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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湖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已卓有成效,但与建设相配套的管理手段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农村公路指路体系中存在指路标志缺乏系统性、设计不合理、提示信息错误等问题。针对上述不足,本文设计建立了相对应的三级交通指路体系,并且设计制作标准指路标志牌,以求达到完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的目标,可为指路标志系统相关设计提供参考和依据。
关键词农村公路,指路体系,三级公路指路体系
我国于1999年公布了GB5768—1999《道路变通标志和标线》执行标准,新国标将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共有327种,它对标志的形状、尺寸、图形符号、材料、结构、设置等均作丁更为详细的规定,尽可能使标志的种类齐全,图形形象直观,版面美观大方,结构合理。它对完善交通标志的标准化、规范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我国的交通事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新国标制定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结合路网特点对国标进行补充细化,如何对路网指路标志展开系统化设计(即指路体系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农村公路现状调查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前农村公路的现状及主要问题,本课题组选取了浙江省湖州市作为实地考察对象,对现有的指路体系做了系统的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归纳。
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尤其是乡道、村道,还没有形成统一规划设计的做法,一般都是“现场作业”,即使有设计,也基本上由承担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一并进行。同时设计人员对规范的理解、对周边环境的勘测等因素的制约,在设计中造成同一线路标志标线的类型、数量、设置形式、规格不统一的情况。另外,农村公路大多数属地方管辖,他们的思路和管理模式不同,也造成了标志标线设置的差异。有要求设计单位按规范设计的,也有要求因陋就简的。
根据此次调查的情况并结合湖州市农村公路的现状,将湖州市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现状问题进行分类,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1 缺乏全局性、方向性、系统性的指路标志
湖州市现有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主要实现了对近距离、局部目标的指路标志设计,但是缺乏系统性、全局性、大范围、方向性的指路标志,从大范围内对指路标志设计的考虑不足。
农村公路的指路标志往往缺少综合考虑道路自身功能定位、路网结构布局等因素系统地来设计和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导致目前指路系统缺乏层次性、系统性和网络性,这也是目前农村公路交通标志设置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1.2 部分指路标志的所携带的指路信息不科学、不合理、不一致
(1)指路标志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由于路口形式不规则、岔路较多时,标志指示方向(或者路口数量)与实际不一样,或在某些非常规的丁字、十字路口的指路标志,仍使用标准的丁字、十字路口图案,致使方向指示不清。
(2)指路标志承载信息要素选用混乱,缺少基于公路等级、服务功能定位方面的信息分类和确定,导致信息重点不突出、信息不足(或过载)、不连续、指示不清。
在国标GB5768-1999中,对指路标志的颜色、形状、图案等因素进行了着重的规定,但对指路标志中的地名、路名等信息如何选用,特别是在路网的层面上的信息选用规则缺乏必要的指导,随着路网的复杂,指路标志的各种问题就慢慢凸现出来。
1.3 指路标志版面设计不规范
(1)指路标志信息不正确,中英文内容出现错误。安吉县境内县道与04省道相交处,标志中英文内容出现多处错误,比如“孝丰”英文应为“XIAOFENG”,湖州英文应为“HUZHOU”。此外此标志的内容布局也极为不合理。
(2)指路标志牌字体大小不一致。湖州市境内乡道与乡道交叉口指路标志,该标志上的字体规格不一致,“锦山”、“中管”和“士林”三处字体大小不一致,不够美观,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1.4指路标志设置不合理
(1)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 部分进口未能设置交叉口指路标志。
(2)指路标志悬臂较短,遮挡现象较为严重。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湖州市现有指路标志在设计时没有对绿化树木的成长情况给予足够的考虑,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指路标志遮挡,影响了正常驾驶。
1.5 其他问题
(1)指路标志版面不够美观,视认性不够好。
由于农村公路的修建时间不统一,有的道路经过几次修建改道,造成原有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农村公路信息。最为突出的就是存在较多的补丁现象,或遮盖现象,这影响了指路标志的视认性和该地区的形象。
