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话说在前边》引发的名人诉讼案

来源 :检察风云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mmi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黄健翔曾在博客《丑话说在前边》一文中提到,杜伊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并称“因为我现在是个体户,不用代表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权威,可以充分享受关于中国足球的言论自由”。 据不完全统计,至2009年11月19日,来自全国各地的几万网民用不同的IP地址和网名,在“丑”文跟帖中都称辨析出黄健翔所描述的就是陆幽。风口浪尖的陆幽则表示,她和黄健翔之间并没有私人过节,他之所以选择国家队世界杯预选赛前诽谤她和杜伊,源于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
  陆幽认为,6月6日相当于足球界的“春晚”,是名利场的极端时刻。随着这篇博文的出现,黄健翔博客的点击率当天达到120万次。事发当天,有人冒名顶替自称“陆幽”,在某网站博客上发表博文,以及黄健翔某传媒高管的身份,都证明黄健翔诽谤事件背后存在巨大利益。
  据陆幽所知,黄健翔和新浪有合同。如果只是隐私受到侵害,或者是私人恩怨受到诋毁,她说自己或许不至于这么勇敢,但她不能忍受他出于商业利益用自己的隐私来挣钱。陆幽指出:“他诱导媒体来报道这件事情,既违反了媒体伦理,又践踏了司法,所以我忍无可忍。”
  陆幽最终鼓起勇气,以侵害隐私权和名誉权诉至法院。 她决心作为当事人讲讲隐私和名誉受到侵犯时以身试理的过程。陆幽说,她2007年7月6日在外地出差,医院诊断宫外孕,只好向同事求助,之后在圈内广为流传。2008年6月6日,黄健翔以博文形式,在互联网上公开了这个信息。
  一审败诉后,陆幽发现,大家关注的是她的隐私,而非诽谤和商业价值。在她看来,这个案子不光是因为“性”,更是因为“性别”。陆幽的初衷是“自卫”,此外,她希望能用这个案子的价值最大化,来对社会进行警醒。她还想要保护其他的女记者。“如果我是一个女性遇到这样的事情,或者作为女记者,‘被’选择了,我知道沉默不是金。时代在进步,媒体、法律都应该进步。”于是在一审败诉后,她毅然选择上诉。
  越挫越勇,对于“特定性”, 陆幽通过律师向法院举出多项证据甚至证人出庭证明:她是央视体育节目中心“足球之夜”的首席记者,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中国足球国字号球队的赛事新闻和专题报道,且在相关报道中均是出镜记者。另外,上诉人也出示了病历及医院诊断书予以证明她曾患有“宫外孕”的事实。陆幽及其辩护律师力图证明——陆幽完全吻合“丑”文中含沙射影所指向的女主人公的全部特征信息。
  然而,在二审判决书中,法院作出认定:“综合首席记者并非中央电视台独有且陆幽首席记者的称谓系单位内部任命未向社会公开、参与中国国家足球队报道的媒体女记者并非陆幽一人、‘宫外孕’系个人隐私,他人是否患有‘宫外孕’难以排除性的确认等具体情况,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涉案文章中的相关语句排他地、特定地、唯一地指向陆幽,一般公众在阅读涉案文章后亦不能当然生成文中涉及的女性记者即为陆幽的结论并对陆幽作出负面评价。陆幽主张其名誉受损与黄健翔发表的涉案文章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证据不足,法院难以采信。”
  不点名道姓暴露对方隐私、进行诽谤或侮辱就不算侵犯名誉权了吗?从陆幽诉黄健翔案到陈华诉张行案、吴宗睿诉《知音》杂志案等等,不难看到,“不点名侵权”已经由名人与名人、群众与媒体间的纠纷逐渐转向普通人间的侵权纠纷,从特定个案演变为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高发民事诉讼案件类型,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那么“点名”到底是否为判定侵权的法律要件?
