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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峰,女,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写作,在《上海文学》《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山花》《小说界》等刊发表中短篇小说多篇,并被各类选刊转载。著有长篇两部。目前居住大连。
一
记者小姐,你知道克丽斯蒂娜吗?一艘游轮,它不再驶向大海,实际是一艘废船。它长长的躯体,有一条舷梯连接在岸边,船体通身雪白,桅杆挂着一面五星红旗,远远看去像一只美丽的长着红冠的大白鸟。这是一只特殊的大鸟,里面装饰得如同皇宫一样,到处金光灿灿的。酒吧,餐厅,KTV,台球室,棋牌室,桑拿房,客房。白色甲板上可以垂钓喝酒,可以谈天说地。这艘船不对普通大众开放,特殊的地方也只招特殊的人物。这里还有一个特色,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年轻、充满活力,又都善解人意。她们总是在夜色阑珊时华丽登场,在交杯换盏、纸醉金迷中等价交换青春,消费青春。我,何丽君,不,何三妮跟于之谦的关系就始于克丽斯蒂娜号。
跟那些漂亮女孩子的身份不一樣,我只是一名餐厅服务员,这份工作我做得得心应手。十四岁从乡下来到城市打工,干得最多的就是服务员。小馆子,大排档,饭店,学校食堂,除此,还在一家台湾人开的皮具厂当过小女工。克丽斯蒂娜号是我在服务工作岗位上的最后一站。因为它规格高,上岗前我和几个伙伴接受了专门的培训。我清清楚楚记得培训师讲给我们听的第一句话:“你们在本餐厅的一切举止言行都得注意,绝不能给客人留下坏印象,客人永远是对的,要做到有求必应。”
半个月的课程培训内容包括技能培训、礼仪培训、规程培训。每一项都不能忽视,礼仪培训的重点是在说话时语气语法上的规范,而技能培训有一条是交际能力,客人就是你熟悉的陌生人。
克丽斯蒂娜是一个领地,一个小小的王国,没有王,却有王一样的权贵。能容纳上百人的餐厅每次只接待一桌来宾,即使多出几桌也都是一拨人。这种席面上通常有一两个重要人物,从坐的位置上就能分辨出来。一般情况,重要人物都不苟言笑,正襟危坐,围绕着的人毕恭毕敬,前倨后恭,卑躬屈膝。这个人物可能被称作老大、张局、主任、某书记。有的重要人物实在很一般,他若走在大街上,就是众生芸芸中不起眼的普通一员。可是,一旦进入克丽斯蒂娜的餐桌,便显出鹤立鸡群的气场。
于之谦就是一个有气场的人物,跟那些腆着将军肚、春风拂面的客人不大一样。他个头不高,身材略显单薄,戴金边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凸起,嘴角两边有深深的法令纹,穿中山装,到用餐时才解开最上面的扣子。他习惯于眉毛上扬。他不丑,也不算太老,像极了夹着公文包、整天忙于文件和纸堆的书记员,也像我看过的演绎民国时期电视剧中的学校教员。
于之谦莅临克丽斯蒂娜,缘于一次宴请。那一桌有十几个人,我和餐厅的伙伴们惊喜地发现了两三张熟悉的面孔,电视台女主持人、电视剧演员,还有个在大型晚会上登过台的歌手,这些人虽不是大明星,但也足够光彩照人。餐厅里的一台大电视整天开着,没有客人的时候,从厨师到领班和服务员都聚到电视机前,下午时间段的一档节目我们都喜欢看,六十分钟,播几分钟的广告,然后就是赵本山和他的徒弟们的小品,常常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几分钟的广告时间也很好看,主要是主持人好看,穿得也漂亮,非常有魅力,每天都换衣服,那么多的衣服怕是要用几个大衣柜来装的。
宴席上,克丽斯蒂娜的主人周老板也在其中,他是胖子,除非有重要客人,平日是见不到他的。宴席差不多都是一个套路,东道主开场白,主副嘉宾讲话,然后,推杯换盏,把酒言欢,每位客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但总有人笑得不那么好看,干巴巴的,讨好的,谄媚的。相形之下,于之谦的面孔始终保持着一个样式,上扬着眉毛,似笑非笑的脸孔像是经过了历练。
为这桌客人服务的包括我在内的六个服务员,开席之后都离桌两米的距离站立着,双手放在腹部,眼观六路,随时不被客人注意地关注客人的需要。有人给于之谦递上一支烟,我发现一个情况,考虑到并不是每个客人都吸烟,每桌只摆两到三个烟灰缸,于之谦的手边没有烟灰缸,我立即从空桌上拿过一只烟灰缸,轻轻放到于之谦手边。
宴席到半程,于之谦的身体发生了点状况,退席了。他的秘书交代周老板找个房间让于副市长休息一下,他对桌上的宾客解释,于副市长血糖有点低,刚从外地回来,晚上还要会见新加坡的一个代表团,舟车劳顿,需要休息一下。于是,周老板亲自安排房间让于之谦休息,又遵从秘书的吩咐让人泡了一壶酽茶送过去。送茶的差事落到我头上,纯属偶然,不是特殊安排,几个服务员中我离周老板近些,他随手一指:“你,把茶给市长送去。”
克丽斯蒂娜的客房与熠熠生辉的餐厅大相径庭,装饰得像闺房一样,暖色调的墙壁,轻纱垂幔,地毯有一寸厚,踩在上面柔软无声。我站在门口,轻轻敲两下门,稍等片刻,悄然进入。于副市长只脱了鞋,背靠床头,仰面朝天。他扭脸看我时,我轻声道:“您好。”将茶盘放下,低头要退出去。一眼瞥见床边那双皮鞋,上面似乎是洒了汤汁,污了一片。我又轻声道:“您的皮鞋脏了,我给您擦一下。”然后弯腰拎起皮鞋去卫生间,擦干净,再放回原处。
关于擦鞋这举动,在我看来没什么特别,大概是服务意识使然,不管在大餐厅或小馆子,有客人不小心身上被溅到东西,服务员都会立即帮助处理。一个好的服务员,要能做到对客人体察入微,换句话说,长眼色。而从我进门,一直到退出房间,于副市长一句话也没说,他脸上的表情不喜不怒,像一壶没烧开的温水。
我回到餐厅,走了于副市长的宴席桌上气氛热烈了,客人们说笑着,吹捧着,恭维着。就听电视主持人一声惊叫:“肖总,您这块表可是晃了我半天眼睛了。”主持人举起身边一位先生的手,展示其腕上的一块手表,“来,各位猜猜肖总这表的价格,猜对了肖总有奖励。”显然,主持人跟肖总很熟悉,也知道手表的价码,她举手投足流露出的是一向受宠的表现。
一位客人说:“我们不要肖总的奖励,只要你!”桌上众人拍手叫好,主持人大方一笑:“肖总同意我就没问题呀。” 香港来的客人报出了手表的价格,“二十
七八万吧,江诗丹顿,我戴过一块。”
满席一片惊叹羡慕之声:“到底是做大生意的老总。”
“镶了钻吧?”
“是钻是金?”
我站在一边,惊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二十
七八万,得多沉的一块手表哇,乡下人大概几辈子都挣不出一块手表的钱来。
二
宴请香港客人的三天后,周老板一大早出现在餐厅。早饭时间,远远地就见周老板走过来,大概又有什么重要人物要来,但老板来得这么早还是第一次。
周老板走路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在走,而是滚,仿佛一眨眼,周老板就“滚”到我们吃饭的桌前。他脸上有种别于往日的东西,像被一件突发事件惊扰一般,迷惑的目光在几个服务员脸上睃了几个来回,最后定格在我脸上,带有几分怀疑的口吻问:“那天给于副市长送茶的是你吧?”
我一口饭还没咽下去,心开始跳,不知道出了什么差錯。
“你叫什么名字?”
我费力地吞咽一口:“何三妮。”
“好,小何,你跟我来,不不,你先吃饭,吃饱了,我在上面等你。”
周老板一“滚”开,全桌人大眼瞪小眼瞅我,就连在吧台那儿做账单的主管也问:“怎么回事?老板说什么了?”
我身边的一个伙伴捅我一下,“三妮儿,你要倒霉了吧?”
“跟那个市长有什么关系?那天发生了什么?”领班问。
我一个劲地摇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心突突直跳。
“得了,”一个厨师接茬儿道,“你们见过老板跟咱们这么客气地讲话?”这个厨师平日就是一副有远见的样子,对什么都挺不屑的。他是餐厅厨师的头牌,拿特级证书,上下班开辆轿车,属于高薪阶层。的确,周老板平时的脸总是耷拉着,看人的眼神仿佛不依不饶似的。记得在一次宴席过后,周老板冲到后厨房咆哮了一番,好像是有客人挑剔菜的味道,当天就有个厨师离开了克丽斯蒂娜。
“那就是好事喽,是不是三妮儿要升职了?”还是身边的伙伴说。
“升?往哪儿升?除非把咱主管和领班开喽,我可是听说老板那边的公司在招人,办公室主任、打字员、策划、清洁工什么的。三妮儿,你想想你能干点什么。”有见地的厨师问。
领班一撇嘴角:“她能端茶送水搞卫生呗。”
我努力按原有的速度吃饭,但已经食不甘味,心跳一直没平复,我在想那天客人都散去之后的情形。于副市长跟他的秘书是最后离开的,餐厅服务人员在周老板的带领下,列队送行,于副市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队伍前走过,镜片后面的目光从我们每一个人的脸上掠过。他经过我身边时,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莫名地一动,像某种预感。果然,于副市长步子略有些迟疑,抬眼之间,目光抓住了我,一秒钟,两秒钟,我屏住呼吸,不敢看他。也仅此而已。
白色甲板的茶座上,等待我的不只周老板一个人,还有于副市长的秘书。周老板起身道:“小何来了,吃饱了吧?孙秘书,这是小何,我们餐厅优秀服务员。小何,这是市政府的孙秘书,你见过的。”
孙秘书向我伸出手:“叫我老孙就好,来,小何,一起坐。”
我窘迫得厉害,心也慌,屁股在椅子边上挂着,我更习惯于站立。
“不用拘束,咱随便聊聊,于副市长对这里的服务很满意,如果我们的服务行业都向你们看齐,那行业文明就大大地加强了,是不是,周董?”
周老板连连摆手:“我们的工作也有不足,还得更加努力。”
接下来,像孙秘书所说的那样,随便聊,但都是他发问,我点头或说是,所问的仿佛是些家长里短,哪年出生的啊,在哪里念的书啊,老家还有什么人啊,来城市多久了啊,有男朋友没有啊,有什么爱好啊,不工作时去哪里玩啊,等等。
回答这些问话的同时,我心里还想,要不要将自己的家境说得体面些。我爹在老家的一个镇上挖煤,有一年井下塌方,死了十多个人,我爹命大,断了两条腿,之后跟我娘做豆腐卖。大姐大妮儿十七岁成了亲,不到二十岁生了俩孩子。我娘生二姐时,因为胎儿滞留宫内时间过长,造成脑缺氧,二妮儿天生发育迟缓。我还有两个双胞胎弟弟。在我家,我念书最多,上到初中时,交不起学费就辍学了。大妮儿给我出的主意:“要走就往远地儿走,狠狠心,去大城市。”大妮儿后悔早早就生了娃,她跟丈夫在县里拼死拼活,也就只能让四口人吃饱饭而已。
面对孙秘书,我没有撒谎。记得培训老师给我们的忠告是:“如果客人问你问题时,尽量别说假话,因为你说了一句谎,就要用两个谎言去圆前一个谎。当你无法回答问题时,要委婉,要微笑,还要学会沉默。”我庆幸自己有过一次人生大课的培训,终身受益。
“小何,除去餐厅服务,你最想做的工作是什么?”孙秘书问。
这我可得想想,问题不是我想做什么,而是我能做什么。我帮家人种过地,也跟爹学过做豆腐,进城在台湾人开的工厂里踩过缝纫机。这些都不是我特别喜欢做的,我其实喜欢上学,那时候我的成绩总在前一两名,我以为只要我学习好,就能继续念下去,我想上县里的高中,还想过上大学。进城以后,别的伙伴喜欢逛商场,我却爱去书店,也经常在街上的书摊前流连。我羡慕摆书摊儿的主人,免费看书,还能挣钱,一举两得。如果我也能拥有一个书摊儿,那该是多幸福的事啊。这是梦罢了,听说光摊位费一年就要几万块。我最初来城里时,每月工资才三四百块,到了克丽斯蒂娜一下子能挣到九百块,大部分寄给家里。两个弟弟要上学,爹又患上了一种叫砂肺的病,没钱看病,只能挨着。前年春节我回老家过年,见到了大妮儿,她面有难色地问我有没有积蓄。她又怀上了,比我才大三岁的姐姐像个中年妇女。村子里的人家只要是能拿出点钱的,都要翻新房屋,而我家那两间老屋,还在风雨中飘摇。娘指望着我,我挣四百时寄家里二百,挣八百时寄家里六百,就这样娘还有怨声:“你留钱干吗?不是管吃管住吗?”似乎我就是头猪,只管吃只管睡。娘也张罗着给我相亲,目的是要彩礼。娘没得到大妮儿的彩礼钱,打定主意要在我身上捞上一笔。我唯一能留得住的钱就是餐厅每到年底给服务员发的红包。资助给大妮儿的就是这点私房钱。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害怕,怕过跟娘一样的日子,怕过像大妮儿那样的生活,让我真正不安的则是,我正在一步步朝向娘和大妮儿,步她们的后尘。我已经二十岁了,远远超过了大妮儿定亲的年龄,我会像大妮儿一样在家人的安排下相亲,要么就自己相一个,一个和我一样高低,我说的是境况,门当户对的打工仔成亲,生孩子,苦熬着继续奔波。这样的日子就在眼前,我还有别的前途吗?
“小何?”