(2)同一技术等级农村公路指路标志版面大小以及采用的支撑形式(主要为F杆)规格不统一,并且存在较大差异。
2农村公路指路体系
2.1 设计目标
针对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之间指路系统的无缝连接,为公众出行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使得公路运输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地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城市与农村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2.2 设计原则
整体性
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是整个公路系统中的一部分,与其他公路设施、环境相互作用影响,共同发挥着公路的性能,因此将指路标志与公路等其他设施隔离起来单独考虑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实际的。所以,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的设计一方面必须从整个公路整体的角度出发,按照整体的原则,使指路标志与道路等级、功能、沿线环境、与相邻道路的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协调一致;另一方面要从整体大方面出发,在大的系统环境里综合考虑行人、车辆、公路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使得农村公路与整个大环境相协调。
系统性
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的系统性是保证信息联系统一的关键,是顺利实现为服务者导向的保障。
从功能的角度来说,在设计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是要仔细研究标志系统中标志的种类,标志相互之间的关系,各自承担的主要信息功能以及不同位置信息的需求等。系统性要求所有的交通指示牌不是一个简单的叠加,而是不同交通指示牌的一个有机结合,由不同等级和不同地理位置的交通指示标志承担不同的系统任务,反映不同等级的内容信息。对于导向性的交通指路標志,只有具有了系统性才可以最终实现连续的对使用者的指引,最终顺利完成指引作用。
从艺术风格的角度来说,要求其形成信息层次分明、风格统一、地狱特色鲜明的视觉形式,使得公路使用者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需要的信息。
总之,完善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就是要通过功能和艺术风格上的协调统一,使得公路使用者准确快速地获取信息,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通达作用。
有效性
有效性主要针对的是单个交通标志的设计要求,主要体现在交通标志需要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位置能够将公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准确、合适地表达出来。版面和位置设计时,需要从整体上考虑,选取最为有效和大多数人需要的信息,结合考虑公路事业这在接受视觉信息时的生理、心理特点,保证信息的可见性、可理解性和可印象性,起到交通标志所需要达到的“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最高境界。
特色性
特色性是针对于交通指路标志的设计风格而言的。如今,我国大多数的交通指路标志都是借鉴和学习欧美、日本等国家。由于各地学习的对象不一样导致标志的设计风格混乱,更不要说由不同主体承担修建的农村公路。标志化自然是交通指路标志能够进行工业化生产的基础,而特色性则可以成为交通标志设计风格存在和发展的推动力。考虑到湖州是一个旅游资源相对发达的城市,因此在设计时可以适当突出其旅游特色与当地旅游业相互促进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
2.3 农村公路指路标志节点设计
2.3.1 节点功能划分
按照节点的不同功能确定指路标志的作用点及作用范围。才能使节点之间发生指路信息联系。使指路信息系统化。道路路口功能是转向:把一个方向交通流分成不同方向的交通流。但是每个路口在路网中所处的位置不同,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也不相同。有些是高速公路相交的主转向点,有些是干道相交的转向点,有些是支路与干路相交的大集散点,有些是支路相交的小集散点。
根据节点功能的区别,可将农村公路划分为三级指路体系,因此,相应地需要设立三级节点。
一级节点
一级节点提供过境交通信息,连续、系统地提供节点前后的控制性指路体系。在设计时应当做好节点前后设计。对于节点前应当做好出口预告系统和直行信息预告系统;节点后应当进行扩展,提供给驾驶员的信息应为大方向信息,主要由通往的道路信息来表达。
二级节点
二级节点应连续、系统地提高节点前后和路段上反映道路前方的地点及距离信息。同样需要包含节点前指路系统和节点后指路系统。
三级节点
三级节点主要是为集散交通提供集散或到达指路信息,三级节点指路标志只是作为二级指路信息的补充形式,其标志牌面和其他节点指路标志牌们也有所不同。在交叉口前50米处的指路标志上只是该交叉口横向道路名和两侧去向的前方道路路名。
在停车线前设置交叉口路名只是标志或交叉口地名指示标志;在交叉口后设置道路名标志、县乡名称标志。
2.3.2 设计指路标志设置类型
根据农村公路的道路特点,将农村公路指路标志分成以下四种类型:
1、县乡道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设置指路标志
2、普通县乡公路相交交叉口各进口设置指路标志。
3、小交叉口指路标志。
4、确认标志,确认标志包含地点距离标志和线路各标志两种。
5、旅游标志的设置。
3 湖州市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示例
3.1 湖州市农村公路三级
