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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镇化与保险发展之间存在良性互动的高度正相关关系。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在完善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发挥独特作用。城镇化进程中保险机制的发挥要充分理解城镇化的内涵,形成以企业文化为价值观、以人为本为核心、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以时间合理性和空间广泛性为标度的“五位一体”的城镇化保险产品创新机制。城镇化进程中,商业银行以物理网点多、客户群体庞大、员工综合素质高等特点成为了保险产品销售的优良通道。商业银行的角色特点主要体现在保险产品销售和银保合作两方面。
【关键词】城镇化;保险产品;创新机制;商业银行;银保合作
近年来的城镇化进程,为新型保险产品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总体来看,目前市场上有关城镇化的保险产品种类仍然较少,产品雷同,较难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如何加快保险产品创新,确保保险业服务城镇化发展的效益,政府和金融、保险行业必须共同创建一个良性发展机制。
一、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的政府行为
1.完善保险机制,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有利的宏观环境
政府应整合多方力量,创新体制机制,发展保险等金融避险工具,发挥保险机制在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保障水平、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并细化城镇化中的保险机制,在城市居民养老、医疗、教育及新产业基金聚集发展等方面,充分利用保险产品和机制支持新型城镇化。
2.健全保险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保险产品的产权保护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利益主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其所涉及的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存在较为广泛的风险,这也为保险产品的开发、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如农民工保障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由于城镇化进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较多,这些保险产品在前期的开发、试点过程中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如果没有对上述创新行为的法律保护,将严重挫伤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3.完善保险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保险产品创新力
推动城镇化中保险产品创新,关键在于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提升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创新的动力。政府在保险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建设中,应该着重优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前序创新者和后序创新者的身份,平衡创新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政府不仅应对前序创新者的原始创新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也应激励后序创新者的持续改进和扩散。
第二,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保险产品创新的壁垒。如农民工保障问题、失地农民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政府从宏观上进行调控,降低保险企业的政策解读成本。
第三,对于研发成本高、时间长、风险大且收益者广泛的险种如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此类保险产品前期投资大、周期长,单个保险企业不容易承受,政府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支持并参与研发,同时加大激励力度。
第四,完善保险资金管理制度,扩展保险企业的产品创新空间。要协调城镇化发展进程,适时逐步放宽保险资金运用城镇化建设的渠道,如扩大险资投资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等,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五,完善保险税收制度。在城镇化面临诸多挑战的前提下,税收激励应当作为激发保险促进城镇化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的保险企业行为
城镇化的载体是城镇,其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保险机制的发挥要充分理解城镇化的内涵,形成以人为本为核心、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以时间合理性为标度的“三位一体”的产品创新机制。
1.以人为本
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这是保险业服务城镇化建设的最根本出发点。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保障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最突出的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建立补偿措施完善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是城镇化顺利进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运用保险手段设立个人养老账户,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再者,通过保险机制解决失地农民意外伤害、医疗、生育等问题也是一种有效地解决方案。
2.社会责任
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导向有利于引导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保险企业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保险业整体发展。保险产品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开发时,要兼顾公平和效率,为更广泛的消费者提供有效的保险产品。保险企业要严格履行承诺,诚信经营。同时,各保险公司要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和规范要求,维护良好的行业形象。
3.产品创新时间合理性
产品创新时间是指从产品构思到产品上市的整段时间。保险企业实施产品创新时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快速的产品创意相对延长了产品寿命,提高了产品市场占有率;其次,快速的产品创意以价格和成本优势提升盈利能力;再次,快速的产品创意塑造了企业市场领先者的形象,保险企业应快速找到其中保险能有所作为的领域,抢占先机,缩短产品创新时间。
三、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的银行行为
1.商业银行在创新保险产品销售中的作用
首先,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已经深入县城甚至农村,广泛的网点覆盖势必将加大城镇化保险产品的推广速度和受众范围。
其次,网络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的快速发展拓宽了银行的销售网络。伴随网络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的发展,电子银行渠道正悄悄改变大众的接受银行服务习惯,要充分发挥电子银行在保险销售中的重要作用,有选择地偏向网络渠道推广,利用好电子银行作为补充销售渠道的能量。
2.保险产品创新中的银保合作情况分析
