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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立国家补贴、群体补助、个体交费等多种模式的结合,农村老人的由社会统一发放与个人的交费相结合,与土地保障、社会救济、家庭养老、互助等其他国家制定的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国家实施的一项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伴随着城农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针对“碎片化”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我国逐步迈入全民保障时代。而坚持国家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养老金投资运营管理机制,构建各级财政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保障机制,适时确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财政补贴的持续增长机制,实现对个人账户基金的科学管理与有效监管,是城农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
关键词:中国农村养老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F323.89;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概念及特征
(一)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概述
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之所以被称为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和以前实施的的农村养老保险相比较来说,这是一种大胆的创新,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有专家表示,过去的农村养老体系主要是农业从事人员自己个人缴费为主,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一种基本模式,而新型农村养老体系最大的特点是采取国家统筹、个体交费、群体补助和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
(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特征
1.参保范围
2009年9月1日,有关部门印发 《指导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体系”。
2.资金筹集
3.留守老人的收入
根据《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4.资金监管
新型农村养老体系能否有效果,能否为国民经济起到促进的作用,监督管理是比较重要的体系保障。所以, 养老资金的监督管理需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体系到得到应有的落实。
(三)实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农业占比很多的国家,但农业从事人员及农村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绝大部分农业从事人员都是依照传统的“养儿防老”“土地保障”的观念来代代相传,之所以说农业从事人员是朴实的,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世代务农,过着贫穷、简朴的生活,但对社会对国家根本没有提出任何的诉求!现实的情况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益严重, “人口老龄化可以由农村的劳动力来补充”,但年轻人都跑去城市了,留下来的老人生活怎么办?他们的养老问题也就成了一个社会挑战了,此次实行新型农村养老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发展历程及发展现状
(一)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发展过程
我国建国之后,实行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养老主要是以子女养老为主。在过去的几十年,我国也制定了非常多的社会福利政策,为农村的留守老人提供了很多社会养老的模式。迄今为止,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
50年代我国实行大规模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开始对广大农村的生活有困难的老人进行了补贴,实行了全新的社会救济体系。
2.第二阶段:摸索阶段(1981年--1992 年)
为解决农业从事人员在养老方面的的实际困难,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少数富有的农村就已经对老年农业从事人员实行了全面的退休养老体系,对农村养老的体系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
3.第三阶段:推普阶段(1993年--1997年)
1993年,政府批准民政部成立农村社会保险司;第二年,民政部组建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管理服务中心,多个省级政府的部门相继成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一千多個个县(市、区)建立事业性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覆盖面不断扩大,资金积累初具规模。
4.第四阶段:调整阶段(1998年--2002年)
1998年,政府决定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1999年7月,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指出,目前我国的农村的实际情况就是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重组已有的业务,停开新业务,部分地区应逐步向社会商业保险过渡。
5.第五阶段: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发展现状
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和城镇居民社会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成绩显著,超出预期。
三、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面临的问题
新型农村养老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农村养老体系的重大决策,是扩大内需、改变城农二元结构、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
(一)农村养老立法工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仅对基金筹集、监督,建立个人账务,相关体系衔接以及组织领导等提出改革的方案以及具体落实的意见,对集体和国家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建立、撤消新型农村养老体系,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往往是按照地方部门,甚至是某些官员的意志在执行,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的稳定性难以保障。
(二)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碎片化严重
从农业从事人员的养老保险看,除了新型农村养老体系,还有失地农业从事人员的养老险、农业从事人员工的养老险、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和专门针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养老保险等。
(三)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统筹力度亟待加强
新型农村养老体系主要是县级统筹,基金运用空间小、互济性不强,管理失范现象严重。
(四)新型农村养老体系保障水平偏低
一是地方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补贴,激励性不强。二是国家统筹在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基金中的比例偏低,即便参保人选择最低年缴费档次100元缴费,国家统筹在缴费中的比例仅为23%。三是基层地方国家事权与财权不统一。
(五)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基金管理水平落后
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基金主要是由各级县政府进行管理,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息债券和存入商业银行实现本金的保值增值,投资渠道单一。
四、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立法工作
(二)逐步实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协调统一
(三)加大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公共财政投入
(四)加强基金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1]徐清照.山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东岳论丛,2009,30.
