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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下了好久,此刻终于停了,白茫茫的天地沉浸在朦胧的阳光里,仿佛风寒初愈的孩子,明快又微醺。绯绯站在二楼的储物间,望着窗外,发现街对面那个大湖结了冰,金色的光从冰面上散出来,有人在光里滑冰,穿着五颜六色的花棉袄,鼓鼓囊囊,好似糖果。临湖而立的松树盛满了雪,像饱满的冰激凌。通红的雕塑立在积雪里,模仿烟花绽放的样子,提前庆祝一周后的新年。绯绯就站在窗前,站在恒温二十五摄氏度的房间里,穿着轻薄工作服,将棕黑的臉颊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幻想自己变得很薄很薄,成了一只影子,穿过窗户,飘在空中,在冰天雪地里畅游——直到她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扩音器放大,并从楼下传来:
“绯绯,你找到了吗——绯绯——”
绯绯这才回过神,赶紧从身后的柜子里翻出不同造型的游泳圈,左手拎着“甜甜圈”,右手举起“火烈鸟”,脖子上再套一个“独角兽”,飞奔至一楼,经过一个个障碍物似的四脚家私,推开一扇玻璃门,进入一楼外的花园——在这里,前卫又昂贵的人造夏天系统正在运作。蓝天清澈,阳光透亮,电子海鸥在恒温三十摄氏度的空气里翱翔,模拟白沙铺满泳池边,七八个青少年在泛着钻石波光的水里打排球,还有五六个女孩穿着比基尼,趴在躺椅上,一边为彼此涂抹美黑油,一边举着遥控器,将直射在身上的人造紫外线调成“盛夏正午”模式——这实在是绯绯无法理解的乐趣。在她的家乡棕榈寨,阳光是鬼见愁的火刀子,可以将青草割到枯黄,把白牛剜得瘦骨嶙峋,还能把婴儿活活烫死。
“你可算来了!”金妮踩着白沙小跑过来。她穿着一身荧光粉比基尼,像刚刚从海里涌出来的小狗,全身都甩着水珠子,棕色双马尾湿漉漉的。她一边从绯绯手里接过游泳圈,一边把自己手里的相机递过去:“帮我拿着,然后将镜头对着我。”
绯绯照做了。她看着金妮出现在画面中央——这个欧亚混血儿拥有芭比娃娃一样的脸蛋,眉毛浓密,鼻梁高挺,双眼皮斜长,眼眸闪着深啡色的幽光。相比之下,绯绯觉得自己是用泥土随意捏出来的东西,脸圆眼圆,鼻厚唇厚,绛色皮肤粗糙,毫无光泽。
金妮甩起胳膊,将游泳圈一个个掷到池子里,掀起一圈圈水花。
“再拿点酒来好吗?”她转脸对镜头说,“想要黑啤、伏特加、琴酒,还要鲜榨果汁,什么口味的都行,我们打算自己调成鸡尾酒——但你千万别告诉我爸妈噢!”
绯绯点点头,心甘情愿地忙起来。她一向乐于听从金妮的指挥,并不是因为金妮是这宅子的唯一继承人,而是因为她觉得金妮把自己当人看。自从这个十七岁的金妮从国外寄宿中学回家过寒假,绯绯的生活便不再沉闷。金妮不仅带着绯绯一起拍短片、看电影、玩扑克,甚至还教育自己的爸妈:“绯绯是我们家的一分子,大家没有等级之分。你们不让绯绯自由出行已经很过分了,难道她还不能在家里拥有娱乐时间吗?”就冲这句话,绯绯也没有理由背叛金妮。趁着金氏夫妇去外国做演讲的周末,她决定好好服侍金妮,让大家玩个尽兴。
绯绯来回穿梭于泳池与厨房,拎着一大桶冰镇酒水靠近泳池,一瓶一瓶递给那些趴在池子边缘的年轻肉体。忽然,一个男孩从水里跃出来,一下子捏住绯绯的脚踝,并对着那些正在晒太阳的姑娘们大喊:
“瞧瞧人家这纯天然的小麦色,你们晒到脱皮都晒不出来的!”
“你快闭嘴吧!”
一块西瓜片被扔了过来,男孩机灵地潜入水中,游远了。绯绯望着被打湿的赤脚,还有碎在白沙上的西瓜,像是看到自己面颊上的红润。她赶紧将西瓜瓤清扫,然后拎着冰桶走远,坐在花园的入口,随时等待着自己的名字再次被唤起。尽管这人造的日光并不灼热,甚至柔和得像一层温暖的金色糖衣,但绯绯也忙得出汗了,全身热乎乎的。她从桶里拿出一坨冰块,敷在脸上,整个人便凉下来,仿佛沉入冰湖里。
绯绯曾经很爱冰,在那总也望不穿的炎热童年里,她时常穿越整个芭蕉林,浑身大汗,到村口买冰。卖冰老人掀起铁柜上的白布,方正的大冰块暴露在烈日下,反射出星光。他抡起瘦如枯木的胳膊,挥起长长锯刀,将冰块割成两半,再装入袋中,递给她。重重的冰块、细细的袋绳,将她细瘦的手指勒得生疼。当她疾步到芭蕉林,看不见旁人的时候,便会小心翼翼,将那珍宝拎起,靠近面颊,一瞬间,滚烫的脸就变得很薄很薄,整个人都凉下来,仿佛浸到冰凉的湖底,松散、惬意。在冰湖的世界里,无须担心钱与食物,只需化作一尾鱼,游来游去。但大多时候,绯绯的童年都是在火炉里煎熬,像一串生肉,被叉在滚烫的土地上。有时阳光像针,在她纤细的四肢上扎出红色小疹子,有时阳光像开水,给她胸前烫出一片火辣辣的红。与她共同煎熬的,还有整整一村的孩童。他们守在旅游景点的售票处前,见到游人经过,便一窝蜂地跑过去,抱住那些陌生的大腿,嚷出最基本的英文:买一个吧,亲爱的,两美元,好吗?拜托了。有一次绯绯昏倒了,后脑勺里波涛汹涌。在滚烫的地面上,她仰头看天,看到佛的微笑印在四面八方的古老石柱上,怎么也晒不化。她恨那样无忧无虑的笑,可她动弹不得,仿佛已经烧焦。等她的脑子清醒过来时,太阳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紫色的暮色,没有风,细密的汗珠凝固在她的四肢上。她赶紧从灰尘里爬起,竹篮还在手边,但里面待售的纪念品不知被谁抢走了,她害怕得哭起来。
“你在这里干吗呢?”
