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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学阶段的校园欺凌基本属于萌芽程度,如果能够分析其形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将会大大减少初高中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小学校园欺凌受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的预防措施有:设立“班级监督员”,加强防欺凌教育,重视对教师和家长培训,完善相关制度。
关键词:校园欺凌;防欺凌教育;德育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言语欺凌也包括行为伤害。小学阶段的校园欺凌基本属于萌芽程度——有些学生因为某些原因开始有一些轻微的欺凌行为,但还没有形成气候,未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虽然是欺凌萌芽,但也不可忽视,因为欺凌行为的发生必定有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轻到重的酝酿。如果能够分析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校园欺凌扼杀在萌芽阶段,将会大大减少初高中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一、小学校园欺凌的成因分析
(一)学生因素
正处在身心发展变化重要阶段的小学生,渴望独立,善于模仿他人,并开始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但是,小学生的心理发展又不成熟,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会因为一些不如意的事情产生一些过激行为。这些过激行为有时会施予他们弱的同学身上,造成校园欺凌。
经过调查发现,校园欺凌的实施者一般都是性格比较强势的学生,他们外向、胆大,因为自己身上的一些“优势”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有些学生性格软弱,与同学相处时表现得孤僻、不合群、过分敏感,这样的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
(二)学校因素
我们随机在学校各个年级选取50 人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有许多学生对欺凌现象认识不清晰。有39% 的学生认为“排斥或故意忽略他人”不属于欺凌行为,有45% 的学生认为“给别人起侮辱性的外号”不属于欺凌行为,还有47% 的学生认为“强拿、强借别人的东西,借东西不还”不属于欺凌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学生不知道欺凌具体包括哪些行为,这表明学校相关教育工作是没有开展到位的。
(三)家庭因素
家长的言行也会直接影响孩子。有些家长本身是易怒易躁型的,处理事情时容易偏激,甚至打骂别人。受家长言行影响,孩子也会无意识地模仿他们的行为。家长对欺凌事件的不重视也是导致学生欺凌行为产生的一个原因。他们认为孩子之间的欺凌其实就是同学之间的小矛盾,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不加干预,导致有些学生的欺凌行为变本加厉。
(四)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的信息化发展,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越来越风靡,许多学生都能很娴熟地通过电子产品获取信息资源。其中,不少资源存在宣扬和美化暴力的情况。“儿童的天性是模仿别人。”过度渲染暴力的媒體内容会误导身心还未健全的小学生,导致他们可能潜意识地加以模仿,从而在某一冲突发生的时刻诱发欺凌事件。
二、校园欺凌的预防措施
(一)设立“班级监督员”
小学校园欺凌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起点往往是学生间的嬉笑打闹,隐藏在“越界”“过分” 的行为之中。如果教师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加以特别关注的话,很难及时觉察。而且师生之间天然存在一定的距离感,很多学生在被欺凌后不会选择第一时间告诉教师——这在高年级尤其严重。而学生对于班级里一些细微的事情更具敏感性。我们可以在班级里设立“班级监督员”,或者培训班委成为得力的监督者。当他们知晓同学之间的矛盾,或是发现一些欺凌苗头后,能够及时告诉教师。教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从而有效阻止欺凌行为的进一步发展。
(二)加强防欺凌教育
校园欺凌具有反复性特征,所以学校相关教育也要螺旋式加强。学校应该开发符合自己学校实际的安全教育校本教材,每学期都应有防欺凌内容,并且要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阶梯式加深。如,低年级应该主要让学生认知什么是欺凌行为, 怎样做到友爱伙伴;中、高年级则要注重引导学生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及当自己受到欺凌时应该怎么自我保护;高年级还要让学生多看一些青少年法治宣传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欺凌的严重后果(有时可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还要形成多学科融合的德育体系,教师要充分利用班会、道德与法治课、晨会、心理健康课等时机开展德育工作,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积极思想的滋养,慢慢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重视对教师和家长的培训
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部分原因是学生出现极端情绪的时候,教师和家长未能及时发现并开导。所以,学校要加大对教师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培训,保证教师具备分析学生心理以及开导学生心理的能力。
家长对欺凌事件的态度也是影响欺凌事件发生的关键性因素。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讲座、微信推送等渠道,让家长知晓校园欺凌的危害,引起重视。还可以通过一些培训会、家委会以及线上家长学校等,具体指导家长如何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时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四)完善相关制度
学校要建立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明确各教职工预防和应对欺凌行为的职责。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求助部门、相关责任人和电话号码。学校应与公安部门紧密联系,时刻关注校园欺凌发展动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学校可通过设立法治副校长的形式建立校园警察制度,在处理较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时,可由校园警察出面和家长、欺凌者沟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对别的学生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从而减少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