为了能够建立有效的指路体系,将农村公路指路体系设立成三级层次体系。利用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有效地进行道路诱导,故在穿过全市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连接路段设立一级指路标志;在主要县道与国、省道、县道与县道交接处设立二级指路标志;在乡道与县道、乡道与乡道交接处设立三级指路标志;并补充设立确认标志。
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自上而下,每一级的节点设立特定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制作。为了更加清楚地展示设计思想,在湖州市设立三级指路体系作为示例。
3.2 湖州市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标志信息选取及版面设计
对于新建的湖州市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选取部分农村公路交叉口为例,设计、制作部门农村公路指路标识牌。
3.2.1 县乡道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设置指路标志
县乡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应在距交叉口前30-50米处的进口及设置指路标志。指路标志的表达形式参照国省道,将国省道线路编号标识与指路标志结合设置,指路标志不但预告前方将要通达的重要地点和距离的同时,也预告了相交道路的编号、性质和内涵的方向地点,驾驶员只要使用与之配套的标注有线路编码的交通图,根据计划线路、注意线路编号、转向线路和标注地点的变化,就可以畅通无阻抵达目的地。
县乡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设置的指路标志,标志信息选择应按国省道指路标志信息选择原则,应与设置于该交叉口国省道上的标志信息相同,但可根据县乡公路的特点,不放置控制性城市的地点信息,而标示所能到的县、区地名或国省道编号信息。版面单个方向指示的地名信息数量不超过两个。
3.2.2 普通县乡公路相交交叉口各进口设置指路标志
县道与县道相交、县道与乡道相交、乡道与乡道相交的各交叉口进口都应设置指路标志,根据道路交叉口的重要性,可按以下两种版面设计:
(1)县道与县道相交,采取文字+图形的表达形式,主线和支线方向分别按道路实际情况选择一至两个信息(最多不能超过两个),交叉口图形应按实际路口形状实施。
县道与县道相交,同一方向须选取两个信息时,应在一行或两行内按照信息由近至远的顺序由左至右或由上至下排列。一般情况下主线右侧及支线下侧的信息名不变,为该条道路所能到达的终点,另一个信息为该条道路上的重要地点名或道路名。
(2)县道与乡道相交,可以采取上述设计,也可采取文字+导向箭的表达形式。
此类标志最多只能放置三行,信息的排列可遵循道路等级高的信息放在标志上面的原则,当标志上有三个信息时,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可按直行、左转、右转从上至下地排列。
3.2.3 小交叉口指路标志
小交叉口指路标志主要是指普通县乡公路与小岔路相交,在此交叉口前50m左右设置简易的指路标志,标志应标明横向道路所能到达的地名。小交叉口指路标志的信息一般是四、五级信息,可根据实际交叉口的实际情况将两个标志组合在一起使用,信息等级高的放在上面。
3.2.4 确认标志
道路起点及经过重要交叉口后应设置确认标志,确认标志按道路实际情况可选择带线路编号的地点距离标志或单独设置线路名称标志。带线路名称标志的地点距离标志,最多由上至下、由近至远在放置三个信息,最下侧的信息应为该条道路所能到达的终点地点或公路名,县道上标志的上面两个信息应选择三级信息,乡道上的标志的上面两个信息应为五级信息。
3.2.5 旅游标志
为提升湖州地区城市的总体形象,构筑湖州地区无障碍旅游区,完善湖州地区旅游服务功能,培育湖州地区健康、休闲、个性和蕴藏着巨大商机的自驾车旅游市场,湖州市政府于2004年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上组织设计关实施了重要旅游景点的道路指引标志,同时各县区也增设了部分旅游标志。
旅游路线一般情况是经由各国省道,通过各县乡道到达各旅游景点,建议在县乡公路设计和设置指路标志的同时,考虑旅游标志的设置,可将旅游信息放置于指路标志版面中,对于等级较高的旅游区也可单独设置旅游标志。旅游标志的设置应参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实施。旅游标志单独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路口其他指示方向的标志的间距大于50米;
(二)旅游区方向标志应处于一个较显著的位置;
(三)避开邻近交叉口的干扰。
总结
随着近几年农村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乡村旅游的大力开发,农村公路的服务对象已不仅仅局限于公路沿线周边的当地农民,清晰、完善、系统的指路体系对于整个农村网络来讲显得尤为重要。完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针对现有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研究取得一定的成果:
(1)发现了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了解到农村公路使用者对于现有指路系统的意见和建议;
(2)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小组设计了符合当前形势,具有整体性、系统性、有效性和特色性的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
(3)根据公路使用者心理和行为特征设计的标准交通指路标志将准确、快速地向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参考文献
[1]李兴华,范振宇. 中国农村公路发展历程回顾及展望[J]. 交通世界,2006:26-28.
