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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既是产生矛盾的“源头”,又是解决矛盾的“茬口”。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会治理能否稳步推进,需要用法治化思维去进行顶层设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与模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文以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为例,阐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发展过程,总结成功经验,在实践案例中提炼提出“一站式”服务、“三所联动”、“四调衔接”等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方法。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之一,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国家对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建设是极其重视的,“法治”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基层社会治理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础,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基层作为人们居住生活的社会空间,其治理程度的好坏决定着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而法治化是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思想和模式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准,更是从社会基础层面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战略的重要保障。
香坊区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并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普惠性、多元化三个方面,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延长法律服务链,让基层群众遇到问题能够迅速得到帮助。
一、聚焦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香坊区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力求“小事不出街,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区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一级,在24个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二级,在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时面向香坊区的居民,共同服务群众。基层纠纷矛盾事项先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工作站统一办理,完成信息核对、审核等工作,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圆心,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站为点,点点成线,线线成网,辐射全区,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及时化解在“源头”解决矛盾,提早预防矛盾的发生,让群众解决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不出街、不出区,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聚焦惠民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性
秉承“四零四少”的为民服务理念,“四零”承诺服务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四少”便民服务,即:少走一步路、少盖一个章、少过一道坎、少等一分钟。颠覆传统办事流程,一个平台受理、协同办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面向求助群众打开一扇永远不关闭的门,坚决破解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绝不求助群众求助无门。
三、以“3+X”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香坊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平台之一,共分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采取“3+Ⅹ”工作模式,即基本功能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为拓展功能,融入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并创造条件引入相关部门协作,拓宽服务功能和覆盖面。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辖区内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等职能。在接待大厅里设置了五个服务窗口,即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證业务、司法鉴定。
中心工作流程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通过整合“四大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个平台统筹管理。一是法律咨询业务,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由专业律师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对所提出的问题,中心以所在香坊区律所特派律师进行专业的回答;二是人民调解业务,有调解意愿的由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案例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需要聘请律师,中心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三是公证业务,办理公证业务的由专业公证人员进行咨询接待;四是司法鉴定业务,群众疑惑的证据进行鉴定,具有法律效率,为进一步的法律调解提供依据,着力将中心打造成了“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横向贯通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平台,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四、聚焦机制创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形成“三所联动”、“四调衔接”, 坚持“应调尽调” 充分发挥“三所联动”、“四调衔接”的机制优势,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及时有效地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确保对潜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
五、弘扬法治文化,形成全民守法的格局
(一)以“多媒体”润法律意识于“无声”、化解矛盾于“无形”
在微信公众号“香坊司法”上及时宣传中心的功能、典型案例和各种工作动态;印制5000份法治宣传单,分发到各街(镇),向居民宣传告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和工作站的地址、电话和服务内容;在各种宣传活动中对中心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充分利用公共政府机构室内外电子屏对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全天滚动播放,并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知晓率。经过宣传,香坊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知名度不断提升,不仅仅接待本辖区内的居民,其它区(县)居民也有的专程到香坊区寻求帮助,外地市居民也有的通过媒体报道后进行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和工作站的首选率和知晓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大大提升。
聘请专业软件公司,研发“香坊司法”APP,并和窗口查询一体机联网共通,让平台符合香坊实际,就不能依赖通用框架,香坊区对软件进行了优化。群众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以及在线申请公证等业务,实现司法行政业务“掌上办”、“指尖办”,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预约式”、“点单式”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一方面,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设计了不同的办理流程,明确责任窗口、申请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另一方面,又把法律服务覆盖范围延伸到居民的手机上。
(二)挖掘具有香坊地域的法律文化。