金妮的声音响起来,吓了绯绯一跳,她赶紧把正在融化的冰块扔回桶里。
“唉,别动,你刚刚用冰块敷面的样子很有诗意,再来一次吧!”金妮的相机又伸了过来。
“诗意?”绯绯被这样的说法逗乐了。
“真的,快点再来一次!”金妮笑着命令道。
绯绯便再次从桶里捞出冰块,缓缓敷在脸上,尽情享受冰冷在肌肤上蔓延,旁若无人。
金妮总是惊讶于绯绯面对镜头时的自然与大方,在她看来,女佣是不可能懂这些的。她看过一部纪录片,内容是一个东南亚女佣从美国放假回老家的生活。她看到那个身材健美、衣着现代、染着金发的女佣,踩着高跟拖鞋,行走在几乎原始的村寨里,周身都散发出格格不入的孤独。每当太阳落山,世界万物便沉浸在纯粹的夜色里,没有网络,没有空调,小彩电还在播放黑白老电影。这样的生活,透过荧幕,对金妮发出原始的魅惑,她想了解那些女佣在想什么。背井离乡,进入截然不同的天地里,仿佛穿梭到未来世界,虽然被丰富的物质包围,却始终没有自由,她们如何才能挣脱自己的命运?为了更了解这些女佣,她开始偷偷记录绯绯的一举一动,并打算以此作为申报大学社会系的加分项。 绯绯对金妮的用意浑然不知,但她也从不觉得被金妮的镜头冒犯,因为她早就习惯被陌生人拍摄——有时是游客,有时是来村子里的志愿者,他们对着她举起不同样式的相机,像是瞄准猎物,端起长枪短炮。“你长得很像一个陶泥娃娃”,有人这样说,“你的眼神好像很忧伤”,也有人这样说。逐渐,绯绯知道那些镜头并不会伤害自己,于是她若无其事地继续手头的事情。但她总也学不会在适当的时刻向摄影师伸手要钱,像她的弟弟们那样,嬉皮笑脸地说:“一张照片,一美元”,为此她常被妈妈打。她害怕妈妈不喜欢自己,害怕自己的人生永远都固定在炎热的贫穷里,直到有一天,从城里归来的表姐给她带来了希望。
“让绯绯跟我去女佣学堂读书吧,”表姐说,“在那里,她可以学英文,学家务,学礼仪……”
“那些我也可以教她!”妈妈打断表姐。
“不不,从女佣学堂毕业,她便有资格被选到不同国家做女佣。你知道吗,到外国做女佣,比在城里做律师赚得还多。”
绯绯的生活便从那一天开始改变。在女佣学堂的三年里,她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晨起跑步,睡前背诵英文课文,翌日便要在女教官的监督下,反复操作各种电子器具,以完成某种任务,或是在指定的时间内,制作一道异域佳肴。“勤劳、服从、亲和,英文良好,无不良嗜好,无婚恋史,擅长烹饪亚洲美食,可熟练操作高科技家电”,这是绯绯的个人简介,就是这样短短的一段话,让她得以离开棕榈寨,离开炎热的贫穷,在空中晕晕乎乎地经历三个半小时的飞行,抵达全新的家园。回想起来,她觉得这真是比梦还要不真实。
绯绯始终记得第一次面对金家宅子的情形:三层楼的屋子,方方正正的米黄色屋身,等边三角形的薄荷绿屋顶,二楼的海蓝色玻璃窗好像眼睛,倒映出四周的绿色植物。
“这是客厅。这是餐厅。这是我练瑜伽的地方。”金太太领着绯绯进屋,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亚洲中年女人又瘦又高,穿一袭香槟色真丝长裙,漂成浅金色的长发泛起波浪卷,披在肩上,她脸长鼻长,一双丹凤眼随着眉毛向上勾起,不言语的时候,总像在瞪人,但只要轻轻咧嘴,就能露出一弯象牙白的漂亮牙齿,永远闪着训练有素的热情之光。“摁这个,就是开灯,摁那个,就是二楼卧室的冷气。”她拿起万能遥控器,教绯绯来操纵家里的用具。绯绯忍不住四处望。几串细瘦酒杯状的水晶灯柱从天花板垂下来,好像颈链。大大小小的圆镜,嵌在漆黑的挂毯上,拼凑出一片银河星空。一个立体雪山模型,悬在窗边,日光刚好从外面折射进来,像要把它融化。最有趣的,是一具银色的金属雕像,那是一个人的上半身,贴在墙上,光着头,挺着胸,一只手从墙壁里伸出来,像是打算穿墙而过,却被卡在其中的傻子。
“这是我先生的作品。”金太太说,绯绯赶紧把目光从那具雕塑上收回来。但来不及了,金先生已经从楼上走下来,并对绯绯说:“你喜欢就多看看。”金先生是欧洲人,光着圆溜溜的脑袋,薄荷绿的双眼深嵌在眉骨下,笑容像皱纹一样刻在脸上,看起来比金太太老二十岁。
金氏夫妇喜欢看电影,听音乐,谈论美术,有时还会问起绯绯家乡的事情。那里的旱灾是否得到缓解?妇女地位有所提高吗?家中事务不多,绯绯只需做好每一餐饭,保持室内一尘不染,并在派对时,用那标准的英文、训练有素的礼仪,迎接贵宾。
“这就是绯绯,我们资助的棕榈寨女佣。我们帮助她的弟弟上学,她就来帮助我们打理家务。”金太太总是这样向宾客介绍。
那些不同肤色的陌生人,便会闻声围过来,一双双眼睛盯着绯绯,蓝色的,绿色的,棕色的,黑色的,像欣赏一只刚刚剃了毛的贵妇犬那样,发出啧啧的赞叹。
“你很上相!”金妮说,她把刚刚拍的短片给绯绯看。
这是绯绯第一次见到自己用冰敷面的样子,棕黑的面颊,在透明的冰块下變得扭曲、模糊,冰块融化成水,像眼泪一样顺着她的手肘滑下去。
“一点也不上相。”绯绯笑着反驳,“很像个呆子。”
“唉!”金妮又抛出新的点子,“不如我给你弄个仿妆吧?”
“什么仿妆?”
“就是把你打扮成一个明星的样子!”
绯绯还没有反应过来,金妮便拉着绯绯往衣橱跑。她们穿梭在五颜六色的衣裳里,让不同的质地滑过手心,薄纱、真丝、尼龙、皮革。在这眼花缭乱之中,绯绯想起水龙节的时候,她也要穿上妈妈传给她的民族服饰,跟着村里的女人们上街。猩红色的短背心、金灿灿的纱笼,与汗液黏稠在一起,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动不便的木乃伊。街上人很多,各种肤色的肢体都涌动在一起。有一年,一个高大的男人尾随在她身后,她闻到一股异域香水味从身后散出来,紧接着,她就感到自己的大腿被捏了一把。她什么也不敢说,死死抓住身边姐姐的衣服。但那种似有似无的抚摸却一直伴随她,直到另一边的人群爆发出争吵——玻璃瓶子被敲碎,老板娘在咒骂,游客在反抗,众人向着那团怒火拥过去凑热闹,跟在绯绯身后的鬼影才终于散开了。
“这样会不会太奇怪了?”绯绯望着镜中的自己,套着草绿色的超大T恤,上面印染着紫色的骷髅头,下搭一条白色紧身五分裤,令她圆润的双腿看上去更粗壮了。
金妮不理她,继续从衣柜里翻出各式各样的配件,不由分说地给绯绯套上荧光绿假发,又给她脖子上挂起粗铁索似的金色项链,从脖子坠到胸前。还有银色的假指甲、宝蓝色的隐形眼镜、黑加仑色的唇膏、假睫毛、一层又一层的修容粉……当这些物品一点点爬上绯绯的身体,金妮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改造,将一个原始朴素的棕榈寨女孩,一下子拉到了当代的潮流里。
“快快,坐在地上,摆一个酷酷的姿势——对,就是这样,下巴上仰,眼睛斜视,嘴巴嘟起来——”金妮一边教绯绯摆出当代年轻人该有的姿态,一边不断按下快门。她已经想到了这组相片的主题,肤色、阶级与流行文化。
“你们干吗去了,躲在这里干什么。”一群女孩子冲进衣橱里,带进来一股潮湿的阳光气息。
“哇,你给她化了Billie Eilish的妆吗?” “好酷啊!”