[2]于成富. 新时期农村公路的地位和作用[J]. 吉林交通科技,2007(2):69-71.
[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4] 《湖州市国省道指路體系优化与完善》设计方案
[5]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DB393-2007
关键词农村公路,指路体系,三级公路指路体系
我国于1999年公布了GB5768—1999《道路变通标志和标线》执行标准,新国标将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共有327种,它对标志的形状、尺寸、图形符号、材料、结构、设置等均作丁更为详细的规定,尽可能使标志的种类齐全,图形形象直观,版面美观大方,结构合理。它对完善交通标志的标准化、规范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我国的交通事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新国标制定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结合路网特点对国标进行补充细化,如何对路网指路标志展开系统化设计(即指路体系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农村公路现状调查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前农村公路的现状及主要问题,本课题组选取了浙江省湖州市作为实地考察对象,对现有的指路体系做了系统的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归纳。
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尤其是乡道、村道,还没有形成统一规划设计的做法,一般都是“现场作业”,即使有设计,也基本上由承担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一并进行。同时设计人员对规范的理解、对周边环境的勘测等因素的制约,在设计中造成同一线路标志标线的类型、数量、设置形式、规格不统一的情况。另外,农村公路大多数属地方管辖,他们的思路和管理模式不同,也造成了标志标线设置的差异。有要求设计单位按规范设计的,也有要求因陋就简的。
根据此次调查的情况并结合湖州市农村公路的现状,将湖州市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现状问题进行分类,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1 缺乏全局性、方向性、系统性的指路标志
湖州市现有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主要实现了对近距离、局部目标的指路标志设计,但是缺乏系统性、全局性、大范围、方向性的指路标志,从大范围内对指路标志设计的考虑不足。
农村公路的指路标志往往缺少综合考虑道路自身功能定位、路网结构布局等因素系统地来设计和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导致目前指路系统缺乏层次性、系统性和网络性,这也是目前农村公路交通标志设置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1.2 部分指路标志的所携带的指路信息不科学、不合理、不一致
(1)指路标志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由于路口形式不规则、岔路较多时,标志指示方向(或者路口数量)与实际不一样,或在某些非常规的丁字、十字路口的指路标志,仍使用标准的丁字、十字路口图案,致使方向指示不清。
(2)指路标志承载信息要素选用混乱,缺少基于公路等级、服务功能定位方面的信息分类和确定,导致信息重点不突出、信息不足(或过载)、不连续、指示不清。
在国标GB5768-1999中,对指路标志的颜色、形状、图案等因素进行了着重的规定,但对指路标志中的地名、路名等信息如何选用,特别是在路网的层面上的信息选用规则缺乏必要的指导,随着路网的复杂,指路标志的各种问题就慢慢凸现出来。
1.3 指路标志版面设计不规范
(1)指路标志信息不正确,中英文内容出现错误。安吉县境内县道与04省道相交处,标志中英文内容出现多处错误,比如“孝丰”英文应为“XIAOFENG”,湖州英文应为“HUZHOU”。此外此标志的内容布局也极为不合理。
(2)指路标志牌字体大小不一致。湖州市境内乡道与乡道交叉口指路标志,该标志上的字体规格不一致,“锦山”、“中管”和“士林”三处字体大小不一致,不够美观,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1.4指路标志设置不合理
(1)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 部分进口未能设置交叉口指路标志。
(2)指路标志悬臂较短,遮挡现象较为严重。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湖州市现有指路标志在设计时没有对绿化树木的成长情况给予足够的考虑,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指路标志遮挡,影响了正常驾驶。
1.5 其他问题
(1)指路标志版面不够美观,视认性不够好。
由于农村公路的修建时间不统一,有的道路经过几次修建改道,造成原有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农村公路信息。最为突出的就是存在较多的补丁现象,或遮盖现象,这影响了指路标志的视认性和该地区的形象。
(2)同一技术等级农村公路指路标志版面大小以及采用的支撑形式(主要为F杆)规格不统一,并且存在较大差异。
2农村公路指路体系
2.1 设计目标