(陶欢欢,江苏省扬中市联合中心小学。童海燕,江苏省扬中市联合中心小学副校长。扬中市英语学科带头人。)
关键词:校园欺凌;防欺凌教育;德育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言语欺凌也包括行为伤害。小学阶段的校园欺凌基本属于萌芽程度——有些学生因为某些原因开始有一些轻微的欺凌行为,但还没有形成气候,未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虽然是欺凌萌芽,但也不可忽视,因为欺凌行为的发生必定有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轻到重的酝酿。如果能够分析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校园欺凌扼杀在萌芽阶段,将会大大减少初高中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一、小学校园欺凌的成因分析
(一)学生因素
正处在身心发展变化重要阶段的小学生,渴望独立,善于模仿他人,并开始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但是,小学生的心理发展又不成熟,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会因为一些不如意的事情产生一些过激行为。这些过激行为有时会施予他们弱的同学身上,造成校园欺凌。
经过调查发现,校园欺凌的实施者一般都是性格比较强势的学生,他们外向、胆大,因为自己身上的一些“优势”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有些学生性格软弱,与同学相处时表现得孤僻、不合群、过分敏感,这样的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
(二)学校因素
我们随机在学校各个年级选取50 人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有许多学生对欺凌现象认识不清晰。有39% 的学生认为“排斥或故意忽略他人”不属于欺凌行为,有45% 的学生认为“给别人起侮辱性的外号”不属于欺凌行为,还有47% 的学生认为“强拿、强借别人的东西,借东西不还”不属于欺凌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学生不知道欺凌具体包括哪些行为,这表明学校相关教育工作是没有开展到位的。
(三)家庭因素
家长的言行也会直接影响孩子。有些家长本身是易怒易躁型的,处理事情时容易偏激,甚至打骂别人。受家长言行影响,孩子也会无意识地模仿他们的行为。家长对欺凌事件的不重视也是导致学生欺凌行为产生的一个原因。他们认为孩子之间的欺凌其实就是同学之间的小矛盾,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不加干预,导致有些学生的欺凌行为变本加厉。
(四)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的信息化发展,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越来越风靡,许多学生都能很娴熟地通过电子产品获取信息资源。其中,不少资源存在宣扬和美化暴力的情况。“儿童的天性是模仿别人。”过度渲染暴力的媒體内容会误导身心还未健全的小学生,导致他们可能潜意识地加以模仿,从而在某一冲突发生的时刻诱发欺凌事件。
二、校园欺凌的预防措施
(一)设立“班级监督员”
小学校园欺凌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起点往往是学生间的嬉笑打闹,隐藏在“越界”“过分” 的行为之中。如果教师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加以特别关注的话,很难及时觉察。而且师生之间天然存在一定的距离感,很多学生在被欺凌后不会选择第一时间告诉教师——这在高年级尤其严重。而学生对于班级里一些细微的事情更具敏感性。我们可以在班级里设立“班级监督员”,或者培训班委成为得力的监督者。当他们知晓同学之间的矛盾,或是发现一些欺凌苗头后,能够及时告诉教师。教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从而有效阻止欺凌行为的进一步发展。
(二)加强防欺凌教育
校园欺凌具有反复性特征,所以学校相关教育也要螺旋式加强。学校应该开发符合自己学校实际的安全教育校本教材,每学期都应有防欺凌内容,并且要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阶梯式加深。如,低年级应该主要让学生认知什么是欺凌行为, 怎样做到友爱伙伴;中、高年级则要注重引导学生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及当自己受到欺凌时应该怎么自我保护;高年级还要让学生多看一些青少年法治宣传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欺凌的严重后果(有时可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还要形成多学科融合的德育体系,教师要充分利用班会、道德与法治课、晨会、心理健康课等时机开展德育工作,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积极思想的滋养,慢慢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重视对教师和家长的培训
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部分原因是学生出现极端情绪的时候,教师和家长未能及时发现并开导。所以,学校要加大对教师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培训,保证教师具备分析学生心理以及开导学生心理的能力。
家长对欺凌事件的态度也是影响欺凌事件发生的关键性因素。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讲座、微信推送等渠道,让家长知晓校园欺凌的危害,引起重视。还可以通过一些培训会、家委会以及线上家长学校等,具体指导家长如何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时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四)完善相关制度
学校要建立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明确各教职工预防和应对欺凌行为的职责。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求助部门、相关责任人和电话号码。学校应与公安部门紧密联系,时刻关注校园欺凌发展动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学校可通过设立法治副校长的形式建立校园警察制度,在处理较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时,可由校园警察出面和家长、欺凌者沟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对别的学生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从而减少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
(陶欢欢,江苏省扬中市联合中心小学。童海燕,江苏省扬中市联合中心小学副校长。扬中市英语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