我一定是走了神,在孙秘书提醒前总算想起了他问我的问题,“哦,我,我想卖书,摆书摊。”
“小何还是个爱读书的人呢。”
读书?这两个字用在我身上,我顿觉羞愧难当。
三
有一天早上,我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新的身份,名字,一套两居室的产权房,归属权是何丽君——何三妮。日子的节奏一下子变了,起床,打开音响,洗漱,给自己做早餐。然后,去上班。上班,不是打工。比起我的新身份和名字,我更喜欢就职的图书馆。在我还没取得驾照前,上班要坐一段公共汽车,后来搬了新住处,离图书馆远了,便开始坐地铁上下班。
图书馆那栋三层建筑庄严肃穆,从它面前走过时都不由得心生敬畏。我在一本书中看到一个比喻,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儿,说这话的人是太爱图书馆了吧。我是期刊阅览室的一名图书管理员,工作台有两张书桌那么大,我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这里总是静悄悄的,除非读者中有电话响起来,接电话的人也都压低着嗓音讲话。门外的走廊上,偶尔传来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的敲击声,清脆的“嗒嗒嗒”声回荡在高高的屋顶。有时,能听到隔壁借阅处有人说话,断断续续,伴随着一台复印机“嗡嗡”的作业声。大多时候,图书馆一片静谧。
我跟阅读者一样,看书看报,累了时,就瞅向窗外,透过一株茂盛树木的枝杈,能看到一个停车场和一片草坪,停车场对面便是明亮干净的街道,人来车往。再远眺,高楼大厦,蓝天白云,某个时候,有飞机飞过。中午时分,乘电梯到二楼的食堂就餐,四菜一汤。由于工作性质,各自守一摊儿,我与身边人的关系松散而友好。事实上,这份惬意,对我这个初中没毕业的丫头来说相当不易。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多是高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还有海归,有一部分则是领导的家属或有背景关系的人,分在编和无编制人员。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太接近周围人,担心暴露知识方面的匮乏。我总是小心地避开交谈场面,能做的就是闷头干活。
图书馆有多个部门,外借部、期刊部、书目参考部、科技部、社会工作部、社会辅导部、流通部、采编部、咨询部、行政部、网络部。新进员工要在每个部门实习,对我最难的就是编书目。每天从书店运来的书都有几十包,分几批次,一天要拆两到三个批次,五六百本书。书要分类,了解内容,写目录,按英文字母排序号。比如,A.马克思列宁著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理论……编好的书送到外借部,再由外借部人员上磁条,录入电脑,最后上架。我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只能做搬运出些体力。
有一项工作老员工都不愿做,就是给书库里的陈年旧书除塵。书库在地下室,里面没有空调,冬天寒气逼人,夏天在里面待一会儿热得就像蒸桑拿。我自愿请求去书库干活儿,这里不需要知识,只要能吃苦。实习期结束,我被分派到阅览室。这里的工作难度不大,要做的是将当日报纸上架,擦擦桌椅,清理地面;每星期把新进期刊录入电脑,上磁条,摆到架上;月底装订下架的报纸,打孔穿线,糊上封面,送到资料室。这些流程慢慢就熟练了,工作进入了一个有序的轨道。而电脑操作是我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突击学习掌握的。
朝九晚五,一天的时间好像无限地拉长了许多。下班后,我时常去沃尔玛超市转转,它就在我回住处的必经之路上,看着满目的琳琅,心情会增添几分愉悦。没什么要买的时候,我会选几样小食品。回住处,给自己做晚饭。吃饭时,窗外隐约传来音乐声,是小区的人们在花园广场上娱乐。社区经常搞些活动在广场上进行,唱戏跳舞二人转相声比赛什么的。我晚间几乎不出门,没有朋友,跟邻居碰面的时候也不多,偶尔在楼道遇见,但我从不主动打招呼,见了人总是低着头。饭后看看电视,或看从图书馆拿回的书,看书慢慢也就成了习惯,这不是坏事。有时,我会瞥一眼沙发旁的一部电话机,拿不准它什么时候会响起来,打电话过来的只有一个人,于之谦。
从我跟于之谦的第一次到今天,有十年之久,我能说的不多,原因简单,我对他知之甚少,我的意思是,我见到他的次数有限,十天半个月,仨月俩月,五月半载,最长有过两年多没再见。我大概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子,或换句话说,我更适合做某个男人的正牌老婆,操持家务,相夫教子,谁知道呢。
在图书馆工作到第三个月,那天下班回到住处,刚一进门,电话铃就响了。当初孙秘书曾交代过,于副市长随时会打电话过来,我的手机从此再没关机。电话突兀响起来时,我的心怦怦直跳,慌乱地拿出手机看,空白一片,这才意识到响铃的是沙发一旁的座机。我小心地将话筒举到耳边,传来“喂”的一声,我确定不了是孙秘书还是于副市长,我“嗳”地答应着,那边笑一下,从鼻孔里哼出的笑声,“我是老于,你下班了是吧?”我忙不迭地点头,真怕电话会从我的手中滑落,掉到地上。
“一起吃个饭吧,我在来运大酒店,你过来找于先生。”
电话挂断了,话筒被我在手里攥得有些发热。一时想不起来于之谦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吃个饭?什么时候?来运大酒店在哪儿?我闭上眼睛,稳稳心神,洗脸,化妆,换衣服,心里想他没定时间,不必那么急,不认路也没关系,出租车司机会把我带到来运大酒店。
实际上我还是去早了,当来运大酒店的礼仪小姐带我到于先生事先订的餐厅包间时,我没见到他,等了足足一个小时,于之谦现身了。听到门的响动,我从椅子上站起身,心又开始跳。于之谦看我一眼,摆了下手,“过来了。”他声调平稳,脸上的表情不喜不怒。他从我身后绕过去对面,拉开椅子坐下,扬着头说:“你也坐吧。” 这一天终于到了,我无数次想过跟于之谦以怎样的方式见这第一面。也许某天半夜,他突然出现在卧室里?或,我下班时他待在停靠路边的一辆深色玻璃的大轿车内?每每走出图书馆的大门,看到一辆停在马路边上的轿车,我都以为那是他的车。
“工作还顺利吧?”他问,一边从暗花T恤衫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吸一口,轻轻吐出烟雾。
“开头可能会辛苦些,慢慢习惯就好了,待在那儿的人都没野心,也不错。安心干吧,抽空也看看书,看书总没坏处,是吧?我倒是想看看闲书,没时间呵,哼哼。”
我端坐着,两只手放腿上,脖子有点僵硬,于之谦说什么我都点一下头。
“难得能这么清静地吃顿饭,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都点了一些,爱吃的就多吃,不爱吃的不吃,随便些。”他将抽了两三口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示意上菜倒酒的服务员,“我们自己来,自己来。”
服务员应声退了出去。
“拘谨是吧?”他问。
我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你老家那地方我知道,听说现在建设得不错。吃吧,动筷子,嗳,别搞得像见领导似的,我并不凶恶嘛。”他笑笑,又是特有的从鼻孔里发出来的笑声。
他的确不是凶恶之人,只是有些隐秘的个人癖好,那方面的,我不想细谈,本来男女间床上的事就不能摆明了谈,我能说的就是于之谦在来运大酒店客房的床上不是按常规行事,而我的全部性经验都来自一个叫郑麒麟的台湾人的启蒙。
那是我十六岁时发生的事,我在一家皮具厂做女工,皮具厂的老总姓蔡,据说他的家族在台湾有很多产业,保险、铁路、百货公司。皮具厂生产的皮包有的拿到日本去卖。蔡老总每一两个月会来一次,带一行随从,亲信、家族成员,有的是想在大陆投资的商人,多数是男性。皮具厂的内地主管除了要向蔡老总汇报生产情况,还要安排好这一行大佬们儿吃喝玩乐娱乐活动,其中一项是给这些男人们找陪伴,那些干干净净、容貌娇好的女孩子。我被选中了。
我陪伴的那个人就是郑麒麟先生,和蔼的一个老头子,他告诉我他是郑成功的后人,可惜,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郑成功是谁,这让他对我怜惜有加,我本该在学校读书,知道郑成功是谁,但我却是个白痴。郑先生圆圆的头顶心一根头发也没有,四周倒满是灰白发,这让他那张脸看上去显得滑稽。一个老头子,脖子上还围一条花花绿绿的丝巾,身上也香喷喷的,我以为他喷了香水呢,后来知道那是一种剃须液的味道。
郑先生和几个台湾人同住一个酒店,他们的年纪都不轻了,身边都有像我这样的女孩儿,来自厂里各个车间的小女工。郑先生待了五天,我在他身边眼界开阔了不少。泡温泉,打保龄球和高尔夫球,东北最大的一家标准十八洞高尔夫球场在近郊,里面有几栋像童话故事里的漂亮小木屋。有喝茶和喝咖啡时间,这个时候我总留意他们在说什么,但多半又听不懂。市场行情,税政,利润所得,陶器,国际风向标,两岸关系。讲得最多的还是女人,语气带着嘲弄,也暴粗口,有时眼睛瞄着陪在身边的小女工相互咬耳朵,哈哈哈大笑。一次,我听一个台湾人跟郑先生说:“工厂里那些年轻人,无识愚钝到可怕。”这句话让我无端地红了脸。
郑先生回台湾前最后一晚,是我该回工厂的时候了,他注视着我,叹了口气,“你长得像一个人。”他没说我长得像谁,但说了句当时我不太理解的话,“遇见了对的人,你这小女将会享受荣华富贵的啦。”
我得到了陪伴费,五千块,这是一笔巨款,让我第一次意识到生活中有许多明的暗的绿色通道,是对漂亮女孩儿开放的。十六岁的我对自己尚无把握,只隐隐约约有了某种无形的、影影绰绰的憧憬。
无论是启蒙的郑先生,还是于之谦,我都没有获得过所谓的快感和高潮,听任摆布罢了。跟于之谦上了来运大酒店客房的床,我知道这种事并不只有一种方式。“习惯就好了。”于之谦这样对我说,但事实上,我一直都没习惯,我只是让自己挺着,每次都这样。他后来很少见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太死板无趣,我真的不知道。
第一次有个小插曲,关于我的非处女之身,他问,我才说,编了个故事,我怀疑这个故事早早就被我打了腹稿。十八岁时家人给定了门亲,在乡下,定亲等同于婚姻的契约,最后没有成则是因为两家人在过彩礼时没谈拢,亲事便一拍两散了。的确有这回事,但不是发生在我十八岁,要更早些,有人来家里给我提亲,一个村子的,对方还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叫石头。他是个腼腆男生,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像能把人看化了似的。他爱在黑板上画小动物,他画的所有动物都笑眉笑眼的。我心里中意石头,但娘却狮子大开口,要人家八万块彩礼。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那年我离开家进城,在村口遇见了石头,也许他知道我那天要走,故意等在那里,见了,两个人的脸都红了。我鼓着勇气说:“你也要进城吧?到时你去找我。”
石头说:“等我爹的病好些了我就去。”他倒退着跑开,离着远了,冲我伸出小拇指勾了勾。
于之谦大概是相信这个故事的,或者说他并不是那么在乎我是不是处女。十几天后,于之谦来我住处,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接到他电话我就一直在门口等,听到楼梯间的脚步声,打开了门,他进来,看我一眼,搂抱我一下,接着就到了床上。第二天早上,他交给我一张银行卡,于是,我与他的关系就此敲定,我是他的情妇,外面的女人,小三儿,二奶,随便叫什么吧。他出钱,我呢,除了身体和年轻,什么都沒有,男人要的也不过如此吧。
于之谦每次自己开车过来,从来不用专门司机,都是在晚间,有那么几回,没急着上床,他陪我一起看电视剧,抗战片,打鬼子的。
有时候我会想,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对这个男人是不是真有过情感?他也算得上老年人,在我还不会使用电脑不知道度娘是谁的时候,我猜测他有五十岁,或五十多一点。他日常总穿一套深色的中山装,有时是西装。衣服穿在身上时,身材只略显单薄,脱去了衣服后的他,干瘦的身体像另一种物件,我能肯定如果要我来选择,我会说不喜欢这个男人的身体,可我有理由和资格谈我的喜欢与不喜欢吗?我不谈,因为,我已经换来了许多,对我来说,那是很多的东西。 一天,于之谦临走时说:“换个房吧,有电梯的,你自己去办,找鲍林声,这小子欠我的。这是他的名片,打电话给他。”
我感到意外,“换房子?要搬吗?那这里呢?”
“我找人处理就是喽。”
于之谦给了我多少钱,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就是在来运大酒店里的那张银行卡,有十万块。第二年,我去找地产老板鲍林声“要”房,之后我住的那套近二百平方米的越层是鲍奉送的,鲍老板又亲自送来一个小拉杆箱,里面是八十万人民币,说是给点儿乔迁费。再见于之谦,我把箱子给他看,他用手拎了两下,哼笑两声。箱子他没拿走,也不提这茬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确定不了那些钱是不是默许了给我。我还有一辆日本牌子的小轿车,这辆车本来是用来练手的,一直就没换,我很少开车,技术不行,一上路就慌,没有方向感。就这些,媒体上说于给情妇几千万供其挥霍,或许吧,但那个挥霍几千万的情妇不是我。至于送我房子的鲍林声,因患抑郁症自杀了,这消息当然是我从新闻里得知的,这也是后话。
那八十万的确让我“挥霍”一空,给娘和两个弟弟在镇上买了房,而爹没见到,他终于没有逃过致命的砂肺病。我也给大妮儿一笔款子,她一家人总算在县上有个自己的窝,不必再租房子住了。我还打算着,谁娶了二妮儿,陪嫁也是一套房,镇上和县上的房子比城里可便宜多了,差着十万八千里。八十万,物尽其用。
我从来没主动跟于之谦要过什么,不知道如何张口跟人要,伸手向上总有羞耻感——说羞耻感有点可笑。我在最初其实有很多时机可以要求的,但我没那么做,为什么?这世界就这么多,有多少拿多少,这是某本书上的话,对我触动极大。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不是你的求得了也可能会失去。
四
说件别的事吧。有个周六我想出门,到阳台上看看天气,又瞧见在翻小区垃圾箱的那个包着头巾的女子,还有她的三轮车和儿子。有两三年的光景了,这女子在小区里收废品也捡废品,那会儿男孩儿还蹒跚学步。我将拆过的快递空纸箱拎手里下楼。男孩儿又黑又亮的眼睛盯着我准备丢的纸箱,女子回过身,我和她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丽丽?”
“三妮儿?”
丽丽是我在那家皮具厂打工时的伙伴,她跟表姐一同从农村老家出来,一同进厂做工,表姐也不过比我大一岁。当时有个说法,最初选中当陪伴的不是我,是丽丽表姐。等郑先生们回台湾,我回到厂里,丽丽和她表姐撺掇别人孤立我,当面指桑骂槐,骂的话很难听,我为此很快就离开了那里。
我和丽丽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默默对看了几秒。我把废纸箱放到三轮车上,“真快呀,你,孩子都这么大了。”
“是小的,大的今年上小学。”丽丽闷闷不乐道。
丽丽上下打量我,眼神阴郁:“你住这里?那你过得挺好,跟城里人没两样了。男人是个有钱人吧?这个小区住的都是有钱人。”
我含糊应了一句。
丽丽问:“你的是男是女?”
“还没有,没生……”
“城里人都不着急生孩子,不生才好呢,养这两个长大,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大的刚进学校,这样那样都要钱,一个小孩儿,比大人花得多。”
“小孩儿爸爸是……”
“跟人搞装修。”
丽丽说话死气沉沉,我心里也有防范,不好意思一下子走开,找话说,“你表姐呢?也成家了吧?”
“你不知道我表姐的事?”
“什么事?”
“死了。”
我大吃一惊,“死了?”
“被人勒死的。”
“谁把表姐勒死了!”
“传得可凶了,报上都登了,警察还到老家去调查了呢。那个姓顾的主管记得不?就是他骗了表姐,说要跟老婆离婚,表姐就信他,当小三儿,都流掉三个孩子了。表姐年龄越来越大,想着着落,催他离婚,不想他翻脸把表姐勒死了,丢河里,泡了几天才被发现。这个坏种尽说表姐的不是,还说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先判了死刑,他上诉,没死。表姐真傻,傻到连命都搭上了。”
“怎么会这样……”我倒吸一口冷气。
“给男人做小的下场嘛,活着也没见过得多好,一直都租房住,流产都不敢休假,怕人知道。”丽丽瞪眼盯着我,像要从我脸上看出什么破绽来,我心一慌,低下头,借口跟朋友约了时间,匆忙脱身。
從这天起,我再没见丽丽出现在这个小区里。
那天我是要去健身俱乐部打壁球,被丽丽的消息搞得没了情绪,原本我也没多少热情。成为这家国际连锁健身俱乐部的会员有几年了,偶尔去做做瑜伽,跳跳操,打羽毛球、网球,游泳,也参加过俱乐部搞的各类文化沙龙活动。无论是运动还是沙龙,其宗旨离不开与他人建立关系,而我最怕的就是被问及个人家庭生活,跟人说话总是躲躲闪闪,后来也就不再去了。
开始时于之谦是鼓励我社交的,给过我几回请柬,酒会,慈善晚会,宴会,他在这些场合是不露面的。印象深刻的一回是在类似于私人会所的地方,由法国一品牌葡萄酒商举办的鸡尾酒会,参加酒会的是些名媛、名流、商贾,也有媒体记者。大厅角落有架白色的大钢琴,着燕尾服的钢琴师在弹奏;大桌面摆满各种饮品和食物,宾客三五个聚在一起谈笑,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像蝴蝶一样满场飞。在克丽斯蒂娜当服务员时,我对这场面不陌生,但做不到游刃有余,有点怯场,只有别人冲我笑或主动说话我才会回应。有一会儿,我在食品桌边选食物,犹豫不定吃点什么,就在这时,身后一个声音说:“你可以尝尝黑巧克力蛋糕,就是这个,味道好极了。”
跟我说话的女子在酒会上很活跃,仿佛她认识所有的人,跟谁都能聊上几句。她样子要比我大一点,穿一条银色带亮片大开叉的长礼服,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蓬松的发髻,戴一串亮闪闪的珍珠项链,手指上的戒指在灯光下发着暗红色的光,我猜是红宝石。这女子可以用风情万种来形容,长一张笑起来很甜的圆脸蛋,声音也悦耳。
“你看上去像个大学生,第一次来这里吧?”女子端着高脚杯,优雅地抿一口。我脸红了,在一群摇曳生辉的女人堆里,我实在是不起眼。 “一回生二回熟,我第一次表现得还不如你呢。”女子耸着肩膀,“嗳,你从事什么行业?”