针对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之间指路系统的无缝连接,为公众出行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使得公路运输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地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城市与农村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2.2 设计原则
整体性
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是整个公路系统中的一部分,与其他公路设施、环境相互作用影响,共同发挥着公路的性能,因此将指路标志与公路等其他设施隔离起来单独考虑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实际的。所以,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的设计一方面必须从整个公路整体的角度出发,按照整体的原则,使指路标志与道路等级、功能、沿线环境、与相邻道路的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协调一致;另一方面要从整体大方面出发,在大的系统环境里综合考虑行人、车辆、公路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使得农村公路与整个大环境相协调。
系统性
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的系统性是保证信息联系统一的关键,是顺利实现为服务者导向的保障。
从功能的角度来说,在设计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是要仔细研究标志系统中标志的种类,标志相互之间的关系,各自承担的主要信息功能以及不同位置信息的需求等。系统性要求所有的交通指示牌不是一个简单的叠加,而是不同交通指示牌的一个有机结合,由不同等级和不同地理位置的交通指示标志承担不同的系统任务,反映不同等级的内容信息。对于导向性的交通指路標志,只有具有了系统性才可以最终实现连续的对使用者的指引,最终顺利完成指引作用。
从艺术风格的角度来说,要求其形成信息层次分明、风格统一、地狱特色鲜明的视觉形式,使得公路使用者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需要的信息。
总之,完善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就是要通过功能和艺术风格上的协调统一,使得公路使用者准确快速地获取信息,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通达作用。
有效性
有效性主要针对的是单个交通标志的设计要求,主要体现在交通标志需要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位置能够将公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准确、合适地表达出来。版面和位置设计时,需要从整体上考虑,选取最为有效和大多数人需要的信息,结合考虑公路事业这在接受视觉信息时的生理、心理特点,保证信息的可见性、可理解性和可印象性,起到交通标志所需要达到的“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最高境界。
特色性
特色性是针对于交通指路标志的设计风格而言的。如今,我国大多数的交通指路标志都是借鉴和学习欧美、日本等国家。由于各地学习的对象不一样导致标志的设计风格混乱,更不要说由不同主体承担修建的农村公路。标志化自然是交通指路标志能够进行工业化生产的基础,而特色性则可以成为交通标志设计风格存在和发展的推动力。考虑到湖州是一个旅游资源相对发达的城市,因此在设计时可以适当突出其旅游特色与当地旅游业相互促进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
2.3 农村公路指路标志节点设计
2.3.1 节点功能划分
按照节点的不同功能确定指路标志的作用点及作用范围。才能使节点之间发生指路信息联系。使指路信息系统化。道路路口功能是转向:把一个方向交通流分成不同方向的交通流。但是每个路口在路网中所处的位置不同,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也不相同。有些是高速公路相交的主转向点,有些是干道相交的转向点,有些是支路与干路相交的大集散点,有些是支路相交的小集散点。
根据节点功能的区别,可将农村公路划分为三级指路体系,因此,相应地需要设立三级节点。
一级节点
一级节点提供过境交通信息,连续、系统地提供节点前后的控制性指路体系。在设计时应当做好节点前后设计。对于节点前应当做好出口预告系统和直行信息预告系统;节点后应当进行扩展,提供给驾驶员的信息应为大方向信息,主要由通往的道路信息来表达。
二级节点
二级节点应连续、系统地提高节点前后和路段上反映道路前方的地点及距离信息。同样需要包含节点前指路系统和节点后指路系统。
三级节点
三级节点主要是为集散交通提供集散或到达指路信息,三级节点指路标志只是作为二级指路信息的补充形式,其标志牌面和其他节点指路标志牌们也有所不同。在交叉口前50米处的指路标志上只是该交叉口横向道路名和两侧去向的前方道路路名。
在停车线前设置交叉口路名只是标志或交叉口地名指示标志;在交叉口后设置道路名标志、县乡名称标志。
2.3.2 设计指路标志设置类型
根据农村公路的道路特点,将农村公路指路标志分成以下四种类型:
1、县乡道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设置指路标志
2、普通县乡公路相交交叉口各进口设置指路标志。
3、小交叉口指路标志。
4、确认标志,确认标志包含地点距离标志和线路各标志两种。
5、旅游标志的设置。
3 湖州市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示例
3.1 湖州市农村公路三级
为了能够建立有效的指路体系,将农村公路指路体系设立成三级层次体系。利用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有效地进行道路诱导,故在穿过全市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连接路段设立一级指路标志;在主要县道与国、省道、县道与县道交接处设立二级指路标志;在乡道与县道、乡道与乡道交接处设立三级指路标志;并补充设立确认标志。