女生们雀跃着要跟绯绯合影,但照了几张又嫌光线不好,最终金妮提议,到三楼露台上,那里光线最棒了。
根据金妮的指示,绯绯固定着一个姿势,像一尊雕像似的,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女生们则举着手机,对着她,从不同的角度来自拍、直播,跟她们的朋友赞叹,一个棕榈寨的女生,竟然也能打扮出Billie Eilish的味道。
在陌生人的凝视下,绯绯觉得自己不再是人,而是一幅被固定在框子里的画。这样的想法让她吃惊,并有一种“生活总是在重复”的恍惚,就在一个月前,的确有一幅画在她所坐的位置静立着。那是一幅很大的画,长两米,宽一米五,镶嵌在金属框里,并被一个架子支起。为了陈列这幅画,金太太让绯绯准备了十几样食物,装在银色的自助餐盆里。金先生也一改往日的慵懒,戴着白色巴拿马帽,穿上草绿色的亚麻西装,下搭鹅黄色中分裤,将粗壮的小腿塞到高帮帆布鞋里。他不断地接待来访的人,滔滔不绝地讲述创作心得。闪光灯围着他不断闪耀,参观者围着那幅画拍照留念,纷纷恭喜金先生沉积三年再创佳作。绯绯穿梭在人群里,不断地为陌生人更换酒水、增添小吃,却心不在焉。她望着那幅画,画中的婴儿巨大无比,无辜地坐在城市之中,双脚却踢翻了一排楼房,眼泪像冰雹,砸落在逃难的人群身上。她看着那个孤独的巨婴,心里却惦记着柯瑞斯——那幅画的真正作者。
记忆里,柯瑞斯总是穿着宽松的花背心,和一条宽大牛仔裤,把弯曲小卷的金发扎成短马尾,大大咧咧地行走,摇晃的四肢绽放着鲜红翠绿的刺青图案。在棕榈寨,总有那样打扮的游客经过绯绯的村庄,他们背着厚重的行囊,身上弥漫着汗气与香水结合的味道,像从花丛里穿越而来的小兽。这类游客总是受到村民的青睐,因为他们总是那样快乐,大声欢呼,尽情奔跑,并认真地夸赞每一个害羞的孩子:你真美呀!
那段时间,柯瑞斯每天早上十点都会准时按响金家门铃,并在绯绯的带领下,爬到二楼,进入金先生的画室。一般来说,金先生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他的创作,但偶尔,他也会嘴馋,便通过对讲机,让绯绯送一些点心上去。一开始,绯绯能瞥见金先生靠在藤椅上,叼着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什么,而柯瑞斯就坐在画架前,用铅笔勾画草稿。再后来,金先生便只是在一旁看书、打瞌睡,柯瑞斯就独自一人画画。
中午休息的时候,金先生喜欢独自在画室里用餐,随后睡个午觉,而金太太还在大学里工作,没有回家,于是就剩下柯瑞斯与绯绯二人在餐厅里。
“你从哪里来?”柯瑞斯第一次跟绯绯交谈。
“棕榈寨。”绯绯说。虽然心里有点紧张,但她还是稳重地用刀将牛排切成小块。
“噢!我喜欢那里!”他随手撕了一块墨西哥薄饼,塞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竹火车、蝙蝠洞、石窟宫……那些佛的微笑,浮现在石柱上,远远望去,像幻影,飘浮在阳光里……但它们却是真实存在的,经历战火、天灾、人为的修复而重新出现在我眼前……”
说着说着,柯瑞斯沉默了,绯绯不太懂他在说什么,只是偷偷瞥他,觉得他沉默的时候,看起来像一尊白石雕塑,温和又漂亮。
“其实你的家乡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它本不该像现在这样落后。”柯瑞斯忽然又说,他的蓝色眼眸盯着绯绯,像深夜的湖泊,发出幽光,“其实你也不应该来这里做女佣,你应该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时至今日,当绯绯穿着浮夸的衣服,坐在女孩们的视线底下时,她也想不透柯瑞斯所说的那种“真正喜欢的事情”应该是什么。她曾经在柯瑞斯的叙述里,找到一点幻想,例如他告诉她,有一个叫作泰丝的菲律宾女孩,也是通过女佣中介,去了中国香港工作。她遇到了一对富有的退休夫妇,送给她一台相机,鼓励她在业余时间拍照,记录生活。
“你猜怎么樣?她拍的照片拿了大奖,还申请到全额奖学金去美国读硕士。现在她已经是知名的摄影艺术家了。”柯瑞斯用手机搜索关于泰丝的访问,展示给绯绯看。画面里,那个和绯绯一样,有着棕色皮肤、圆润身子的女孩,顶着粉色爆炸头,戴着豹纹眼镜和钻石唇钉,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并时不时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像金太太那样,毫无顾忌地绽放笑容。
这样的人生让绯绯感到新奇,但又觉得与自己毫无关系。
“拥有全新的人生其实不难,你可以从一点点的小事做起。”柯瑞斯继续说。
“例如呢?”
“例如背叛你的主人。”
绯绯吓得呛了一口水,咳嗽咳到脸都红了。柯瑞斯便在一旁嗤笑。
“这都不敢吗?看来你一辈子也只能做女佣了。”
不知道为什么,绯绯觉得这话令她感到羞愧。她说不出哪里有问题,但就是不想被柯瑞斯认定是“一辈子的女佣”——尽管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确付出了多年的努力。
回想起来,绯绯觉得自己是过于愚蠢,对柯瑞斯产生不切实际的信任。按照他的说法,想要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拥有理想的生活,首先要学会反叛。
“他们根本不把你当人,而把你当作一个做家务的工具。你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吗?你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独自出门玩耍吗?你可以上网、社交、谈恋爱吗?不能,你的中介不让,你的主人不让,对吧?那你凭什么认为,他们把你当人看呢?”
柯瑞斯的言论让绯绯无法反驳。他告诉绯绯,一定要打倒有钱人的强权,才能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具体怎么做呢?就是每天悄悄从金先生的储物间里,偷一个小艺术品,给柯瑞斯。
“金先生跟我说过,有不少搞艺术的年轻人都把自己的作品送给他,求他给点评价,但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不就是仗着自己在艺术圈有地位吗?一边霸占年轻人的资源,一边又看不起他们的作品。与其让那些年轻的艺术品在这个宅子里积灰,不如拿来给我。”
“你要那些做什么?”
“收藏,然后过几年再拿去拍卖。让那些艺术品找到真正欣赏它们的买家,难道不好吗?”
绯绯似懂非懂。但为了不让柯瑞斯小瞧自己,她还是照做了。 金家的儲物室很挤,堆了很多金太太的旧书,又厚又重,还有陪伴金妮成长的高档玩具。在屋子尽头的书架里,随意摆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那就是金先生收到的艺术品了。绯绯不敢引人注意,所以专门挑一些体积小、不起眼的东西,例如一个手掌大的金属雕塑、用麻绳编织的玩偶、画着女人裸体的折扇。每到午休时间,她便像幽灵一般,从这被遗忘的屋子里,顺手拎一件艺术品,献给柯瑞斯,以示她的勇敢。
然而没过多久,柯瑞斯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甚至连告别也没有,就那样消失在绯绯的生活里,只留下一幅画,一幅摆在花园里,任人观看的、不知所云的画。而最令绯绯感到失望的是,所有人都认为这幅画是金先生的作品,没有人提起过柯瑞斯,他仿佛根本就不存在。难道这就是柯瑞斯所选择的理想生活吗?难道他就自愿做一场大雨,浸湿了大地,但不久就被蒸发,仿佛不曾出现吗?她觉得被骗了。这样一个人,凭什么来指挥她的生活?她带着自责的心情给妈妈打电话,哭着说自己做了对不起主人的事情。妈妈把绯绯狠狠骂了一顿,并警告她,这个事情不能说出去,否则她会被打死,“你学费的债还没还清,弟弟们还等着你的钱来活命呢!”在妈妈的骂声中,绯绯逐渐原谅了自己,并决定以后要更努力地服务金家,来弥补那些消失的艺术品。
一阵打打闹闹的声响从露台入口传来,绯绯回头一看,只见几个男生穿着泳裤、披着浴巾就冲了进来,打破了女生们的聚会。
“你们躲在这里干吗?我们打算玩真心话大冒险,赶紧下去——”男生们一把拽起金妮,其他女生也就跟着散场。忽然,其中一个男生的注意力被绯绯吸引。
“这位小姐,请问你是Billie Eilish遗落在棕榈寨的孪生妹妹吗?”他一边说,一边掀起绯绯的假发把玩。绯绯认得他,他就是在泳池边捏住她小腿的男生。
“查德果然是最会说漂亮话的。”
“裹着蜜糖出生的。”
几个女生拿查德打趣,他耸耸肩道:“这是天赋啰!”随后话锋一转,捧起绯绯的面颊,“亲爱的,我都饿死了,有没有吃的啦?”