  事实上,并非只有指名道姓的侮辱、诽谤才会侵犯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明文规定:“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或者特定人的特定事实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经过漫长的等待,在这桩“自由言论引起的风波”中,陆幽再次败诉,以至于究竟如何证明特定指向的问题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是构成此类名誉侵权的必要条件,学理上称之为“侵权行为指向的特定性”。特定性具体可分为三方面,即真实性、唯一性和排他性。所谓真实性,即被描写对象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而非虚构、杜撰出来的人物;所谓唯一性,即被描写对象和真实存在的人之间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所谓排他性,即可以合理地排除被描写的对象是原告以外的人的可能性。原告陆幽对于审判结果显然并不满意,她说:“二审时我提交的 ‘宫外孕发生率是百分之一’的证据来自《辞典》,在判决书中没有提,这样的常识法院都不能接受,不认为文章指向了我。”
  陆幽不服法院判决,将继续上诉至高院,并表示黄健翔“是我一生的被告”。 在接受人民网的视频采访时,陆幽依然表示:“我觉得这份判决书上既没有看到法律公平和法院的勇气,也没有看到司法体制对隐私的保护,没有了尊重、勇气和尊严,是一个‘三无产品’。我现在是一个受害的个体,所以我还会继续申诉,不可能满意,但是我会接受,因为我活在这个游戏规则中。”
   “不点名”名誉侵权的特殊性到底体现在何处?陆幽的代理律师之一、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认为,虽然此案与以往名誉侵权案件不同,但是原告的特定性能以“为他人所辨识”为很好的证据。在这样特殊的名誉侵权案件中,对原告就有新的举证责任——原告要证明被告文章中的主人公特定指向原告。这是点名与不点名的名誉侵权案件中原告举证责任的差别。
  富敏荣律师认为:现在在司法实践中,是不是要让原告负全部举证责任?这个案件中就体现了这种争议。一审中,法院认为“宫外孕记者”“报道足球的记者”不足以证明,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把所有举证责任加在原告头上,被告只要否认就可以了,而原告不胜其烦。实际上,名誉侵权案件中被告也具有举证责任,他应该证明自己所说都是真实、有依据的。本案中,黄健翔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我认为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不点名侵权常出现在以网络为载体的各类文章,因此网络传播的特殊性也引起了关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科研委员会副主任、新闻与传播系副教授展江认为:互联网时代的指向问题非常清楚。传统媒体不指名,在网络媒体未必行得通,因为网络是互动的,会有跟帖、回复等。即使原文章没有指明,但是根据回复,指向性很明确。某些案件是有预示性的,互联网时代不能按常规处理。如果法官对网络社会、博客微博时代不了解的话,就有很大问题。
  虽然黄健翔并没有在这次的诉讼风波中受到任何追究,但法官也再次对黄健翔作出了批评,希望作为公众人物的黄健翔能够通过此案注意言行。判决书中提到:“黄健翔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今后在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自己的言论规制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对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起到表率作用。”
  可是显然这样的批评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浦志强律师说:“社会的判决评价业内人士有各式各样的看法,但我听到的是批评判决的价值取向。而黄健翔在2010年12月20日当天又在微博上开骂,骂得非常难听,我想这份判决在认定某一个指桑骂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对他这种批评不可能给黄健翔这样的人有任何的启迪,所以我觉得这个判决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判决。”他说,这个案子的关键事实没有被认定,朝阳法院和北京二中院采取明显的回避用来支持判决结论的关键事实。二审判决没有判定确定特定人是谁,就直接把诉讼请求挡在了法庭之外。
  特定性的判断就如此艰难并且将一直面目模糊?
  “这个判决书我们不满意,黄健翔也不满意,里外不讨好。陆幽在保护社会,但社会没有给她一个善意的期待,大家辜负了她。这个案子还有机会,我们会申请北京高院的申诉。”原告律师之一浦志强认为,“我们都是在按图索骥,盲人摸象,但法律规定已经成了判决的‘佐料’,法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判决缺乏公信力。”他說,他感觉六七年来,某些判决和法官成为社会的焦点,而法治社会的法院和法官不应该是这样的。“为什么法院要赋予这么重要的期待?”虽然语气里有些激动,浦志强律师说他对法官的批判是出于“公心、对法律的爱护”。
  以“言论自由”的名义把“丑话”说在前边,一石激起千层浪,带来的不仅是争议,更是无尽的启示。就如富敏荣律师所说——在陆幽诉黄健翔案中,不难看到网络世界中有些人滥用言论自由。如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公民权利,要把握好度。尤其要警惕名人滥用话语权,加重名人的审慎义务。■
