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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商品房开发领域内的节能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商品房设计、施工、监理、销售等环节应履行法律规定的节能义务。商品房开发企业只有依法开发、销售商品房,才能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