我告诉她我在图书馆工作,她“哦”了一声,“公务员编制?挺好,没风险,旱涝保收,但我想也没什么意思。”又问,“你贵姓?”我说我姓何,她说我姓汤,汤丽君,我跟邓丽君就差在一个姓上。“你叫什么名儿?何丽君?哟,那我们真有缘,都叫一个名字。你会打麻将吗?水平怎么样?不会?真可惜,不然我们可以經常一起玩玩儿。也没关系,你可以来找我,东方明珠。”
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汤丽君,至于东方明珠,稍一定下神来就会立刻想起来,一家整形美容连锁机构,总在做轰炸式的广告宣传,报纸、电视、网络,铺天盖地,号称国内顶级,整容师全部来自韩国。如果你想变成范冰冰的样子,就来东方明珠吧。广告如是说。汤丽君就是东方明珠的董事长,还是这座城市最年轻的慈善家,捐助学校,捐助敬老院,捐助灾区,哪里有困难有灾情,哪里就有东方明珠和汤丽君。汤丽君后来在于之谦事发时,又成为媒体的焦点,她是于之谦的情妇之一。
我自然没当真去找她玩儿,我基本上没有社交,有点离群索居,当然并非是因为清高,原因我说过了,不能坦然面对他人的询问,内心异常敏感。我的生活就是三点一线,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使用另一个人的名字,假扮成另外一个,偶尔被人需要一下。我习惯了,习惯就是一种融入。过去乡下的生活变得遥远和淡漠,我也没有别人形容的所谓乡愁,永远都不想再回到乡下。偶尔,只是偶尔,突如其来的,我会想到那个叫石头的男生,心被针扎了似的疼一下,疼一下而已。
五
上班的第一时间,我把新到的报纸装到报夹上,于之谦出现在日报头条。5月份的一阵子,这名字在媒体中常见,他由副市长升为市长,公布这一任命的时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他再没去过我那儿,也没有打过电话。我曾试着回想我和他最后在一起的情形,他是不是说过暗示的话,中止关系之类,但我想不起来,或者说那些话都很平常,我连一句都想不起来。他不找我,我没主动联系过他,虽然没有事先说明,却是多年来我们之间的约定俗成。
这天报纸头条与往日不同,一条醒目的大标题,“新市长上任三个月被双规”。一下子,我有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匆匆看那篇报道。跟其他落马官员的报道大抵一样,受党教育多年的他,理想信念丧失,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收受贿赂,毫无宗旨意识,政绩观扭曲,生活腐化,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常的关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等等。
一整天,我都心不在焉,脑海里翻腾着一个又一个思绪,又什么都想不起来,好像我的记忆出了毛病。双规,接受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调查谁?拔出萝卜带出泥,他手下人,贿赂他的人,还有女人。会有人来找我吧?我的户口和工作是孙秘书一手操办的,地产商鲍林声的房子,八十万现金……
有个时候,一个人站到我面前,我惊得跳起来,这人跟我说话,我怔怔地瞪着眼睛,不知道他说什么,直到面前的人抽走我手边的报夹,我才意识到报纸还在我的案台上。
那几天过得真是提心吊胆,阅览室每走进一个人,开一次门,我都会心惊肉跳,若有谁跟我说话,总得重复一遍我才会明白,晚上睡得也不安生,总做梦,在梦里都感觉到一种焦虑。煎熬了几日,一个早上,日报上又是一则爆炸消息,“落马官员羁押期间逃脱”。消息大致内容是,被双规的原市长于之谦在看守所出现昏厥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于趁看管人员不备,伺机逃脱,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下发了通缉令。
不同的是另一份晨报上,用相当长的篇幅披露于诸多的私生活细节,说他是裸官儿,妻子儿女早已经移居海外,在他办公室搜查出几本不同身份的护照,说明他早有准备;他有多个情妇,与其中一个还育有一子;另一个情妇有一年带领亲戚去澳门豪赌,几天时间就输掉了上千万元。有两家上市公司,涉嫌股票操纵。又说一位鲍姓地产商为其在国外购置了一套价值在两千万以上的住宅,这位地产商在于被调查的第二天,在办公室从六楼的窗口坠落,据家人讲,其患抑郁症多时。又说,这位落马市长酷爱邓丽君,别出心裁地将所有情妇的名字都改成丽君,就连情妇的相貌也要跟这位歌星有相似之处。
一个有关名字的记忆这会儿涌了上来,但我脑子太乱了,无法集中思想,意识中却隐隐感觉到一种危险的临近,这危险足以将我打回原形,我将失去现在的拥有,工作、房子,一切。
浑浑噩噩过了一上午,中午在餐厅毫无胃口,草草吃了几口便想离开,却被一个人拉住,会计室的出纳郭珊珊,她是馆里二把手的亲戚,常去阅览室借阅《瑞丽》《读者》《知音》之类的期刊,我跟她并没过多交集。在图书馆,除高学历的专业人才,还有些三姑六婆式的人物,多是通过关系进来的,爱议论他人是非,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我觉得郭珊珊就是这种人。
郭珊珊问我:“新《瑞丽》来了没有?”我摇头,往外走,郭珊珊跟在我身边,感觉她在打量我。听她“扑哧”一笑,我去看她,她的眼珠转了几转,“何丽君,你给人的感觉特别神秘。”
“神秘?”
“你总独来独往的,我们都猜你有什么样的背景,这么低调,高官家庭吧?”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
“嗳,怎么从来没见过你男朋友哇?别不是什么大人物吧?”
我意识到郭珊珊别有其意,话里有话,心里不免惊慌,但转而思忖,馆里知道我来历的只有老馆长,两年前他因为身体的原因提前退休了,除此,这里再没有人知道我的底细。大概郭珊珊看了那份晨报,妄加猜测罢。至于男朋友,也不乏追求者,网络部的一个科员向我表白过,还有同一小区开奥迪车的小伙子,他每天都是等我走出小区时从我身边慢慢驶过,轻轻按一声喇叭,这个环节是在我婉拒坐他车去上班之后形成的。有一次在超市购物时偶遇一个男子,递给我的名片上印有某公司经理字样。另一个是健身馆里的一个教练。对于这些追求者,我的拒绝毫不含糊,如果一定要给个理由,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说法,我有个在国外的男友,要么,天各一方的青梅竹马,偶尔,我也说自己不想结婚,如果不结婚谈恋爱,那相当于诈骗。 “你到底有男朋友还是没有?刘大姐还想给你介绍一个呢。”郭珊珊追问了一句。我脱口而出:“我是独身主义者。”
郭珊珊说:“那你真够酷的。哎,何丽君,有人说过你像谁吗?”
我强作镇定道:“有人说我长得像歌星邓丽君,连我们的名字都像。”
“你妈真会给你起名字。哟,今天的菜有点咸了。”
“我吃着还好。”
“何麗君,你口味真重。”
我感觉周围正聚集着一种微妙的紧张气氛,这气氛逐渐把我从人群中烘托出来,当我去上班,走近那座令我肃然起敬的图书馆大楼,好像被每扇窗户后面的一双或几双眼睛注视着,每走一步,都牵动着这些人的视觉神经。中午一进到餐厅,我的身体就像具有放射性的磁场物体,吸引四面八方的目光,这些目光在迅速一瞥之后,便搅动起阵阵的骚动声音,窃窃私语,交头接耳。我从他们遮遮掩掩的目光中看到了鄙夷、轻蔑、讽刺和嫉妒的意味。还有,周围爱阅读杂志的人多了起来,不时就有别的部门职员去阅览室,翻翻军事体育医药保健类的期刊,会跟我搭上一两句话,眼神像在火车上看差一分钟没赶上的乘客,他自己却是幸运的,遗憾中带有几分幸灾乐祸。
有天早上,在图书馆门口遇见了拎着黑色公文包的馆长,他看到我,像往常一样点点头,擦肩而过的时候,这个身材魁梧像军人的领导停住脚步,眨眨眼,张了张嘴。我停下脚步,等他开口,馆长摇摇头,摆摆手,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不说,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假装一切如常,不然呢,崩溃吗?不,在有人正式找我谈话之前,我得挺着。
一段时间后,我意识到那股暗涌的骚动逐渐恢复原来的平静,像河面上的一个大旋涡,扩展到一定程度后沉寂了一样。我长得像谁或跟谁有相同的名字与背景,周围人不再那么在乎或感兴趣了,毕竟,我并没有被证实与于之谦的关系,我依然过着貌似安稳的生活,而名噪一时的东方明珠的汤丽君,这个我在一次鸡尾酒会上遇见的女子,她的事则沸沸扬扬了好一阵子,所有的经历都被媒体人扒了出来,除了于之谦,她跟另外两名官员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松了一口气,有几分窃喜,甚至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被遗忘的畅快。
六
我确定不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被人跟踪了。事实上,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发生了。有那么几次,我在上班或下班的路上,时间充裕,走得悠闲,会在某个橱窗前驻足观望,可能被一条跑过身边的宠物狗所吸引,就是这样的时刻,我留意到后面的一个身影,并不靠近,戴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我感觉那帽子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可不止一回两回了,但由于并非如影随形,在我一个眨眼之间,戴帽子的人就不见了。具体到是个什么样的人,穿什么衣服,是男是女,我都无法判断,我也不知道每次看到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那天我下班在路上绕了个弯,去丽景广场看新建的喷泉,报上用“最壮观”和“省内最大”的字眼形容。喷泉在广场中央,围绕着一圈厚厚的人墙。随着欢快的音乐声,水柱、水帘、水花交替出现,不少人举着相机、手机拍照。我为躲闪对面的一个镜头,脸转向一侧,一顶棒球帽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我能感觉戴帽子男人的关注点不在喷泉上,想仔细再看时,那人便隐没在一片水雾之中。
我努力稳住自己,又滞留了一会儿便往回走。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人是谁?是调查于之谦的吧?我以为自己是于之谦事件中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的想法是多么幼稚,没有人能逃得过去,不是说法网恢恢吗?可我干了什么?我没有犯法,我的问题属于道德层面上的。还有一种可能性,有人想从我这里找到于之谦,但却没想到我早已是他眼中的路人了,于之谦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把我忽略掉、无视掉了。
一个路口,我停下脚步,假装在包里翻找东西,长头发挡住了一边脸,我借此向后面偷瞄,没看见戴帽子的人,可那些从我身边走的每个男人都挺可疑的。回到住处,发现自己竟出了一身的冷汗,我跌坐到沙发上,心头上有山一样重量的东西挤压着我,越静止不动,越感觉沉重。于是,我站起身,楼上楼下走一圈,看看组合大沙发,看看精雕细刻的盘旋木楼梯,看看一面墙的巨幅画作,这是专门请人来画的,山河锦绣图。再看看我的冰箱、音响、电视机、垂滑的避光窗帘,看看水晶大吊灯,它们被点亮时能发出梦幻般的色彩。看看半人高的大花瓶,看看卧室里那张红木大床,高到天花板的壁柜。打开壁柜的一扇门,拉开其中的一个小抽屉,里面有我全部的首饰,金的银的宝石翡翠的——有阵子我特别钟爱这些东西——我很久都没再碰过它们了。
我停在一个小书架前,大部分是杂志,也有一些外国作者的书,毛姆的《面纱》,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莎士比亚悲剧集》《格林童话》《红楼梦》……它们并非都是摆设,有的是看过电影后才买了书再看,比如,《包法利夫人》《傲慢与偏见》《王子复仇记》《安娜·卡列尼娜》《基度山伯爵》《白雪公主》《爱丽丝漫游记》。我看书孜孜不倦,在某种程度上,看书是对自己精神上没有归属感的一种补偿。
我四下环顾,这套房子一个人住实在太大了,我听说城市中有一种被称作胶囊的房子,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八平方米,不及我的厨房的一半大。我的?没错,此刻还是我的,但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电话响起来时,我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是那部沉寂了许久的座机的铃声,知道这个号码的除了于之谦还有家人。有一回大妮儿在电话里告诉我,遇见了村里的石头,他也在我待的城市里打工。大妮儿开玩笑说:“别不是他特意去找你的吧?我可是把你的电话号码给了他。”但是,石头一直没打电话过来。当我跟大妮儿再次通电话时,佯装不经意地提到石头,可惜,大妮儿不知道石头在哪儿,也不知道他干什么活儿。
我看着电话机,可能是个打错的电话吧,发生过,对方拨错了号码。犹豫间,电话铃声停下来,我又蜷回沙发里。片刻,铃声再次响起,不像打错的电话。是谁呢?我小心地拿起话筒,“喂”了一声,没有回音,但打电话的人就在那里,我想要再问一句,电话“啪”地断了。 窗外,周围楼宇人家的窗口透出或明或暗的灯光,我呆呆地望着窗外,了无心绪。几分钟后,我还没从呆怔中回过神,门被敲响了,我一惊,这么晚,谁会来敲门?不可能是抄表员,现在的水电煤气表不是挂在外面就是统一在一个楼层,而邻居也多没有往来。我想到那个跟踪的人,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敲门声音不紧不慢,也不大声,但声声入耳,我一动也不敢动,直到我意识到,如果假装屋里没人而不吭声,敲门声不会停。我咽了一下口水,问:“谁?”
“是我。”顿几秒钟,我就知道是谁了。打开门,先看到一顶棒球帽,一件普通的夹克衫,帽子下面是一张消瘦的脸,于之谦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出现了,他一步跨进来,“你换了门锁。”
换锁是因为我丢了钥匙,我没解释,也说不出话来。
“别站门口说话,小心有人。”他说,进到客厅里,回头看看我。“没想到是我吧?”他哼笑一声,“我还没走出去,也快了,想见见你。别那么看我,像见了鬼似的,你看我,像鬼吗?”
有一个瞬间,我想跑出去,想喊人。他大概看出了我的心理活动,说:“你别把我当逃犯,官场上的事,你不懂,是我倒霉罢了。”
我就像搞不清状况一般的迷惑。他不是已经逃走了吗?他怎么会来这里?他来干什么?我心里笃定了一点,不希望见到他。
于之谦坐到沙发上,“我倒挺意外,你没变化,”他环顾一下,“好久没来这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一支,左右看看,我差点儿又要马上为他找出烟灰缸。我犹疑着,在离他最远的沙发一角坐下来,打量着他。摘掉帽子的于之谦头发全白,面容憔悴,比以前更瘦了。
“是你跟踪我吗?”好像经过了漫长的时间,我开口了。
“是我,我得知道你目前的生活状况。你没变化,我很欣慰,你也有三十岁了吧?”
“三十二。”
他点点头,“三十二,该成个家了。”
“我没成家,但不是没有变化。”我说。
于之谦举到嘴边的手停住了,眼睛盯着我,他看我时,那种旧有的威慑力仿佛又出现了,我感觉屁股底下的沙发在往下塌陷,嗓子眼发干。
于之谦又点点头,“我看到了。你能给我倒杯水吗?”