绯绯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起身:“对不起,我去给你们做吃的……”
“别给他吃,饿死他!”金妮假装生气,一脚踢到查德屁股上,他顺势往外跑,其他人就一窝蜂地去追他。绯绯没有跑,她留下来,将露台上的水渍清扫干净,把扔到地上的抱枕放回秋千椅上。很快,天空开始自动放映系统自带的夏日暮色——宝石蓝云层做底,几抹粉紫光划破云层,拼接渐变橙黄,像一幅巨大的印象派油画。望着这不真实的一切,绯绯想,也许自己正过着一种“真正喜欢的生活”呢?
回到厨房,面对熟悉的工作台,绯绯很快想出了菜谱。
冬阴功汤、柚子虾沙律、手撕鸡肉、椰子果冻……这阵子,金妮很喜欢吃东南亚的食物,每次都让绯绯多做一些。
绯绯在金属表面的厨具之间忙活,她的倒影模模糊糊出现在锅碗瓢盆上——扭曲、夸张、奇怪——一种全新的样子,她从未预想过的样子。
看着那些倒影,绯绯忍不住学着歌星的样子,轻微扭动身躯。
忽然,屋子里爆发剧烈的音乐,不知道是谁把手机里的音响接驳到室内的无线音响里。
一段节奏怪异的歌曲传进来:
White shirt,now red my bloody nose
Sleeping,you’re on your tippy toes
Creeping around like no one knows
Think you’re so criminal
Bruises,on both my knees for you
Don’t say thank you or please
I do what l want when I’m wanting to
My soul?So cynical
…………
“绯绯——”金妮火急火燎地跑进厨房,“喂呀,别做饭了——先跟我们出去跳个舞!正在放‘你’的歌呢!”
“什么我的歌?”
“Billie Eilish呀,你忘了吗,你现在可是棕榈寨来的Billie Eilish哈哈……”
音乐的声音越来越强,绯绯感到地板都在震动。在宝蓝色的夜色里,男男女女都陶醉在诡异又魅惑的音乐中。一盘三杯的“shot”被端到他们面前。
“金妮!就你没喝了!”
“干了它,干了它,干了它——”
两个壮实的金发男孩醉醺醺地起哄。
“喝就喝!”
金妮笑嘻嘻地,捏起酒杯,仰头痛饮,随后又原地打转,蹲在地上,捧腹大笑。
绯绯这才意识到,这帮年轻人已经沉浸在酒精里,失去了规则。放眼望去,男孩们在水中抽烟,大声骂街,将啤酒瓶扔到空中,又看它跌入泳池,溅起水花。女孩们则瘫在沙子上,举起一杯杯五彩缤纷的鸡尾酒,对着相机自拍,笑成一团。还有一对小情侣,在树下的角落里接吻。
几个女生见金妮来了,一下子把她拉过去,在歌声里蹦来蹦去。
“你是不是喝得太多了?”绯绯担心地追着金妮跑,“金太太说了,你胃不好,不能喝太多酒……”
忽然,绯绯感到自己双脚离地——有人从她身后将她拦腰抱起。
“啊——”绯绯尖叫起来,但她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歌声里。
…………
So you’re a tough guy
Like it really rough guy
Just can’t get enough guy
Chest always so puffed guy
I’m that bad type
………… 在逐渐强烈的音乐中,绯绯感到自己失重了,不断跌入水中,被捞起,再被扔进水,再被捞起,最终像一个娃娃那样,被摆放在沙滩上。水已经将她的假发套冲走,假睫毛像是凋谢的花朵,沾在眼皮上,她咳嗽着抹了把脸,努力眨眼,才发现眼前那男生正是查德。
“你——很——酷——”查德对着绯绯大喊,并搂着她摇头晃脑,像是被打了兴奋剂似的。他的胳膊很沉,压在绯绯肩上,她感觉好像回到了遥远的水龙节,被男人跟踪的夜晚。紧接着,另外两个金发男生也摇摆着走过来,又端着全新的三杯“shot”。
“喝一杯吧?Billie Eilish!”他们蹲坐在绯绯身边,将她围住。
绯绯还来不及反应,酒杯就被塞到嘴边,伴随着男孩们疯狂的大笑。就在挣扎之际,她感到一个大手掌捂住自己的嘴巴,一个微小的颗粒物顺着口腔和酒,滑进喉咙管,又辣又冰。几秒后,她的意识开始模糊,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冰面上,眼前一片白茫茫,什么也没有。在这漫长的漂浮之中,绯绯仿佛看到一条蛇钻入她的小腹,扭来扭去,但她不疼,她所有的知觉都失灵了,似乎陷入了一场冬眠。
而另一边,金妮在半醉半醒间舞动,举着相机给女孩们拍照,然后又调成摄像模式。对她而言,这是一个难得放纵的夜晚。去他的家规,去他的未成年人不许喝酒,今晚她就要朋友们疯狂个够。她举着相机到处扫射,一会儿拍到热吻的好友,一会拍到在划拳喝酒的男生,一会儿又拍到三个男孩趴在绯绯身上的模糊身影,只见他们像叠罗汉似的,在绯绯身上扭来扭去……就在这一瞬间,金妮一下子惊醒了。她连忙放下相机,甩开还在跟她开玩笑的女孩,跌跌撞撞地冲到绯绯那里,用尽全力揪起男生的头发,踢他们的屁股,掐他们的腰,才终于将他們的身子从绯绯身上扯下去。
“绯绯……”
金妮蹲下来,俯视着绯绯的脸,发现她完全沉浸在迷幻药的作用里,笑眯眯的,像刚刚吃完糖果的小孩。然而,淡淡的血,像眼泪那样,顺着绯绯的大腿内侧滑下来。
音乐还在响。朋友们还在狂欢。金妮看着眼前的血迹,忽然想起了非常遥远的父母,她竟然害怕地哭了起来。