其他文献
一般的招生骗子,大都是将落榜生的钱骗到手后溜之大吉,然而广西南宁市一伙招生骗子却颇有“专业精神”,行骗后还把学生招来,给他们提供住宿、教室,聘请教师给他们上大学课程,俨然一副正规办学的模样,这也让更多的学生不断上当。  2008年9月10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伪造广西民族大学公章和录取通知书“招生”、诈骗学生钱财的案件进行宣判,分别判处5名诈骗者——唐振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白金汉宫是英国女王办公的地方,也是伦敦一处重要的旅游景点。不久前,白金汉宫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招聘启事:招聘一名总管助理,每周工作40个小时,主要职责是接待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客人,安排王室的下午茶点,年薪5万英镑。还特别强调了一点:由于总管助理和皇室家族成员经常有近距离的接触,因此应聘者必须具有“保守机密”的素质。  不少人前来应聘。面试官总是向应聘者提出一个问题:“你如何保证自己不泄密?”应聘者的
乍一听,“切尼斯”和“吉尼斯”有什么关系?原来,河南省洛阳市的一位残疾人张大勇,精心编著了《切尼斯中国纪录大全》,还创办了“切尼斯中国纪录网”。不仅如此,他还到商标局把“切尼斯”注册成了商标。  令张大勇没想到的是,他的“切尼斯”惹火了“吉尼斯”,被英国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投诉,要求“切尼斯”停止侵权。由此,一桩跨国域名官司在所难免。    残疾人挑战“吉尼斯”    上世纪80年代,《吉尼斯世
上世纪90年代的住房制度改苹无疑是成功的,我们现在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反思这次改车,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改苹领导者之一的朱镕基将改革方粲建立在了深刻分析现实問题的坚实基础上。  中国房产经济走到今天,已经是一个数千亿资本的庞然大物,而普通的人们,关心的更多的是有没有房,和有几套房的問题。但就在20年前,事情还完全不是这样。那时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人们住房的問题主要依靠公房来解决。而公房
不久前,透明国际发布了2010全球清廉指数排行傍。清廉指数采用10分制,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之间表示比较廉洁5.0~8.0之间为轻微腐败;2.5~5.0之间腐败比较严重;0~2.5之间则为极端腐败。排行榜显示丹麦、新西兰和新加坡位列全球最清廉国家前三名,它们的清廉指数均为9.3位列全球最腐败国家前三名分别是索马里(第一名,清廉指数1.1)、阿富汗和缅甸(并列
2018年11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大三学生曹天骄,收到一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这个专利是曹天骄献给妈妈的礼物,他花了1年时间,为妈妈量身定做了这款防盗多功能挎包。  小时候,曹天骄和妈妈外出时,妈妈挎包内的钱包多次被盗。有一次,妈妈在银行取钱时被小偷盯上了,小偷从挎包偷钱包时被妈妈发现了,小偷拔腿就跑,妈妈奋力追赶,可是当妈妈追上小偷时,小偷将钱撒了一地,然后迅速逃走,实在可恶。还有
在交友方面,鲁迅很是挑剔,毫不将就。因此,即使是老熟人,也有被他得罪得绝了交的。    绝交的朋友中钱玄同算一个。钱玄同与鲁迅相识在日本留学时,曾一起听章太炎讲语言文字学,算同门弟子,又是同乡,遂相交往。回国后二人先后进京,又得重逢。“五四”前夕,钱玄同思想激进,拥护新思想、新文化,极力催劝鲁迅为《新青年》写稿。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这样一段记述:“那时偶或来谈的是一个老朋友金心异,将手提的大皮夹
长期担任宝鸡市委书记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曾经一手遮天,呼风唤雨。忽然,他被十一名情妇联手扳倒了(《知音·海外版》2007年9月)。“情妇反腐”虽然并不是空穴来风,但多多少少是某些媒体的“眼球经济”之作。然而,这个一向趾高气扬的庞家钰,其实是被当地一个名叫曹长征的人告倒的。    本来,普通干部曹长征,与身为市委书记的庞是根本无法“交际”的,只是由于十多年前,当庞还在当地一家企业担任副手时,
加利福尼亚州林伍德市大约有20%的成年人肥胖超重,为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当地政府自2009年起,每年都会举办“脂肪换现金”这样的减肥比赛。比赛规则为4人一组,报名费为每人25美元,队员一起参加营养、烹饪、锻炼等课程和小组会议。每周六小组成员聚集在一起总结、评估减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甩肉任务的隊员,会受到监督和帮助,继续课程,3个月内减重最多的参赛小组,可获得现金奖励。  此项比赛自从举办以来
经常给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课,学生的提问五花八门,我都能侃侃而谈逐一解答。 “老师,为了谋生,该不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我闻言一怔,这个问题让我猝不及防。他的眉宇似乎锁着浓雾。我笑了:“你能不能讲得具体一些?”  研究生毕业后,他成了一名乡镇公务员。本以为这是一份体面的工作,然而时常加班,披星戴月,夜以继日,穿梭于田间地头,苦不堪言,他的自信逐渐水土流失,倍感困惑。远离父母,收入低微,买不起房,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