我给他倒了水,又坐回原处。我和他处于短暂的沉默之中,看他把吸完的一支烟掐灭在自己的烟盒里。他清了清嗓子,“媒体上的东西,有时是为了需要,政治的需要,总之,你不懂,也不会懂。”
我没作声,等他说自己的打算,显然,他是有打算的。
“我想在这儿住几天,我正在设法出去,已经有眉目了,這里是我最先想到的能住的地方。”
“……你认为这里安全吗?”
于之谦没直接回答:“其实是我保护了你,没让你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内。我就住几天,不会连累你,没有人知道这里,只要你不检举我。”
“……”
“你,不会告发检举我吧?”
“……不会。”我低声答道。
于之谦点头:“嗯,你骨子里是非常聪明的。”
聪明?只是没有选择罢了。我无动于衷地想。
我和于之谦不同寻常地同居在一个屋檐之下。我跟他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侣,有点儿像室友,但关系不密切,虽天天都见,但几乎没有交流,不仅如此,还相互提防。他是惊弓之鸟,我也不再是那个战战兢兢的餐厅服务员,我们两个都是自私自利的人,心里想着的是自己的利益安危。连我们的起居时间也不同步,我早起上班时,他睡的那间客房门扉紧闭,晚上我回来,他已经把自己关在客房里,我和他唯一能坐在一起的,就是电视新闻联播时间,但无论是他还是我,也不是天天都看新闻。
头两个晚上,于之谦坚持睡在楼下沙发上,他不肯睡楼上,我心里清楚为什么,他担心夜长梦多,我会变卦,或他以为一旦有情况,他离门不过两米,是有可能逃出去的。我去上班时,有两三次发现于之谦仍然一路跟我到图书馆,他的跟踪技术拙劣。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如果我举报他,又何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呢?
于之谦是在睡了两天沙发后,移到了楼上的客房,他的腰受不了。一天晚上,我在楼下看过电视爬上楼梯,于之谦站在客房门口,我经过他身边时他说:“你今晚不跟我睡吗?”
“不,”我说,“我就在这里睡。”
于之谦的神情有一丝忧伤,有被拒的恼怒,但更明显的是轻松,我觉得这才是他最真实的心情。那个“不”字,我说得有点儿晚了,我早已经厌烦了这种身份不明的存在,厌烦了不能跟任何人坦诚相见,包括自己的家人。从头到尾,我都拒绝家人进城来找我,我是个连自己的出身都不敢承认,独居豪宅咀嚼孤寂的可怜虫。我不想再当可怜虫了。
我内心希望于之谦能逃出去,这样,我们就永远不再相见,而且,我也不会受到牵连,但事情悬而未决。他虽然表现得很淡定,但那是给我看的,我从他背着我,又紧张又激动地打给某个人的电话的语气里听得出来,偶尔,只言片语会传进我的耳朵,船、过境、换头护照什么的。有时夜深人静,客房里的他一直在踱步,到第二天,我会在垃圾桶里看到大把的烟蒂,他是只热锅上的蚂蚁。
于之谦从住进来,就保持着警惕性,每打过一次电话就要换掉电话卡,虽然他不再跟踪我了,但若是我不按正常时间回来,他都是躲在门外的一个地方,直到看我一个人进屋才会放心。有一个星期天的晚上,他喝点酒,看上去神情放松了不少。央视新闻正在作“红通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后续消息,一个原省部级女官员被法院轻判处理,于之谦突然笑起来,对坐沙发另一头的我说:“等我想落叶归根那天,或许会这样做的,但不是现在。”他一转话锋,“你不问我点什么吗?”
我想了一下,“你来这里前住哪儿?”
“亲戚家,住三五天换个地方,有的亲戚还是亲戚,有的就不是了,没有举报我就算不错了,人啊,哼哼。”
“我有个疑惑,没有人调查我,孙秘书也被羁押了,还有那个姓鲍的,他们是知道我的。” 于之谦扬了扬眉毛,“那种时候,说得多不如说得少,说得少不如不说,明哲保身嘛,说白了,知道得越少,罪过越轻。孙秘书不是傻瓜。他大概也以为你已经是过去时了。这点,你做得非常好,不张扬,没主动找过我,我跟谁经常接触,身边人都清楚。至于鲍林声,他涉及的问题太多,有黑社会背景,有人命案,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我呢,说实话,那当儿,我没想起你来,说我身边女人太多,这不对。人的记忆很微妙,或可能也是一种天意,我改变了你的命运,保护了你,今天你帮了我,这可能就是天意。”
“……你跟你妻子感情好吗?”
于之谦思忖道:“好与不好,都过了三十多年了,人这辈子,婚姻不一定非要有,有了呢,就得守,有人不是形容婚姻就是一个‘忍’字嘛。其实,婚姻中的两个人,都经历过无数次想要离婚,想要掐死对方的念头,这就是婚姻的实质。我在外面找女人,是背叛,老婆心里明镜似的,忍而不发,也是一种背叛。总之,就是那个‘忍’字。我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还都算有出息。他们小时候我是个尽责的父亲,老婆当教师,班主任,忙得很,我在机关,轻闲,上下班都是我接送俩孩子上幼儿园。那时候骑自行车,前面一个后面一个,一年四季如此。我也做家务,洗衣服做饭。回想起来,那会儿的生活好像还有点儿意思,忙忙碌碌似有奔头,也说不上什么意思和奔头,小日子就那意思吧,后来就不是了。”
于之谦不喜不怒的脸上出现了伤感的神情,他不等我再问,自顾自讲起来。他母亲是老师,妻子就是母亲先看中的,父亲是工程师,原本是希望他子承父业,他却走了仕途。他讲几十年来的为官的经历,像一条不归路,有荣耀,有心酸,一些事情也不是他喜欢做的,但别人做了,你不做,就显得格格不入。女人他有过几个,那又怎么了?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花的钱也是有钱人的钱,他不花,别人也花。他没卖国、叛国,比起一些还在台上指手画脚杀过人的人强不少呢……
他抽着烟,抱怨,愤愤不平,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这么多的话,有点接近内心世界,刚说话时还看我,然后,就不再看了,与其说是说给我听的,倒不如说是自言自语的一番自白。他筋疲力尽,非常苍老。
这个晚上之后,我和他恢复那种疏离的状态。他除非要去什么地方,或见什么人,否则都是窝在房里,也从不到阳台或窗前,在屋子里也都是小心翼翼,害怕有邻居听到什么响动。他外出时用上了我那辆不常开的车,多年不驾驶,也没有驾照,所以,开得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但最后,事情还是出在车上。
七
具体是哪一天,我记不清了。天快黑了,我在街上。于之谦出现后,我下班后时常在街上溜达。我在街上漫无目的,走走停停,但不太愿意进林立的各色店铺。如果你不打算买东西,只想静静看看商品,店员或店主不消停地在你身边聒噪,看似热情,实则是一种粗暴的服務,他们真应该像当年我那样接受必要的培训,润物无声的服务。
由图书馆出来后延伸的几条街道我都走遍了,有一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能到海边。隆冬,海边清冷得厉害,难得见到人,能看见海鸥在海面上有规律地飞翔。太冷,待不了多久,有时还没到海边就往回走。
从一个花园广场斜穿到马路上,我将脖子上的围巾一直拉到眼睛下面。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我想,这会儿于之谦在那栋房子里干什么呢?吃饭,看电视,或又在翻我的东西?我知道这个秘密,不止一回,发现所有的柜子或抽屉都有被翻过的迹象。没有什么是他的,抑或里面的东西又都是他的,他不拿,只是瞧,想从中窥视我的私生活?他也窥探不到什么,我的生活一直都是“清清白白”。
我拐向一条单行路。路旁树上残留的叶子都变成了褐色,挂在上面,摇摇晃晃,一阵风就能吹落在地。信号灯一变,身边就停了一长溜的车辆,一辆出租车离我最近。走了多时,有点累了,要不要打车回去?我的目光投向司机,司机的视线由目视前方转了过来,我看到了一张让我怦然心跳的脸,是他,即使过了十多年,曾经青涩腼腆的面孔变得沧桑,我还是认得出来,石头!
我浑身发抖,不由得伸出手,像溺水时要抓住什么东西救命一样,一个眨眼间,停在路边的车辆就变成了游龙,出租车很快就驶离了我的视线。“石头!”我大喊了一声。
夜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不知道什么时候闭上了眼睛,做了些模模糊糊的梦,又很快就醒了。天蒙蒙亮时听到于之谦下楼出去关门的声音便起了床,看看时间,奇怪他为什么出去这么早。
一整天,我脑子里都像过电影,一遍遍回放石头开车从我身边驶过的情景,我后悔当时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不然,他会认出我吧?
石头就在这城里,却没有找我,是他把大妮儿给的电话号码丢了吗?他会不会以为我结婚了,不愿打扰呢?当然,他可能早就成亲了,物是人非,但总该打个电话吧。要么,他是因为一个人在城里疲于奔命讨生活,羞于见面。那我要怎么办,去找他?去哪里找?这城市有近万辆出租车,是不是有大海捞针的意味呢?还能再遇见吗?但偶遇的概率实在太低了,可能跟石头永远就这样擦身而过了。
第二天下班,我走到遇见石头的那个路口,等在那里。人和车无数,却没有我想见的那辆车和人。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影从我身边闪过,那人过去后,我感觉异样,扭过头去看,于之谦在路旁的僻静处朝我招手。
于之谦开车时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他弃车逃了,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知道警察会通过车辆登记找到我头上。于之谦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辞,而他自己为防万一,要到别处去避避。他安慰我:“不是大事故,小碰撞,最严重不过就是吊销驾照,罚点钱,只要是钱的问题就不是个事儿。”又说,“我的事基本办妥了,无法通过正常渠道通关,但可以偷渡,说到底,还是钱的事,只要有钱,就一切好办。”
两天后,警察通知我去交警队,我学了一遍于之谦教我的那套话,一个乡下亲戚偷开我的车,出事后,因为害怕就溜了,连我自己现在都找不到他。最后的处罚结果是吊销我三个月的驾照,罚款两千元。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按部就班,三点一线,上班下班,但心还是悬着。于之谦只要没有出去,随时都可能出现,他终究是我的一块心病,说一颗炸弹也不为过。他若被逮住,追踪他近日行踪,我就可能暴露出来,所谓的一根绳上的两个蚂蚱。从心理阴暗面上来讲,他自知再无可逃之机时,还会保护我吗?他身边的那几个女人不都是他交代出来的吗?我的幸免是因为他一时把我忘记了。另一些时候,于之谦的问题被如何找石头的念头代替,我想知道石头有没有成亲,他的相好长什么样儿,他过得好不好。 接着,就下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上班时打了辆出租车。司机是个话痨,一路说个不停,从天气到汽油价的涨跌,从地铁到越修越堵的城市道路。我灵机一动,问他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出租车司机,这个人帮了我,我想感谢他。
司机说,找个司机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知道他在哪个出租车公司,或有车牌号也知道姓名,就容易了。我说只知道司机的名字。司机问,记得他的车顶灯的颜色吗?我努力回想了下,说:“车顶灯应该是黄色的。”
“黄顶灯是联众公司的,你打电话过去问问调度,一查名字不就结了?可他若是替班司机就没法找了。”
这么简单的事,我竟然纠结了那么久,我暗自庆幸遇到了一个话痨司机,以我的性情,是不会主动跟人搭话的。我打电话到联众出租车公司,接电话的张姓工作人员很热情,也愿意帮我找到做好事的司机,弘扬社会正气嘛。但是,就他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没有叫杨石头的人,但他会留意问问别人,一有消息,会打电话给我。
我茫然了,石头开着联众公司标志的出租车,但他可能只是一个替班司机,我和他可能真的就不能再见面了。
圣诞节前的一天,又下了一场雪,一场真正意义的大雪,窗外,眼见之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屋顶,马路,草坪,停车场,白色就像一种绝缘体似的,裹住了一切。图书馆大厅一侧的礼堂,此刻正在进行的是一次讲座,主題为曾国藩的用人之道,由本市高校的一位教授主讲。大概因为天气的原因,听讲座的不过十几个人,而阅览室只有一位风雨不误来看报的老人家。
我站在礼堂的门口,听里面教授的讲话,眼睛瞄着竖在门口的讲座通告牌。这牌子原先放在图书馆大门那儿,下雪了,搬到礼堂门口,上面有对这次讲座内容和主讲教授的介绍,教授姓叶,名字一个鑫字。不知道为什么,牌子上面有什么东西触动了我,脑海里闪过异样的感觉。是什么呢?不是此刻正在被提及的那个清朝的官儿,我看过一部有关于他事迹的电视剧,这个人物对我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明星。教授的名字有特点,笔画多,难写。
名字?我的目光盯在叶鑫两个字,叶,鑫。鑫,三金念鑫,三个石念磊,就是这个字!电光火石般,我想起来了,石头的学名叫杨磊,三块石头,叫惯了小名,就连村里的老师也叫他石头,只有在他的试卷上才能看到杨磊两个字。
我转身回阅览室,那个老人家仍安静地坐在那里看报。我拿了手机去卫生间,再一次拨通了联众出租车公司的电话。还是那位张姓工作人员,我结结巴巴地解释要找的那个司机名字记错了,我找的人叫杨磊,不叫杨石头。静默了几秒钟之后,那边的声音传过来,“杨磊不是我公司的人,但我知道他,他是替班的,他回老家了。”
“什么时候回老家了?”
“肇事以后,回家养伤去了。”
“……肇事?伤重吗?”
“骨头都碎了,你说重不重?估计是站不起来了。”
“回农村养伤?为什么不在这里?”
“看来你是一点情况都不知道。这么说吧,治病养伤得有钱嘛,是他倒霉,两辆车撞了,他的车损坏严重,对方伤得也轻,他却被交警判负主要责任,对方是市委干部的亲戚嘛。我们也做了该做的,公司的司机都集体捐了钱呢,那管不了多大的用处,一次手术就花了十几万,他那个伤得做两次三次手术,还不一定治好。第一次手术做完了没待几天就被家里人接回去了,没有钱,没别的办法。喂?喂!”
我记得我手里紧紧攥着掉地上摔碎了屏幕的手机,回到阅览室。角落里,多了一个人,有一会儿,我毫无意识地盯着那人头上熟悉的帽子,这个人我认识呀,于之谦。
我抬头看看室内的一个监控镜头,心里冷得要命,仿佛外面的雪下到了我心里。他怎么敢来这里,是他来错了地方,还是我待错了地方?他两片嘴唇上下嚅动着,他的事成了,跟我告个别,永别,这是最后一面,他仍然要用那辆车,先到福建,再通过边境。如果我还想弄回那辆车,几天后可以报失。
他把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放到我面前的案台上。“给你的,”他拍拍袋子,“这是我唯一能给你的,够你一辈子用的。它是好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想抱你一下,这里有监控镜头,就免了吧。”他笑了笑,是那种历练过的笑,皮笑肉不笑的一种。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里的雪冻成了冰。他是通缉犯,为什么还能如此得意和嚣张,且堂而皇之地耀武扬威?究竟以什么作为资本,曾经的权力和现在的金钱吗?