“妈……”金妮终于给金太太打电话了,她在哭,一边哭一边说,“妈,我该怎么办?我带了朋友到家里开派对,然后……然后绯绯……”
金妮在酒精的作用下,哭得很大声,哭了很久,但绯绯听不到。她平静地躺在白沙上,感到那条恼人的小蛇已经从自己体内爬出来,化成小溪,从两腿间流走,一切归于平静。她觉得自己变得很轻很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空间里,在那里,她真的变成一条小鱼,钻到冰湖底下,漂荡在水中,再也不必忍受阳光的灼烧,无须背诵长长的英语文章,不用担忧弟弟们的生活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醒着也像在梦中一样。那一刻,绯绯隐约觉得,自己已经在梦中完成了“真正要做的事情”,于是,她对着金妮哭泣的脸庞,以及那永无尽头的夏日夜空,露出了痴痴的、幸福的微笑。
原刊责编 周洁茹
【作者简介】程皎旸,香港大学文学硕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入围台湾“时报文学奖”,已出版小说集《危险动物》。
“绯绯,你找到了吗——绯绯——”
绯绯这才回过神,赶紧从身后的柜子里翻出不同造型的游泳圈,左手拎着“甜甜圈”,右手举起“火烈鸟”,脖子上再套一个“独角兽”,飞奔至一楼,经过一个个障碍物似的四脚家私,推开一扇玻璃门,进入一楼外的花园——在这里,前卫又昂贵的人造夏天系统正在运作。蓝天清澈,阳光透亮,电子海鸥在恒温三十摄氏度的空气里翱翔,模拟白沙铺满泳池边,七八个青少年在泛着钻石波光的水里打排球,还有五六个女孩穿着比基尼,趴在躺椅上,一边为彼此涂抹美黑油,一边举着遥控器,将直射在身上的人造紫外线调成“盛夏正午”模式——这实在是绯绯无法理解的乐趣。在她的家乡棕榈寨,阳光是鬼见愁的火刀子,可以将青草割到枯黄,把白牛剜得瘦骨嶙峋,还能把婴儿活活烫死。
“你可算来了!”金妮踩着白沙小跑过来。她穿着一身荧光粉比基尼,像刚刚从海里涌出来的小狗,全身都甩着水珠子,棕色双马尾湿漉漉的。她一边从绯绯手里接过游泳圈,一边把自己手里的相机递过去:“帮我拿着,然后将镜头对着我。”
绯绯照做了。她看着金妮出现在画面中央——这个欧亚混血儿拥有芭比娃娃一样的脸蛋,眉毛浓密,鼻梁高挺,双眼皮斜长,眼眸闪着深啡色的幽光。相比之下,绯绯觉得自己是用泥土随意捏出来的东西,脸圆眼圆,鼻厚唇厚,绛色皮肤粗糙,毫无光泽。
金妮甩起胳膊,将游泳圈一个个掷到池子里,掀起一圈圈水花。
“再拿点酒来好吗?”她转脸对镜头说,“想要黑啤、伏特加、琴酒,还要鲜榨果汁,什么口味的都行,我们打算自己调成鸡尾酒——但你千万别告诉我爸妈噢!”
绯绯点点头,心甘情愿地忙起来。她一向乐于听从金妮的指挥,并不是因为金妮是这宅子的唯一继承人,而是因为她觉得金妮把自己当人看。自从这个十七岁的金妮从国外寄宿中学回家过寒假,绯绯的生活便不再沉闷。金妮不仅带着绯绯一起拍短片、看电影、玩扑克,甚至还教育自己的爸妈:“绯绯是我们家的一分子,大家没有等级之分。你们不让绯绯自由出行已经很过分了,难道她还不能在家里拥有娱乐时间吗?”就冲这句话,绯绯也没有理由背叛金妮。趁着金氏夫妇去外国做演讲的周末,她决定好好服侍金妮,让大家玩个尽兴。
绯绯来回穿梭于泳池与厨房,拎着一大桶冰镇酒水靠近泳池,一瓶一瓶递给那些趴在池子边缘的年轻肉体。忽然,一个男孩从水里跃出来,一下子捏住绯绯的脚踝,并对着那些正在晒太阳的姑娘们大喊:
“瞧瞧人家这纯天然的小麦色,你们晒到脱皮都晒不出来的!”
“你快闭嘴吧!”
一块西瓜片被扔了过来,男孩机灵地潜入水中,游远了。绯绯望着被打湿的赤脚,还有碎在白沙上的西瓜,像是看到自己面颊上的红润。她赶紧将西瓜瓤清扫,然后拎着冰桶走远,坐在花园的入口,随时等待着自己的名字再次被唤起。尽管这人造的日光并不灼热,甚至柔和得像一层温暖的金色糖衣,但绯绯也忙得出汗了,全身热乎乎的。她从桶里拿出一坨冰块,敷在脸上,整个人便凉下来,仿佛沉入冰湖里。
绯绯曾经很爱冰,在那总也望不穿的炎热童年里,她时常穿越整个芭蕉林,浑身大汗,到村口买冰。卖冰老人掀起铁柜上的白布,方正的大冰块暴露在烈日下,反射出星光。他抡起瘦如枯木的胳膊,挥起长长锯刀,将冰块割成两半,再装入袋中,递给她。重重的冰块、细细的袋绳,将她细瘦的手指勒得生疼。当她疾步到芭蕉林,看不见旁人的时候,便会小心翼翼,将那珍宝拎起,靠近面颊,一瞬间,滚烫的脸就变得很薄很薄,整个人都凉下来,仿佛浸到冰凉的湖底,松散、惬意。在冰湖的世界里,无须担心钱与食物,只需化作一尾鱼,游来游去。但大多时候,绯绯的童年都是在火炉里煎熬,像一串生肉,被叉在滚烫的土地上。有时阳光像针,在她纤细的四肢上扎出红色小疹子,有时阳光像开水,给她胸前烫出一片火辣辣的红。与她共同煎熬的,还有整整一村的孩童。他们守在旅游景点的售票处前,见到游人经过,便一窝蜂地跑过去,抱住那些陌生的大腿,嚷出最基本的英文:买一个吧,亲爱的,两美元,好吗?拜托了。有一次绯绯昏倒了,后脑勺里波涛汹涌。在滚烫的地面上,她仰头看天,看到佛的微笑印在四面八方的古老石柱上,怎么也晒不化。她恨那样无忧无虑的笑,可她动弹不得,仿佛已经烧焦。等她的脑子清醒过来时,太阳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淡紫色的暮色,没有风,细密的汗珠凝固在她的四肢上。她赶紧从灰尘里爬起,竹篮还在手边,但里面待售的纪念品不知被谁抢走了,她害怕得哭起来。
“你在这里干吗呢?”
