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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全球地理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面积约3.62亿平方千米,占地球面积的71%,相当于陆地面积的2.5倍。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在相当程度上是人类认识和开发海洋的历史。海洋,从最初沿海的“鱼盐之利、舟楫之便”到整个海洋变成了“世界交通重要通道”、“资源宝库”、“人类生命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向海洋要财富、要资源、要粮食、要空间。世界各国历经一轮又一轮的海洋圈地运动后,又认识到海洋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宝贵财富”。
21世纪是人类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新世纪,我们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海洋观?
海洋国土观:按照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被划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等七个不同的区域。其中,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构成沿海国的国家管辖海域,这使全世界海洋的1/3、约1.09亿平方千米的区域成为沿海国家的管辖海域,而剩下的2.51亿平方千米的区域是公海和被确定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
当今世界上各沿海国把海洋开发利用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普遍建立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律制度,对国家管辖海域采取国土化方式管理。国家管辖海域已被沿海国称为“海洋国土”或“蓝色国土”。此外,在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一国申请获得的深海采矿区也构成其海洋国土的一部分。
当然,海洋国土并不完全都是国家的领土,不同区域的“海洋国土”,其法律地位也并不相同。具体说,国家对内水、领海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并不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只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海洋科研、海洋环保、人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辖权。
树立“海洋国土观”就是要确立新的国土观念,在国土开发与国土防卫时要自觉地将海洋国土和陆地国土全面结合起来加以考虑。
海洋权益观:海洋历来是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核心就是海洋权益问题。
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拥有的政治、经济、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除在本国国家管辖海域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外,在公海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捕鱼自由和铺设海底电缆的自由,在别国管辖海域也享有不同程度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科研及其他和平利用的权利。
随着人类对海洋及其价值的认识的发展,海洋权益的内容与形式也在发生着重大变化,日益多样与丰富。当今世界海洋权益斗争的主要特点是:对海洋的争夺和控制由过去的以实现军事目的为主变为以谋求经济利益为主;由过去的以争夺具有战略意义的海区和战略通道为主,变为以争夺岛屿、海域和海洋资源为主;维护海洋权益、争夺海洋的力量已由单纯的军事力量发展到政治外交力量、经济开发和科技力量与军事力量相结合的综合海上力量。
海洋安全观:海洋是沿海国的“安全屏障”,也是血雨腥风的战场,是霸权国家侵略、威胁、控制别国的通道。海洋安全已是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
当今世界,传统的海洋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布设在海洋上,强国的军舰在全球海洋巡弋,沿海国家面临来自海上的战争威胁。国家间海洋划界“寸海必争”,围绕海洋资源和运输通道明争暗斗,如若失控会引发军事冲突。加紧调整海洋军事战略,优先建设海军,加强海洋军事斗争准备,已成为沿海国家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进入21世纪,非传统的海洋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例如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海洋自然灾害、海洋环境和生态问题、跨国犯罪等问题日益严重,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越来越现实的威胁,成为国际政治议程中的重要内容。妥善应对各种非传统的海洋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国家海洋安全的重要内容。开展全球、区域、次区域及国家间的海洋安全合作,妥善应对各种非传统海洋安全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需要。
海洋可持续发展观:辽阔的大海总是给人无限的遐想。过去,人们认为海洋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海洋浩瀚无比,是天然的垃圾场。今天,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中逐步发现,海洋中的许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海洋环境也是脆弱的。人类在向大海索取的同时,也给海洋环境造成了许多创痛。人类必须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把海洋环境保护提升到与海洋开发利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立海洋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海洋可持续发展观。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在相当程度上是人类认识和开发海洋的历史。海洋,从最初沿海的“鱼盐之利、舟楫之便”到整个海洋变成了“世界交通重要通道”、“资源宝库”、“人类生命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向海洋要财富、要资源、要粮食、要空间。世界各国历经一轮又一轮的海洋圈地运动后,又认识到海洋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宝贵财富”。
21世纪是人类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新世纪,我们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海洋观?
海洋国土观:按照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被划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等七个不同的区域。其中,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构成沿海国的国家管辖海域,这使全世界海洋的1/3、约1.09亿平方千米的区域成为沿海国家的管辖海域,而剩下的2.51亿平方千米的区域是公海和被确定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
当今世界上各沿海国把海洋开发利用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普遍建立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律制度,对国家管辖海域采取国土化方式管理。国家管辖海域已被沿海国称为“海洋国土”或“蓝色国土”。此外,在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一国申请获得的深海采矿区也构成其海洋国土的一部分。
当然,海洋国土并不完全都是国家的领土,不同区域的“海洋国土”,其法律地位也并不相同。具体说,国家对内水、领海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并不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只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海洋科研、海洋环保、人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辖权。
树立“海洋国土观”就是要确立新的国土观念,在国土开发与国土防卫时要自觉地将海洋国土和陆地国土全面结合起来加以考虑。
海洋权益观:海洋历来是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核心就是海洋权益问题。
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拥有的政治、经济、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除在本国国家管辖海域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外,在公海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捕鱼自由和铺设海底电缆的自由,在别国管辖海域也享有不同程度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科研及其他和平利用的权利。
随着人类对海洋及其价值的认识的发展,海洋权益的内容与形式也在发生着重大变化,日益多样与丰富。当今世界海洋权益斗争的主要特点是:对海洋的争夺和控制由过去的以实现军事目的为主变为以谋求经济利益为主;由过去的以争夺具有战略意义的海区和战略通道为主,变为以争夺岛屿、海域和海洋资源为主;维护海洋权益、争夺海洋的力量已由单纯的军事力量发展到政治外交力量、经济开发和科技力量与军事力量相结合的综合海上力量。
海洋安全观:海洋是沿海国的“安全屏障”,也是血雨腥风的战场,是霸权国家侵略、威胁、控制别国的通道。海洋安全已是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
当今世界,传统的海洋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布设在海洋上,强国的军舰在全球海洋巡弋,沿海国家面临来自海上的战争威胁。国家间海洋划界“寸海必争”,围绕海洋资源和运输通道明争暗斗,如若失控会引发军事冲突。加紧调整海洋军事战略,优先建设海军,加强海洋军事斗争准备,已成为沿海国家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进入21世纪,非传统的海洋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例如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海洋自然灾害、海洋环境和生态问题、跨国犯罪等问题日益严重,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越来越现实的威胁,成为国际政治议程中的重要内容。妥善应对各种非传统的海洋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国家海洋安全的重要内容。开展全球、区域、次区域及国家间的海洋安全合作,妥善应对各种非传统海洋安全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需要。
海洋可持续发展观:辽阔的大海总是给人无限的遐想。过去,人们认为海洋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海洋浩瀚无比,是天然的垃圾场。今天,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中逐步发现,海洋中的许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海洋环境也是脆弱的。人类在向大海索取的同时,也给海洋环境造成了许多创痛。人类必须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把海洋环境保护提升到与海洋开发利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立海洋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海洋可持续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