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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9日,国务院房改办邀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法制局有关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志就公有住房出售中的产权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产权问题与对存量住房产权属性的认识以及售房价格的确定密切相关,在正确处理以上两个问题的前提下,应该给予购房职工以全部产权,不宜继续沿用部分产权的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