金妮的声音响起来,吓了绯绯一跳,她赶紧把正在融化的冰块扔回桶里。
“唉,别动,你刚刚用冰块敷面的样子很有诗意,再来一次吧!”金妮的相机又伸了过来。
“诗意?”绯绯被这样的说法逗乐了。
“真的,快点再来一次!”金妮笑着命令道。
绯绯便再次从桶里捞出冰块,缓缓敷在脸上,尽情享受冰冷在肌肤上蔓延,旁若无人。
金妮总是惊讶于绯绯面对镜头时的自然与大方,在她看来,女佣是不可能懂这些的。她看过一部纪录片,内容是一个东南亚女佣从美国放假回老家的生活。她看到那个身材健美、衣着现代、染着金发的女佣,踩着高跟拖鞋,行走在几乎原始的村寨里,周身都散发出格格不入的孤独。每当太阳落山,世界万物便沉浸在纯粹的夜色里,没有网络,没有空调,小彩电还在播放黑白老电影。这样的生活,透过荧幕,对金妮发出原始的魅惑,她想了解那些女佣在想什么。背井离乡,进入截然不同的天地里,仿佛穿梭到未来世界,虽然被丰富的物质包围,却始终没有自由,她们如何才能挣脱自己的命运?为了更了解这些女佣,她开始偷偷记录绯绯的一举一动,并打算以此作为申报大学社会系的加分项。 绯绯对金妮的用意浑然不知,但她也从不觉得被金妮的镜头冒犯,因为她早就习惯被陌生人拍摄——有时是游客,有时是来村子里的志愿者,他们对着她举起不同样式的相机,像是瞄准猎物,端起长枪短炮。“你长得很像一个陶泥娃娃”,有人这样说,“你的眼神好像很忧伤”,也有人这样说。逐渐,绯绯知道那些镜头并不会伤害自己,于是她若无其事地继续手头的事情。但她总也学不会在适当的时刻向摄影师伸手要钱,像她的弟弟们那样,嬉皮笑脸地说:“一张照片,一美元”,为此她常被妈妈打。她害怕妈妈不喜欢自己,害怕自己的人生永远都固定在炎热的贫穷里,直到有一天,从城里归来的表姐给她带来了希望。
“让绯绯跟我去女佣学堂读书吧,”表姐说,“在那里,她可以学英文,学家务,学礼仪……”
“那些我也可以教她!”妈妈打断表姐。
“不不,从女佣学堂毕业,她便有资格被选到不同国家做女佣。你知道吗,到外国做女佣,比在城里做律师赚得还多。”
绯绯的生活便从那一天开始改变。在女佣学堂的三年里,她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晨起跑步,睡前背诵英文课文,翌日便要在女教官的监督下,反复操作各种电子器具,以完成某种任务,或是在指定的时间内,制作一道异域佳肴。“勤劳、服从、亲和,英文良好,无不良嗜好,无婚恋史,擅长烹饪亚洲美食,可熟练操作高科技家电”,这是绯绯的个人简介,就是这样短短的一段话,让她得以离开棕榈寨,离开炎热的贫穷,在空中晕晕乎乎地经历三个半小时的飞行,抵达全新的家园。回想起来,她觉得这真是比梦还要不真实。
绯绯始终记得第一次面对金家宅子的情形:三层楼的屋子,方方正正的米黄色屋身,等边三角形的薄荷绿屋顶,二楼的海蓝色玻璃窗好像眼睛,倒映出四周的绿色植物。
“这是客厅。这是餐厅。这是我练瑜伽的地方。”金太太领着绯绯进屋,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亚洲中年女人又瘦又高,穿一袭香槟色真丝长裙,漂成浅金色的长发泛起波浪卷,披在肩上,她脸长鼻长,一双丹凤眼随着眉毛向上勾起,不言语的时候,总像在瞪人,但只要轻轻咧嘴,就能露出一弯象牙白的漂亮牙齿,永远闪着训练有素的热情之光。“摁这个,就是开灯,摁那个,就是二楼卧室的冷气。”她拿起万能遥控器,教绯绯来操纵家里的用具。绯绯忍不住四处望。几串细瘦酒杯状的水晶灯柱从天花板垂下来,好像颈链。大大小小的圆镜,嵌在漆黑的挂毯上,拼凑出一片银河星空。一个立体雪山模型,悬在窗边,日光刚好从外面折射进来,像要把它融化。最有趣的,是一具银色的金属雕像,那是一个人的上半身,贴在墙上,光着头,挺着胸,一只手从墙壁里伸出来,像是打算穿墙而过,却被卡在其中的傻子。
“这是我先生的作品。”金太太说,绯绯赶紧把目光从那具雕塑上收回来。但来不及了,金先生已经从楼上走下来,并对绯绯说:“你喜欢就多看看。”金先生是欧洲人,光着圆溜溜的脑袋,薄荷绿的双眼深嵌在眉骨下,笑容像皱纹一样刻在脸上,看起来比金太太老二十岁。
金氏夫妇喜欢看电影,听音乐,谈论美术,有时还会问起绯绯家乡的事情。那里的旱灾是否得到缓解?妇女地位有所提高吗?家中事务不多,绯绯只需做好每一餐饭,保持室内一尘不染,并在派对时,用那标准的英文、训练有素的礼仪,迎接贵宾。
“这就是绯绯,我们资助的棕榈寨女佣。我们帮助她的弟弟上学,她就来帮助我们打理家务。”金太太总是这样向宾客介绍。
那些不同肤色的陌生人,便会闻声围过来,一双双眼睛盯着绯绯,蓝色的,绿色的,棕色的,黑色的,像欣赏一只刚刚剃了毛的贵妇犬那样,发出啧啧的赞叹。
“你很上相!”金妮说,她把刚刚拍的短片给绯绯看。
这是绯绯第一次见到自己用冰敷面的样子,棕黑的面颊,在透明的冰块下變得扭曲、模糊,冰块融化成水,像眼泪一样顺着她的手肘滑下去。
“一点也不上相。”绯绯笑着反驳,“很像个呆子。”
“唉!”金妮又抛出新的点子,“不如我给你弄个仿妆吧?”
“什么仿妆?”
“就是把你打扮成一个明星的样子!”
绯绯还没有反应过来,金妮便拉着绯绯往衣橱跑。她们穿梭在五颜六色的衣裳里,让不同的质地滑过手心,薄纱、真丝、尼龙、皮革。在这眼花缭乱之中,绯绯想起水龙节的时候,她也要穿上妈妈传给她的民族服饰,跟着村里的女人们上街。猩红色的短背心、金灿灿的纱笼,与汗液黏稠在一起,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动不便的木乃伊。街上人很多,各种肤色的肢体都涌动在一起。有一年,一个高大的男人尾随在她身后,她闻到一股异域香水味从身后散出来,紧接着,她就感到自己的大腿被捏了一把。她什么也不敢说,死死抓住身边姐姐的衣服。但那种似有似无的抚摸却一直伴随她,直到另一边的人群爆发出争吵——玻璃瓶子被敲碎,老板娘在咒骂,游客在反抗,众人向着那团怒火拥过去凑热闹,跟在绯绯身后的鬼影才终于散开了。
“这样会不会太奇怪了?”绯绯望着镜中的自己,套着草绿色的超大T恤,上面印染着紫色的骷髅头,下搭一条白色紧身五分裤,令她圆润的双腿看上去更粗壮了。
金妮不理她,继续从衣柜里翻出各式各样的配件,不由分说地给绯绯套上荧光绿假发,又给她脖子上挂起粗铁索似的金色项链,从脖子坠到胸前。还有银色的假指甲、宝蓝色的隐形眼镜、黑加仑色的唇膏、假睫毛、一层又一层的修容粉……当这些物品一点点爬上绯绯的身体,金妮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改造,将一个原始朴素的棕榈寨女孩,一下子拉到了当代的潮流里。
“快快,坐在地上,摆一个酷酷的姿势——对,就是这样,下巴上仰,眼睛斜视,嘴巴嘟起来——”金妮一边教绯绯摆出当代年轻人该有的姿态,一边不断按下快门。她已经想到了这组相片的主题,肤色、阶级与流行文化。
“你们干吗去了,躲在这里干什么。”一群女孩子冲进衣橱里,带进来一股潮湿的阳光气息。
“哇,你给她化了Billie Eilish的妆吗?” “好酷啊!”