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自上而下,每一级的节点设立特定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制作。为了更加清楚地展示设计思想,在湖州市设立三级指路体系作为示例。
3.2 湖州市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标志信息选取及版面设计
对于新建的湖州市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选取部分农村公路交叉口为例,设计、制作部门农村公路指路标识牌。
3.2.1 县乡道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设置指路标志
县乡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应在距交叉口前30-50米处的进口及设置指路标志。指路标志的表达形式参照国省道,将国省道线路编号标识与指路标志结合设置,指路标志不但预告前方将要通达的重要地点和距离的同时,也预告了相交道路的编号、性质和内涵的方向地点,驾驶员只要使用与之配套的标注有线路编码的交通图,根据计划线路、注意线路编号、转向线路和标注地点的变化,就可以畅通无阻抵达目的地。
县乡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交设置的指路标志,标志信息选择应按国省道指路标志信息选择原则,应与设置于该交叉口国省道上的标志信息相同,但可根据县乡公路的特点,不放置控制性城市的地点信息,而标示所能到的县、区地名或国省道编号信息。版面单个方向指示的地名信息数量不超过两个。
3.2.2 普通县乡公路相交交叉口各进口设置指路标志
县道与县道相交、县道与乡道相交、乡道与乡道相交的各交叉口进口都应设置指路标志,根据道路交叉口的重要性,可按以下两种版面设计:
(1)县道与县道相交,采取文字+图形的表达形式,主线和支线方向分别按道路实际情况选择一至两个信息(最多不能超过两个),交叉口图形应按实际路口形状实施。
县道与县道相交,同一方向须选取两个信息时,应在一行或两行内按照信息由近至远的顺序由左至右或由上至下排列。一般情况下主线右侧及支线下侧的信息名不变,为该条道路所能到达的终点,另一个信息为该条道路上的重要地点名或道路名。
(2)县道与乡道相交,可以采取上述设计,也可采取文字+导向箭的表达形式。
此类标志最多只能放置三行,信息的排列可遵循道路等级高的信息放在标志上面的原则,当标志上有三个信息时,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可按直行、左转、右转从上至下地排列。
3.2.3 小交叉口指路标志
小交叉口指路标志主要是指普通县乡公路与小岔路相交,在此交叉口前50m左右设置简易的指路标志,标志应标明横向道路所能到达的地名。小交叉口指路标志的信息一般是四、五级信息,可根据实际交叉口的实际情况将两个标志组合在一起使用,信息等级高的放在上面。
3.2.4 确认标志
道路起点及经过重要交叉口后应设置确认标志,确认标志按道路实际情况可选择带线路编号的地点距离标志或单独设置线路名称标志。带线路名称标志的地点距离标志,最多由上至下、由近至远在放置三个信息,最下侧的信息应为该条道路所能到达的终点地点或公路名,县道上标志的上面两个信息应选择三级信息,乡道上的标志的上面两个信息应为五级信息。
3.2.5 旅游标志
为提升湖州地区城市的总体形象,构筑湖州地区无障碍旅游区,完善湖州地区旅游服务功能,培育湖州地区健康、休闲、个性和蕴藏着巨大商机的自驾车旅游市场,湖州市政府于2004年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上组织设计关实施了重要旅游景点的道路指引标志,同时各县区也增设了部分旅游标志。
旅游路线一般情况是经由各国省道,通过各县乡道到达各旅游景点,建议在县乡公路设计和设置指路标志的同时,考虑旅游标志的设置,可将旅游信息放置于指路标志版面中,对于等级较高的旅游区也可单独设置旅游标志。旅游标志的设置应参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实施。旅游标志单独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路口其他指示方向的标志的间距大于50米;
(二)旅游区方向标志应处于一个较显著的位置;
(三)避开邻近交叉口的干扰。
总结
随着近几年农村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乡村旅游的大力开发,农村公路的服务对象已不仅仅局限于公路沿线周边的当地农民,清晰、完善、系统的指路体系对于整个农村网络来讲显得尤为重要。完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针对现有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研究取得一定的成果:
(1)发现了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了解到农村公路使用者对于现有指路系统的意见和建议;
(2)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小组设计了符合当前形势,具有整体性、系统性、有效性和特色性的农村公路三级指路体系;
(3)根据公路使用者心理和行为特征设计的标准交通指路标志将准确、快速地向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参考文献
[1]李兴华,范振宇. 中国农村公路发展历程回顾及展望[J]. 交通世界,2006:26-28.
[2]于成富. 新时期农村公路的地位和作用[J]. 吉林交通科技,2007(2):69-71.
[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4] 《湖州市国省道指路體系优化与完善》设计方案
[5]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DB39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