香坊区历史文脉厚重,是哈尔滨市诞生的摇篮。早在清光绪年间,因河北乐亭人氏在这里开线香作坊,由此而得名,叫香坊。历史上也把香坊称为“田家烧锅”、“上号”和“老哈尔滨”。香坊区根据自身区域文化调位置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积极引导基层治理创新。在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和手段的道路上,创新法律文化的发展理念,结合香坊的实际经验和现实问题,以满足居民需求和利益为主导的特色法治文化,充分适应当前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要求,为实现构建以人为本的香坊法治化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作者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之一,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国家对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建设是极其重视的,“法治”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基层社会治理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础,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基层作为人们居住生活的社会空间,其治理程度的好坏决定着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而法治化是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思想和模式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准,更是从社会基础层面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战略的重要保障。
香坊区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并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普惠性、多元化三个方面,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延长法律服务链,让基层群众遇到问题能够迅速得到帮助。
一、聚焦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香坊区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力求“小事不出街,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区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一级,在24个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二级,在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时面向香坊区的居民,共同服务群众。基层纠纷矛盾事项先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工作站统一办理,完成信息核对、审核等工作,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圆心,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站为点,点点成线,线线成网,辐射全区,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及时化解在“源头”解决矛盾,提早预防矛盾的发生,让群众解决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不出街、不出区,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聚焦惠民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性
秉承“四零四少”的为民服务理念,“四零”承诺服务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四少”便民服务,即:少走一步路、少盖一个章、少过一道坎、少等一分钟。颠覆传统办事流程,一个平台受理、协同办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面向求助群众打开一扇永远不关闭的门,坚决破解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绝不求助群众求助无门。
三、以“3+X”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香坊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平台之一,共分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采取“3+Ⅹ”工作模式,即基本功能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为拓展功能,融入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并创造条件引入相关部门协作,拓宽服务功能和覆盖面。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辖区内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等职能。在接待大厅里设置了五个服务窗口,即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證业务、司法鉴定。
中心工作流程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通过整合“四大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个平台统筹管理。一是法律咨询业务,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由专业律师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对所提出的问题,中心以所在香坊区律所特派律师进行专业的回答;二是人民调解业务,有调解意愿的由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案例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需要聘请律师,中心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三是公证业务,办理公证业务的由专业公证人员进行咨询接待;四是司法鉴定业务,群众疑惑的证据进行鉴定,具有法律效率,为进一步的法律调解提供依据,着力将中心打造成了“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横向贯通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平台,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四、聚焦机制创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形成“三所联动”、“四调衔接”, 坚持“应调尽调” 充分发挥“三所联动”、“四调衔接”的机制优势,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及时有效地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确保对潜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
五、弘扬法治文化,形成全民守法的格局
(一)以“多媒体”润法律意识于“无声”、化解矛盾于“无形”
在微信公众号“香坊司法”上及时宣传中心的功能、典型案例和各种工作动态;印制5000份法治宣传单,分发到各街(镇),向居民宣传告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和工作站的地址、电话和服务内容;在各种宣传活动中对中心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充分利用公共政府机构室内外电子屏对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全天滚动播放,并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知晓率。经过宣传,香坊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知名度不断提升,不仅仅接待本辖区内的居民,其它区(县)居民也有的专程到香坊区寻求帮助,外地市居民也有的通过媒体报道后进行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和工作站的首选率和知晓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大大提升。
聘请专业软件公司,研发“香坊司法”APP,并和窗口查询一体机联网共通,让平台符合香坊实际,就不能依赖通用框架,香坊区对软件进行了优化。群众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以及在线申请公证等业务,实现司法行政业务“掌上办”、“指尖办”,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预约式”、“点单式”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一方面,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设计了不同的办理流程,明确责任窗口、申请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另一方面,又把法律服务覆盖范围延伸到居民的手机上。
(二)挖掘具有香坊地域的法律文化。
香坊区历史文脉厚重,是哈尔滨市诞生的摇篮。早在清光绪年间,因河北乐亭人氏在这里开线香作坊,由此而得名,叫香坊。历史上也把香坊称为“田家烧锅”、“上号”和“老哈尔滨”。香坊区根据自身区域文化调位置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积极引导基层治理创新。在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和手段的道路上,创新法律文化的发展理念,结合香坊的实际经验和现实问题,以满足居民需求和利益为主导的特色法治文化,充分适应当前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要求,为实现构建以人为本的香坊法治化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作者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