女生们雀跃着要跟绯绯合影,但照了几张又嫌光线不好,最终金妮提议,到三楼露台上,那里光线最棒了。
根据金妮的指示,绯绯固定着一个姿势,像一尊雕像似的,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女生们则举着手机,对着她,从不同的角度来自拍、直播,跟她们的朋友赞叹,一个棕榈寨的女生,竟然也能打扮出Billie Eilish的味道。
在陌生人的凝视下,绯绯觉得自己不再是人,而是一幅被固定在框子里的画。这样的想法让她吃惊,并有一种“生活总是在重复”的恍惚,就在一个月前,的确有一幅画在她所坐的位置静立着。那是一幅很大的画,长两米,宽一米五,镶嵌在金属框里,并被一个架子支起。为了陈列这幅画,金太太让绯绯准备了十几样食物,装在银色的自助餐盆里。金先生也一改往日的慵懒,戴着白色巴拿马帽,穿上草绿色的亚麻西装,下搭鹅黄色中分裤,将粗壮的小腿塞到高帮帆布鞋里。他不断地接待来访的人,滔滔不绝地讲述创作心得。闪光灯围着他不断闪耀,参观者围着那幅画拍照留念,纷纷恭喜金先生沉积三年再创佳作。绯绯穿梭在人群里,不断地为陌生人更换酒水、增添小吃,却心不在焉。她望着那幅画,画中的婴儿巨大无比,无辜地坐在城市之中,双脚却踢翻了一排楼房,眼泪像冰雹,砸落在逃难的人群身上。她看着那个孤独的巨婴,心里却惦记着柯瑞斯——那幅画的真正作者。
记忆里,柯瑞斯总是穿着宽松的花背心,和一条宽大牛仔裤,把弯曲小卷的金发扎成短马尾,大大咧咧地行走,摇晃的四肢绽放着鲜红翠绿的刺青图案。在棕榈寨,总有那样打扮的游客经过绯绯的村庄,他们背着厚重的行囊,身上弥漫着汗气与香水结合的味道,像从花丛里穿越而来的小兽。这类游客总是受到村民的青睐,因为他们总是那样快乐,大声欢呼,尽情奔跑,并认真地夸赞每一个害羞的孩子:你真美呀!
那段时间,柯瑞斯每天早上十点都会准时按响金家门铃,并在绯绯的带领下,爬到二楼,进入金先生的画室。一般来说,金先生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他的创作,但偶尔,他也会嘴馋,便通过对讲机,让绯绯送一些点心上去。一开始,绯绯能瞥见金先生靠在藤椅上,叼着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什么,而柯瑞斯就坐在画架前,用铅笔勾画草稿。再后来,金先生便只是在一旁看书、打瞌睡,柯瑞斯就独自一人画画。
中午休息的时候,金先生喜欢独自在画室里用餐,随后睡个午觉,而金太太还在大学里工作,没有回家,于是就剩下柯瑞斯与绯绯二人在餐厅里。
“你从哪里来?”柯瑞斯第一次跟绯绯交谈。
“棕榈寨。”绯绯说。虽然心里有点紧张,但她还是稳重地用刀将牛排切成小块。
“噢!我喜欢那里!”他随手撕了一块墨西哥薄饼,塞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竹火车、蝙蝠洞、石窟宫……那些佛的微笑,浮现在石柱上,远远望去,像幻影,飘浮在阳光里……但它们却是真实存在的,经历战火、天灾、人为的修复而重新出现在我眼前……”
说着说着,柯瑞斯沉默了,绯绯不太懂他在说什么,只是偷偷瞥他,觉得他沉默的时候,看起来像一尊白石雕塑,温和又漂亮。
“其实你的家乡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它本不该像现在这样落后。”柯瑞斯忽然又说,他的蓝色眼眸盯着绯绯,像深夜的湖泊,发出幽光,“其实你也不应该来这里做女佣,你应该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时至今日,当绯绯穿着浮夸的衣服,坐在女孩们的视线底下时,她也想不透柯瑞斯所说的那种“真正喜欢的事情”应该是什么。她曾经在柯瑞斯的叙述里,找到一点幻想,例如他告诉她,有一个叫作泰丝的菲律宾女孩,也是通过女佣中介,去了中国香港工作。她遇到了一对富有的退休夫妇,送给她一台相机,鼓励她在业余时间拍照,记录生活。
“你猜怎么樣?她拍的照片拿了大奖,还申请到全额奖学金去美国读硕士。现在她已经是知名的摄影艺术家了。”柯瑞斯用手机搜索关于泰丝的访问,展示给绯绯看。画面里,那个和绯绯一样,有着棕色皮肤、圆润身子的女孩,顶着粉色爆炸头,戴着豹纹眼镜和钻石唇钉,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并时不时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像金太太那样,毫无顾忌地绽放笑容。
这样的人生让绯绯感到新奇,但又觉得与自己毫无关系。
“拥有全新的人生其实不难,你可以从一点点的小事做起。”柯瑞斯继续说。
“例如呢?”
“例如背叛你的主人。”
绯绯吓得呛了一口水,咳嗽咳到脸都红了。柯瑞斯便在一旁嗤笑。
“这都不敢吗?看来你一辈子也只能做女佣了。”
不知道为什么,绯绯觉得这话令她感到羞愧。她说不出哪里有问题,但就是不想被柯瑞斯认定是“一辈子的女佣”——尽管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确付出了多年的努力。
回想起来,绯绯觉得自己是过于愚蠢,对柯瑞斯产生不切实际的信任。按照他的说法,想要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拥有理想的生活,首先要学会反叛。
“他们根本不把你当人,而把你当作一个做家务的工具。你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吗?你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独自出门玩耍吗?你可以上网、社交、谈恋爱吗?不能,你的中介不让,你的主人不让,对吧?那你凭什么认为,他们把你当人看呢?”
柯瑞斯的言论让绯绯无法反驳。他告诉绯绯,一定要打倒有钱人的强权,才能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具体怎么做呢?就是每天悄悄从金先生的储物间里,偷一个小艺术品,给柯瑞斯。
“金先生跟我说过,有不少搞艺术的年轻人都把自己的作品送给他,求他给点评价,但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不就是仗着自己在艺术圈有地位吗?一边霸占年轻人的资源,一边又看不起他们的作品。与其让那些年轻的艺术品在这个宅子里积灰,不如拿来给我。”
“你要那些做什么?”
“收藏,然后过几年再拿去拍卖。让那些艺术品找到真正欣赏它们的买家,难道不好吗?”
绯绯似懂非懂。但为了不让柯瑞斯小瞧自己,她还是照做了。 金家的儲物室很挤,堆了很多金太太的旧书,又厚又重,还有陪伴金妮成长的高档玩具。在屋子尽头的书架里,随意摆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那就是金先生收到的艺术品了。绯绯不敢引人注意,所以专门挑一些体积小、不起眼的东西,例如一个手掌大的金属雕塑、用麻绳编织的玩偶、画着女人裸体的折扇。每到午休时间,她便像幽灵一般,从这被遗忘的屋子里,顺手拎一件艺术品,献给柯瑞斯,以示她的勇敢。
然而没过多久,柯瑞斯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甚至连告别也没有,就那样消失在绯绯的生活里,只留下一幅画,一幅摆在花园里,任人观看的、不知所云的画。而最令绯绯感到失望的是,所有人都认为这幅画是金先生的作品,没有人提起过柯瑞斯,他仿佛根本就不存在。难道这就是柯瑞斯所选择的理想生活吗?难道他就自愿做一场大雨,浸湿了大地,但不久就被蒸发,仿佛不曾出现吗?她觉得被骗了。这样一个人,凭什么来指挥她的生活?她带着自责的心情给妈妈打电话,哭着说自己做了对不起主人的事情。妈妈把绯绯狠狠骂了一顿,并警告她,这个事情不能说出去,否则她会被打死,“你学费的债还没还清,弟弟们还等着你的钱来活命呢!”在妈妈的骂声中,绯绯逐渐原谅了自己,并决定以后要更努力地服务金家,来弥补那些消失的艺术品。
一阵打打闹闹的声响从露台入口传来,绯绯回头一看,只见几个男生穿着泳裤、披着浴巾就冲了进来,打破了女生们的聚会。
“你们躲在这里干吗?我们打算玩真心话大冒险,赶紧下去——”男生们一把拽起金妮,其他女生也就跟着散场。忽然,其中一个男生的注意力被绯绯吸引。
“这位小姐,请问你是Billie Eilish遗落在棕榈寨的孪生妹妹吗?”他一边说,一边掀起绯绯的假发把玩。绯绯认得他,他就是在泳池边捏住她小腿的男生。
“查德果然是最会说漂亮话的。”
“裹着蜜糖出生的。”
几个女生拿查德打趣,他耸耸肩道:“这是天赋啰!”随后话锋一转,捧起绯绯的面颊,“亲爱的,我都饿死了,有没有吃的啦?”
