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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规范“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方面,国家近期出台了什么政策?
答:今年1月中旬,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问:如何确保划片公平?
答:为确保划片公平,《意见》主要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招生范围划定工作。
二是优质共享。《意见》确定的主要划片方式是“单校划片”,即直接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考虑到学校间发展水平不平衡,《意见》同时规定,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即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的各片区办学水平要大致均衡。多校划片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三是加强监督。《意见》要求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论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可。
问:如何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初中工作?
答:《意见》提出,要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制定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的政策措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实施工作。各地要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城市生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特大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人口控制目标和教育承载能力,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问:小学择校的,能否在该小学附近就近升入初中?
答:原则上,学生应在户籍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入学。符合这些条件的,按照《意见》规定,小学毕业后可升入该小学对口划片的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小学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对于小学人户分离但初中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意见》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家长可在小升初前夕关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入学办法。
问:如何逐步减少特长招生?
答:《意见》要求强化义务教育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的目标任务,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问:《意见》是否适用于民办初中?
答:《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意见》没有注明的,均指公办学校。“免试”是普遍的入学原则,是法律赋予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就近”则是法律对政府保障入学设置的义务。所以,对于民办初中,《意见》仅要求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问:如何确保“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答:《意见》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工作机制。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治理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国家开展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认定、相关考评要与各地小升初工作情况挂钩。同时,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答:今年1月中旬,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问:如何确保划片公平?
答:为确保划片公平,《意见》主要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招生范围划定工作。
二是优质共享。《意见》确定的主要划片方式是“单校划片”,即直接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考虑到学校间发展水平不平衡,《意见》同时规定,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即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的各片区办学水平要大致均衡。多校划片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三是加强监督。《意见》要求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论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可。
问:如何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初中工作?
答:《意见》提出,要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制定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的政策措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实施工作。各地要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城市生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特大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人口控制目标和教育承载能力,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问:小学择校的,能否在该小学附近就近升入初中?
答:原则上,学生应在户籍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入学。符合这些条件的,按照《意见》规定,小学毕业后可升入该小学对口划片的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小学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对于小学人户分离但初中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意见》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家长可在小升初前夕关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入学办法。
问:如何逐步减少特长招生?
答:《意见》要求强化义务教育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的目标任务,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问:《意见》是否适用于民办初中?
答:《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意见》没有注明的,均指公办学校。“免试”是普遍的入学原则,是法律赋予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就近”则是法律对政府保障入学设置的义务。所以,对于民办初中,《意见》仅要求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问:如何确保“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答:《意见》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工作机制。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治理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国家开展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认定、相关考评要与各地小升初工作情况挂钩。同时,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