我感觉心里的那块冰,被一股从脚底蹿上来的怒火熔化,继而变成了熊熊大火。
后来的事人人都知道了,警方依据一个电话举报,在公路口设卡,查堵一辆车牌号后两位是66的日本卡罗拉轿车,驾驶这辆车的正是被通缉的原市长于之谦。我讲完了,这就是全部。为什么?见过我的记者都问这个问题。什么关乎道德、良知、觉醒、人格,呵呵,那是媒体需要的答案。我也许只是想为石头扳回一局,可笑吧?幼稚吧?有些事,对与错,做与不做,只是一念之间。
别问我后悔与否,我永远都不会回答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 杨静南
一
记者小姐,你知道克丽斯蒂娜吗?一艘游轮,它不再驶向大海,实际是一艘废船。它长长的躯体,有一条舷梯连接在岸边,船体通身雪白,桅杆挂着一面五星红旗,远远看去像一只美丽的长着红冠的大白鸟。这是一只特殊的大鸟,里面装饰得如同皇宫一样,到处金光灿灿的。酒吧,餐厅,KTV,台球室,棋牌室,桑拿房,客房。白色甲板上可以垂钓喝酒,可以谈天说地。这艘船不对普通大众开放,特殊的地方也只招特殊的人物。这里还有一个特色,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年轻、充满活力,又都善解人意。她们总是在夜色阑珊时华丽登场,在交杯换盏、纸醉金迷中等价交换青春,消费青春。我,何丽君,不,何三妮跟于之谦的关系就始于克丽斯蒂娜号。
跟那些漂亮女孩子的身份不一樣,我只是一名餐厅服务员,这份工作我做得得心应手。十四岁从乡下来到城市打工,干得最多的就是服务员。小馆子,大排档,饭店,学校食堂,除此,还在一家台湾人开的皮具厂当过小女工。克丽斯蒂娜号是我在服务工作岗位上的最后一站。因为它规格高,上岗前我和几个伙伴接受了专门的培训。我清清楚楚记得培训师讲给我们听的第一句话:“你们在本餐厅的一切举止言行都得注意,绝不能给客人留下坏印象,客人永远是对的,要做到有求必应。”
半个月的课程培训内容包括技能培训、礼仪培训、规程培训。每一项都不能忽视,礼仪培训的重点是在说话时语气语法上的规范,而技能培训有一条是交际能力,客人就是你熟悉的陌生人。
克丽斯蒂娜是一个领地,一个小小的王国,没有王,却有王一样的权贵。能容纳上百人的餐厅每次只接待一桌来宾,即使多出几桌也都是一拨人。这种席面上通常有一两个重要人物,从坐的位置上就能分辨出来。一般情况,重要人物都不苟言笑,正襟危坐,围绕着的人毕恭毕敬,前倨后恭,卑躬屈膝。这个人物可能被称作老大、张局、主任、某书记。有的重要人物实在很一般,他若走在大街上,就是众生芸芸中不起眼的普通一员。可是,一旦进入克丽斯蒂娜的餐桌,便显出鹤立鸡群的气场。
于之谦就是一个有气场的人物,跟那些腆着将军肚、春风拂面的客人不大一样。他个头不高,身材略显单薄,戴金边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凸起,嘴角两边有深深的法令纹,穿中山装,到用餐时才解开最上面的扣子。他习惯于眉毛上扬。他不丑,也不算太老,像极了夹着公文包、整天忙于文件和纸堆的书记员,也像我看过的演绎民国时期电视剧中的学校教员。
于之谦莅临克丽斯蒂娜,缘于一次宴请。那一桌有十几个人,我和餐厅的伙伴们惊喜地发现了两三张熟悉的面孔,电视台女主持人、电视剧演员,还有个在大型晚会上登过台的歌手,这些人虽不是大明星,但也足够光彩照人。餐厅里的一台大电视整天开着,没有客人的时候,从厨师到领班和服务员都聚到电视机前,下午时间段的一档节目我们都喜欢看,六十分钟,播几分钟的广告,然后就是赵本山和他的徒弟们的小品,常常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几分钟的广告时间也很好看,主要是主持人好看,穿得也漂亮,非常有魅力,每天都换衣服,那么多的衣服怕是要用几个大衣柜来装的。
宴席上,克丽斯蒂娜的主人周老板也在其中,他是胖子,除非有重要客人,平日是见不到他的。宴席差不多都是一个套路,东道主开场白,主副嘉宾讲话,然后,推杯换盏,把酒言欢,每位客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但总有人笑得不那么好看,干巴巴的,讨好的,谄媚的。相形之下,于之谦的面孔始终保持着一个样式,上扬着眉毛,似笑非笑的脸孔像是经过了历练。
为这桌客人服务的包括我在内的六个服务员,开席之后都离桌两米的距离站立着,双手放在腹部,眼观六路,随时不被客人注意地关注客人的需要。有人给于之谦递上一支烟,我发现一个情况,考虑到并不是每个客人都吸烟,每桌只摆两到三个烟灰缸,于之谦的手边没有烟灰缸,我立即从空桌上拿过一只烟灰缸,轻轻放到于之谦手边。
宴席到半程,于之谦的身体发生了点状况,退席了。他的秘书交代周老板找个房间让于副市长休息一下,他对桌上的宾客解释,于副市长血糖有点低,刚从外地回来,晚上还要会见新加坡的一个代表团,舟车劳顿,需要休息一下。于是,周老板亲自安排房间让于之谦休息,又遵从秘书的吩咐让人泡了一壶酽茶送过去。送茶的差事落到我头上,纯属偶然,不是特殊安排,几个服务员中我离周老板近些,他随手一指:“你,把茶给市长送去。”
克丽斯蒂娜的客房与熠熠生辉的餐厅大相径庭,装饰得像闺房一样,暖色调的墙壁,轻纱垂幔,地毯有一寸厚,踩在上面柔软无声。我站在门口,轻轻敲两下门,稍等片刻,悄然进入。于副市长只脱了鞋,背靠床头,仰面朝天。他扭脸看我时,我轻声道:“您好。”将茶盘放下,低头要退出去。一眼瞥见床边那双皮鞋,上面似乎是洒了汤汁,污了一片。我又轻声道:“您的皮鞋脏了,我给您擦一下。”然后弯腰拎起皮鞋去卫生间,擦干净,再放回原处。
关于擦鞋这举动,在我看来没什么特别,大概是服务意识使然,不管在大餐厅或小馆子,有客人不小心身上被溅到东西,服务员都会立即帮助处理。一个好的服务员,要能做到对客人体察入微,换句话说,长眼色。而从我进门,一直到退出房间,于副市长一句话也没说,他脸上的表情不喜不怒,像一壶没烧开的温水。
我回到餐厅,走了于副市长的宴席桌上气氛热烈了,客人们说笑着,吹捧着,恭维着。就听电视主持人一声惊叫:“肖总,您这块表可是晃了我半天眼睛了。”主持人举起身边一位先生的手,展示其腕上的一块手表,“来,各位猜猜肖总这表的价格,猜对了肖总有奖励。”显然,主持人跟肖总很熟悉,也知道手表的价码,她举手投足流露出的是一向受宠的表现。
一位客人说:“我们不要肖总的奖励,只要你!”桌上众人拍手叫好,主持人大方一笑:“肖总同意我就没问题呀。” 香港来的客人报出了手表的价格,“二十
七八万吧,江诗丹顿,我戴过一块。”
满席一片惊叹羡慕之声:“到底是做大生意的老总。”
“镶了钻吧?”
“是钻是金?”
我站在一边,惊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二十
七八万,得多沉的一块手表哇,乡下人大概几辈子都挣不出一块手表的钱来。
二
宴请香港客人的三天后,周老板一大早出现在餐厅。早饭时间,远远地就见周老板走过来,大概又有什么重要人物要来,但老板来得这么早还是第一次。
周老板走路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在走,而是滚,仿佛一眨眼,周老板就“滚”到我们吃饭的桌前。他脸上有种别于往日的东西,像被一件突发事件惊扰一般,迷惑的目光在几个服务员脸上睃了几个来回,最后定格在我脸上,带有几分怀疑的口吻问:“那天给于副市长送茶的是你吧?”
我一口饭还没咽下去,心开始跳,不知道出了什么差錯。
“你叫什么名字?”
我费力地吞咽一口:“何三妮。”
“好,小何,你跟我来,不不,你先吃饭,吃饱了,我在上面等你。”
周老板一“滚”开,全桌人大眼瞪小眼瞅我,就连在吧台那儿做账单的主管也问:“怎么回事?老板说什么了?”
我身边的一个伙伴捅我一下,“三妮儿,你要倒霉了吧?”
“跟那个市长有什么关系?那天发生了什么?”领班问。
我一个劲地摇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心突突直跳。
“得了,”一个厨师接茬儿道,“你们见过老板跟咱们这么客气地讲话?”这个厨师平日就是一副有远见的样子,对什么都挺不屑的。他是餐厅厨师的头牌,拿特级证书,上下班开辆轿车,属于高薪阶层。的确,周老板平时的脸总是耷拉着,看人的眼神仿佛不依不饶似的。记得在一次宴席过后,周老板冲到后厨房咆哮了一番,好像是有客人挑剔菜的味道,当天就有个厨师离开了克丽斯蒂娜。
“那就是好事喽,是不是三妮儿要升职了?”还是身边的伙伴说。
“升?往哪儿升?除非把咱主管和领班开喽,我可是听说老板那边的公司在招人,办公室主任、打字员、策划、清洁工什么的。三妮儿,你想想你能干点什么。”有见地的厨师问。
领班一撇嘴角:“她能端茶送水搞卫生呗。”
我努力按原有的速度吃饭,但已经食不甘味,心跳一直没平复,我在想那天客人都散去之后的情形。于副市长跟他的秘书是最后离开的,餐厅服务人员在周老板的带领下,列队送行,于副市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队伍前走过,镜片后面的目光从我们每一个人的脸上掠过。他经过我身边时,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莫名地一动,像某种预感。果然,于副市长步子略有些迟疑,抬眼之间,目光抓住了我,一秒钟,两秒钟,我屏住呼吸,不敢看他。也仅此而已。
白色甲板的茶座上,等待我的不只周老板一个人,还有于副市长的秘书。周老板起身道:“小何来了,吃饱了吧?孙秘书,这是小何,我们餐厅优秀服务员。小何,这是市政府的孙秘书,你见过的。”
孙秘书向我伸出手:“叫我老孙就好,来,小何,一起坐。”
我窘迫得厉害,心也慌,屁股在椅子边上挂着,我更习惯于站立。
“不用拘束,咱随便聊聊,于副市长对这里的服务很满意,如果我们的服务行业都向你们看齐,那行业文明就大大地加强了,是不是,周董?”
周老板连连摆手:“我们的工作也有不足,还得更加努力。”
接下来,像孙秘书所说的那样,随便聊,但都是他发问,我点头或说是,所问的仿佛是些家长里短,哪年出生的啊,在哪里念的书啊,老家还有什么人啊,来城市多久了啊,有男朋友没有啊,有什么爱好啊,不工作时去哪里玩啊,等等。
回答这些问话的同时,我心里还想,要不要将自己的家境说得体面些。我爹在老家的一个镇上挖煤,有一年井下塌方,死了十多个人,我爹命大,断了两条腿,之后跟我娘做豆腐卖。大姐大妮儿十七岁成了亲,不到二十岁生了俩孩子。我娘生二姐时,因为胎儿滞留宫内时间过长,造成脑缺氧,二妮儿天生发育迟缓。我还有两个双胞胎弟弟。在我家,我念书最多,上到初中时,交不起学费就辍学了。大妮儿给我出的主意:“要走就往远地儿走,狠狠心,去大城市。”大妮儿后悔早早就生了娃,她跟丈夫在县里拼死拼活,也就只能让四口人吃饱饭而已。
面对孙秘书,我没有撒谎。记得培训老师给我们的忠告是:“如果客人问你问题时,尽量别说假话,因为你说了一句谎,就要用两个谎言去圆前一个谎。当你无法回答问题时,要委婉,要微笑,还要学会沉默。”我庆幸自己有过一次人生大课的培训,终身受益。
“小何,除去餐厅服务,你最想做的工作是什么?”孙秘书问。
这我可得想想,问题不是我想做什么,而是我能做什么。我帮家人种过地,也跟爹学过做豆腐,进城在台湾人开的工厂里踩过缝纫机。这些都不是我特别喜欢做的,我其实喜欢上学,那时候我的成绩总在前一两名,我以为只要我学习好,就能继续念下去,我想上县里的高中,还想过上大学。进城以后,别的伙伴喜欢逛商场,我却爱去书店,也经常在街上的书摊前流连。我羡慕摆书摊儿的主人,免费看书,还能挣钱,一举两得。如果我也能拥有一个书摊儿,那该是多幸福的事啊。这是梦罢了,听说光摊位费一年就要几万块。我最初来城里时,每月工资才三四百块,到了克丽斯蒂娜一下子能挣到九百块,大部分寄给家里。两个弟弟要上学,爹又患上了一种叫砂肺的病,没钱看病,只能挨着。前年春节我回老家过年,见到了大妮儿,她面有难色地问我有没有积蓄。她又怀上了,比我才大三岁的姐姐像个中年妇女。村子里的人家只要是能拿出点钱的,都要翻新房屋,而我家那两间老屋,还在风雨中飘摇。娘指望着我,我挣四百时寄家里二百,挣八百时寄家里六百,就这样娘还有怨声:“你留钱干吗?不是管吃管住吗?”似乎我就是头猪,只管吃只管睡。娘也张罗着给我相亲,目的是要彩礼。娘没得到大妮儿的彩礼钱,打定主意要在我身上捞上一笔。我唯一能留得住的钱就是餐厅每到年底给服务员发的红包。资助给大妮儿的就是这点私房钱。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害怕,怕过跟娘一样的日子,怕过像大妮儿那样的生活,让我真正不安的则是,我正在一步步朝向娘和大妮儿,步她们的后尘。我已经二十岁了,远远超过了大妮儿定亲的年龄,我会像大妮儿一样在家人的安排下相亲,要么就自己相一个,一个和我一样高低,我说的是境况,门当户对的打工仔成亲,生孩子,苦熬着继续奔波。这样的日子就在眼前,我还有别的前途吗?
“小何?”