绯绯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起身:“对不起,我去给你们做吃的……”
“别给他吃,饿死他!”金妮假装生气,一脚踢到查德屁股上,他顺势往外跑,其他人就一窝蜂地去追他。绯绯没有跑,她留下来,将露台上的水渍清扫干净,把扔到地上的抱枕放回秋千椅上。很快,天空开始自动放映系统自带的夏日暮色——宝石蓝云层做底,几抹粉紫光划破云层,拼接渐变橙黄,像一幅巨大的印象派油画。望着这不真实的一切,绯绯想,也许自己正过着一种“真正喜欢的生活”呢?
回到厨房,面对熟悉的工作台,绯绯很快想出了菜谱。
冬阴功汤、柚子虾沙律、手撕鸡肉、椰子果冻……这阵子,金妮很喜欢吃东南亚的食物,每次都让绯绯多做一些。
绯绯在金属表面的厨具之间忙活,她的倒影模模糊糊出现在锅碗瓢盆上——扭曲、夸张、奇怪——一种全新的样子,她从未预想过的样子。
看着那些倒影,绯绯忍不住学着歌星的样子,轻微扭动身躯。
忽然,屋子里爆发剧烈的音乐,不知道是谁把手机里的音响接驳到室内的无线音响里。
一段节奏怪异的歌曲传进来:
White shirt,now red my bloody nose
Sleeping,you’re on your tippy toes
Creeping around like no one knows
Think you’re so criminal
Bruises,on both my knees for you
Don’t say thank you or please
I do what l want when I’m wanting to
My soul?So cynical
…………
“绯绯——”金妮火急火燎地跑进厨房,“喂呀,别做饭了——先跟我们出去跳个舞!正在放‘你’的歌呢!”
“什么我的歌?”
“Billie Eilish呀,你忘了吗,你现在可是棕榈寨来的Billie Eilish哈哈……”
音乐的声音越来越强,绯绯感到地板都在震动。在宝蓝色的夜色里,男男女女都陶醉在诡异又魅惑的音乐中。一盘三杯的“shot”被端到他们面前。
“金妮!就你没喝了!”
“干了它,干了它,干了它——”
两个壮实的金发男孩醉醺醺地起哄。
“喝就喝!”
金妮笑嘻嘻地,捏起酒杯,仰头痛饮,随后又原地打转,蹲在地上,捧腹大笑。
绯绯这才意识到,这帮年轻人已经沉浸在酒精里,失去了规则。放眼望去,男孩们在水中抽烟,大声骂街,将啤酒瓶扔到空中,又看它跌入泳池,溅起水花。女孩们则瘫在沙子上,举起一杯杯五彩缤纷的鸡尾酒,对着相机自拍,笑成一团。还有一对小情侣,在树下的角落里接吻。
几个女生见金妮来了,一下子把她拉过去,在歌声里蹦来蹦去。
“你是不是喝得太多了?”绯绯担心地追着金妮跑,“金太太说了,你胃不好,不能喝太多酒……”
忽然,绯绯感到自己双脚离地——有人从她身后将她拦腰抱起。
“啊——”绯绯尖叫起来,但她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歌声里。
…………
So you’re a tough guy
Like it really rough guy
Just can’t get enough guy
Chest always so puffed guy
I’m that bad type
………… 在逐渐强烈的音乐中,绯绯感到自己失重了,不断跌入水中,被捞起,再被扔进水,再被捞起,最终像一个娃娃那样,被摆放在沙滩上。水已经将她的假发套冲走,假睫毛像是凋谢的花朵,沾在眼皮上,她咳嗽着抹了把脸,努力眨眼,才发现眼前那男生正是查德。
“你——很——酷——”查德对着绯绯大喊,并搂着她摇头晃脑,像是被打了兴奋剂似的。他的胳膊很沉,压在绯绯肩上,她感觉好像回到了遥远的水龙节,被男人跟踪的夜晚。紧接着,另外两个金发男生也摇摆着走过来,又端着全新的三杯“shot”。
“喝一杯吧?Billie Eilish!”他们蹲坐在绯绯身边,将她围住。
绯绯还来不及反应,酒杯就被塞到嘴边,伴随着男孩们疯狂的大笑。就在挣扎之际,她感到一个大手掌捂住自己的嘴巴,一个微小的颗粒物顺着口腔和酒,滑进喉咙管,又辣又冰。几秒后,她的意识开始模糊,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冰面上,眼前一片白茫茫,什么也没有。在这漫长的漂浮之中,绯绯仿佛看到一条蛇钻入她的小腹,扭来扭去,但她不疼,她所有的知觉都失灵了,似乎陷入了一场冬眠。
而另一边,金妮在半醉半醒间舞动,举着相机给女孩们拍照,然后又调成摄像模式。对她而言,这是一个难得放纵的夜晚。去他的家规,去他的未成年人不许喝酒,今晚她就要朋友们疯狂个够。她举着相机到处扫射,一会儿拍到热吻的好友,一会拍到在划拳喝酒的男生,一会儿又拍到三个男孩趴在绯绯身上的模糊身影,只见他们像叠罗汉似的,在绯绯身上扭来扭去……就在这一瞬间,金妮一下子惊醒了。她连忙放下相机,甩开还在跟她开玩笑的女孩,跌跌撞撞地冲到绯绯那里,用尽全力揪起男生的头发,踢他们的屁股,掐他们的腰,才终于将他們的身子从绯绯身上扯下去。
“绯绯……”
金妮蹲下来,俯视着绯绯的脸,发现她完全沉浸在迷幻药的作用里,笑眯眯的,像刚刚吃完糖果的小孩。然而,淡淡的血,像眼泪那样,顺着绯绯的大腿内侧滑下来。
音乐还在响。朋友们还在狂欢。金妮看着眼前的血迹,忽然想起了非常遥远的父母,她竟然害怕地哭了起来。
“妈……”金妮终于给金太太打电话了,她在哭,一边哭一边说,“妈,我该怎么办?我带了朋友到家里开派对,然后……然后绯绯……”
金妮在酒精的作用下,哭得很大声,哭了很久,但绯绯听不到。她平静地躺在白沙上,感到那条恼人的小蛇已经从自己体内爬出来,化成小溪,从两腿间流走,一切归于平静。她觉得自己变得很轻很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空间里,在那里,她真的变成一条小鱼,钻到冰湖底下,漂荡在水中,再也不必忍受阳光的灼烧,无须背诵长长的英语文章,不用担忧弟弟们的生活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醒着也像在梦中一样。那一刻,绯绯隐约觉得,自己已经在梦中完成了“真正要做的事情”,于是,她对着金妮哭泣的脸庞,以及那永无尽头的夏日夜空,露出了痴痴的、幸福的微笑。
原刊责编 周洁茹
【作者简介】程皎旸,香港大学文学硕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入围台湾“时报文学奖”,已出版小说集《危险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