未呕吐,可重复一次剂量。阿朴吗啡通过兴奋延髓呕吐中枢而发生催吐作用,成人剂量为0.1mg/kg皮下注射,约3~5分钟后即呕吐。阿朴吗啡副作用多,注射后要观察血压、呼吸等,对年老体弱、妊娠、高血压、冠心病、休克状态及有中枢神经抑制的表现者不宜用。其他药物尚可用0.2%硫酸铜250ml(以硫酸铜0.5g融于温开水250ml中),或1%硫酸锌溶液100~200ml,或2%碘酒20滴加水至500ml引用。
1.3洗胃
1.3.1及时彻底洗胃是抢救成功的关键[2],洗胃液应就地取材,最好用解毒溶液洗胃,但不要为寻找特殊洗胃液而延误时间,注意的是开始洗胃时就开始应用各种解毒药及拮抗剂。
1.3.2注意事项 :
①洗胃液的选择 以方便、能及时取用为原则。中毒种类不明时,清温水即可。若中毒药物明确,建议使用2%碳酸氢钠液(敌百虫禁用)或1/5000高锰酸钾液(1605、1059、敌敌畏、乐果禁用)。
②洗胃液的温度 水温控制在25~30℃左右。如果水温过高,可加速毒物在胃内的继续吸收;水温过低,可引起肠蠕动增加,使毒物进入小肠,增加吸收机会。
③灌入量 每次以300~450ml为宜。灌入量过多,宜造成胃扩张,幽门括约肌开放,使毒物进入小肠,增加吸收;灌入量过少,宜造成洗胃不彻底。洗胃液总量应不少于2万毫升。
④对于重症患者,洗胃管应保留至少24小时,以利反复洗胃。
⑤ 洗胃时取左侧卧位,并适当变换体位和按摩胃部,使洗胃液与毒物充分混合,增加毒物的排出。
⑥对喉头痉挛、喉头水肿者,造成胃管不能插入,要及早手术剖腹切开洗胃。
⑦ 洗胃的同时还要局部冲洗,包括头发、五官及全身皮肤的冲洗,尤其眼部受到污染应迅速用2%碳酸氢钠冲洗(敌百虫除外)后再用0.9%盐水彻底冲洗,冲洗10分钟再滴入阿托品1~2滴,若有伤口,可用2%碳酸氢钠冲洗,再用0.9%盐水冲洗(敌百虫除外)。
1.4导泻
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导泻很重要,它可以减少毒物在肠道的吸收,但现在有些基层医院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常用导泻药物有:硫酸钠、硫酸镁、甘露醇、番泻叶等,镁离子有中枢抑制作用,重度中毒者不宜应用,以免掩盖病情。服用导泻剂后应注意是否导泻成功,如无排便可再次给与导泻剂或灌肠。
2.阿托品的应用
2.1剂量
①轻度中毒1~ 2mg/次,根据临床表现,达到阿托品化后减量维持。
②中度中毒2~5mg/次、根据临床表现,达到阿托品化后减量维持。
③重度中毒5~10mg/次,必要时可以加剂量,但最大剂量不宜超过50mg/次。
④临床中遇到有心脏病者要慎用。
2.2阿托品化的问题
阿托品化即临床出现瞳孔较前散大,口干皮肤干燥,颜面潮红,肺部罗音消失,心率加快,不能以某一条没有达到阿托品化的“标准”就判断其没有达到阿托品化,如某些患者基础心率慢或眼部受到污染,其心率可能变化不大,瞳孔也不可能散大,临床以用到轻度烦躁为度。
在临床工作中,尤其是基层医院转送病人中,阿托品中毒者可达40%左右。主要原因是忽视复能剂的作用而过分强调阿托品的使用。一旦出现阿托品中毒,应立即停用阿托品,适当增加输液量及镇静剂。
3.胆碱酯酶复能剂的应用
胆碱酯酶复能剂属于肟类化合物,它可以与中毒酶上的磷酸基形成磷酸肟,从而释放出自由的AChE,恢复其活力,愈早应用效果愈好[3],但忌与碳酸氢钠合用,可成剧毒氰化物。
3.1使用原则
早期、足量、联合、重复给药。
3.2注意事项
①肟类复能剂半衰期一般为1~1.5小时,故要根据病情重复给药。另外,维生素B1可抑制氯磷定从肾小管排出,延长其半衰期而增加血药浓度,在使用复能剂时可给予维生素B1100~200mg。
②给药方式:当病人存在呼吸循环衰竭时,可采取静脉注射给药,但因其代谢快,故一般情况下建议肌肉注射,可维持较长时间的有效血药浓度。
③ 对于出现外周呼吸肌麻痹的患者,在给予人工通气后,给予突击量治疗:
氯磷定 1.0g q1h×3→q2h×3→q4h×2d→q4h×2~3d,以后视病情变化调整间隔时间[1]。
④ 复能剂足量指标:早期应用复能剂后,烟碱样症状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至50%~60%以上时,显示复能剂足量,可暂停给药。
4.综合治疗
4.1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呼吸衰竭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所以保持患者正常的呼吸功能往往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相应措施包括清除口腔分泌物、吸氧等。如出现呼吸次数减少或增快、呼吸不规律、紫绀、昏迷等情况,应立即给予人工通气。心跳骤停时,给予胸外按压,同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及呼吸兴奋剂。
4.2脑水肿
有机磷农药对脑组织的毒性作用、低氧血症均可影响脑组织的通透性和脑细胞代谢,导致脑水肿形成。另外,过量应用阿托品也容易造成脑水肿。因此,临床上出现昏迷及脑水肿征象时,给予相应措施,包括:脱水利尿、肾上腺皮质激素、头部低温、吸氧和脑保护剂。
4.3中毒性心肌损害
有机磷农药重度中毒患者,心肌损害高达60%~70%,可表现为心律失常、心衰,心肌酶增高,严重者可出现猝死。故临床治疗时应注意:常规心电图检查、嘱患者卧床、给予缓泻剂、纠正心律失常和心衰、极化液等营养心肌治疗。
4.4保肝治疗
肝泰乐不仅有保肝作用,还可对抗有机磷农药中所含有机溶剂如苯、二甲苯的毒性作用。
4.5输血治疗
重度中毒患者,可早期输新鲜血,减少有机磷农药对靶器官的毒性作用。
4.6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4.7抗生素的应用。
5.血液灌流
血液灌流是一种新的血液净化治疗方法。对于重度中毒,经上述治疗无好转或病情继续恶化者、有重要器官功能受损者、正常的解毒/排毒途径受阻者应尽早血液净化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在进行血液灌流治疗时,因同时可造成阿托品被吸附的可能,故灌流过程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补充阿托品,维持阿托品化,以防反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赵德禄.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所致呼吸肌麻痹治疗方案[M]. 军事科学出版社,2002
[2] 张万岱,李俊达. 急性有机磷中毒抢救治疗[J]. 新医学,1997,28(8):399.
[3] 李仙义,徐清锋. 有机磷中毒并发呼吸衰竭的救治[J]. 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2006,1(6):2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