我一定是走了神,在孙秘书提醒前总算想起了他问我的问题,“哦,我,我想卖书,摆书摊。”
“小何还是个爱读书的人呢。”
读书?这两个字用在我身上,我顿觉羞愧难当。
三
有一天早上,我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新的身份,名字,一套两居室的产权房,归属权是何丽君——何三妮。日子的节奏一下子变了,起床,打开音响,洗漱,给自己做早餐。然后,去上班。上班,不是打工。比起我的新身份和名字,我更喜欢就职的图书馆。在我还没取得驾照前,上班要坐一段公共汽车,后来搬了新住处,离图书馆远了,便开始坐地铁上下班。
图书馆那栋三层建筑庄严肃穆,从它面前走过时都不由得心生敬畏。我在一本书中看到一个比喻,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儿,说这话的人是太爱图书馆了吧。我是期刊阅览室的一名图书管理员,工作台有两张书桌那么大,我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这里总是静悄悄的,除非读者中有电话响起来,接电话的人也都压低着嗓音讲话。门外的走廊上,偶尔传来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的敲击声,清脆的“嗒嗒嗒”声回荡在高高的屋顶。有时,能听到隔壁借阅处有人说话,断断续续,伴随着一台复印机“嗡嗡”的作业声。大多时候,图书馆一片静谧。
我跟阅读者一样,看书看报,累了时,就瞅向窗外,透过一株茂盛树木的枝杈,能看到一个停车场和一片草坪,停车场对面便是明亮干净的街道,人来车往。再远眺,高楼大厦,蓝天白云,某个时候,有飞机飞过。中午时分,乘电梯到二楼的食堂就餐,四菜一汤。由于工作性质,各自守一摊儿,我与身边人的关系松散而友好。事实上,这份惬意,对我这个初中没毕业的丫头来说相当不易。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多是高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还有海归,有一部分则是领导的家属或有背景关系的人,分在编和无编制人员。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太接近周围人,担心暴露知识方面的匮乏。我总是小心地避开交谈场面,能做的就是闷头干活。
图书馆有多个部门,外借部、期刊部、书目参考部、科技部、社会工作部、社会辅导部、流通部、采编部、咨询部、行政部、网络部。新进员工要在每个部门实习,对我最难的就是编书目。每天从书店运来的书都有几十包,分几批次,一天要拆两到三个批次,五六百本书。书要分类,了解内容,写目录,按英文字母排序号。比如,A.马克思列宁著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理论……编好的书送到外借部,再由外借部人员上磁条,录入电脑,最后上架。我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只能做搬运出些体力。
有一项工作老员工都不愿做,就是给书库里的陈年旧书除塵。书库在地下室,里面没有空调,冬天寒气逼人,夏天在里面待一会儿热得就像蒸桑拿。我自愿请求去书库干活儿,这里不需要知识,只要能吃苦。实习期结束,我被分派到阅览室。这里的工作难度不大,要做的是将当日报纸上架,擦擦桌椅,清理地面;每星期把新进期刊录入电脑,上磁条,摆到架上;月底装订下架的报纸,打孔穿线,糊上封面,送到资料室。这些流程慢慢就熟练了,工作进入了一个有序的轨道。而电脑操作是我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突击学习掌握的。
朝九晚五,一天的时间好像无限地拉长了许多。下班后,我时常去沃尔玛超市转转,它就在我回住处的必经之路上,看着满目的琳琅,心情会增添几分愉悦。没什么要买的时候,我会选几样小食品。回住处,给自己做晚饭。吃饭时,窗外隐约传来音乐声,是小区的人们在花园广场上娱乐。社区经常搞些活动在广场上进行,唱戏跳舞二人转相声比赛什么的。我晚间几乎不出门,没有朋友,跟邻居碰面的时候也不多,偶尔在楼道遇见,但我从不主动打招呼,见了人总是低着头。饭后看看电视,或看从图书馆拿回的书,看书慢慢也就成了习惯,这不是坏事。有时,我会瞥一眼沙发旁的一部电话机,拿不准它什么时候会响起来,打电话过来的只有一个人,于之谦。
从我跟于之谦的第一次到今天,有十年之久,我能说的不多,原因简单,我对他知之甚少,我的意思是,我见到他的次数有限,十天半个月,仨月俩月,五月半载,最长有过两年多没再见。我大概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子,或换句话说,我更适合做某个男人的正牌老婆,操持家务,相夫教子,谁知道呢。
在图书馆工作到第三个月,那天下班回到住处,刚一进门,电话铃就响了。当初孙秘书曾交代过,于副市长随时会打电话过来,我的手机从此再没关机。电话突兀响起来时,我的心怦怦直跳,慌乱地拿出手机看,空白一片,这才意识到响铃的是沙发一旁的座机。我小心地将话筒举到耳边,传来“喂”的一声,我确定不了是孙秘书还是于副市长,我“嗳”地答应着,那边笑一下,从鼻孔里哼出的笑声,“我是老于,你下班了是吧?”我忙不迭地点头,真怕电话会从我的手中滑落,掉到地上。
“一起吃个饭吧,我在来运大酒店,你过来找于先生。”
电话挂断了,话筒被我在手里攥得有些发热。一时想不起来于之谦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吃个饭?什么时候?来运大酒店在哪儿?我闭上眼睛,稳稳心神,洗脸,化妆,换衣服,心里想他没定时间,不必那么急,不认路也没关系,出租车司机会把我带到来运大酒店。
实际上我还是去早了,当来运大酒店的礼仪小姐带我到于先生事先订的餐厅包间时,我没见到他,等了足足一个小时,于之谦现身了。听到门的响动,我从椅子上站起身,心又开始跳。于之谦看我一眼,摆了下手,“过来了。”他声调平稳,脸上的表情不喜不怒。他从我身后绕过去对面,拉开椅子坐下,扬着头说:“你也坐吧。” 这一天终于到了,我无数次想过跟于之谦以怎样的方式见这第一面。也许某天半夜,他突然出现在卧室里?或,我下班时他待在停靠路边的一辆深色玻璃的大轿车内?每每走出图书馆的大门,看到一辆停在马路边上的轿车,我都以为那是他的车。
“工作还顺利吧?”他问,一边从暗花T恤衫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吸一口,轻轻吐出烟雾。
“开头可能会辛苦些,慢慢习惯就好了,待在那儿的人都没野心,也不错。安心干吧,抽空也看看书,看书总没坏处,是吧?我倒是想看看闲书,没时间呵,哼哼。”
我端坐着,两只手放腿上,脖子有点僵硬,于之谦说什么我都点一下头。
“难得能这么清静地吃顿饭,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都点了一些,爱吃的就多吃,不爱吃的不吃,随便些。”他将抽了两三口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示意上菜倒酒的服务员,“我们自己来,自己来。”
服务员应声退了出去。
“拘谨是吧?”他问。
我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你老家那地方我知道,听说现在建设得不错。吃吧,动筷子,嗳,别搞得像见领导似的,我并不凶恶嘛。”他笑笑,又是特有的从鼻孔里发出来的笑声。
他的确不是凶恶之人,只是有些隐秘的个人癖好,那方面的,我不想细谈,本来男女间床上的事就不能摆明了谈,我能说的就是于之谦在来运大酒店客房的床上不是按常规行事,而我的全部性经验都来自一个叫郑麒麟的台湾人的启蒙。
那是我十六岁时发生的事,我在一家皮具厂做女工,皮具厂的老总姓蔡,据说他的家族在台湾有很多产业,保险、铁路、百货公司。皮具厂生产的皮包有的拿到日本去卖。蔡老总每一两个月会来一次,带一行随从,亲信、家族成员,有的是想在大陆投资的商人,多数是男性。皮具厂的内地主管除了要向蔡老总汇报生产情况,还要安排好这一行大佬们儿吃喝玩乐娱乐活动,其中一项是给这些男人们找陪伴,那些干干净净、容貌娇好的女孩子。我被选中了。
我陪伴的那个人就是郑麒麟先生,和蔼的一个老头子,他告诉我他是郑成功的后人,可惜,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郑成功是谁,这让他对我怜惜有加,我本该在学校读书,知道郑成功是谁,但我却是个白痴。郑先生圆圆的头顶心一根头发也没有,四周倒满是灰白发,这让他那张脸看上去显得滑稽。一个老头子,脖子上还围一条花花绿绿的丝巾,身上也香喷喷的,我以为他喷了香水呢,后来知道那是一种剃须液的味道。
郑先生和几个台湾人同住一个酒店,他们的年纪都不轻了,身边都有像我这样的女孩儿,来自厂里各个车间的小女工。郑先生待了五天,我在他身边眼界开阔了不少。泡温泉,打保龄球和高尔夫球,东北最大的一家标准十八洞高尔夫球场在近郊,里面有几栋像童话故事里的漂亮小木屋。有喝茶和喝咖啡时间,这个时候我总留意他们在说什么,但多半又听不懂。市场行情,税政,利润所得,陶器,国际风向标,两岸关系。讲得最多的还是女人,语气带着嘲弄,也暴粗口,有时眼睛瞄着陪在身边的小女工相互咬耳朵,哈哈哈大笑。一次,我听一个台湾人跟郑先生说:“工厂里那些年轻人,无识愚钝到可怕。”这句话让我无端地红了脸。
郑先生回台湾前最后一晚,是我该回工厂的时候了,他注视着我,叹了口气,“你长得像一个人。”他没说我长得像谁,但说了句当时我不太理解的话,“遇见了对的人,你这小女将会享受荣华富贵的啦。”
我得到了陪伴费,五千块,这是一笔巨款,让我第一次意识到生活中有许多明的暗的绿色通道,是对漂亮女孩儿开放的。十六岁的我对自己尚无把握,只隐隐约约有了某种无形的、影影绰绰的憧憬。
无论是启蒙的郑先生,还是于之谦,我都没有获得过所谓的快感和高潮,听任摆布罢了。跟于之谦上了来运大酒店客房的床,我知道这种事并不只有一种方式。“习惯就好了。”于之谦这样对我说,但事实上,我一直都没习惯,我只是让自己挺着,每次都这样。他后来很少见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太死板无趣,我真的不知道。
第一次有个小插曲,关于我的非处女之身,他问,我才说,编了个故事,我怀疑这个故事早早就被我打了腹稿。十八岁时家人给定了门亲,在乡下,定亲等同于婚姻的契约,最后没有成则是因为两家人在过彩礼时没谈拢,亲事便一拍两散了。的确有这回事,但不是发生在我十八岁,要更早些,有人来家里给我提亲,一个村子的,对方还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叫石头。他是个腼腆男生,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像能把人看化了似的。他爱在黑板上画小动物,他画的所有动物都笑眉笑眼的。我心里中意石头,但娘却狮子大开口,要人家八万块彩礼。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那年我离开家进城,在村口遇见了石头,也许他知道我那天要走,故意等在那里,见了,两个人的脸都红了。我鼓着勇气说:“你也要进城吧?到时你去找我。”
石头说:“等我爹的病好些了我就去。”他倒退着跑开,离着远了,冲我伸出小拇指勾了勾。
于之谦大概是相信这个故事的,或者说他并不是那么在乎我是不是处女。十几天后,于之谦来我住处,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接到他电话我就一直在门口等,听到楼梯间的脚步声,打开了门,他进来,看我一眼,搂抱我一下,接着就到了床上。第二天早上,他交给我一张银行卡,于是,我与他的关系就此敲定,我是他的情妇,外面的女人,小三儿,二奶,随便叫什么吧。他出钱,我呢,除了身体和年轻,什么都沒有,男人要的也不过如此吧。
于之谦每次自己开车过来,从来不用专门司机,都是在晚间,有那么几回,没急着上床,他陪我一起看电视剧,抗战片,打鬼子的。
有时候我会想,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对这个男人是不是真有过情感?他也算得上老年人,在我还不会使用电脑不知道度娘是谁的时候,我猜测他有五十岁,或五十多一点。他日常总穿一套深色的中山装,有时是西装。衣服穿在身上时,身材只略显单薄,脱去了衣服后的他,干瘦的身体像另一种物件,我能肯定如果要我来选择,我会说不喜欢这个男人的身体,可我有理由和资格谈我的喜欢与不喜欢吗?我不谈,因为,我已经换来了许多,对我来说,那是很多的东西。 一天,于之谦临走时说:“换个房吧,有电梯的,你自己去办,找鲍林声,这小子欠我的。这是他的名片,打电话给他。”
我感到意外,“换房子?要搬吗?那这里呢?”
“我找人处理就是喽。”
于之谦给了我多少钱,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就是在来运大酒店里的那张银行卡,有十万块。第二年,我去找地产老板鲍林声“要”房,之后我住的那套近二百平方米的越层是鲍奉送的,鲍老板又亲自送来一个小拉杆箱,里面是八十万人民币,说是给点儿乔迁费。再见于之谦,我把箱子给他看,他用手拎了两下,哼笑两声。箱子他没拿走,也不提这茬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确定不了那些钱是不是默许了给我。我还有一辆日本牌子的小轿车,这辆车本来是用来练手的,一直就没换,我很少开车,技术不行,一上路就慌,没有方向感。就这些,媒体上说于给情妇几千万供其挥霍,或许吧,但那个挥霍几千万的情妇不是我。至于送我房子的鲍林声,因患抑郁症自杀了,这消息当然是我从新闻里得知的,这也是后话。
那八十万的确让我“挥霍”一空,给娘和两个弟弟在镇上买了房,而爹没见到,他终于没有逃过致命的砂肺病。我也给大妮儿一笔款子,她一家人总算在县上有个自己的窝,不必再租房子住了。我还打算着,谁娶了二妮儿,陪嫁也是一套房,镇上和县上的房子比城里可便宜多了,差着十万八千里。八十万,物尽其用。
我从来没主动跟于之谦要过什么,不知道如何张口跟人要,伸手向上总有羞耻感——说羞耻感有点可笑。我在最初其实有很多时机可以要求的,但我没那么做,为什么?这世界就这么多,有多少拿多少,这是某本书上的话,对我触动极大。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不是你的求得了也可能会失去。
四
说件别的事吧。有个周六我想出门,到阳台上看看天气,又瞧见在翻小区垃圾箱的那个包着头巾的女子,还有她的三轮车和儿子。有两三年的光景了,这女子在小区里收废品也捡废品,那会儿男孩儿还蹒跚学步。我将拆过的快递空纸箱拎手里下楼。男孩儿又黑又亮的眼睛盯着我准备丢的纸箱,女子回过身,我和她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丽丽?”
“三妮儿?”
丽丽是我在那家皮具厂打工时的伙伴,她跟表姐一同从农村老家出来,一同进厂做工,表姐也不过比我大一岁。当时有个说法,最初选中当陪伴的不是我,是丽丽表姐。等郑先生们回台湾,我回到厂里,丽丽和她表姐撺掇别人孤立我,当面指桑骂槐,骂的话很难听,我为此很快就离开了那里。
我和丽丽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默默对看了几秒。我把废纸箱放到三轮车上,“真快呀,你,孩子都这么大了。”
“是小的,大的今年上小学。”丽丽闷闷不乐道。
丽丽上下打量我,眼神阴郁:“你住这里?那你过得挺好,跟城里人没两样了。男人是个有钱人吧?这个小区住的都是有钱人。”
我含糊应了一句。
丽丽问:“你的是男是女?”
“还没有,没生……”
“城里人都不着急生孩子,不生才好呢,养这两个长大,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大的刚进学校,这样那样都要钱,一个小孩儿,比大人花得多。”
“小孩儿爸爸是……”
“跟人搞装修。”
丽丽说话死气沉沉,我心里也有防范,不好意思一下子走开,找话说,“你表姐呢?也成家了吧?”
“你不知道我表姐的事?”
“什么事?”
“死了。”
我大吃一惊,“死了?”
“被人勒死的。”
“谁把表姐勒死了!”
“传得可凶了,报上都登了,警察还到老家去调查了呢。那个姓顾的主管记得不?就是他骗了表姐,说要跟老婆离婚,表姐就信他,当小三儿,都流掉三个孩子了。表姐年龄越来越大,想着着落,催他离婚,不想他翻脸把表姐勒死了,丢河里,泡了几天才被发现。这个坏种尽说表姐的不是,还说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先判了死刑,他上诉,没死。表姐真傻,傻到连命都搭上了。”
“怎么会这样……”我倒吸一口冷气。
“给男人做小的下场嘛,活着也没见过得多好,一直都租房住,流产都不敢休假,怕人知道。”丽丽瞪眼盯着我,像要从我脸上看出什么破绽来,我心一慌,低下头,借口跟朋友约了时间,匆忙脱身。
從这天起,我再没见丽丽出现在这个小区里。
那天我是要去健身俱乐部打壁球,被丽丽的消息搞得没了情绪,原本我也没多少热情。成为这家国际连锁健身俱乐部的会员有几年了,偶尔去做做瑜伽,跳跳操,打羽毛球、网球,游泳,也参加过俱乐部搞的各类文化沙龙活动。无论是运动还是沙龙,其宗旨离不开与他人建立关系,而我最怕的就是被问及个人家庭生活,跟人说话总是躲躲闪闪,后来也就不再去了。
开始时于之谦是鼓励我社交的,给过我几回请柬,酒会,慈善晚会,宴会,他在这些场合是不露面的。印象深刻的一回是在类似于私人会所的地方,由法国一品牌葡萄酒商举办的鸡尾酒会,参加酒会的是些名媛、名流、商贾,也有媒体记者。大厅角落有架白色的大钢琴,着燕尾服的钢琴师在弹奏;大桌面摆满各种饮品和食物,宾客三五个聚在一起谈笑,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像蝴蝶一样满场飞。在克丽斯蒂娜当服务员时,我对这场面不陌生,但做不到游刃有余,有点怯场,只有别人冲我笑或主动说话我才会回应。有一会儿,我在食品桌边选食物,犹豫不定吃点什么,就在这时,身后一个声音说:“你可以尝尝黑巧克力蛋糕,就是这个,味道好极了。”
跟我说话的女子在酒会上很活跃,仿佛她认识所有的人,跟谁都能聊上几句。她样子要比我大一点,穿一条银色带亮片大开叉的长礼服,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蓬松的发髻,戴一串亮闪闪的珍珠项链,手指上的戒指在灯光下发着暗红色的光,我猜是红宝石。这女子可以用风情万种来形容,长一张笑起来很甜的圆脸蛋,声音也悦耳。
“你看上去像个大学生,第一次来这里吧?”女子端着高脚杯,优雅地抿一口。我脸红了,在一群摇曳生辉的女人堆里,我实在是不起眼。 “一回生二回熟,我第一次表现得还不如你呢。”女子耸着肩膀,“嗳,你从事什么行业?”
