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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一课的培训后,自己学习收获颇多,获益匪浅,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成为我们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共同遵守和认同的期望、思想和行为的标准.早在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首次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上述六个方面的规定,应当贯穿我们高校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