城镇化进程中,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要打破简单的兼业代理层次,在做好原有合作内容的基础开拓新的合作内容,注重双方业务、客户间互相渗透合作,公私联动开拓业务种类等,针对城乡企业、个人等群体,开发新的保险种类。同时,要注重人员队伍的联合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危机事件处理能力等,增强银保合作业务的专业性、连贯性。
【关键词】城镇化;保险产品;创新机制;商业银行;银保合作
近年来的城镇化进程,为新型保险产品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总体来看,目前市场上有关城镇化的保险产品种类仍然较少,产品雷同,较难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如何加快保险产品创新,确保保险业服务城镇化发展的效益,政府和金融、保险行业必须共同创建一个良性发展机制。
一、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的政府行为
1.完善保险机制,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有利的宏观环境
政府应整合多方力量,创新体制机制,发展保险等金融避险工具,发挥保险机制在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保障水平、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并细化城镇化中的保险机制,在城市居民养老、医疗、教育及新产业基金聚集发展等方面,充分利用保险产品和机制支持新型城镇化。
2.健全保险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保险产品的产权保护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利益主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其所涉及的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存在较为广泛的风险,这也为保险产品的开发、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如农民工保障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由于城镇化进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较多,这些保险产品在前期的开发、试点过程中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如果没有对上述创新行为的法律保护,将严重挫伤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3.完善保险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保险产品创新力
推动城镇化中保险产品创新,关键在于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提升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创新的动力。政府在保险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建设中,应该着重优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前序创新者和后序创新者的身份,平衡创新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政府不仅应对前序创新者的原始创新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也应激励后序创新者的持续改进和扩散。
第二,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保险产品创新的壁垒。如农民工保障问题、失地农民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政府从宏观上进行调控,降低保险企业的政策解读成本。
第三,对于研发成本高、时间长、风险大且收益者广泛的险种如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此类保险产品前期投资大、周期长,单个保险企业不容易承受,政府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支持并参与研发,同时加大激励力度。
第四,完善保险资金管理制度,扩展保险企业的产品创新空间。要协调城镇化发展进程,适时逐步放宽保险资金运用城镇化建设的渠道,如扩大险资投资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等,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五,完善保险税收制度。在城镇化面临诸多挑战的前提下,税收激励应当作为激发保险促进城镇化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的保险企业行为
城镇化的载体是城镇,其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保险机制的发挥要充分理解城镇化的内涵,形成以人为本为核心、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以时间合理性为标度的“三位一体”的产品创新机制。
1.以人为本
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这是保险业服务城镇化建设的最根本出发点。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保障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最突出的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建立补偿措施完善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是城镇化顺利进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运用保险手段设立个人养老账户,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再者,通过保险机制解决失地农民意外伤害、医疗、生育等问题也是一种有效地解决方案。
2.社会责任
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导向有利于引导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保险企业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保险业整体发展。保险产品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开发时,要兼顾公平和效率,为更广泛的消费者提供有效的保险产品。保险企业要严格履行承诺,诚信经营。同时,各保险公司要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和规范要求,维护良好的行业形象。
3.产品创新时间合理性
产品创新时间是指从产品构思到产品上市的整段时间。保险企业实施产品创新时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快速的产品创意相对延长了产品寿命,提高了产品市场占有率;其次,快速的产品创意以价格和成本优势提升盈利能力;再次,快速的产品创意塑造了企业市场领先者的形象,保险企业应快速找到其中保险能有所作为的领域,抢占先机,缩短产品创新时间。
三、推动保险产品创新的银行行为
1.商业银行在创新保险产品销售中的作用
首先,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已经深入县城甚至农村,广泛的网点覆盖势必将加大城镇化保险产品的推广速度和受众范围。
其次,网络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的快速发展拓宽了银行的销售网络。伴随网络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的发展,电子银行渠道正悄悄改变大众的接受银行服务习惯,要充分发挥电子银行在保险销售中的重要作用,有选择地偏向网络渠道推广,利用好电子银行作为补充销售渠道的能量。
2.保险产品创新中的银保合作情况分析
城镇化进程中,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要打破简单的兼业代理层次,在做好原有合作内容的基础开拓新的合作内容,注重双方业务、客户间互相渗透合作,公私联动开拓业务种类等,针对城乡企业、个人等群体,开发新的保险种类。同时,要注重人员队伍的联合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危机事件处理能力等,增强银保合作业务的专业性、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