我告诉她我在图书馆工作,她“哦”了一声,“公务员编制?挺好,没风险,旱涝保收,但我想也没什么意思。”又问,“你贵姓?”我说我姓何,她说我姓汤,汤丽君,我跟邓丽君就差在一个姓上。“你叫什么名儿?何丽君?哟,那我们真有缘,都叫一个名字。你会打麻将吗?水平怎么样?不会?真可惜,不然我们可以經常一起玩玩儿。也没关系,你可以来找我,东方明珠。”
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汤丽君,至于东方明珠,稍一定下神来就会立刻想起来,一家整形美容连锁机构,总在做轰炸式的广告宣传,报纸、电视、网络,铺天盖地,号称国内顶级,整容师全部来自韩国。如果你想变成范冰冰的样子,就来东方明珠吧。广告如是说。汤丽君就是东方明珠的董事长,还是这座城市最年轻的慈善家,捐助学校,捐助敬老院,捐助灾区,哪里有困难有灾情,哪里就有东方明珠和汤丽君。汤丽君后来在于之谦事发时,又成为媒体的焦点,她是于之谦的情妇之一。
我自然没当真去找她玩儿,我基本上没有社交,有点离群索居,当然并非是因为清高,原因我说过了,不能坦然面对他人的询问,内心异常敏感。我的生活就是三点一线,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使用另一个人的名字,假扮成另外一个,偶尔被人需要一下。我习惯了,习惯就是一种融入。过去乡下的生活变得遥远和淡漠,我也没有别人形容的所谓乡愁,永远都不想再回到乡下。偶尔,只是偶尔,突如其来的,我会想到那个叫石头的男生,心被针扎了似的疼一下,疼一下而已。
五
上班的第一时间,我把新到的报纸装到报夹上,于之谦出现在日报头条。5月份的一阵子,这名字在媒体中常见,他由副市长升为市长,公布这一任命的时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他再没去过我那儿,也没有打过电话。我曾试着回想我和他最后在一起的情形,他是不是说过暗示的话,中止关系之类,但我想不起来,或者说那些话都很平常,我连一句都想不起来。他不找我,我没主动联系过他,虽然没有事先说明,却是多年来我们之间的约定俗成。
这天报纸头条与往日不同,一条醒目的大标题,“新市长上任三个月被双规”。一下子,我有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匆匆看那篇报道。跟其他落马官员的报道大抵一样,受党教育多年的他,理想信念丧失,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收受贿赂,毫无宗旨意识,政绩观扭曲,生活腐化,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常的关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等等。
一整天,我都心不在焉,脑海里翻腾着一个又一个思绪,又什么都想不起来,好像我的记忆出了毛病。双规,接受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调查谁?拔出萝卜带出泥,他手下人,贿赂他的人,还有女人。会有人来找我吧?我的户口和工作是孙秘书一手操办的,地产商鲍林声的房子,八十万现金……
有个时候,一个人站到我面前,我惊得跳起来,这人跟我说话,我怔怔地瞪着眼睛,不知道他说什么,直到面前的人抽走我手边的报夹,我才意识到报纸还在我的案台上。
那几天过得真是提心吊胆,阅览室每走进一个人,开一次门,我都会心惊肉跳,若有谁跟我说话,总得重复一遍我才会明白,晚上睡得也不安生,总做梦,在梦里都感觉到一种焦虑。煎熬了几日,一个早上,日报上又是一则爆炸消息,“落马官员羁押期间逃脱”。消息大致内容是,被双规的原市长于之谦在看守所出现昏厥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于趁看管人员不备,伺机逃脱,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下发了通缉令。
不同的是另一份晨报上,用相当长的篇幅披露于诸多的私生活细节,说他是裸官儿,妻子儿女早已经移居海外,在他办公室搜查出几本不同身份的护照,说明他早有准备;他有多个情妇,与其中一个还育有一子;另一个情妇有一年带领亲戚去澳门豪赌,几天时间就输掉了上千万元。有两家上市公司,涉嫌股票操纵。又说一位鲍姓地产商为其在国外购置了一套价值在两千万以上的住宅,这位地产商在于被调查的第二天,在办公室从六楼的窗口坠落,据家人讲,其患抑郁症多时。又说,这位落马市长酷爱邓丽君,别出心裁地将所有情妇的名字都改成丽君,就连情妇的相貌也要跟这位歌星有相似之处。
一个有关名字的记忆这会儿涌了上来,但我脑子太乱了,无法集中思想,意识中却隐隐感觉到一种危险的临近,这危险足以将我打回原形,我将失去现在的拥有,工作、房子,一切。
浑浑噩噩过了一上午,中午在餐厅毫无胃口,草草吃了几口便想离开,却被一个人拉住,会计室的出纳郭珊珊,她是馆里二把手的亲戚,常去阅览室借阅《瑞丽》《读者》《知音》之类的期刊,我跟她并没过多交集。在图书馆,除高学历的专业人才,还有些三姑六婆式的人物,多是通过关系进来的,爱议论他人是非,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我觉得郭珊珊就是这种人。
郭珊珊问我:“新《瑞丽》来了没有?”我摇头,往外走,郭珊珊跟在我身边,感觉她在打量我。听她“扑哧”一笑,我去看她,她的眼珠转了几转,“何丽君,你给人的感觉特别神秘。”
“神秘?”
“你总独来独往的,我们都猜你有什么样的背景,这么低调,高官家庭吧?”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
“嗳,怎么从来没见过你男朋友哇?别不是什么大人物吧?”
我意识到郭珊珊别有其意,话里有话,心里不免惊慌,但转而思忖,馆里知道我来历的只有老馆长,两年前他因为身体的原因提前退休了,除此,这里再没有人知道我的底细。大概郭珊珊看了那份晨报,妄加猜测罢。至于男朋友,也不乏追求者,网络部的一个科员向我表白过,还有同一小区开奥迪车的小伙子,他每天都是等我走出小区时从我身边慢慢驶过,轻轻按一声喇叭,这个环节是在我婉拒坐他车去上班之后形成的。有一次在超市购物时偶遇一个男子,递给我的名片上印有某公司经理字样。另一个是健身馆里的一个教练。对于这些追求者,我的拒绝毫不含糊,如果一定要给个理由,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说法,我有个在国外的男友,要么,天各一方的青梅竹马,偶尔,我也说自己不想结婚,如果不结婚谈恋爱,那相当于诈骗。 “你到底有男朋友还是没有?刘大姐还想给你介绍一个呢。”郭珊珊追问了一句。我脱口而出:“我是独身主义者。”
郭珊珊说:“那你真够酷的。哎,何丽君,有人说过你像谁吗?”
我强作镇定道:“有人说我长得像歌星邓丽君,连我们的名字都像。”
“你妈真会给你起名字。哟,今天的菜有点咸了。”
“我吃着还好。”
“何麗君,你口味真重。”
我感觉周围正聚集着一种微妙的紧张气氛,这气氛逐渐把我从人群中烘托出来,当我去上班,走近那座令我肃然起敬的图书馆大楼,好像被每扇窗户后面的一双或几双眼睛注视着,每走一步,都牵动着这些人的视觉神经。中午一进到餐厅,我的身体就像具有放射性的磁场物体,吸引四面八方的目光,这些目光在迅速一瞥之后,便搅动起阵阵的骚动声音,窃窃私语,交头接耳。我从他们遮遮掩掩的目光中看到了鄙夷、轻蔑、讽刺和嫉妒的意味。还有,周围爱阅读杂志的人多了起来,不时就有别的部门职员去阅览室,翻翻军事体育医药保健类的期刊,会跟我搭上一两句话,眼神像在火车上看差一分钟没赶上的乘客,他自己却是幸运的,遗憾中带有几分幸灾乐祸。
有天早上,在图书馆门口遇见了拎着黑色公文包的馆长,他看到我,像往常一样点点头,擦肩而过的时候,这个身材魁梧像军人的领导停住脚步,眨眨眼,张了张嘴。我停下脚步,等他开口,馆长摇摇头,摆摆手,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不说,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假装一切如常,不然呢,崩溃吗?不,在有人正式找我谈话之前,我得挺着。
一段时间后,我意识到那股暗涌的骚动逐渐恢复原来的平静,像河面上的一个大旋涡,扩展到一定程度后沉寂了一样。我长得像谁或跟谁有相同的名字与背景,周围人不再那么在乎或感兴趣了,毕竟,我并没有被证实与于之谦的关系,我依然过着貌似安稳的生活,而名噪一时的东方明珠的汤丽君,这个我在一次鸡尾酒会上遇见的女子,她的事则沸沸扬扬了好一阵子,所有的经历都被媒体人扒了出来,除了于之谦,她跟另外两名官员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松了一口气,有几分窃喜,甚至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被遗忘的畅快。
六
我确定不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被人跟踪了。事实上,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发生了。有那么几次,我在上班或下班的路上,时间充裕,走得悠闲,会在某个橱窗前驻足观望,可能被一条跑过身边的宠物狗所吸引,就是这样的时刻,我留意到后面的一个身影,并不靠近,戴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我感觉那帽子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可不止一回两回了,但由于并非如影随形,在我一个眨眼之间,戴帽子的人就不见了。具体到是个什么样的人,穿什么衣服,是男是女,我都无法判断,我也不知道每次看到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那天我下班在路上绕了个弯,去丽景广场看新建的喷泉,报上用“最壮观”和“省内最大”的字眼形容。喷泉在广场中央,围绕着一圈厚厚的人墙。随着欢快的音乐声,水柱、水帘、水花交替出现,不少人举着相机、手机拍照。我为躲闪对面的一个镜头,脸转向一侧,一顶棒球帽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我能感觉戴帽子男人的关注点不在喷泉上,想仔细再看时,那人便隐没在一片水雾之中。
我努力稳住自己,又滞留了一会儿便往回走。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人是谁?是调查于之谦的吧?我以为自己是于之谦事件中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的想法是多么幼稚,没有人能逃得过去,不是说法网恢恢吗?可我干了什么?我没有犯法,我的问题属于道德层面上的。还有一种可能性,有人想从我这里找到于之谦,但却没想到我早已是他眼中的路人了,于之谦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把我忽略掉、无视掉了。
一个路口,我停下脚步,假装在包里翻找东西,长头发挡住了一边脸,我借此向后面偷瞄,没看见戴帽子的人,可那些从我身边走的每个男人都挺可疑的。回到住处,发现自己竟出了一身的冷汗,我跌坐到沙发上,心头上有山一样重量的东西挤压着我,越静止不动,越感觉沉重。于是,我站起身,楼上楼下走一圈,看看组合大沙发,看看精雕细刻的盘旋木楼梯,看看一面墙的巨幅画作,这是专门请人来画的,山河锦绣图。再看看我的冰箱、音响、电视机、垂滑的避光窗帘,看看水晶大吊灯,它们被点亮时能发出梦幻般的色彩。看看半人高的大花瓶,看看卧室里那张红木大床,高到天花板的壁柜。打开壁柜的一扇门,拉开其中的一个小抽屉,里面有我全部的首饰,金的银的宝石翡翠的——有阵子我特别钟爱这些东西——我很久都没再碰过它们了。
我停在一个小书架前,大部分是杂志,也有一些外国作者的书,毛姆的《面纱》,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莎士比亚悲剧集》《格林童话》《红楼梦》……它们并非都是摆设,有的是看过电影后才买了书再看,比如,《包法利夫人》《傲慢与偏见》《王子复仇记》《安娜·卡列尼娜》《基度山伯爵》《白雪公主》《爱丽丝漫游记》。我看书孜孜不倦,在某种程度上,看书是对自己精神上没有归属感的一种补偿。
我四下环顾,这套房子一个人住实在太大了,我听说城市中有一种被称作胶囊的房子,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八平方米,不及我的厨房的一半大。我的?没错,此刻还是我的,但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电话响起来时,我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是那部沉寂了许久的座机的铃声,知道这个号码的除了于之谦还有家人。有一回大妮儿在电话里告诉我,遇见了村里的石头,他也在我待的城市里打工。大妮儿开玩笑说:“别不是他特意去找你的吧?我可是把你的电话号码给了他。”但是,石头一直没打电话过来。当我跟大妮儿再次通电话时,佯装不经意地提到石头,可惜,大妮儿不知道石头在哪儿,也不知道他干什么活儿。
我看着电话机,可能是个打错的电话吧,发生过,对方拨错了号码。犹豫间,电话铃声停下来,我又蜷回沙发里。片刻,铃声再次响起,不像打错的电话。是谁呢?我小心地拿起话筒,“喂”了一声,没有回音,但打电话的人就在那里,我想要再问一句,电话“啪”地断了。 窗外,周围楼宇人家的窗口透出或明或暗的灯光,我呆呆地望着窗外,了无心绪。几分钟后,我还没从呆怔中回过神,门被敲响了,我一惊,这么晚,谁会来敲门?不可能是抄表员,现在的水电煤气表不是挂在外面就是统一在一个楼层,而邻居也多没有往来。我想到那个跟踪的人,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敲门声音不紧不慢,也不大声,但声声入耳,我一动也不敢动,直到我意识到,如果假装屋里没人而不吭声,敲门声不会停。我咽了一下口水,问:“谁?”
“是我。”顿几秒钟,我就知道是谁了。打开门,先看到一顶棒球帽,一件普通的夹克衫,帽子下面是一张消瘦的脸,于之谦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出现了,他一步跨进来,“你换了门锁。”
换锁是因为我丢了钥匙,我没解释,也说不出话来。
“别站门口说话,小心有人。”他说,进到客厅里,回头看看我。“没想到是我吧?”他哼笑一声,“我还没走出去,也快了,想见见你。别那么看我,像见了鬼似的,你看我,像鬼吗?”
有一个瞬间,我想跑出去,想喊人。他大概看出了我的心理活动,说:“你别把我当逃犯,官场上的事,你不懂,是我倒霉罢了。”
我就像搞不清状况一般的迷惑。他不是已经逃走了吗?他怎么会来这里?他来干什么?我心里笃定了一点,不希望见到他。
于之谦坐到沙发上,“我倒挺意外,你没变化,”他环顾一下,“好久没来这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一支,左右看看,我差点儿又要马上为他找出烟灰缸。我犹疑着,在离他最远的沙发一角坐下来,打量着他。摘掉帽子的于之谦头发全白,面容憔悴,比以前更瘦了。
“是你跟踪我吗?”好像经过了漫长的时间,我开口了。
“是我,我得知道你目前的生活状况。你没变化,我很欣慰,你也有三十岁了吧?”
“三十二。”
他点点头,“三十二,该成个家了。”
“我没成家,但不是没有变化。”我说。
于之谦举到嘴边的手停住了,眼睛盯着我,他看我时,那种旧有的威慑力仿佛又出现了,我感觉屁股底下的沙发在往下塌陷,嗓子眼发干。
于之谦又点点头,“我看到了。你能给我倒杯水吗?”
