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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设立了金融类租赁公司,金融租赁业务在商业银行整体业务中所占比例日渐增加,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笔者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发展现状的阐述,分析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租赁 问题 措施
金融租赁是20世纪中后期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组合后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业,具有融物与融资双重功能。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租赁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已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应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1、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涉足金融租赁业务,但发展相对滞后,无论从租赁渗透率(租赁交易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还是从租赁交易额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的金融租赁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明显差距。据统计,美国的租赁渗透率为30%,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在两位数以上,而我国仅为6%左右。2007年中国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并降低了进入金融租赁业的准入门槛。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0多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8000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国银租赁资产规模已经超过千亿,金融租赁全行业实现净利润100多亿元。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集中在2007-2008年和金融危机后的2010年,主要集中在金融产业发达、金融资源丰富的一线城市,注册资本在20-80亿元,业务范围都集中在航空、船舶、基础设施等大型设备方面,使得银行系金融租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场定位单一、行业风险集中的问题。
2、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存在的问题
2.1、融资渠道狭窄
受政策法规的限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目前不能从出资银行获得贷款和没有同业拆借资格,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在一些大型租赁项目面前没有任何资金优势可言。
2.2、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领域的专业技术和人才储备都相当不足,不利于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做好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
2.3、专业管理经验缺乏
国内银行系租赁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专业熟悉程度和维修处理能力与发达国家大型厂商租赁相比较弱,对租赁标的物的处理经验不足。
2.4、金融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的管理办法不统一,导致竞争不公平;合同法无法解决涉及金融租赁物权、监督管理、行业组织等问题,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有可能导致租赁公司丧失租赁物权的风险、对专属物的规定限制了特定行业采用金融租赁方式融资等。
2.5、外资金融租赁公司的竞争
外资金融租赁公司操作经验丰富,税负较轻,依托母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在我国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客户群,抢占了市场先机。
3、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应对措
3.1、逐步放宽融资渠道
我国在航空、航运等行业拥有强大的优势,随着这些行业的复苏和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这些行业方面的优势,使商业银行在金融租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系租赁公司能够得到来自股东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95%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必须要走直接融资的道路,如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充分利用各个渠道的资金才能更好的发展。
3.2、出台和完善金融租赁相关法律法规
在国际上,法律、会计、税收和监管并称为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支柱。金融租赁在我国是一项新型业务,对大多数人来讲都较为陌生。虽然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关于租赁市场的法律框架,但整个金融租赁业仍缺乏统一的专门法规,而这种立法上的滞后,往往使得金融租赁公司处于无所适从的窘地。我们需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细化金融租赁的法律法规,尽快审议颁布《金融租赁法》。
3.3、统一行业归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租赁公司分别由商务部和银监会批准筹建和管理,这种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对国内整个租赁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因而,需从政策上调整,统一行业归口管理主体,为金融租赁业的公平监管、规范运作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为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发展,促进金融租赁行业的自我管理,可以适时成立全国金融租赁行业协会。
3.4、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
金融租赁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既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更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复合型人才是金融租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现代金融租赁的交易结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需要既懂融资租赁业务,又善于经营的专业人才,而我国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人才素质远远达不到融资租赁行业本身的要求,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应抓紧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5、加强租赁产品创新,走差异化道路
企业要赢得实质意义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回报,必须具备与众不同的核心竞争力。目前银行系金融租赁多以融资租赁和回租业务为主,与银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因此,金融租赁应引进证券租赁、杠杆租赁、收益百分比租赁等,形成多种盈利模式。同时,商业银行应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客户,探索自己擅长的业务领域,进行产品创新,突出产品特色,走业务差异化发展道路,把金融租赁业务做大做强。
3.6、强化防火墙与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墙,杜绝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与母行之间的关联交易;建立完善的风险资产分类制度和风险控制与预警机制,根据业务特性,对金融租赁业务面临的技术、产业、政策等风险实施科学识别、计量、分析、预警和管理,按照租赁行业的特点对租期安排、租金定价及租后管理进行系统化控制。
3.7、充分发挥行业战略联盟的作用
对于飞机、船舶等造价较高的大型设备租赁业务,仅靠一家租赁公司有时很难满足一些大型项目的融资需求。很多租赁公司通过合作、重组等方式建立银行系金融租赁行业战略联盟,扩大了资金来源,分散了项目风险,拓宽了自身的发展空间。
4、小结
金融租赁业具有投资、融资、促销和资产管理四大功能,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在自身竞争力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的同时缓解了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偏小、租赁市场渗透率低、租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等问题,实现了经营多元化,降低了金融租赁成本,促使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辉萌,王纳.论商业银行参与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前景明[J].特区经济,2008(9).
[2]费伦苏.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建议[J].河北金融,2009(3).