[2]唐钧.农村白发浪潮催生“新农保”[J].农村工作通讯,2009(15):12-13.
[3]姚家祥.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J].现代经济探讨,2007(8):44-47.
[4]杨琳.突破七道“门槛”[J].瞭望,2007(10):24-27.
关键词:中国农村养老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F323.89;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概念及特征
(一)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概述
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之所以被称为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和以前实施的的农村养老保险相比较来说,这是一种大胆的创新,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有专家表示,过去的农村养老体系主要是农业从事人员自己个人缴费为主,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一种基本模式,而新型农村养老体系最大的特点是采取国家统筹、个体交费、群体补助和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
(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特征
1.参保范围
2009年9月1日,有关部门印发 《指导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体系”。
2.资金筹集
3.留守老人的收入
根据《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4.资金监管
新型农村养老体系能否有效果,能否为国民经济起到促进的作用,监督管理是比较重要的体系保障。所以, 养老资金的监督管理需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体系到得到应有的落实。
(三)实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农业占比很多的国家,但农业从事人员及农村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绝大部分农业从事人员都是依照传统的“养儿防老”“土地保障”的观念来代代相传,之所以说农业从事人员是朴实的,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世代务农,过着贫穷、简朴的生活,但对社会对国家根本没有提出任何的诉求!现实的情况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益严重, “人口老龄化可以由农村的劳动力来补充”,但年轻人都跑去城市了,留下来的老人生活怎么办?他们的养老问题也就成了一个社会挑战了,此次实行新型农村养老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发展历程及发展现状
(一)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发展过程
我国建国之后,实行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养老主要是以子女养老为主。在过去的几十年,我国也制定了非常多的社会福利政策,为农村的留守老人提供了很多社会养老的模式。迄今为止,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
50年代我国实行大规模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开始对广大农村的生活有困难的老人进行了补贴,实行了全新的社会救济体系。
2.第二阶段:摸索阶段(1981年--1992 年)
为解决农业从事人员在养老方面的的实际困难,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少数富有的农村就已经对老年农业从事人员实行了全面的退休养老体系,对农村养老的体系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
3.第三阶段:推普阶段(1993年--1997年)
1993年,政府批准民政部成立农村社会保险司;第二年,民政部组建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管理服务中心,多个省级政府的部门相继成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一千多個个县(市、区)建立事业性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覆盖面不断扩大,资金积累初具规模。
4.第四阶段:调整阶段(1998年--2002年)
1998年,政府决定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1999年7月,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指出,目前我国的农村的实际情况就是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重组已有的业务,停开新业务,部分地区应逐步向社会商业保险过渡。
5.第五阶段: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二)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发展现状
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和城镇居民社会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成绩显著,超出预期。
三、新型中国农村养老体系面临的问题
新型农村养老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农村养老体系的重大决策,是扩大内需、改变城农二元结构、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
(一)农村养老立法工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仅对基金筹集、监督,建立个人账务,相关体系衔接以及组织领导等提出改革的方案以及具体落实的意见,对集体和国家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建立、撤消新型农村养老体系,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往往是按照地方部门,甚至是某些官员的意志在执行,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的稳定性难以保障。
(二)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碎片化严重
从农业从事人员的养老保险看,除了新型农村养老体系,还有失地农业从事人员的养老险、农业从事人员工的养老险、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和专门针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养老保险等。
(三)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统筹力度亟待加强
新型农村养老体系主要是县级统筹,基金运用空间小、互济性不强,管理失范现象严重。
(四)新型农村养老体系保障水平偏低
一是地方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补贴,激励性不强。二是国家统筹在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基金中的比例偏低,即便参保人选择最低年缴费档次100元缴费,国家统筹在缴费中的比例仅为23%。三是基层地方国家事权与财权不统一。
(五)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基金管理水平落后
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基金主要是由各级县政府进行管理,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息债券和存入商业银行实现本金的保值增值,投资渠道单一。
四、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立法工作
(二)逐步实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协调统一
(三)加大新型农村养老体系公共财政投入
(四)加强基金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1]徐清照.山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东岳论丛,2009,30.
[2]唐钧.农村白发浪潮催生“新农保”[J].农村工作通讯,2009(15):12-13.
[3]姚家祥.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J].现代经济探讨,2007(8):44-47.
[4]杨琳.突破七道“门槛”[J].瞭望,2007(10):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