我给他倒了水,又坐回原处。我和他处于短暂的沉默之中,看他把吸完的一支烟掐灭在自己的烟盒里。他清了清嗓子,“媒体上的东西,有时是为了需要,政治的需要,总之,你不懂,也不会懂。”
我没作声,等他说自己的打算,显然,他是有打算的。
“我想在这儿住几天,我正在设法出去,已经有眉目了,這里是我最先想到的能住的地方。”
“……你认为这里安全吗?”
于之谦没直接回答:“其实是我保护了你,没让你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内。我就住几天,不会连累你,没有人知道这里,只要你不检举我。”
“……”
“你,不会告发检举我吧?”
“……不会。”我低声答道。
于之谦点头:“嗯,你骨子里是非常聪明的。”
聪明?只是没有选择罢了。我无动于衷地想。
我和于之谦不同寻常地同居在一个屋檐之下。我跟他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侣,有点儿像室友,但关系不密切,虽天天都见,但几乎没有交流,不仅如此,还相互提防。他是惊弓之鸟,我也不再是那个战战兢兢的餐厅服务员,我们两个都是自私自利的人,心里想着的是自己的利益安危。连我们的起居时间也不同步,我早起上班时,他睡的那间客房门扉紧闭,晚上我回来,他已经把自己关在客房里,我和他唯一能坐在一起的,就是电视新闻联播时间,但无论是他还是我,也不是天天都看新闻。
头两个晚上,于之谦坚持睡在楼下沙发上,他不肯睡楼上,我心里清楚为什么,他担心夜长梦多,我会变卦,或他以为一旦有情况,他离门不过两米,是有可能逃出去的。我去上班时,有两三次发现于之谦仍然一路跟我到图书馆,他的跟踪技术拙劣。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如果我举报他,又何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呢?
于之谦是在睡了两天沙发后,移到了楼上的客房,他的腰受不了。一天晚上,我在楼下看过电视爬上楼梯,于之谦站在客房门口,我经过他身边时他说:“你今晚不跟我睡吗?”
“不,”我说,“我就在这里睡。”
于之谦的神情有一丝忧伤,有被拒的恼怒,但更明显的是轻松,我觉得这才是他最真实的心情。那个“不”字,我说得有点儿晚了,我早已经厌烦了这种身份不明的存在,厌烦了不能跟任何人坦诚相见,包括自己的家人。从头到尾,我都拒绝家人进城来找我,我是个连自己的出身都不敢承认,独居豪宅咀嚼孤寂的可怜虫。我不想再当可怜虫了。
我内心希望于之谦能逃出去,这样,我们就永远不再相见,而且,我也不会受到牵连,但事情悬而未决。他虽然表现得很淡定,但那是给我看的,我从他背着我,又紧张又激动地打给某个人的电话的语气里听得出来,偶尔,只言片语会传进我的耳朵,船、过境、换头护照什么的。有时夜深人静,客房里的他一直在踱步,到第二天,我会在垃圾桶里看到大把的烟蒂,他是只热锅上的蚂蚁。
于之谦从住进来,就保持着警惕性,每打过一次电话就要换掉电话卡,虽然他不再跟踪我了,但若是我不按正常时间回来,他都是躲在门外的一个地方,直到看我一个人进屋才会放心。有一个星期天的晚上,他喝点酒,看上去神情放松了不少。央视新闻正在作“红通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后续消息,一个原省部级女官员被法院轻判处理,于之谦突然笑起来,对坐沙发另一头的我说:“等我想落叶归根那天,或许会这样做的,但不是现在。”他一转话锋,“你不问我点什么吗?”
我想了一下,“你来这里前住哪儿?”
“亲戚家,住三五天换个地方,有的亲戚还是亲戚,有的就不是了,没有举报我就算不错了,人啊,哼哼。”
“我有个疑惑,没有人调查我,孙秘书也被羁押了,还有那个姓鲍的,他们是知道我的。” 于之谦扬了扬眉毛,“那种时候,说得多不如说得少,说得少不如不说,明哲保身嘛,说白了,知道得越少,罪过越轻。孙秘书不是傻瓜。他大概也以为你已经是过去时了。这点,你做得非常好,不张扬,没主动找过我,我跟谁经常接触,身边人都清楚。至于鲍林声,他涉及的问题太多,有黑社会背景,有人命案,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我呢,说实话,那当儿,我没想起你来,说我身边女人太多,这不对。人的记忆很微妙,或可能也是一种天意,我改变了你的命运,保护了你,今天你帮了我,这可能就是天意。”
“……你跟你妻子感情好吗?”
于之谦思忖道:“好与不好,都过了三十多年了,人这辈子,婚姻不一定非要有,有了呢,就得守,有人不是形容婚姻就是一个‘忍’字嘛。其实,婚姻中的两个人,都经历过无数次想要离婚,想要掐死对方的念头,这就是婚姻的实质。我在外面找女人,是背叛,老婆心里明镜似的,忍而不发,也是一种背叛。总之,就是那个‘忍’字。我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还都算有出息。他们小时候我是个尽责的父亲,老婆当教师,班主任,忙得很,我在机关,轻闲,上下班都是我接送俩孩子上幼儿园。那时候骑自行车,前面一个后面一个,一年四季如此。我也做家务,洗衣服做饭。回想起来,那会儿的生活好像还有点儿意思,忙忙碌碌似有奔头,也说不上什么意思和奔头,小日子就那意思吧,后来就不是了。”
于之谦不喜不怒的脸上出现了伤感的神情,他不等我再问,自顾自讲起来。他母亲是老师,妻子就是母亲先看中的,父亲是工程师,原本是希望他子承父业,他却走了仕途。他讲几十年来的为官的经历,像一条不归路,有荣耀,有心酸,一些事情也不是他喜欢做的,但别人做了,你不做,就显得格格不入。女人他有过几个,那又怎么了?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花的钱也是有钱人的钱,他不花,别人也花。他没卖国、叛国,比起一些还在台上指手画脚杀过人的人强不少呢……
他抽着烟,抱怨,愤愤不平,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这么多的话,有点接近内心世界,刚说话时还看我,然后,就不再看了,与其说是说给我听的,倒不如说是自言自语的一番自白。他筋疲力尽,非常苍老。
这个晚上之后,我和他恢复那种疏离的状态。他除非要去什么地方,或见什么人,否则都是窝在房里,也从不到阳台或窗前,在屋子里也都是小心翼翼,害怕有邻居听到什么响动。他外出时用上了我那辆不常开的车,多年不驾驶,也没有驾照,所以,开得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但最后,事情还是出在车上。
七
具体是哪一天,我记不清了。天快黑了,我在街上。于之谦出现后,我下班后时常在街上溜达。我在街上漫无目的,走走停停,但不太愿意进林立的各色店铺。如果你不打算买东西,只想静静看看商品,店员或店主不消停地在你身边聒噪,看似热情,实则是一种粗暴的服務,他们真应该像当年我那样接受必要的培训,润物无声的服务。
由图书馆出来后延伸的几条街道我都走遍了,有一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能到海边。隆冬,海边清冷得厉害,难得见到人,能看见海鸥在海面上有规律地飞翔。太冷,待不了多久,有时还没到海边就往回走。
从一个花园广场斜穿到马路上,我将脖子上的围巾一直拉到眼睛下面。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我想,这会儿于之谦在那栋房子里干什么呢?吃饭,看电视,或又在翻我的东西?我知道这个秘密,不止一回,发现所有的柜子或抽屉都有被翻过的迹象。没有什么是他的,抑或里面的东西又都是他的,他不拿,只是瞧,想从中窥视我的私生活?他也窥探不到什么,我的生活一直都是“清清白白”。
我拐向一条单行路。路旁树上残留的叶子都变成了褐色,挂在上面,摇摇晃晃,一阵风就能吹落在地。信号灯一变,身边就停了一长溜的车辆,一辆出租车离我最近。走了多时,有点累了,要不要打车回去?我的目光投向司机,司机的视线由目视前方转了过来,我看到了一张让我怦然心跳的脸,是他,即使过了十多年,曾经青涩腼腆的面孔变得沧桑,我还是认得出来,石头!
我浑身发抖,不由得伸出手,像溺水时要抓住什么东西救命一样,一个眨眼间,停在路边的车辆就变成了游龙,出租车很快就驶离了我的视线。“石头!”我大喊了一声。
夜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不知道什么时候闭上了眼睛,做了些模模糊糊的梦,又很快就醒了。天蒙蒙亮时听到于之谦下楼出去关门的声音便起了床,看看时间,奇怪他为什么出去这么早。
一整天,我脑子里都像过电影,一遍遍回放石头开车从我身边驶过的情景,我后悔当时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不然,他会认出我吧?
石头就在这城里,却没有找我,是他把大妮儿给的电话号码丢了吗?他会不会以为我结婚了,不愿打扰呢?当然,他可能早就成亲了,物是人非,但总该打个电话吧。要么,他是因为一个人在城里疲于奔命讨生活,羞于见面。那我要怎么办,去找他?去哪里找?这城市有近万辆出租车,是不是有大海捞针的意味呢?还能再遇见吗?但偶遇的概率实在太低了,可能跟石头永远就这样擦身而过了。
第二天下班,我走到遇见石头的那个路口,等在那里。人和车无数,却没有我想见的那辆车和人。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影从我身边闪过,那人过去后,我感觉异样,扭过头去看,于之谦在路旁的僻静处朝我招手。
于之谦开车时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他弃车逃了,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知道警察会通过车辆登记找到我头上。于之谦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辞,而他自己为防万一,要到别处去避避。他安慰我:“不是大事故,小碰撞,最严重不过就是吊销驾照,罚点钱,只要是钱的问题就不是个事儿。”又说,“我的事基本办妥了,无法通过正常渠道通关,但可以偷渡,说到底,还是钱的事,只要有钱,就一切好办。”
两天后,警察通知我去交警队,我学了一遍于之谦教我的那套话,一个乡下亲戚偷开我的车,出事后,因为害怕就溜了,连我自己现在都找不到他。最后的处罚结果是吊销我三个月的驾照,罚款两千元。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按部就班,三点一线,上班下班,但心还是悬着。于之谦只要没有出去,随时都可能出现,他终究是我的一块心病,说一颗炸弹也不为过。他若被逮住,追踪他近日行踪,我就可能暴露出来,所谓的一根绳上的两个蚂蚱。从心理阴暗面上来讲,他自知再无可逃之机时,还会保护我吗?他身边的那几个女人不都是他交代出来的吗?我的幸免是因为他一时把我忘记了。另一些时候,于之谦的问题被如何找石头的念头代替,我想知道石头有没有成亲,他的相好长什么样儿,他过得好不好。 接着,就下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上班时打了辆出租车。司机是个话痨,一路说个不停,从天气到汽油价的涨跌,从地铁到越修越堵的城市道路。我灵机一动,问他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出租车司机,这个人帮了我,我想感谢他。
司机说,找个司机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知道他在哪个出租车公司,或有车牌号也知道姓名,就容易了。我说只知道司机的名字。司机问,记得他的车顶灯的颜色吗?我努力回想了下,说:“车顶灯应该是黄色的。”
“黄顶灯是联众公司的,你打电话过去问问调度,一查名字不就结了?可他若是替班司机就没法找了。”
这么简单的事,我竟然纠结了那么久,我暗自庆幸遇到了一个话痨司机,以我的性情,是不会主动跟人搭话的。我打电话到联众出租车公司,接电话的张姓工作人员很热情,也愿意帮我找到做好事的司机,弘扬社会正气嘛。但是,就他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没有叫杨石头的人,但他会留意问问别人,一有消息,会打电话给我。
我茫然了,石头开着联众公司标志的出租车,但他可能只是一个替班司机,我和他可能真的就不能再见面了。
圣诞节前的一天,又下了一场雪,一场真正意义的大雪,窗外,眼见之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屋顶,马路,草坪,停车场,白色就像一种绝缘体似的,裹住了一切。图书馆大厅一侧的礼堂,此刻正在进行的是一次讲座,主題为曾国藩的用人之道,由本市高校的一位教授主讲。大概因为天气的原因,听讲座的不过十几个人,而阅览室只有一位风雨不误来看报的老人家。
我站在礼堂的门口,听里面教授的讲话,眼睛瞄着竖在门口的讲座通告牌。这牌子原先放在图书馆大门那儿,下雪了,搬到礼堂门口,上面有对这次讲座内容和主讲教授的介绍,教授姓叶,名字一个鑫字。不知道为什么,牌子上面有什么东西触动了我,脑海里闪过异样的感觉。是什么呢?不是此刻正在被提及的那个清朝的官儿,我看过一部有关于他事迹的电视剧,这个人物对我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明星。教授的名字有特点,笔画多,难写。
名字?我的目光盯在叶鑫两个字,叶,鑫。鑫,三金念鑫,三个石念磊,就是这个字!电光火石般,我想起来了,石头的学名叫杨磊,三块石头,叫惯了小名,就连村里的老师也叫他石头,只有在他的试卷上才能看到杨磊两个字。
我转身回阅览室,那个老人家仍安静地坐在那里看报。我拿了手机去卫生间,再一次拨通了联众出租车公司的电话。还是那位张姓工作人员,我结结巴巴地解释要找的那个司机名字记错了,我找的人叫杨磊,不叫杨石头。静默了几秒钟之后,那边的声音传过来,“杨磊不是我公司的人,但我知道他,他是替班的,他回老家了。”
“什么时候回老家了?”
“肇事以后,回家养伤去了。”
“……肇事?伤重吗?”
“骨头都碎了,你说重不重?估计是站不起来了。”
“回农村养伤?为什么不在这里?”
“看来你是一点情况都不知道。这么说吧,治病养伤得有钱嘛,是他倒霉,两辆车撞了,他的车损坏严重,对方伤得也轻,他却被交警判负主要责任,对方是市委干部的亲戚嘛。我们也做了该做的,公司的司机都集体捐了钱呢,那管不了多大的用处,一次手术就花了十几万,他那个伤得做两次三次手术,还不一定治好。第一次手术做完了没待几天就被家里人接回去了,没有钱,没别的办法。喂?喂!”
我记得我手里紧紧攥着掉地上摔碎了屏幕的手机,回到阅览室。角落里,多了一个人,有一会儿,我毫无意识地盯着那人头上熟悉的帽子,这个人我认识呀,于之谦。
我抬头看看室内的一个监控镜头,心里冷得要命,仿佛外面的雪下到了我心里。他怎么敢来这里,是他来错了地方,还是我待错了地方?他两片嘴唇上下嚅动着,他的事成了,跟我告个别,永别,这是最后一面,他仍然要用那辆车,先到福建,再通过边境。如果我还想弄回那辆车,几天后可以报失。
他把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放到我面前的案台上。“给你的,”他拍拍袋子,“这是我唯一能给你的,够你一辈子用的。它是好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想抱你一下,这里有监控镜头,就免了吧。”他笑了笑,是那种历练过的笑,皮笑肉不笑的一种。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里的雪冻成了冰。他是通缉犯,为什么还能如此得意和嚣张,且堂而皇之地耀武扬威?究竟以什么作为资本,曾经的权力和现在的金钱吗?
我感觉心里的那块冰,被一股从脚底蹿上来的怒火熔化,继而变成了熊熊大火。
后来的事人人都知道了,警方依据一个电话举报,在公路口设卡,查堵一辆车牌号后两位是66的日本卡罗拉轿车,驾驶这辆车的正是被通缉的原市长于之谦。我讲完了,这就是全部。为什么?见过我的记者都问这个问题。什么关乎道德、良知、觉醒、人格,呵呵,那是媒体需要的答案。我也许只是想为石头扳回一局,可笑吧?幼稚吧?有些事,对与错,做与不做,只是一念之间。
别问我后悔与否,我永远都不会回答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 杨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