[3]赖茂琴,吴静民.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建议[J].特区经济,2009,(8).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租赁 问题 措施
金融租赁是20世纪中后期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组合后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业,具有融物与融资双重功能。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租赁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已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应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1、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涉足金融租赁业务,但发展相对滞后,无论从租赁渗透率(租赁交易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还是从租赁交易额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的金融租赁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明显差距。据统计,美国的租赁渗透率为30%,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在两位数以上,而我国仅为6%左右。2007年中国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并降低了进入金融租赁业的准入门槛。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0多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8000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国银租赁资产规模已经超过千亿,金融租赁全行业实现净利润100多亿元。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集中在2007-2008年和金融危机后的2010年,主要集中在金融产业发达、金融资源丰富的一线城市,注册资本在20-80亿元,业务范围都集中在航空、船舶、基础设施等大型设备方面,使得银行系金融租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场定位单一、行业风险集中的问题。
2、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存在的问题
2.1、融资渠道狭窄
受政策法规的限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目前不能从出资银行获得贷款和没有同业拆借资格,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在一些大型租赁项目面前没有任何资金优势可言。
2.2、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领域的专业技术和人才储备都相当不足,不利于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做好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
2.3、专业管理经验缺乏
国内银行系租赁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专业熟悉程度和维修处理能力与发达国家大型厂商租赁相比较弱,对租赁标的物的处理经验不足。
2.4、金融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的管理办法不统一,导致竞争不公平;合同法无法解决涉及金融租赁物权、监督管理、行业组织等问题,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有可能导致租赁公司丧失租赁物权的风险、对专属物的规定限制了特定行业采用金融租赁方式融资等。
2.5、外资金融租赁公司的竞争
外资金融租赁公司操作经验丰富,税负较轻,依托母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在我国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客户群,抢占了市场先机。
3、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应对措
3.1、逐步放宽融资渠道
我国在航空、航运等行业拥有强大的优势,随着这些行业的复苏和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这些行业方面的优势,使商业银行在金融租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系租赁公司能够得到来自股东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95%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必须要走直接融资的道路,如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充分利用各个渠道的资金才能更好的发展。
3.2、出台和完善金融租赁相关法律法规
在国际上,法律、会计、税收和监管并称为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支柱。金融租赁在我国是一项新型业务,对大多数人来讲都较为陌生。虽然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关于租赁市场的法律框架,但整个金融租赁业仍缺乏统一的专门法规,而这种立法上的滞后,往往使得金融租赁公司处于无所适从的窘地。我们需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细化金融租赁的法律法规,尽快审议颁布《金融租赁法》。
3.3、统一行业归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租赁公司分别由商务部和银监会批准筹建和管理,这种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对国内整个租赁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因而,需从政策上调整,统一行业归口管理主体,为金融租赁业的公平监管、规范运作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为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发展,促进金融租赁行业的自我管理,可以适时成立全国金融租赁行业协会。
3.4、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
金融租赁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既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更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复合型人才是金融租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现代金融租赁的交易结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需要既懂融资租赁业务,又善于经营的专业人才,而我国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人才素质远远达不到融资租赁行业本身的要求,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应抓紧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5、加强租赁产品创新,走差异化道路
企业要赢得实质意义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回报,必须具备与众不同的核心竞争力。目前银行系金融租赁多以融资租赁和回租业务为主,与银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因此,金融租赁应引进证券租赁、杠杆租赁、收益百分比租赁等,形成多种盈利模式。同时,商业银行应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客户,探索自己擅长的业务领域,进行产品创新,突出产品特色,走业务差异化发展道路,把金融租赁业务做大做强。
3.6、强化防火墙与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墙,杜绝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与母行之间的关联交易;建立完善的风险资产分类制度和风险控制与预警机制,根据业务特性,对金融租赁业务面临的技术、产业、政策等风险实施科学识别、计量、分析、预警和管理,按照租赁行业的特点对租期安排、租金定价及租后管理进行系统化控制。
3.7、充分发挥行业战略联盟的作用
对于飞机、船舶等造价较高的大型设备租赁业务,仅靠一家租赁公司有时很难满足一些大型项目的融资需求。很多租赁公司通过合作、重组等方式建立银行系金融租赁行业战略联盟,扩大了资金来源,分散了项目风险,拓宽了自身的发展空间。
4、小结
金融租赁业具有投资、融资、促销和资产管理四大功能,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在自身竞争力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的同时缓解了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偏小、租赁市场渗透率低、租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等问题,实现了经营多元化,降低了金融租赁成本,促使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辉萌,王纳.论商业银行参与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前景明[J].特区经济,2008(9).
[2]费伦苏.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建议[J].河北金融,2009(3).
[3]赖茂琴,吴静民.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建议[J].特区经济,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